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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盤點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5 10:35:46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盤點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盤點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盤點管理制度(范例15篇)

    盤點管理制度1

      為了規范店鋪財務運作,確保公司財產物資安全、規避資金、財產損失等風險,現對相關業務流程規范如下:

      一、盤點規定:

      1、盤點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盤、抽盤等

     。1)不定期抽查盤點:指由財務部組織不定期的對店鋪各庫區及賣場的庫存商品進行抽盤或全面盤點。

     。2)定期盤點:是根據每日或每周營業完成后進行的盤點,定期盤點要求進行的是全面盤點。

      2、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清點所有貨品數量,與電腦庫存數據初步核對;

     。2)核對貨品標簽與貨品(貨品印記)是否相符;

     。3)將各類票據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與清點;

     。4)更新電腦數據庫;

     。5)準備盤點所用的計量器具及各類銷售票據;

     。6)由盤點總負責人指定人員參加盤點,盤點期間暫停進、退貨;

     。7)避開銷售高峰期(周末、雙休日,節假日)。

      3、盤點操作流程:

     。1)由專門指定人員對柜臺珠寶首飾進行盤點,盤點時按珠寶首飾商品分類、品名、編號、單價、數量進行逐一核對,用掃描槍將標簽條碼逐個掃入盤點系統,確認系統內貨品圖片與實貨相符;

     。2)全部掃描后查詢盤點差異,核對實盤數量及貨品是否與數據庫相符;

     。3)根據柜臺實物盤點情況,電腦自動生成盤點結果報審表,打印并由全體盤點人員簽字確認,分送會計、商品等有關部門。(日盤、周盤由店鋪主管組織銷售人員進行;由銷售人員按實盤數量如實填寫盤點表,店鋪主管或主管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盤,盤點完成后,雙方和主管要在盤點表上簽名確認)。

      4、盤點結果處理:

      每次盤點完成后將制成盤點表,由相關盤點人員及監盤人、店鋪主管簽名確認,盤點表要先與店鋪臺賬核對確定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要立刻找出差異原因并分析。

      正確無誤的盤點表將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相關人員負責核對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差異,要及時跟進和找出差異原因。

      對于盤虧的物品,要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要對責任人和店長等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為了實時對店鋪的現有庫存進行監控,要求店鋪每天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銷售日報表至財務部(具體看格式),由財務部相關人員核對庫存商品是否正確,從賬面上對商品進行監控,如確有必要,財務部將派出專人至店鋪進行突擊或通知盤點形式進行實地盤點,以確保賬實相符。

      二、店鋪的現金及備用金管理規定:

      1、店鋪營業款(碎銀)和備用金必須分開管理,營業款(碎銀)不得挪作備用金使用,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元。當天的'營業額與碎銀分別獨立存放,當天營業款現金由店長清點審核獨立上鎖存放,第二天店長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長休息,營業款由組長鎖好存放,直至存錢人員(店長/銷售主任)在同事見證下,開鎖復核。要求在有監控攝像頭下復核。

      2、店鋪備用金的金額按店鋪面積大小、商場經營模式(專賣店/商場租賃柜臺)決定。商場租賃柜臺500元/月;專賣店面積小于50㎡的1000元/月,專賣店面積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備用金應用于日常店鋪開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購買,購買物品需要保留憑證及票據,并每兩個禮拜按既定報銷流程到財務部報銷一次。

      4、備用金由店長保管,和費用票據單獨存放于保險箱內。

      5、各店鋪要對備用金的領用、報賬等情況進行登記,合理領用備用金,登記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報賬日期或是返還日期等事項,要求經領人和批準人簽名。備用金報賬后的余額要及時進行返納,返納要求在事項完成后三天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先與店鋪主管溝通,可以推遲二天辦理),備用金登記本要求專人登記保管(具體格式如附表)。每天營業終了店鋪要把當天的備用金情況上報財務人員,上報內容包括:上日余額,本日支出(詳細說明支出內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內容),本日余額。

      6、店鋪營業款(碎銀)必須鎖入保險箱,第二天當班人員上班后應及時清點并確認是否與臺賬相符。

      7、原則上店鋪的每日庫存現金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除碎銀、備用金外),超出規定金額必須在當日下午四點前,由店長或主管如數存入公司為店鋪開設的指定銀行賬戶中,并保留存款回執以備核查;店長或主管外出存款時必須在其他員工見證下,在存款簽出本上登記、簽名。

      8、公司及店鋪任何人員都不得挪用店鋪錢款,店鋪需使用備用金支付日常開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長批復,超過100元不滿200元的由主管批復,200元以上需經經理同意后方可開支,店鋪備用金要設置專門登記本(登記本相關規定按第二條規定執行)。未經規定的程序請示同意,擅自挪用營業款者做貪污或盜竊公款處理,除追回贓款外,按公司財務制度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處罰,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收銀規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練使用收銀機和POS系統,收銀時要堅持唱收、唱驗、唱找、唱付;仔細檢查貨幣真偽,用視覺和觸感檢查貨幣真偽并用驗鈔機正反兩面復驗;如違反操作規則,誤收假鈔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分清責任人的由當班人員集體承擔;

      2、在使用POS機刷卡收銀時,應嚴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顧客輸入密碼、簽名確認,并保管好刷卡單據,于每月規定日期將POS機刷卡交易單與銷售小票、銷售報表一起交給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定期與POS機刷卡銀行進行對賬,以保證轉賬情況的真實性;

      3、在發生POS機交易成功與否難以確認的情況時,不得發出商品或退還現金給顧客,應及時與銀行聯系,查實并確認POS機交易實際情況后,做具體處理。違反操作流程,造成損失的,一律由責任人承擔損失;

      4、營業結束時,營業員按銷售憑證第二聯進行統計匯總,記錄當日銷售總金額(與財務對賬辦法詳見財務管理規定)。

      5、清點當日銷售貨款和POS機交易小票,是否與銷售總額相符,現金和票據,是否與店鋪臺賬相符,此過程一人清點,店長/組長復核,核對完畢后由兩人在柜組臺賬上同時簽字確認。

    盤點管理制度2

      不管是一個企業的成品倉庫還是其它行業的倉庫中,對于盤點工作都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目的

      制定合理的盤點作業管理流程,以確保公司庫存物料盤點的正確性,達到倉庫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財產有效管理的目的。

      范圍

      盤點范圍:倉庫所有庫存物料

      職責

      倉庫部:負責組織、實施倉庫盤點作業、最終盤點數據的查核,校正,盤點總結。

      財務部:負責稽核倉庫盤點作業數據,以反饋其正確性。

      it部:負責盤點差異數據的批量調整。

      3管理流程6.1盤點方式

      6.1.1定期盤點

      6.1.1.1月末盤點

      6.1.1.1.1倉庫平均每兩月組織一次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第二月的月底;

      6.1.1.1.2月末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財務部負責稽核;

      6.1.1.2年終盤點

      6.1.1.2.1倉庫每年進行一次大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年終放假前的銷售淡季;

      6.1.1.2.2年終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財務部負責稽核;

      6.1.1.3定期盤點作業流程參照6.2-6.11執行;

      6.1.2不定期盤點

      6.1.2.1不定期盤點由倉庫自行根據需要進行安排,盤點流程參考6.2-6.11,且可靈活調整;

      6.2盤點方法及注意事項

      6.2.1盤點采用實盤實點方式,禁止目測數量、估計數量;

      6.2.2盤點時注意物料的擺放,盤點后需要對物料進行整理,保持原來的或合理的擺放順序;

      6.2.3所負責區域內物料需要全部盤點完畢并按要求做相應記錄;

      6.2.4參照初盤、復盤、查核、稽核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6.2.5盤點過程中注意保管好“盤點表”,避免遺失,造成嚴重后果;

      6.3盤點計劃

      6.3.1盤點計劃書

      6.3.1.1月底盤點由倉庫和財務部自發根據工作情況組織進行,年終盤點需要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6.3.1.2開始準備盤點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盤點計劃書”,計劃中需要對盤點具體時間、倉庫停止作業時間、帳務凍結時間、初盤時間、復盤時間、人員安排及分工、相關部門配合及注意事項做詳細計劃。

      6.3.2時間安排

      6.3.2.1初盤時間:確定初步的盤點結果數據;我司初盤時間計劃在一天內完成;

      6.3.2.2復盤時間:驗證初盤結果數據的準確性;我司復盤時間根據情況安排在第一天完成或在第二天進行;

      6.3.2.3查核時間:驗證初盤、復盤數據的正確性;我司查核時間安排在初盤、復盤過程中或復盤完成后由倉庫內部指定人員操作;

      6.3.2.4稽核時間:稽核初盤、復盤的盤點數據,發現問題,指正錯誤;我司稽核時間根據稽核人員的安排而定,在初盤、復盤的過程中或結束后都可以進行,一般在復盤結束后進行;

      6.3.2.5盤點開始時間和盤點計劃共用時間根據當月銷售情況、工作任務情況來確定,總體原則是保證盤點質量和不嚴重影響倉庫正常工作任務;

      6.3.3人員安排

      6.3.3.1人員分工

      6.3.3.1.1初盤人:負責盤點過程中物料的確認和點數、正確記錄盤點表,將盤點數據記錄在“盤點數量”一欄;

      6.3.3.1.2復查人:初盤完成后,由復盤人負責對初盤人負責區域內的物料進行復盤,

      將正確結果記錄在“復盤數量”一欄;

      6.3.3.1.3查核人:復盤完成后由查核人負責對異常數量進行查核,將查核數量記錄在“查核數量”一欄中;

      6.3.3.1.4稽核人:在盤點過程中或盤點結束后,由總經理和財務部、行政部指派的稽核人、和倉庫經理負責對盤點過程予以監督、盤點物料數量、或稽核已盤點的物料數量;

      6.3.3.1.5數據錄入員:負責盤點查核后的盤點數據錄入電子檔的“盤點表”中;

      6.3.3.1.6根據以上人員分工設置、倉庫需要對盤點區域進行分析進行人員責任安排;

      6.3.4相關部門配合事項

      6.3.4.1盤點前一周發“倉庫盤點計劃“通知財務部、深圳qc組、深圳采購組、客服主管、ebay銷售主管、it主管,并抄送總經理,說明相關盤點事宜;倉庫盤點期間禁止物料出入庫;

      6.3.4.2盤點三天前要求采購部盡量要求供應商或檔口將貨物提前送至倉庫收貨,以提前完成收貨及入庫任務,避免影響正常發貨;

      6.3.4.3盤點三天前通知qc部,要求其在盤點前4小時完成檢驗任務,以便倉庫及時完成物料入庫任務;

      6.3.4.4盤點前和it部主管溝通好,預計什么時間將最終盤點數據給到,由其安排對數據進行庫存調整工作;

      6.3.5物資準備

      6.3.5.1盤點前需要準備a4夾板、筆、透明膠、盤點盤點卡;

      6.3.6盤點工作準備

      6.3.6.1盤點一周前開始追回借料,在盤點前一天將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補相關單據;因時間關系未追回也未補單據的,借料數量作為庫存盤點,并在盤點表上注明,借料單作為依據;

      6.3.6.2盤點前需要將所有能入庫歸位的物料全部歸位入庫登帳,不能歸位入庫或未登帳的進行特殊標示注明不參加本次盤點;

      6.3.6.3將倉庫所有物料進行整理整頓標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應物料sku、儲位標示。同一儲位物料不能放超過2米遠的距離,且同一貨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貨架上。

      6.3.6.4盤點前倉庫帳務需要全部處理完畢;

      6.3.6.5帳務處理完畢后需要制作“倉庫盤點表”,表的格式請參照附件;并將完成后的電子檔發郵件給對應財務人員(有單項金額);

      6.3.6.6在盤點計劃時間只有一天的情況下,需要組織人員先對庫存物料進行初盤;

      6.4盤點會議及培訓

      6.4.1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參加盤點人員進行盤點作業培訓,包括盤點作業流程培訓、上次盤點錯誤經驗、盤點中需要注意事項等;

      6.4.2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相關參加人員召開會議,以便落實盤點各項事宜,包括盤點人員及分工安排、異常事項如何處理、時間安排等;

      6.4.3盤點前根據需要進行“模擬盤點”,模擬盤點的主要目的是讓所有參加盤點的人員了解和掌握盤點的操作流程和細節,避免出現錯誤;

      6.5盤點工作獎懲

      6.5.1在盤點過程中需要本著“細心、負責、誠實”的原則進行盤點;

      6.5.2盤點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粗心大意導致漏盤、少盤、多盤,書寫數據潦草、錯誤,丟失盤點表,隨意換崗;復盤人不按要求對初盤異常數據進行復盤,“偷工減料”;不按盤點作業流程作業等(特殊情況需要領導批準);

      6.5.3對在盤點過程中表現特別優異和特別差的人員參考“倉庫管理及獎懲制度”做相應考核;

      6.5.4倉庫根據最終“盤點差異表”數據及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6.6盤點作業流程

      6.6.1初盤前盤點

      6.6.1.1因時間安排原因,盤點總共只有一天或時間非常緊張的情況下,可安排合適人員先對庫存物料進行初盤前盤點;

      6.6.1.2初盤前盤點作業方法及注意事項

      6.6.1.2.1最大限度保證盤點數量準確;

      6.6.1.2.2盤點完成后將外箱口用膠布封上,并要求將盤點卡貼在外箱上;

      6.6.1.2.3已經過盤點封箱的物料在需要拿貨時一定要如實記錄出庫信息;

      6.6.1.2.3盤點時順便對物料進行歸位操作,將箱裝物料放在對應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離不得超過兩米;

      6.6.2.3初盤前盤點作業流程

      6.6.2.3.1準備好相關作業文具及“盤點卡”;

      6.6.2.3.2按貨架的先后順序依次對貨架上的箱裝(袋裝,以下統稱箱裝)物料進行點數;

      6.6.2.3.3如發現箱裝物料對應的零件盒內物料不夠盤點前的發料時,可根據經驗拿出一定數量放在零件盒內(夠盤點前發貨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證箱裝物料為“整十”或“整五”數最好;

      6.6.2.3.4點數完成后在盤點卡上記錄sku、儲位、盤點日期、盤點數量、并確認簽名;

      6.6.2.3.5將完成的“盤點卡”貼在或訂在外箱上;

      6.6.2.3.6最后對已盤點物料進行封箱操作;

      6.6.2.3.7將盤點完成的箱裝物料放在對應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離不得超過兩米;

      6.6.2.3.7按以上流程完成所有箱裝、袋裝物料的盤點;

      6.6.2.4初盤前已盤點物料進出流程

      6.6.2.4.1如零件盒內物料在盤點前被發完時,可以開啟箱裝的已盤點的物料;

      6.6.2.4.2開啟箱裝物料后根據經驗拿出一定數量放在零件盒內(夠盤點前發貨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證箱裝物料為“整十”或“整五”數最好;

      6.6.2.4.3拿出物料后在外箱上貼的“盤點卡”上予以記錄拿貨日期、數量、并簽名;

      6.6.2.4.4最后將外箱予以封箱;

      6.6.2初盤

      6.6.2.1初盤方法及注意事項

      6.6.2.1.1只負責“盤點計劃”中規定的區域內的初盤工作,其他區域在初盤過程不予以負責;

      6.6.2.1.2按儲位先后順序和先盤點零件盒內物料再盤點箱裝物料的方式進行先后盤點,不允許采用零件盒與箱裝物料同時盤點的方法;

      6.6.2.1.3所負責區域內的物料一定要全部盤點完成;

      6.6.2.1.4初盤時需要重點注意下盤點數據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2.2初盤作業流程

      6.6.2.2.1初盤人準備相關文具及資料(a4夾板、筆、盤點表);

      6.6.2.2.2根據“盤點計劃”的安排對所負責區域內進行盤點;

      6.6.2.2.3按零件盒的儲位先后順序對盒裝物料進行盤點;

      6.6.2.2.4盒內物料點數完成確定無誤后,根據儲位和sku在“盤點表”中找出對應的物料行,并在表中“零件盒盤點數量”一欄記錄盤點數量;

      6.6.2.2.5按此方法及流程盤完所有零件盒內物料;

      6.6.2.2.6繼續盤點箱裝物料,也按照箱子擺放的順序進行盤點;

      6.6.2.2.7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盤前盤點”,則此時只需要根據物料外箱“盤點卡”上的標示確定正確的sku、儲位信息和盤點表上的sku、儲位信息進行對應,并在“盤點表”上對應的“箱裝盤點數量”一欄填上數量即可,同時需要在“盤點卡”上進行盤點標記表示已經記錄了盤點數量;

      6.6.2.2.8如之前未安排“初盤前盤點”或發現異常情況(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異常時)需要對箱內物料進行點數;點數完成確定無誤后根據外箱“盤點卡”上信息在對應盤點表的“箱裝盤點數量”一欄填上數量即可;

      6.6.2.2.9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負責區域內整個貨架物料的'盤點;

      6.6.2.2.10初盤完成后根據記錄的盤點異常差異數據對物料再盤點一次,以保證初盤數據的正確性;

      6.6.2.2.11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異常問題不能正確判定或不能正確解決時可以找“查核人”處理。初盤時需要重點注意下盤點數據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2.2.12初盤完成后,初盤人在“初盤盤點表”上簽名確認,簽字后將初盤盤點表復印一份交給倉庫經理存檔,并將原件給到指定的復盤人進行復盤;

      6.6.2.2.13初盤時如發現該貨架物料不在所負責的盤點表中,但是屬于該貨架物料,同樣需要進行盤點,并對應記錄在“盤點表”的相應欄中;

      6.6.2.2.14特殊區域內(無儲位標示物料、未進行歸位物料)的物料盤點由指定人員進行;

      6.6.2.2.15初盤完成后需要檢查是否所有箱裝物料都有進行盤點,和箱上的盤點卡是否有表示已記錄盤點數據的盤點標記。

      6.6.3復盤

      6.6.3.1復盤注意事項

      6.6.3.1.1復盤時需要重點查找以下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3.1.2復盤有問題的需要找到初盤人進行數量確認;

      6.6.3.2復盤作業流程

      6.6.3.2.1復盤人對“初盤盤點表“進行分析,快速作出盤點對策,按照先盤點差異大后盤點差異小、再抽查無差異物料的方法進行復盤工作;復盤可安排在初盤結束后進行,且可根據情況在復盤結束后再安排一次復盤;

      6.6.3.2.2復盤時根據初盤的作業方法和流程對異常數據物料進行再一次點數盤點,如確定初盤盤點數量正確時,則“盤點表”的“復盤數量”不用填寫數量;如確定初盤盤點數量錯誤時,則在“盤點表”的“復盤數量”填寫正確數量;

      6.6.6.2.3初盤所有差異數據都需要經過復盤盤點;

      6.6.6.2.4復盤時需要重點查找以下錯誤原因:物料儲位錯誤,物料標示sku錯誤,物料混裝等;

      6.6.6.2.5復盤完成后,與初盤數據有差異的需要找初盤人予以當面核對,核對完成后,將正確的數量填寫在“盤點表”的“復盤數量”欄,如以前已經填寫,則予以修改;

      6.6.6.2.6復盤人與初盤人核對數量后,需要將初盤人盤點錯誤的次數記錄在“盤點表”的“初盤錯誤次數”中;

      6.6.6.2.7復盤人不需要找出物料盤點數據差異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確定沒有錯誤可以將錯誤原因寫在盤點表備注欄中;

      6.6.6.2.8復盤時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裝物料全部盤點完成及是否有做盤點標記。

      6.6.6.2.8復盤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盤點表”上簽字并將“盤點表”給到相應“查核人”;

      6.6.4查核

      6.6.4.1查核注意事項

      6.6.4.1.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終確定物料差異,和差異原因;

      6.6.4.1.2查核對于問題很大的,也不要光憑經驗和主觀判斷,需要找初盤人或復盤人確定;

      6.6.4.2查核作業流程

      6.6.4.2.1查核人對復盤后的盤點表數據進行分析,以確定查核重點、方向、范圍等,按照先盤點數據差異大后盤點數據差異小的方法進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盤或復盤過程中或結束之后;

      6.6.4.2.2查核人根據初盤、復盤的盤點方法對物料異常進行查核,將正確的查核數據填寫在“盤點表”上的“查核數量”欄中;

      6.6.4.2.3確定最終的物料盤點差異后需要進一步找出錯誤原因并寫在“盤點表”的相應位置;

      6.6.4.2.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將復盤的錯誤次數記錄在“盤點表”中;

      6.6.4.2.5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盤點表”上簽字并將“盤點表”交給倉庫經理,由倉庫經理安排“盤點數據錄入員”進行數據錄入工作;

      6.6.5稽核

      6.6.5.1稽核注意事項

      6.6.5.1倉庫指定人員需要積極配合稽核工作;

      6.6.5.2“稽核人”盤點的最終數據需要“稽核人”和倉庫“查核人”簽字確認方為有效;

      6.6.5.2稽核作業流程

      6.6.5.2.1稽核作業分倉庫稽核和財務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6.6.5.2.2稽核人員用倉庫事先作好的電子檔的盤點表根據隨機抽查或重點抽查的原則篩選制作出一份“稽核盤點表”;

      6.6.5.2.3稽核根據需要在倉庫進行初盤、復盤、查核的過程中或結束之后進行稽核(具體時間參照“倉庫盤點計劃”);

      6.6.5.2.4稽核人員可先自行抽查盤點,合理安排時間,在自行盤點完成后,要求倉庫安排人員(一般為查核人)配合進行庫存數據核對工作;每一項核對完成無誤后在“稽核盤點表”的“稽核數量”欄填寫正確數據;

      6.6.5.2.5稽核人員和倉庫人員核對完成庫存數據的確認工作以后,在“稽核盤點表”的相應位置上簽名,并復印一份給到倉庫查核人員,有查核人負責查核;查核人確認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盤點表”上簽名;如配合稽核人員抽查的是查核人,則查核人可以不再復查,將稽核數據作為最終盤點數據,但數據差異需要繼續尋找原因;

      6.6.6盤點數據錄入及盤點錯誤統計

      6.6.6.1經倉庫經理審核的盤點表交由倉庫盤點數據錄入員錄入電子擋盤點表中,錄入前將所有數據,包括初盤、復盤、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確數據手工匯總在“盤點表”的“最終正確數據”中;

      6.6.6.2倉庫盤點錄入員錄入數據以“盤點表“的“最終正確數據”為準錄入電子檔盤點表中,并將盤點差異原因錄入;

      6.6.6.3錄入工作應仔細認真保證無絲毫錯誤,錄入過程發現問題應及時找相應人員解決。

      6.6.6.4錄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復檢查三遍,確定無誤后將電子檔“盤點表”發郵件給總經理審核,同時抄送財務部,深圳采購組,客服主管,it部主管;

      6.9最終盤點表審核

      6.9.1倉庫確認及查明盤點差異原因

      6.9.1.1因我司物流系統的原因,一般經過倉庫確定的最終盤點表在盤點數據庫存調整之前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查核,只能先將“盤點差異表”發給it部調整再查核未查明原因的盤點差異物料;在盤點差異物料較少的情況下(可以先發盤點差異表給采購,不影響采購交貨的情況下,),需要全部找出原因再經過總經理審核后再調整;

      6.9.1.2在盤點差異數據經過庫存調整之后,倉庫繼續根據差異數據查核差異原因,需要保證將所有的差異原因全部找出。

      6.9.1.3全部找出差異原因后查核人將電子檔盤點表的差異原因更新,交倉庫經理審核,倉庫經理將物料金額納入核算,最終將“盤點差異(含物料和金額差異)表”呈交總經理審核簽字;

      6.9.1.4倉庫根據盤點差異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6.9.1.5倉庫對“盤點差異表”進行存檔;

      6.9.2財務確認

      6.9.2.1在倉庫盤點完成后,財務稽核人員在倉庫“盤點表”的相應位置簽名,并根據稽核情況注明“稽核物料抽查率”、“稽核抽查金額比率”、“稽核抽樣盤點錯誤率”等;

      6.9.2.2總經理審核完成后“盤點差異表”由財務部存檔;

      6.9.3總經理審核

      6.10盤點庫存數據校正

      6.10.1總經理書面或口頭同意對“盤點表”差異數據進行調整后,由it部門根據倉庫發送的電子檔“盤點表”負責對差異數據進行調整;

      6.10.2it部門調整差異數據完成后,形成“盤點差異表”并發郵件通知財務部、深圳采購組、倉庫組、客服主管、總經理;

      6.11盤點總結及報告

      6.11.1根據盤點期間的各種情況進行總結,尤其對盤點差異原因進行總結,寫成“盤點總結及報告“;發送總經理審核,抄送財務部;

      6.11.2盤點總結報告需要對以下項目進行說明:

      本次盤點結果、初盤情況、復盤情況、盤點差異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7.0表單

      7.1盤點表

      7.2稽核盤點表

      7.3盤點差異表

    盤點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為加強公司存貨資產管理,特制訂本制度,以期達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貨盤點制度化,有依可循;

      1.1.2保證公司存貨的賬物相符,其中賬物相符包括:倉庫賬務與實物相符、倉庫賬務與財務賬務相符、公司賬務與海關記錄相符;

      1.1.3通過盤點得到準確的庫存數據,以便于財務記賬。

      1.2本制度所規范存貨包括: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備品備件等等,固定資產、財務現金等非存貨資產遵循相關盤點制度,不在此制度規范以內。

      2.存貨流轉流程及存貨倉庫分類

      2.1我司內部存貨流轉流程(不考慮各環節銷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貨流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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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備品備件僅限于入庫和領用,庫存倉庫僅有備品備件倉。

      2.2針對以上存貨流轉及倉庫,盤點范圍涵蓋:原片倉、隔離倉、封存倉、半成品倉、收集片倉、成品倉、外發倉(外發倉指外發加工存貨)、生產在線存貨、CT在線、CT成品倉、備品備件倉庫。

      2.3以上倉庫僅指各種物品分類進行存貨管理,并非實際物理倉庫。

      3.盤點流程

      3.1月度盤點

      3.1.1盤點方式:倉庫全盤,財務抽盤約30%;

      3.1.2具體方式:每月倉庫在財務月結日前打印盤點表進行全盤,財務視具體情況選取個別品種進行抽盤,抽盤數量約點總庫存量的30%

      3.2季度盤點:

      3.2.1盤點方式:倉庫與財務全盤;

      3.2.2具體方式:每個季度末在財務月結日前倉庫打印盤點表進行盤點,倉庫與財務部共同實行全盤,商務部報關組視具體情況可選擇參與盤點。

      3.3年度大盤

      3.3.1盤點方式:倉庫預盤,與財務、審計公司一起全盤;

      3.3.2具體方式:每年底,財務視關賬日和審計時間的安排,通知倉庫預盤及全盤時間,預盤日由倉庫進行全盤,全盤日由財務部和倉庫共同進行全面盤點,并視具體情況可能與財務年度審計事務所一起盤點。

      4.存貨報廢管理

      4.1每月盤點后,對于需報廢的`存貨,由倉庫、品質部及銷售部等相關部門共同認定后提交《存貨報廢申請單》(見附件一),并說明存貨報廢原因及數量,交公司相關領導審批;

      4.2在《存貨報廢申請單》審批下來之前,倉庫需對報廢存貨單獨存放,但財務無需處理賬務,報廢申請單核準后,倉庫統計報廢存貨數量金額交商務部,待商務部辦理完海關手續(做廢料或內銷處理)后,倉庫準確登記進入存貨盤點表,交財務入賬;

      4.3已報廢存貨進行銷售處理的,銷售款交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4.4以上報廢過程需詳細保存相關單證,倉庫還需對報廢存貨進行拍照留存,報廢全程需按相關規定報海關及稅局。

      5.盤點報表反饋

      5.1倉庫盤點完成后需提交財務部完整的《盤點平衡表》(見附件二),《盤點平衡表》不僅記錄月末結存數,還需包括月初數以及本月各倉庫的進出、外發、報廢等等具體數據;

      5.2 《盤點平衡表》需分倉庫統計數據,倉庫類型包括:原片倉、隔離倉、封存倉、半成品倉、收集片倉、成品倉、外發倉(外發倉指外發加工存貨)、生產在線存貨、CT在線、CT成品倉;

      5.3所有盤點報表倉庫須在盤點后三個工作日內提供給財務部。

      6.盤點差異處理

      6.1對于盤點發現實物與賬務存在差異,首先對于盤點有差異的部分進行復盤,如確定實物數量的準確性,需詳細查詢賬務數據有無錯誤;

      6.2如通過反復核實,可以消除差異或找到原因,按照具體情況處理;

      6.3如經過核實,確認差異存在,并無法找到明確原因,應填寫《盤盈(盤虧)調整單》(附件三),經倉庫主管、生產經理簽字,交廠長、總經理審批;審批后交財務做賬務處理。

      7.倉庫、財務及海關數據的一致性管理

      7.1倉庫須嚴格按照公司庫存管理控制程序對存貨進行管理,并依據本制度,對存貨進行盤點和報告;

      7.2通過對本制度的切實執行,倉庫與財務部保證公司內部賬務的一致性,即財務賬上數據、倉庫賬上數據、存貨實際庫存三者的無差異;

      7.3財務部每月初提供財務賬上存貨數據(此數據與倉庫實存一致)給商務部,由商務部核對海關數據,如有差異需查明原因并糾正,直至雙方數據一致。

      8.本規定制定于現行生產核算流程下,自批準公布之日起實施。用友ERP上線后視具體流程進行修改。

    盤點管理制度4

      1、為了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證藥庫、各藥房賬物相符,實行每月定期盤點制度。

      2、藥劑科藥庫、各庫房統一按月盤點,原則上盤點時間為每月23日,為配合財務科藥品財務核算,每月盤點時間應與財務科共同溝通確定。

      3、藥品盤點是藥劑科員工的職責之一,全體員工都有參加盤點的義務。

      4、藥庫、各藥房對庫存的所以藥品進行盤點清查,盤點時根據盤點表逐一核對,清點數量。

      5、盤點應于靜止狀態下進行。靜止狀態指盤點期間不得發生與盤點有關的藥品賬務和藥品實物的'入出操作。急診藥房不能做到完全靜止時,應對賬、物進行相應的處理,盡量減少一般業務操作對盤點的影響。

      6、盤點時應嚴謹、細致,實事求是。

      7、盤點結束后,由庫房、各藥房將盤點表按照統一格式進行打印,盤點人和監盤人簽字后一式兩份,一份報藥劑科主任審核并留檔備查,一份交財務人員核算。

      8、財務科每季度對藥庫、各藥房監盤一次,監盤人員對盤點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品種抽查復核率不低于3%。

      9、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藥庫、藥房盤盈、盤虧超出0.3%,應查找原因,詳細加以說明,并上報主管院長。

    盤點管理制度5

      一、藥品不良反應系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遺效應、過敏反應、特異性遺傳素質等)。

      二、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中,應堅持“保障臨床用藥安全,保證患者身體健康”的指導思想,認真負責,科學求實,填好記錄,及時上報。

      三、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報告的范圍:

      l、新藥檢測期內的所有不良反應及監測期滿后的新的、嚴重的不良反應;

      2、進口藥品進口5年內發生的所有不良反應;

      3、上市5年以上的藥品,主要報告該藥品的嚴重、罕見或新的不良反應。

      四、各臨床科室均要建立規范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記錄,實行逐級、定期報告制度。準確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向醫院藥品不良反應檢測負責部門報告;醫院每月30日前在定期匯總《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藥品不良反應檢測報告中心報告;發現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于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必須時可越級報告。

      五、醫院藥劑科(臨床藥學室)負責全院各臨床科室藥品不良反應報表的收集、調查、分析等工作。應將填寫完整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復印存檔,并將《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原件在15個工作日內上報上一級藥品不良反應監督管理部門。

    盤點管理制度6

      一、倉庫平均每月組織一次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月底,由倉庫管理員負責組織,采供科負責審核。

      二、倉庫每年進行一次大盤點,盤點時間一般在12月底,年終盤點由倉儲管理員負責組織,財務部和采供科負責稽核。

      三、不定期盤點由倉儲管理員自行根據需要進行安排,且可靈活調整。盤點采用實盤實點方式,禁止目測數量、估計數量。盤點過程中注意保管好“盤點表”,避免遺失。

      四、盤點結果出現差異,須總結盤點差異的原因,制定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寫成盤點總結和報告,分別報采供科與院長審核。

    盤點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盤點管理制度8

      為加強對公司倉庫物資的有效管理,實行有效的審批程序,以及能讓倉庫保存完整準確的出庫記錄,現將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1、填制“物資領用申請單”;

      2、相關審批人審批;

      3、持審批后的物資領用申請單至倉庫領取。

      2、領料當日沒有領料的.申請單視為作廢;

      3、以舊換新的物品應做好標注。

      4、節日、假期期間,需要領用物料的,應預先做準備,提前辦理領用手續;

      6、每月10號填寫申請單,15號發放物料,其它時間不辦理物料領用手續。

    盤點管理制度9

      簽發人:

      1.目的

      制定合理的盤點作業管理辦法,以確保公司庫存物料盤點的正確性,達到倉庫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財產有效管理的目的。

      2盤點范圍

      2.1分揀庫: 汽車零部件需分進口、國產、三廂、兩廂(特殊情況);

      2.2焊裝庫:汽車零部件需分進口、國產、三廂、兩廂;

      2.3總裝庫:汽車零部件需分進口、國產;

      2.4涂裝庫:涂裝車間輔料;

      2.5五金庫:勞保用品、五金工具、各車間耗材、輔料、備件、備品;

      2.6不合格品庫:總裝、焊裝零部件、汽車零部件分進口、國產、三廂、兩廂、下線零部件及各種狀態;

      2.7顏色件:汽車零部件需分進口、國產;

      2.8標準件:汽車零部件需分進口、國產。

      3.職責

      物流室:負責組織、實施倉庫盤點作業、最終盤點數據的查核,校正,盤點總結。

      財務部:負責稽核倉庫盤點作業數據,以反饋其正確性。

      4.盤點方式

      4.1定期盤點

      1)每月27日盤點;

      月末盤點由倉庫負責組織,信息員負責稽核;

      2)年終盤點;

      倉庫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大盤點或公司通知,年終盤點由倉庫負責實施,公司組織人員核對,財務稽核;

      4.2不定期盤點

      1)不定期盤點由倉庫自行根據需要進行安排,且可靈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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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盤點方法及注意事項

      1)盤點采用實盤實點方式,禁止目測數量、估計數量,特殊零部件除外(標準件可用稱量方式);

      2)盤點方式采用分區域、分小組、地毯式盤點,先初盤后復盤的順序進行盤點 ;

      3)盤點前注意物料的整理、擺放,需要對物料進行標識、分區,盤點后保持原來的擺放順序,以待復盤合格;

      4) 所負責區域內物料需要全部盤點完畢并按要求做相應記錄;

      5)盤點過程中注意盤點標簽保管工作,避免丟失;

      6)盤點過程中注意保管好“盤點表”,做編號,避免遺失,并嚴格按盤存表格認真填寫。

      4.4盤點計劃

      1)盤點計劃書

      開始準備盤點一周前需要編制好“盤點計劃書”,計劃中需要對盤點具體時間、倉庫停止作業時間、帳務凍結時間、初盤時間、復盤時間、人員安排及分工、相關部門配合及注意事項做詳細計劃。

      2)時間安排

      a.初盤時間:確定初步的盤點結果數據;初盤時間計劃在一至二天內完成;

      b.復盤時間:驗證初盤結果數據的準確性;復盤時間根據情況安排;

      c.查核時間:驗證初盤、復盤數據的正確性;查核時間安排在初盤、復盤過程中或復盤完成后由指定人員操作;

      d.稽核時間:稽核初盤、復盤的盤點數據,發現問題,指正錯誤;

      稽核時間根據稽核人員的安排而定,在初盤、復盤的過程中或結束后都

      可以進行,一般在復盤結束后進行;

      e.盤點開始時間和盤點計劃共用時間根據當月銷售情況、工作任務情況來確定,總體原則是保證盤點質量和不嚴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任務。

      4.5人員安排

      1)人員分工

      泰安青年汽車有限公司

      a.初盤人:負責盤點過程中物料的確認和點數、正確記錄盤點表,將盤點數據記錄在“盤點數量”一欄;

      b.復查人:初盤完成后,由復盤人負責對初盤人負責區域內的物料進行復盤,將正確結果記錄在“復盤數量”一欄;

      c.查核人:復盤完成后由查核人負責對賬物由異常數量進行查核,將查核數量記錄在“核對”一欄中;

      d.稽核人:在盤點過程中或盤點結束后,由總經理和財務部及其他

      部門指派的稽核人、和倉庫負責人負責對盤點過程予以監督、盤點物料數量、或稽核已盤點的物料數量;

      e.數據錄入人:負責盤點查核后的盤點數據錄入電子檔的“盤點表”中;

      f.根據以上人員分工設置、倉庫需要對盤點區域進行分析進行人員

      責任安排。

      2)盤點統計要求

      a.各小組統計負責人根據盤點標簽負責準確統計,確保準確無誤;

      b.對盤點標簽原件負責保存完整;

      c.做好盤點數據統一匯總,編制盤點盈虧表,并分析盤盈虧分析;

      d.根據實盤數分析后進行數據調整(賬面數與實盤數調整平衡)。

      3)相關部門配合事項

      a.盤點前一周發“倉庫盤點計劃“通知相關部門,并抄送總經理,說明相關盤點事宜;倉庫盤點期間禁止物料出入庫;

      b.盤點三天前要求采購部盡量要求供應商或檔口將貨物提前送至倉庫收貨,以提前完成收貨及入庫任務,避免影響正常發貨;

      c.盤點三天前通知質量部,要求其在盤點前4小時完成檢驗任務,以便倉庫及時完成物料入庫任務;

      d.盤點前和有關領導溝通好,預計什么時間將最終盤點數據給到,由其安排對數據進行庫存調整工作。

      4.6物資準備

      泰安青年汽車有限公司

      1)盤點前需要準備A4夾板、筆、小刀、透明膠帶、盤點卡、盤點表等;

      2)盤點工作準備

      a.盤點一周前開始追回借料,在盤點前一天將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補相關單據;因時間關系未追回也未補單據的,借料數量作為庫存盤點,并在盤點表上注明,借料單作為依據;

      b.盤點前需要將所有能入庫歸位的物料全部歸位入庫登帳,不能歸位入庫或未登帳的進行特殊標示注明不參加本次盤點;

      c.將倉庫所有物料進行整理整頓標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應到貨數量、儲位標示。同一儲位物料不能放超過2米遠的距離,且同一貨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貨架上。

      d.盤點前倉庫帳務需要全部處理完畢;

      e.帳務處理完畢后需要制作“倉庫盤點表”,表的.格式請參照附件一;并將完成后的電子檔發郵件給對應財務人員(有單項金額);

      f.在盤點計劃時間只有一天的情況下,需要組織人員先對庫存物料進行初盤。

      4.7盤點會議及培訓

      1)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參加盤點人員進行盤點作業培訓,包括盤點作業流程培訓、上次盤點錯誤經驗、盤點中需要注意事項等;

      2)倉庫盤點前需要組織相關參加人員召開會議,以便落實盤點各項事宜,包括盤點人員及分工安排、異常事項如何處理、時間安排等;

      3)盤點前根據需要進行“模擬盤點”,模擬盤點的主要目的是讓所有參加盤點的人員了解和掌握盤點的操作流程和細節,避免出現錯誤。

      4.8盤點工作獎懲

      1) 在盤點過程中需要本著“細心、負責、誠實”的原則進行盤點;

      2)盤點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粗心大意導致漏盤、少盤、多盤,書寫數據潦草、錯誤,丟失盤點表,隨意換崗;復盤人不按要求對初盤異常數據進行復盤,“偷工減料”;不按盤點作業流程作業等(特殊情況需要領導批準);

      3)對在盤點過程中表現特別優異和特別差的人員做相應考核;

      4)倉庫根據最終“盤點差異表”數據及原因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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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盤點總結及報告

      1)根據盤點期間的各種情況進行總結,尤其對盤點差異原因進行總結,寫成“盤點總結及報告“;發送分線領導審核,抄送財務部;

      2)盤點總結報告需要對以下項目進行說明:

      本次盤點結果、初盤情況、復盤情況、盤點差異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4.10盤點統計表

    盤點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保證倉庫存貨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事務有章可循,并加強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以達到有效管理倉庫存貨的目的,特制定倉庫存貨盤點制度。

      二、盤點范圍和方式

      1、盤點范圍:倉庫存放的各品牌的庫存貨品及物料,含供應商寄放貨品。

      2、盤點方式:每月月末,由財務部會同倉儲部相關人員對倉儲部所經管貨品及物料實施全面清點盤存一次。

      三、盤點人員的指派和職責

      1、監盤人:由倉儲主管和財務主管共同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指揮、協調和督導。

      2、盤點人:每一組安排財務部和倉儲部各一人作為盤點人對存貨進行清點,人員由倉儲主管和財務主管各自指派,負責清點存貨數量。

      3、記錄員:由財務主管指派一名財務人員,負責對盤點人清點的存貨數量進行記錄,填制《存貨實地盤點明細表》。

      4、司機:由公司總經理指派,負責參與盤點人員的接送。

      四、盤點前準備事項

      1、盤點編組:由財務主管和倉儲主管在每月15號前,事先依據盤點倉庫和品牌,共同編排《盤點人員編排表》,報綜合部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2、倉儲部將接受盤點的用具(如計算器)預先準備妥當,盤點所需的《存貨實地盤點明細表》由財務部準備。

      3、倉儲部要對倉庫存貨的堆碼和堆置進行整理,力求貨品整齊、規范、品類集中,并置放存貨標示牌。

      4、倉管員要對進出倉庫的單據進行清理,追回因緊急發貨未收回的出庫單,辦妥入庫貨品的入庫手續。

      五、盤點報告

      1、財務部根據《存貨實地盤點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由倉儲部倉管責任人及主管共同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綜合部總經理簽核處理意見。

      2、每月倉庫盤點完后,由監盤人、盤點人、記錄員在《存貨實地盤點表》上簽字確認,財務部應在盤點后第二天12:00前將《盤點盈虧報告表》交與倉儲部主管,倉儲部及相關責任人要對盤點盈虧情況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財務確認。倉儲部必須在收到《盤點盈虧報告表》后3天內核查及填列好差異原因,并交還給財務部,由財務部呈報上級簽核。

      3、盤點盈虧由財務部暫列待處理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根據綜合部總經理簽批處理意見,追究個人管理責任部分,計入個人應收款予以收回,其他部分作公司存貨管理損溢。

      六、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2、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不得請假,并依規定時間提早到達指定工作地點向監盤人報到,按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由委托他人代班的須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3、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倉庫貨物的進出不調整盤點表。

      4、盤點人員工作時間之外開展盤點工作的,報主管核準,作加班處理。

      5、盤點工作從開始到結束,各組盤點人員均受監盤人指揮監督,盤點結束后,經監盤人核準才可以離開崗位,否則以工作早退論處。

      七、獎罰

      1、對盤點工作中,拒不服從安排的人員,可由主管人員提出,并報公司作50—200元不等的'罰款。曠工和早退的另記。

      2、財務部門在盤點后第二天12:00之前未向倉庫報送《盤點盈虧報告表》的,公司對財務主管和當事人處50—100元的罰款。在限定時間仍未上交的,公司可重復處罰。

      3、倉儲部門在收到財務的《盤點盈虧報告表》后,在3天內未核查及填列好差異原因并交還財務部的,公司對倉儲主管和當事人處50—100元的罰款。在限定時間仍未上交的,公司可重復處罰。

      八、本制度制定后,呈公司總經理和綜合部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盤點管理制度篇為加強庫存商品資金核算和管理,真實體現超市的經營成果,為有效提高公司的整體運作和堵塞各方面漏洞,防止公司不受任何損失,特制定以下盤點管理規定,望各位員工認真執行。

      1、遵守公司各項盤點和安排,違犯一處扣6分,罰10元,并對負責人處于兩倍處罰、

      2、由于負責人的安排不合理,程序不規范而造成盤點數據錯誤的,對其負責人一次性扣20分,罰50元、

      3、保證盤點數據的真實,有效,準確,否則對第一責任人扣20分以上罰100元以上,甚至勸退,4、對盤點中有徇私舞弊現象的扣50分,罰100—200元并給予辭退。

      5、盤點過程中在沒有進行稽核之前,同一排面初盤和復盤的兩人不得進行交流,對數和談話,否則雙方扣50分,罰100—200元、并辭退。

      6、抽盤人員必須保證抽盤率達100%,否則扣6分罰10元,(以單張盤點表計算)

      7、抽盤人員只針對數量小的數字進行專項抽盤的扣6分,罰10元。

      8、回控人員工作失職,造成漏錄事實的,扣20分,罰100元。

      9、盤點表必須書寫工整,清潔,數字易辨別;嚴格按要求抄寫盤點表,盤點表一式兩份,必須保證所抄商品的順序一致。否則重新書寫并扣6分,罰10元。

      10、盤點過程中每漏盤一個單品按扣3分罰5元累計。

      11、每排面的錄入不得大于2處錯誤,否則按每處3分5元累計處罰。

      12、核對人員核對后,如每出現一處錯誤扣10分罰20元。

      13、盤點修正過程中,對修正后的數據不真實的店長將給予100一500元罰款或拒情節嚴重情況予以辭退。

      14、盤點后,對虧盈的單品總值超過100元以上的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匯報并分析虧盈原因,否則扣10分,罰30元。15、稽核人員工作不認真,錯誤一處扣10分,罰20元。

      16、不按規定時間(3天)上交盤點結果和盤點分析;拖延一天扣6分,罰10元,以后每拖延一日按此累加計算。

      17、對各門店盤點的長款或短款要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認真追回短款。對長款的門店,一定要查明長款原因,總結每次盤點工作中的經驗,隨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不留一切后遺證。如盤點結果延遲不出,負責經理處以50元罰款,門店中層干部30元以上罰款。

      18、經公司研究決定,經批準離職的店長及員工在離職前1、一定要辦理完離職審計;2、經月終盤點后出來的結果,出現的短款,由店長及員工,根據自己所擔負的責任,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承擔;3、今后如出現不良后果和供應商的業務手續交不清的,由原在門店的經辦人負責。

      19、復盤和驗收,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盤或抽盤,對成件、成箱的商品,條碼及最小單位計價的商品不得混淆,要嚴格劃分清楚,防止盤錯、重盤的出現,一定要嚴格認真執行好復盤和驗收工作。如復盤人員出現失誤,一處扣10分罰款20元。

    盤點管理制度11

      一、藥劑科應建立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藥品質量及工作質量考評小組。負責對全院藥品的質量管理及藥劑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評定。

      二、考評小組負責定期到藥庫及各調劑室檢查藥品質量。藥品入庫驗收合格率(驗收合格藥品)應達到100%;中西藥房藥品包裝完整,入庫登記項目(品名、廠家、注冊商標、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齊備;有效期藥品及管理藥品應達到100%;庫房、調劑室重要飲片應無蟲蛀、霉爛、變質現象,炮制質量合格;發現問題應立即停用,辦理退庫、保損手續。藥庫、藥房的中西藥品報損率應符合規定要求。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三、考評小組負責定期到各調劑室檢查麻醉用品的管理使用情況,要求使用合理規范,帳物相符率100%;并定期檢查病房各科室搶救柜中儲備藥品質量、麻醉用品使用及管理隋況,發現問題及時與臨床溝通解決。

      四、考評小組負責對各調劑室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西成藥調劑室主要查看調配處方及發藥是否按操作規程進行;中藥調劑室抽查調配處方質量,每劑稱量誤差不超過±5%;審方、調劑、復核、發藥是否簽字,是否向病人交待用法、注意事項;有無竄斗、錯斗等現象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五、考評小組應將每次考查向藥劑科匯報備案。

    盤點管理制度12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工作的正確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以切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確保公司財產完整無損,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條 財產盤點范圍:固定資產、工程材料、低值易耗品、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周轉房、現金、銀行存款等。

      第二條 盤點前準備:盤點前,根據現有的資產臺帳,填寫盤點表中盤點資產的名稱、數量/單位、存放地點、保管人。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擬在每年十二月進行,由財務部、辦公室會同使用部門組成資產清查小組,按照固定資產卡片、臺賬,進行實地盤查,對固定資產的性能、存放地點,附屬設備的.完整性作記錄。

      第四條 存貨的清查:

      1、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建立臺賬,每月末將購入、領用、庫存情況匯總交與財務部。由財務部和辦公室在年終進行實地盤點。

      2、商品房應由營銷部按類別、區(攤位)號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并建立”出租產品卡片”,詳細登記出租房的坐落地點、結構、層數、面積、租金單價等情況。

      3、材料由物資部和財務部定期進行清查。

      4、提供給物業公司的備品、備件由物管部和財務部定期進行清查。

      第五條 盤點情況處理:盤點結束后,將各分項盤點表匯總裝訂成冊,作為下一次盤點的基礎表,并進行書面總結,財務部編制盤點匯報。盤點匯報由盤點部門經理、財務部經理確認簽字后,上報分管副總、總經理,領導審批后,和盤點表一同在總辦存檔備查。

    盤點管理制度13

      企業倉庫管理與盤點

      一般企業的老板,在經營中對倉庫管理及盤點都不重視,不知道要怎么去做。也不知道它的重要性,只要每年有盈余就好,因此形成了呆料,廢料,過多過少的物料而空間不夠,生產狀況不順暢,一連串的問題,接踵而來,當面臨倉庫爆滿時,資金緊張的問題,才會要求干部把倉庫整理及盤點。但往往干部無法做到目視管理,賬、帳物一致,今本課程便針對此缺失,降低成本,消滅呆滯料,以創造公司的最大利益及做到目視管理。

      做好目視管理首先要認識到倉庫具備的功能是什么

      凡用于儲存、保管所有物料的場所稱為貨倉,而貨倉的管理要以智慧、科學化,并能做到先進先出及任何一位員工新進廠也都能根據物料清單備料,此管理稱為倉庫管理。而倉庫管理至少須具備下列功能:倉庫籌建原則;倉庫部門職能與相關人員的職責;倉庫規劃;物料堆放;倉庫物料的收發。

      倉庫規劃和籌建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倉庫規劃時,必須做到先進先出,減少搬運、空間可彈性運用、物料容易收發等,進而降低成本,所以在規劃時,我們必須認真考慮。

      在物料收發的過程中,我們應遵循以下三原則:先進先出、定點定位定量、倉庫“十二防”;儲存過程中注意到哪些事項:“三遠離四嚴禁”,遠離火源、遠離水源、遠離電源;嚴禁混合堆放、嚴禁堵塞通道、嚴禁阻塞消防栓、嚴禁超高。放置物料時遵循的應按照以下方式進行: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中間常用、五五堆放法、六號定位法、分類管理法、托盤放置法。

      物料經常進行盤點的作用相當重要:

      盤點是指為確定倉庫內或其他場所現存物料的實際數量而對物料的現存數量加以清點。物料盤點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物料因不斷的收發,日子一久難免發生差額與錯誤,盤點可以確定物料的現存數量,并糾正賬物不一致的現象,不會因賬面的錯誤而影響正常的生產計劃;

      第二、為檢討物料管理的績效,進而從中加以改進,例如呆料、廢料多寡,物料的保管與維護,物料的存貨周轉率等等,經過盤點可以認定并加以改善;

      第三、為計算損益。企業的損益與物料庫存的密切的關系,而物料庫存金額的正確與否有賴于單價的正確性。因此,為求得損益的正確性,必須加以盤點以確知物料的現存數量;

      第四、對遺漏的訂貨可以迅速采取訂購措施。采取部門因工作的疏忽漏下訂單,通過盤點,可以加以補數。

      盤點的方法一般采用:定期盤點制、連續盤點制、聯合盤點法。

      其中定期盤點制包括:盤點單盤點法、盤點簽盤點法、料架盤點法。

      盤點單盤點法:就是以物料盤點單總記錄結果的盤點方法,這種方法總記錄,在整理列表上十分方便,但在盤點過程中,容易出現漏盤、重盤、錯盤的情況發生;

      盤點簽盤點法:是采用一種特別的盤點簽,盤點后貼在實物上,經復核者復核后撕下。這種方法對于物料的盤點與復盤核對相當方便又正確,對于緊急用料仍可照發,臨時進料也可以照收,核帳與做報表均非常方便。

      料架簽盤點法:料架簽盤點是以原有的料架簽作為盤點的工具,不必特別意設計盤點標簽,當盤點計數人員盤點完畢即將盤點數量填入料架簽上,待復核人員復核后如無錯誤即揭于原有料架簽而換下不同顏色的料架簽,之后清查部分料架簽未換下的原因,而后再依料賬順序排列,進行核賬與做報表。

      連續盤點法可分為以下幾種方法:

      分區輪盤法:分區輪盤法由盤點專業人員谷倉庫為若干區,依序號清點物料存量,過一定日期后周而復始。

      分批分堆盤點法:分批分堆盤點法是準備一張某批收料記錄簽放置于透明塑膠簽放置于透明塑膠袋內,掛在該批收料的包裝件上,若一發料,即行在記簽上記錄并將領料單副本存于透明塑料膠袋內。盤點時對尚未運用的包裝件可承認其存量毫無差誤,只將動用的存量實際盤點,若不相符馬上查核記錄簽與領料單就一清二楚。

      最低存量盤點法:最低存量盤點法是指庫存物料達到最低存量或訂購點時,即通知盤點專業人員清點倉庫。盤點后開出對賬單,以便查核誤差之存在。這種盤點方法對于經常收發的物料相當有用,但對于呆料來說則不適合。

      最后也是一種比較常用的一種盤點方法:聯合盤點法。就是將定期盤點和連續盤點結合來用的'一種辦法。這種綜合辦法可以讓盤點做得盡善盡美。

      那么,物料盤點的步驟有哪些呢

      1、準備工作:確定盤點的程序與方法、盤點日期決定要配合財務部門成本會計的決算、盤點復盤、監盤或抽盤人員的選取也應該有一定的級別順序;

      2、盤點日期的決定;

      3、盤點人員的培訓:認識物料的培訓、盤點方法的培訓;

      4、清理貨倉:供應商所交來的物料尚未辦驗收手續的,不是屬于本公司的物料,所有權應為供應商所有,必須與公司的物料分開,避免混淆,以免盤入公司物料當中;驗收完的物料及時入倉;關倉之前通知各部門停止領料;清潔倉庫便于整理整頓;將各種退料進行處理,規格不符的物料、超發的物料、不良的物料、呆廢料、不良半成品經過品質部門進行鑒定;

      5、盤點方法的確定;

      6、差異原因的追查:賬物是否一致、盤盈盤虧是不是因為料賬員的素質過低造成的、是不是盤點人員不慎多盤或將分置數處的物料未用心盤,或盤點人員事先培訓工作進行不徹底而造成錯誤的現象;對盤點的原委加以檢查,盤盈盤虧是否由于盤點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盤點與料賬的差異容許在范圍之內;發生盤盈盤虧的原因,今后是否可以事先設法預防或能否緩和賬物差異的程度;

      7、盈虧的處理;

      8、運用統計技術分析與檢討。

      倉庫管理是非常重要,盤點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任務之一。

    盤點管理制度14

      一、目的:為制定合理的盤點作業管理流程,以確保公司物資盤點的正確性,有效管理公司物資和公司財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盤點范圍:

      1、倉庫盤點:倉庫所有庫存物料及閑置物資及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日常盤點作業。

      2、資產盤點:固定資產盤點作業。

      3、承包線盤點:公司所有承包線的物資盤點。

      4、資金盤點:

      三、職責:

      1、倉儲部:負責組織、實施倉庫每月定期盤點作業及最終盤點數據的查核、校正和盤點總結等工作,并將每月盤點報表交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復查;負責配合和參與倉庫及承包線的'年中和年終抽盤作業。

      2、行政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固定資產的年中和年終盤點作業,并將盤點數據和報告提交財務部進行復查,同時抄送企管部一份。

      3、財務部: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倉庫的年中和年終抽盤作業,并負責稽核所有盤點作業的數據,反饋其正確性。

      4、ERP部:負責參與固定資產的年中和年終抽盤作業,并負責月盤、年中盤、年終盤點差異數據在K3系統的批量調整工作。

    盤點管理制度15

      1、為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和藥庫、各藥房賬存相符,制定每月定期盤點制度。

      2、藥劑科藥庫、各藥房統一按月盤點,原則上盤點時間為每月22—24日,為配合財務科藥品財務核算,每月盤點時間應與財務科共同協商確定。

      3、藥庫、各藥房對部分貴重藥品重點管理,實行每月盤點;其余藥品分柜盤點,以季度為盤點周期,每季度完成全部藥品盤點。

      4、藥庫、各藥房對庫存的藥品認真進行盤點清查,盤點時根據盤點表逐一核對,清點數量。

      5、盤點應于靜止狀態下進行。靜止狀態指盤點期間不得發生與盤點有關的藥品賬務和藥品實物的入出操作。急診藥房不能做到完全靜止時,應對賬、物進行相應的'處理,盡量減少普通業務操作對盤點的影響。

      6、盤點結束后,由庫房、各藥房將盤點表按照統一格式進行打印,盤點人和監盤人簽字后一式兩份,分別報科主任審核存檔備查和財務核算。

      7、盤點結束后,及時對盈虧藥品進行系統賬存調整,并報財務審核,確保實物與賬存一致。

      8、財務科每季度對藥庫、各藥房監盤一次,監盤人員對盤點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品種抽查復核率不低于3%。

      9、對盤點數量異常的藥品,應及時重盤或查找原因,并積極整改,在下一盤點循環中重點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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