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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30 18:41:35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推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

      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放工作。

      6具體內容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放臺帳”。

      4公司安全監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放。

      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司規范化管理,合理發放與使用員工勞保用品,以保護員工的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安全、適用、節約為原則,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原則。

      1、公司依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發放勞保用品。

      2、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和范圍。

      1、由公司生產準備部負責制訂《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2、凡是本公司員工均可依據標準領用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而定。

      3、勞保用品發放標準根據崗位定編定員及時調整,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對于季節工,在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后,需至財務部交100元勞保用品押金,方可辦理領用手續,在離開本單位前,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將勞保用品全部歸還后,可退還押金。

      5、凡是調離本部門的員工,負責人必須責成其將所使用的勞保用品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

      三、勞保用品的發放手續和管理辦法。

      1、對年度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廠工具室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結合實際情況(包括人數、用品使用情況),將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品名、數量報經理辦進行核對簽字,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由生產準備統一編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單》。

      2、生產準備部對公司勞動保護用品采用集中招標采購,根據生產需要分批供應。對于特種防護用品應“三證”齊全,供應商必須是合格供應商。

      3、對年度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每月6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由各分廠工具室負責,保管員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4、各分廠對本單位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明細及人員進行記錄和登記,每人一本。詳見:《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本》

      5、對年度發放勞動保護用品,須以舊換新。使用期滿后,能用的繼續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廠負責銷毀,不得傳外。

      6、對于損壞或丟失的勞保用品,各分廠結合自身情況對領用人給予相應罰款(使用一年內,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同時收回已損壞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在《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本》中進行登記。

      7、員工休假(病、產、事、工傷及脫產學習)超過一個月者,停發月度勞保用品。

      8、對于新入職員工和臨時工,工作未滿6個月內離職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報各分廠負責收回所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勞保鞋、防護眼鏡等)。

      9、備用防護用品,除小件、消耗品發至個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護用品一律由各單位工具材料室負責保管和發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傷事故,如火災、爆炸、機器絞纏等特殊原因造成護品損壞者,經單位領導查報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方可領取新品。

      11、發給職工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是預防事故發生和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性措施,非生產時間嚴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變式樣和涂改標記。對于涂改標記和改變式樣的護品,一律不辦理報廢和領新手續。

      12、對生產、技術崗位特殊工種的勞動保保用品需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各分廠上報采購計劃,由生產準備部進行一次性采購。

      13、由財務部對各分廠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情況進行季度統計結算,結算情況納入各分廠經營目標考核內容。

      14、公司經理辦負責對員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與防護措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15、各單位的領取、發放記錄應齊全、詳細。

      16、本規定由生產準備部負責解釋。

      17、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施。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流程,明確職責,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辦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辦公外包服務商負責實施,實行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第3條本制度辦公用品包括:書寫工具系列、紙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與圖文系列、辦公生活用品系列、專項辦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詳見附件“x辦公用品清單”)

      第二章辦公用品計劃

      第4條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狀況,每月29日前提報下月辦公用品領用計劃,部門負責人審簽后報行政部。

      第5條行政部專員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臺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采購計劃,經負責人審簽后傳送至仁通科技。

      第6條采購單位價值500元以上辦公用品時,須報請總經理批準。特殊辦公用品能夠經行政部同意授權各部門自行采購。

      第三章辦公用品采購

      第7條辦公用品采購采用即時供應、不間斷配置、7x24小時服務的`辦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對口仁通科技進行管理。

      第8條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傳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給予反饋,按協議要求配置辦公用品并即時配送、應急服務以及市場價格動態等。

      第四章

      第9條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分發辦公用品,一份用于臺賬登記。

      第10條行政部接到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領用單》后,進行核對并做好登記,填寫一份《辦公用品分發通知書》交給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將所需用品備齊分發給各部門。

      第11條辦公用品領取后發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統一調換或回收。

      第五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12條對于列入公司固定資產和耐用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辦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發生的庫存、丟失、損壞、價格波動等風險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擔。

      第13條仁通科技對辦公用品的使用狀況作月度報表,會同行政部反饋辦公用品當月開支費用、浪費結余、辦公效率等狀況,參與企業辦公管理。

      第14條使用中的辦公用品出現問題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負責退換、保修、維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則

      第15條本制度由行政部會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4

      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 、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驹瓌t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放。

      3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放范圍。

      4 、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ㄆ,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 、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勞動保護用品。

      6 、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只補發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 、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

      8 、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定依舊換新。

      9 、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5

      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為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勞保用品采購、領用與發放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加工廠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倉儲管理。

      2.綜合部負責其他部門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

      3.綜合部負責各部門勞保用品的價格審核。

      三、勞保用品范疇

      1.根據公司生產性質和工作環境,員工勞保用品分為普發系列和專用系列。

      2.普發系列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褲、棉鞋、棉手套等。

      3.專用系列勞保用品包括:絕緣鞋、防護眼鏡、耐酸堿手套、皮手套等。

      四、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設崗位(工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報公司審批。

      五、勞保用品采購程序

      1.按月進行采購。

      2.生產部要對加工車間所需勞保用品進行市場詢價,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采購。

      3.其他部門所需勞保用品由綜合部統一采購。

      4.因安排專項或臨時工作需要領用勞保用品的,由項目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

      六、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放規定

      1.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程序:車間經辦人按照在崗人數和標準編制勞保用品發放明細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辦人開具領料單——倉庫管理員按規定發放——部門、車間發放至員工(需簽字)。

      2.其他部門勞保用品每月由綜合部一次性發放到各部門,各部門需建立建全本部門、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臺賬,并設專人管理。

      3.對非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

      4.由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無法使用的,經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費用個人承擔。

      5.因工作需要,本規定以外的勞保用品另行申請。

      6.合同制員工試用期內領用的勞保用品收押金,試用期后返還押金,員工離職時所領用過的勞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價扣款,折價一律按新品價除規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為單位計算使用超過十天的計使用一個月,不滿十天的.計使用半個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勞保用品使用須知

      1.勞保用品是用于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嚴禁員工變賣勞保用品,也不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著裝規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進入車間和生產現場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車間員工工作時間一律按本崗位規定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3.員工要愛惜勞保用品,經常清洗,保持其干凈整潔。勞保用品上的公司標識不得人為損壞;不準穿著有污漬、破損、紐扣不全的工作服離開公司。

      九、管理責任與考核規定

      1.由于把關不嚴,造成劣質勞保用品入庫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和行政處罰。

      2.部門負責人違反本規定亂批領料單的,按較重違章處罰。

      3.各部門、車間勞保用品臺賬不全、混亂的,未按規定發放員工勞保用品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連帶處罰100元;臺賬造假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4.員工擅自變賣個人勞保用品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人,處罰200元/次。

      5.未按著裝規定著裝的,處罰50元/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6

      1、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的計劃、采購、發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勞保用品的發放須依據各部門、各工種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3、發放勞保用品必須落實執行領用、保管和發放制度,嚴格按規定和標準發放;

      4、對消耗品實行按需采購,節約領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舊領新制,更換非消耗品(如筆、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損物品,以舊換新。

      6、對勞保用品進行規范堆放,標識清楚,定期清掃與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蟲、防潮、放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7、對失效、報廢的勞保用品,要認真填寫報廢單,寫明名稱、價格、數量、金額、報廢原因后,經總經理審核批準方能報廢;

      8、物品的領用、發放,須按“先進先出,計劃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進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規范勞保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圍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車間,職能部室及員工。

      第三章 總則

      第四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標準,合理配用,厲行節約,強化管理。

      第五條 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六條 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規范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性能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規定的安全、職業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 對于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射線,電磁輻射等職業病危害,或者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空墜落,刺割傷,酸堿灼傷等危險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 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公司上崗工作的全體員工。發放標準依工種、工作任務的不同而定,詳見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 勞保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性質配備不同崗位的`配發標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備勞動保護用品后方能上崗。

      第十二條 人力資源科辦理新員工入職的,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明,為員工辦理工服領用手續,其它勞保用品由用人部門根據勞保發放保準為員工領發。

      第十三條 生產部門新員工入職應配備本崗位規定必備基本勞動保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鏡、安全帽)。

      第十四條 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非生產員工應配備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擬定采購大勞保(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用品的計劃、保管和發放;其他小勞保防護用品由各部門庫房下達采購計劃,保管和發放;采購科負責按計劃采購,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第五章 勞保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 防護服或工服:夏、秋裝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條 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色皮大頭鞋。

      第十八條 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橡膠帶線手套。

      第十九條 防護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風帽。

      第二十條 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電焊防護鏡、平光鏡、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勞保用品費用計劃

      第二十一條 勞保用品總費用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獨立核算單元根據員工勞保用品的到期情況及結合下一年總體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 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的總費用,年初制定的總費用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費用不足的原因,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七章 勞保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 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保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和定點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商購買。購買時要驗明定點企業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 對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審批通過后,采購部征求部門意見后選型采購。

      第二十五條 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察部人員要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督管理與審計。

      第八章 勞保用品的驗收、發放

      第二十六條 勞保用品購入后要進行驗收。大批量的要進行抽樣驗收,抽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涉及安全、衛生的勞保用品要檢查其“兩證”,對無“兩證”的勞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 對定期發放的勞保用品,發放時應嚴格執行發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及臺賬,對于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的勞動防護用品需填寫《勞保用品發放卡》,支領人簽字。

      第二十八條 領用部門及個人按規定或提出的質量標準進行領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應拒絕領用,并及時向監察部、紀律檢查科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及員工領用的勞保用品,在使用前發現有質量問題可及時提出退換。

      第三十條 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后上報公司批準。

      第三十二條 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第三十三條 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紀律檢查科、安全設備管理科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章 發放使用規定

      第三十四條 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如某項勞動防護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達到規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請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條 因病、事、工傷、產假、脫產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按月發放的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開原工作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第三十六條 凡屬有關設計、工藝、試驗人員等非實際經常性操作的實習人員,經綜合管理部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可作為一次性審批發放。

      第三十七條 洗衣粉、肥皂、毛巾類小勞保按發放標準統一時間發放,不做個別支領。

      第四十三條 外包隊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外包隊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配備,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

      第四十四條 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由本部門向公司申請報告說明原因,公司批準后執行,但不得低于總價的20%。

      第四十五條 發放及管理

      1、行政辦公室建立領用記錄臺賬,并在員工備用服裝不足員工總數10%時,及時申請補充。

      2、試用期內員工,在入職當天,領取工服,并繳納工服押金,轉正后退押金。

      3、員工領用工服時在確認相關信息后在工服發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4、若因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丟失、未到期破損,須提前換發,并由個人承擔費用。

      5、員工離職時,對領用的工服及勞保鞋,未滿使用期限,折舊收取制作費,同時物品歸屬本人,扣費標準如下:

      5.1試用期內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月按半月計,超過半月按整月計。

      5.2正式員工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1-自領或換發起計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個月按半月計、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

      第十章 工服著裝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 為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風貌,宣揚企業文化,工作期間著裝及儀表要求如下: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著裝工服。

      2、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第四十七條 工服換裝時間

      1、根據具體天氣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通知更換工服時間。

      第四十八條 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著裝工服,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著裝工服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其他

      1、為方便,工作期間出廠區,允許著裝工服。

      2、遇公司集體活動時,按公司統一要求著裝。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條 對于所有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制制度的行為部門及個人,一律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一條 對于外來人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責任部門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和修訂權歸屬綜合管理部,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 同時司政字[20xx]第08號《xx設備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條 相關表單

      1、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8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4.3.1.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4.3.2.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4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4.3.3.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4.3.4.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4.3.4.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4.3.4.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3.4.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4.3.4.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4.3.4.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4.3.5.1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4.3.6.1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4.3.7.1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4.3.7.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4.3.8.1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4.3.13.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4.3.13.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4.3.13.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4.3.13.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 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 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 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0

      一、勞保用品范圍

      勞保用品泛指保護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為避免或減少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性用品(包括:工作服、常規勞保用品和特殊工種勞保用品)。編號:標準-20xx-lb01

      二、勞保用品發放原則

      公司按員工所任職的崗位以及發放標準配發相應的勞保用品,各部門不得計做員工福利。

      三、勞保用品的管理部門

      工作服、工作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采購及安排發放,由配件倉庫負責管理;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由使用部門主管或經理簽發及領用。

      四、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流水線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紙箱印刷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紙箱后道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設備維修工:

      絕緣手套:每人每月1付;

      口罩:每人每月1只;

      流水線打包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2付;

      車間進倉員:

      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

      車間抱車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原紙入庫抱車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車間質檢員: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有破損時另行申請;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護目鏡:每人每年1付;有破損時另行申請;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雨衣:每人每年1套;

      五、工作服及勞保鞋發放標準

      工作服

      1)車間工人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一套;

      夏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兩套;

      2)管理人員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一件(上衣);

      夏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兩件(上衣);

      注:設備維修工按雙倍領取,車間新員工第一年秋季工作服領取2套。

      勞保鞋

      發放范圍:車間所有操作工人(防滑鞋)、設備維修工(絕緣鞋);

      發放標準:每半年發放一雙,有破損時另行申請。

      六、勞保用品的購買、發放與使用管理

      1、勞保用品以其發放標準和使用年限及庫存情況為采購基本依據,按季度由公司行政部會同采購物流部編制《采購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由采購物流部進行采購;

      2、配件倉庫管理員負責對采購的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進行驗收、入庫及管理;

      3、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采購的工作服及勞保鞋進行驗收,配件倉庫進行入庫及管理;

      4、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須每季度進行盤點管理,由倉庫管理員對勞保用品的入庫、庫存和出庫情況進行匯總,匯總結果報人事行政部復核,行政人力資源部以此作為制定下一季度采購計劃的依據。

      5、倉庫管理員、行政人力資源部應嚴格按照發放標準,每月、按量發放勞保用品。常規勞保用品發放時由各部門負責人簽收,特殊工種勞保用品、工作服、勞保鞋必須由本人簽收,他人不得代領或代簽。勞保用品臨時增加需求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行政人力資源部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予以發放。

      6、絕緣鞋使用部門須每半年作一次預防試驗,檢測絕緣性能,確保其性能良好;外觀破損須隨時更換;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勞保用品的使用人員進行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的'培訓與指導,并應隨時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7、員工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不得隨意損壞、浪費、丟棄轉讓或出售,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8、員工工作期間,由于未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勞保用品導致傷亡的,一切責任自負。

      9、遇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離職員工須按離職流程退還已領用的全部常規勞保用品、特殊工種勞保用品、工作服及勞保鞋,由行政人力資源部簽收確認,否則不予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10、配件倉庫負責對回收的勞保用品進行管理,對可再利用的勞保用品應交至倉庫管理員作回收登記。對于回收的不可以再利用的勞保用品,應由倉庫管理員會同人事行政部共同進行清點,行政人力資源部提交報廢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后方可由倉庫管理員進行銷毀處理。

      七、工作服、勞保鞋的管理

      1、員工應愛惜并妥善保管公司為其所配置的工作服及勞保鞋,如在使用期內損壞或丟失的,由員工自己承擔重新購買或修補的費用。

      2、工作服及勞保鞋應依據崗位配制標準,采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按期予以更換。

      3、如遇公司與員工二者之間解除勞動關系而其工作服又未到使用年限的,若員工不歸還工作服或勞保鞋,公司將依據工作服費用標準和使用年限按月折舊費用,其費用從離職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八、醫療急救箱

      1、配件倉庫負責醫療急救箱的使用與保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進行盤點;

      2、醫療急救箱藥品及物品的采購由行政人力資源部按照勞保用品的流程進行申請、報批,由采購物流部負責采購。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更好地對職工進行勞動保護,規范勞保用品的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部門所有職工。

      3.術語

      3.1勞保用品: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防護用品,按照崗位需要配給,不能視為福利。

      3.2公用勞保用品:按崗位配發的勞保用品,不具體到單個人。

      3.3個人勞保用品:按崗位和人配發的勞保用品,具體到個人。

      3.4消耗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隨著使用的次數而減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類型。

      3.5易損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不隨使用的次數而減少,但質量隨著使用次數而逐漸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類型。此類型物品的使用壽命與使用環境、使用頻次、個人的使用習慣以及保養、愛惜程度密切相關。

      4、職責

      4.1生產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統一管理。

      4.2供應部負責勞保用品的采購。

      4.3各工序主管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

      5、工作程序

      5.1配發標準

      5.1.1部門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性質制定出不同崗位的勞保用品配發標準(限額),上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5.1.2對臨時突擊而調換崗位的職工,根據崗位標準配發勞保用品。任務完成后,使用的勞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轉為個人勞保用品的方式進行處理。

      5.2申購

      各工序根據配發標準、職工情況、勞保用品的實際損耗程度、下月的生產計劃等,制定下月的勞保用品采購申請,于每月月底報生產部匯總,公司批準后轉供應部采購,同時報倉庫備案。

      5.3采購

      供應部根據批準的勞保用品采購申請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購,并入庫。

      5.4發放

      5.4.1部門倉管員根據批準的勞保用品采購申請于每月月初到倉庫領取勞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據配發標準進行發放,職工領用勞保用品時應履行領用登記手續。

      5.4.3勞保用品發放時一律以舊換新。凡不交舊品者,需按原品購入價值的50%交納款項后,方可領用新品。

      5.5使用

      5.5.1職工必須按規定配帶勞保用品,應該配帶的地方、應該配帶的時候必須配帶。

      5.5.2勞保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應正確使用,杜絕野蠻違章使用勞保用品;應做好清洗、保養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狀態。對失效、無法使用的勞保用品必須立即更換。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調整崗位而增加的勞保用品,由職工提出,報部門經理批準后下發。

      5.5.4使用過程中丟失勞保用品的.,應及時補領新品,但需按新品價值的50%上繳款項。

      5.5.5公用勞保用品必須在交接班時明確其使用狀態,公用勞保用品的管理必須責任到人。

      5.5.6職工離職時,對領用不足10天的勞保用品應交回公司,應交而未交的將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對生產用工作服領用不滿3月而離職的,每件扣交60元;滿3個月的,則工作服歸個人所有,不再扣款。

      6、報廢回收

      各工序嚴禁隨意丟棄報廢的勞保用品,必須集中收集,由部門領料員每月集中進行回收處理。

      7、檢查監督

      7.1由部門經理和各工序主管對勞保用品的申報、發放、使用、回收等環節進行檢查監督。

      7.2對違反勞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將按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2

      一、 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領用和使用的管理,結合本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勞保用品發放范圍

      本司根據各個生產崗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三、勞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保用品種類

      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

      A.勞保鞋 、絕緣鞋、雨鞋

      B.防護服、雨衣

      C.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D.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護眼鏡 、墨鏡

      G.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四、 勞保用品管理部門

      公司物流部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管、登記、發放、退庫后的廢棄處理。

      五、 勞保用品管理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領用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各事業部在領用勞保用品時必須交舊才能領新。

      4.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物流部為各事業部建立領用登記臺賬,各事業部在發放時詳細記錄每位在職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 情況,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5.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6.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不夠用時,經所在部門主任及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7.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假、事假、工傷、外出學習培訓等情況連續未在生產崗位超過一周的,在發放生產作業用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由物流部與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執行。 若當月未能執行的,則順延到次月執行。

      8.以舊換新回收的勞保用品,由物流部負責統一分類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報申請進行再利用或廢損處理。

      9.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業部必須及時匯總情況,并將剩余勞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換領新的勞保用品。 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為損毀或丟失,則當月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六、勞保用品發放時間及以舊換新界定

      1.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A.公司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及崗位危害給職工配備勞保鞋、絕緣鞋或雨鞋,以避免職工職工腳部傷害事故。

      B.職工經培訓合格后進入車間工作應在當日或次日由所在事業部安排人員至庫房免費領用1雙勞保鞋、絕緣鞋、雨鞋(依據崗位不同領用)。

      C.公司為專職的高壓電工、電器車間職工配發高壓絕緣勞保鞋。

      D.員工在職期間請假連續超過15天的,勞保鞋換領期限則按該員工請假的天數順延。

      E.不在更換期內的無特殊原因進行領用或以舊換新的需按公司購買原價的20%現金補償后給予發放,半年內因丟失或不能以舊換新的按公司購買原價的50%現金返補償后給予發放。

      F.不在更換期內的職工因辭職、離職、辭退人員,安全鞋、絕緣鞋、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個人必須退還公司物流部處理,若未退還應按公司購買的實際價格給予賠償,由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給予扣除。

      G.勞保鞋、絕緣鞋、雨鞋領用不滿半年的人員離職時,公司按勞保鞋、絕緣鞋、雨鞋的全價對個人進行扣款。

      H.個人購買的不在換發范圍內

      2.防護服、雨衣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防護服。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防護服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防護服,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防護服只用于在工作間內工作時按生產作業要求規定穿著。

      D.雨衣按照發放標準一年一領,以舊換新,交一領一。

      3.手套等(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手套。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手套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手套,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沾染油污的線手套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分類儲存并移交至危廢庫。

      4.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口罩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口罩,交一領一。

      B.公司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崗位配置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頂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6.防護眼鏡、墨鏡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副防護眼鏡;蚰R

      B.防護眼鏡、墨鏡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7.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A.公司為噪音超標崗位(打磨工、整形工、銑工、鉗工、步沖機操作工、數控銑工)配備防噪音耳罩。 同時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執行以舊換新管理,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8.一次性勞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膠手套作為一般固體廢物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產崗位限額領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開始生效。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3

      一、職業病防治措施

      影響職業病的因素

     。1)粉塵

     。2)噪音

     。3)油漆及揮發性溶劑

     。ㄒ唬┓蹓m、油漆、建筑垃圾應采取的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棄物、噪音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創造文明工地

      1、施工現場做封閉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條布將現場四周圍起來,書寫文明創建標語。

      2、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標明標識。

      3、應時刻保持工程項目部現場臨時辦公室的整潔有序,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崗位責任制,安全責任制,網絡計劃圖,施工平面圖,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等懸掛上墻。各項制度的執行及施工進度的推進情況用色控曲線標注,使其一目了然。

      4、現場臨時倉庫內各種袋(桶、箱)裝材料碼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墻上懸掛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員職責。

      5、施工人員入廁到就近的公共廁所。入廁后例行程序及時沖洗,以保持其干凈潔。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塵。

      7、對施工機械(如電鋸等)產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關環保部門的規定組織施工。

      8、施工現場設一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各單位在施工現場的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等。

      9、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現場應佩帶胸卡。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間照明。

      10、在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生活設施符合通風、衛生、照明等要求,職工的飲食供應符合飲食要求。保持整潔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施工協議,加強規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嚴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牢記在心,杜絕安全隱患。

      12、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至有關部門指定的傾倒的地點,在接近工程移交時,及時拆除臨時設施,移交時做到現場整潔,窗明幾凈,地無污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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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方案

     。1)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衛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衛制度、工地場容場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駐外施工人員行為準則(見附件)。

     。2)加強工地保衛工作。配備足夠的保衛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以保護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等項目,不受損壞或被盜。并提供足夠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對第三者的保護,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為止。

      同時,門閘安裝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時間關上及鎖上,每個出入口在開放時任何時間內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員看守。

     。3)不允許任何未經同意的來訪者在現場逗留,并備有一本來訪者登記薄,并為來訪者提供安全頭盔。來訪者進出現場只可利用一個進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業主、總承包方、設計、監理公司等人員可自由進出施工現場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員均需辦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權人員不允許到現場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丟失,對半成品及成品的損壞或在工地上受到傷害等不測因素的.發生。

     。5)為便于保安人員履行職現,能辨別本公司施工人員與外單位人員,工地施工人員統一著裝(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總包商授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律實行登記制,必須由項目經理部派員陪同,并備戴安全帽后方可進入現場。

     。7)在工地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工地總包方匯報,必要時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并積極配合偵破。

      2、防擾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現場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況,精心安排施工進度計劃及優化施工方案,以對該等臨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損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擾和不便。

     。2)項目經理部需精心組織,科學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將噪聲大的施工項目安排在白天,并將噪聲大的設備進行防噪處理。

     。3)現場工程指揮部要認真對待人為噪聲的發生,制定相關的施工管理制度,現場嚴禁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現場工程指揮部要充分認識到環保方面的擾民問題。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設備要設置除塵裝置,清運垃圾必須使用噴灑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機或封閉專用垃圾道運輸,嚴禁從窗口傾倒垃圾。細散顆粒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遮蓋,現場專用道路要經常噴灑水,從而把粉塵污染擾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揮部要認真制定有關行為擾民的問題。不允許在施工入口處進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車輛要在現場內停放,如工人衣潔不整,則不允許在休息時逛街,教育員工要時刻注意企業形象。

      總之,項目經理部一定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污染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大氣污染法》,《鄭州市環境噪音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導我們的施工。

      二、安保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在有粉塵的環境下施工必須佩戴防塵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須佩戴防毒面具。

      3、電焊工在施工前必須佩戴墨鏡和手套。

      4、所有勞動保護用品由各項目部負責在施工佩發。

      5、各項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據人數到倉庫領取。

      6、倉庫要管好勞動保護用品,對不合格或過期的及時檢查及時報廢。不足部門及時報計劃購進。

      7、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業佩安全帶。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4

      1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1.1 各種勞保用品由(行政科)總務定期進行申購。勞保用品存于倉庫,倉管員應根據本節之發放標準定量發給各部門。

      1.2 為了防止浪費的情形,各部門勞保用品領用均須以舊換新的方式,否則倉管人員有權不予發放。

      1.3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發放對象及扣款辦法另行規定。

      2 各種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辦法

      2.1 所有人員在領取勞保用品后,在上班時間內,均須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則對違規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2.2 手套使用辦法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有效發揮其勞動防護作用,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臺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圍內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3、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職責

      3.1、供應處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發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入庫、發放、建立臺帳等。

      3.2、供應處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與回收、臺帳建立等,同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負責。

      3.3、報集團供應部或區域批準自行采購大勞動保護用品,供應處在詢價時要求供貨單位提供樣品,會同財務處、總經辦、生技處比質、比價,共同選擇供貨廠商。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3.4、各處室負責本處室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和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審核和臺帳建立。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檢查,對違規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5供應處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制定勞保用品臨時采購發放標準,并負責落實。

      4、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

      4.1、新進人員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上崗前配發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放春秋工作服各兩套。

      4.2、勞保用品到貨后,供應處及時通知各二級單位領用。

      4.3、各二級單位按申報計劃由計劃申報員開具領料單,由各處室領導、安全員、供應處審核登記后,到供應處領用。

      4.4、供應處對領料單開出的勞保用品數量、品種等進行核實,按要求發放,并做好廢舊勞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時建立相應的發放臺帳和回收臺帳。

      4.5、轉崗崗位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的保護用品,經生技處、安全員核實后予以補發。

      4.6、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放,不得重復發放。

      4.7、因生產、檢修等作業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公司安全員確認,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后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4.8、小勞保實行計劃管理,由各單位計劃報公司安全員審核后,由供應采購并按計劃發放。生技處根據生產情況,可適當增報計劃用于備庫。

      4.9、調職員工勞保的發放要按照新崗位的發放標準,勞?S崗位轉移。新崗位發放標準實施后,原崗位勞保發放時間有延續性,原崗位未配齊的勞動保護用品予以補發。

      4.10、各工種職員不管什么原因脫離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停發當月有關勞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發工作服、防護鞋,回崗位后原發勞動保護用品順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邏)崗人員的'制服,由總經辦提交專項申請,供應處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

      5、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必須按換裝時間和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各級管理部門和員工均有權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或舉報,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5.2、印有企業標志的職員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讓他人,否則,因此造成企業形象損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5.3、職員的耐用勞保用品和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滿后,由公司安全員進行鑒定,對確已失去勞動防護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員統計數量上報換領計劃,制作報廢清單交供應處倉庫回收。

      5.4、供應處會同生技處定期對交舊勞保用品報公司領導審批,進行集中銷毀或調劑生產一線處回收利用。

      5.5、外單位來公司支援生產的崗位人員,由公司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按同工種臨時配發必要的勞保用品。

      5.6、外來公司參觀人員的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總經辦統一領用并保管,非集團內的外來培訓人員安全帽等勞保用品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借用手續。

      5.7、各種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損壞,且未到發放期限需領用的,每頂20元,由其本人到財務處交費,憑財務收據辦理補領手續。

      5.8、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已失去防護作用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供應處進行鑒定后給予重新發放,供應處同時向供應商索賠。

      5.9、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環境導致已失去防護作用的(如污染、腐蝕,燙損等),經公司安全員、生技處、供應處鑒定后,報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舊換新。

      5.10、為保護職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職員在生產崗位操作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著裝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著統一發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著統一發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體以臺州氣候為準)。

      5.11、倉庫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勞保用品,防止發霉、變質;并按規定統計庫存情況,對缺供或大量積壓情況應隨時反映。為確保人身安全,對庫存過期的勞保用品一律不準發放,由供應處統計,經生技處審核后,供應處報公司領導審批,再進行實物處理,同時供應處與財務處一起進行賬面核減。

      5.12、員工退休、辭職、調離或因其它原因離開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如數回收,勞動保護用品管理部門要嚴格發放、回收手續,防止在過程中流失;因失職導致新、舊勞保用品流失的,予以嚴肅處理。

      6、附則

      6.1《職員崗位勞保用品發放及工種明細表》

      6.2《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6.3本辦法由供應處歸檔管理并享有解釋權。

      6.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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