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它通過規定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和報廢等環節,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以達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職業風險、保障員工權益的目標。
內容概述:
1、適用范圍:明確制度覆蓋的.部門、崗位及工種,確保所有需要使用勞保用品的員工都受到該制度的約束。
2、勞保用品分類:詳細列出各類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鞋、呼吸器等,并說明其適用場景和功能。
3、采購標準:規定供應商的選擇、產品質量檢驗、價格控制等環節,確保采購的勞保用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發放與使用:制定領取流程,規定使用期限,強調正確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以減少誤用導致的傷害。
5、維護與檢查:設定定期檢查和保養制度,及時發現并處理損壞或失效的勞保用品。
6、培訓與教育:組織定期的安全培訓,使員工了解勞保用品的重要性,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7、記錄與報告:記錄勞保用品的領用、更換、報廢等信息,定期進行統計分析,為改進管理提供依據。
8、違規處理: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2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因職業危害導致的傷害。這一制度涵蓋了一系列環節,包括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報廢等。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明確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和供應商選擇,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
2、發放與使用:制定合理的發放標準,根據員工工種和工作環境,確保每位員工得到適當的勞保裝備,并指導正確使用。
3、維護保養:規定勞保用品的日常清潔、檢查和保養方法,延長使用壽命。
4、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勞保知識培訓,提高員工對勞保用品重要性的認識及正確使用方法。
5、記錄與檢查: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定期進行現場檢查,確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6、更換與報廢:設定更換周期,對破損或失效的勞保用品及時更換,嚴格報廢流程。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3
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為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勞保用品采購、領用與發放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加工廠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倉儲管理。
2.綜合部負責其他部門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
3.綜合部負責各部門勞保用品的價格審核。
三、勞保用品范疇
1.根據公司生產性質和工作環境,員工勞保用品分為普發系列和專用系列。
2.普發系列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褲、棉鞋、棉手套等。
3.專用系列勞保用品包括:絕緣鞋、防護眼鏡、耐酸堿手套、皮手套等。
四、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設崗位(工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報公司審批。
五、勞保用品采購程序
1.按月進行采購。
2.生產部要對加工車間所需勞保用品進行市場詢價,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采購。
3.其他部門所需勞保用品由綜合部統一采購。
4.因安排專項或臨時工作需要領用勞保用品的,由項目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
六、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放規定
1.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程序:車間經辦人按照在崗人數和標準編制勞保用品發放明細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辦人開具領料單——倉庫管理員按規定發放——部門、車間發放至員工(需簽字)。
2.其他部門勞保用品每月由綜合部一次性發放到各部門,各部門需建立建全本部門、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臺賬,并設專人管理。
3.對非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
4.由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無法使用的,經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費用個人承擔。
5.因工作需要,本規定以外的勞保用品另行申請。
6.合同制員工試用期內領用的勞保用品收押金,試用期后返還押金,員工離職時所領用過的勞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價扣款,折價一律按新品價除規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為單位計算使用超過十天的計使用一個月,不滿十天的計使用半個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勞保用品使用須知
1.勞保用品是用于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嚴禁員工變賣勞保用品,也不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著裝規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進入車間和生產現場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車間員工工作時間一律按本崗位規定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3.員工要愛惜勞保用品,經常清洗,保持其干凈整潔。勞保用品上的公司標識不得人為損壞;不準穿著有污漬、破損、紐扣不全的工作服離開公司。
九、管理責任與考核規定
1.由于把關不嚴,造成劣質勞保用品入庫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和行政處罰。
2.部門負責人違反本規定亂批領料單的,按較重違章處罰。
3.各部門、車間勞保用品臺賬不全、混亂的,未按規定發放員工勞保用品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連帶處罰100元;臺賬造假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4.員工擅自變賣個人勞保用品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人,處罰200元/次。
5.未按著裝規定著裝的,處罰50元/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
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放工作。
6具體內容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放臺帳”。
4公司安全監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放。
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5
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流程,明確責任,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化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分類
辦公用品分為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非消耗性辦公用品、消耗性辦公用品。
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儀、汽車等;
2、 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計算器、電話機、訂書機、剪刀、紙刀、白板等;
3、 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中性筆、膠棒、釘書釘、墨盒、a4紙、白板筆等。
二、辦公用品入庫
1、辦公用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對于符合規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門、物品采購人及內勤人員共同對辦公用品進行驗收,行政部負責登記入庫;
2、對不符合要求的,由該物品采購人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
三、辦公用品發放
1、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注明物品領用日期、品名、數量、領用人以及所在部門,待填寫完整無誤后,方可領取;
2、為了降低資金成本,按照“物盡其用”的原則,辦公用品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按需領取;
3、辦公用品領用、使用要執行以舊換新制度,做到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四、辦公室用品歸還
1、公司各部門歸還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歸還登記表》,注明辦公歸還日期、歸還品名、數量、所在部門并確認簽字,待填寫完整無誤后,由內勤人員進行核對,方可歸還;
2、新入職員工,在入職當天發放配套的辦公用品,如在入職后一個月內離職,須將其所領取的辦公用品歸還。
五、辦公設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電腦、傳真機、電話機、桌、椅等)由行政部統一購買。
2、要求各部門將所需的辦公設備連同辦公用品一并進行申購,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予行政部門進行合理采購。
六、辦公用品的維護
1、凡領取辦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員工,將遵循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請愛護并保管好公司的財物。
2、嚴禁個人浪費和人為損壞,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筆記本、中性筆),如發現挪作私用的罰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辦公用品損壞的,責任人應按照該物品市場價進行賠償。
3、員工離職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門合作對其辦公用品(消耗品除外)進行檢查,若有損壞的,從其當月應發工資中按該物品市場價扣除相應金額,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門再做發放。
4、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由該部門員工共同負責看管使用,人為因素丟失或損壞,由該部門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理。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6
1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1.1 各種勞保用品由(行政科)總務定期進行申購。勞保用品存于倉庫,倉管員應根據本節之發放標準定量發給各部門。
1.2 為了防止浪費的情形,各部門勞保用品領用均須以舊換新的方式,否則倉管人員有權不予發放。
1.3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發放對象及扣款辦法另行規定。
2 各種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辦法
2.1 所有人員在領取勞保用品后,在上班時間內,均須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則對違規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2.2 手套使用辦法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7
勞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它涵蓋了從采購、發放、使用到報廢的全過程。主要內容包括:
1、勞保用品的種類與標準:定義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的類型,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口罩等,并明確其適用的工作環境和標準。
2、采購與驗收:規定采購流程,包括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質量檢驗等,以及驗收標準和程序。
3、發放與使用:設定勞保用品的發放原則,如按需分配、定期更換等,并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
4、儲存與保管:確定儲存條件,防止勞保用品損壞或失效,以及合理的庫存管理。
5、檢查與維護: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勞保用品性能良好,并提供維修保養指南。
6、廢棄處理:規定過期或損壞勞保用品的`處理方式,遵守環保法規。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從:確保所有的管理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勞動保護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政策。
2、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使用技能。
3、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記錄系統,追蹤勞保用品的生命周期,并定期提交使用情況報告。
4、審核與評估:實施內部審核機制,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持續改進管理。
5、應急響應:制定應急措施,應對勞保用品突然短缺或失效的情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8
辦公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環境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時提升工作效率。這一制度涵蓋了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廢棄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規定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供應商選擇及采購流程。
2、發放管理:明確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發放頻率、登記記錄等。
3、使用與維護: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設定定期保養與檢查機制。
4、更換周期:設定勞保用品的使用壽命,規定何時進行更換。
5、廢棄處理:制定勞保用品的廢棄標準和環保處理方式。
6、培訓與監督: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其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
7、責任追究: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或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9
為規范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保證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樹立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勞保用品范圍:
員工勞動保護用品是指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領帶、襯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類物品。(詳見《勞保用品發放表》)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制定購置勞保用品計劃,由行政部負責采購、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裝或計劃外勞保用品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制作、采購。
四、所屬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自行擬定,經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勞保用品的保管、發放工作。
六、集體或公用的勞保用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
七、新員工入職培訓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相應崗位,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員工憑單領取。
八、勞保用品中的.服裝須本人親自領取,確認尺寸型號及件數。領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數不符要求換領或補發。
九、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后,承擔保管責任;在使用時應精心愛護與保養,如使用過程中有遺失、損壞,使用人或責任人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解釋并參照《勞動用品發放表》,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十、員工調離本公司時,如勞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內,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詳見附表)
十一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崗位時,須依人事變動通知單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交還新崗位不需要的勞保用品、補領所需勞保用品。
十二人力資源部負責回收交還的勞保用品。員工在繳回工裝時,必須清洗整潔,否則收取清洗費。
十三員工工裝的穿著及儀容儀表要求按照公司《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十五本辦法自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附:勞保用品發放表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研制、生產、經營、發放、使用和檢驗單位必須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申報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進口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檢驗。
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質量監督檢驗,對尚未具備檢驗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委托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
各級檢驗機構對自己的檢驗結果負責。
第五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防護用品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責。
研制和生產
第六條勞動防護用品的研制應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研制的產品須經勞動部或國家技術監督局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場。
第七條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具有必備的生產條件和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手段,并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進行生產。
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申辦相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的立項、申報、取證按《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辦理。
第八條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對產品質量負責,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出具產品合格證。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第九條種勞動防護用品在出廠前應按批量接受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或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抽檢。檢驗合格的,檢驗機構按批量配給安全鑒定證。
經營
第十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定點經營,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可以直接銷售本企業產品。銷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相應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第十一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審查合格的發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
定點經營的申報和審批辦法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二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哂泄ど绦姓芾聿块T核發的營業執照;
。ǘ┚哂信c經銷產品相適應的經營場地、資金和貯存條件;
。ㄈ┙洜I管理人員熟悉國家勞動防護用品有關標準以及各項規定;
。ㄋ)經銷人員熟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商品知識,能為用戶正確介紹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特點和使用常識;(五)具備切實可行的商品驗收、保管、定期檢查和失效報廢制度,并能為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第十三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可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不得經營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偽劣或不合格產品。
第十四條進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許可證制度。安全許可證由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頒發。
進口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我國勞動防護用品國家標準。尚沒有國家標準的產品可按我國認可的標準進行檢驗。
發放和使用
第十五條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教育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七條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十八條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罰則
第十九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其不合格產品,并予以銷毀。
第二十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未辦理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止生產,并可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經營單位銷售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沒收其產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用單位沒有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按勞動部《違反行政處罰辦法》(勞部發[1994]532號)有關條款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級檢驗機構檢驗的結果與事實不符,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更正;給受檢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檢驗機構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取消該檢驗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勞動人事部頒發的《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監督檢驗管理辦法》(勞人護[1987]3號)同時廢止。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 、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驹瓌t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放。
3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放范圍。
4 、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ㄆ,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 、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勞動保護用品。
6 、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只補發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 、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
8 、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定依舊換新。
9 、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目的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 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 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 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4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規定是企業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的重要管理措施,旨在規范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和廢棄處理等一系列流程。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勞保用品的種類與適用范圍:明確各類勞保用品的類型、適用工種和使用環境。
2、采購與驗收標準:規定勞保用品的采購程序、質量標準和驗收流程。
3、發放與登記:確定勞保用品的`發放原則、頻率和記錄方式。
4、使用與保養:規定勞保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保養要求和更換周期。
5、儲存與運輸:設定勞保用品的儲存條件、運輸方式和安全注意事項。
6、廢棄處理:制定勞保用品的回收、報廢和環保處理規定。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從:確保制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勞動保護法規和行業標準。
2、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的培訓和教育,提升安全意識。
3、責任劃分:明確各部門和員工在勞保用品管理中的職責。
4、監督檢查:建立定期檢查機制,確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5、事故處理:規定在勞保用品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應急處理和報告流程。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
一、勞保用品的定義與分類二、勞保用品的采購與驗收三、勞保用品的發放程序四、勞保用品的使用與維護五、勞保用品的更換與報廢六、員工的職責與義務七、監督與考核機制
內容概述:
1、確保勞保用品的質量標準
2、規范勞保用品的采購流程
3、建立公平公正的發放制度
4、提倡正確使用和保養勞保用品
5、設定合理的`更換周期和報廢標準
6、強調員工的個人責任
7、實施有效的監控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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