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淺談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對策思考
淺談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對策思考作者:付林 李丹
〔論文關鍵詞〕農村 養老保障 養老保險
[論文摘要〕現階段我國城市養老保障已逐步完善,但大多數農村的養老保障還不健全。為了解決農村老年人口的安蘭問題,實現社會德定,農村的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迫在眉睫。從分析農村養老保障建立的必要性及目前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一些富有建議性的對策思考,旨在為推動農村社保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提供理論借鑒。
一、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ㄒ唬┺r村人口老齡化上升的需要
根據聯合國的統計標準,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7%,這個國家或地區就進人了人口老齡化社會。2006年2月,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國社會的快速老齡化階段。到2004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1. 43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0. 97%.同時,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為9 000萬人,占全國老年人口總數的65. 82%.農村老齡化水平高于城鎮老齡化水平1. 24個百分點,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持續到2040年。這些數據表明我國農村已經完全進人老齡化社會。農村老年人隊伍數量逐步增加,不僅影響他們自身的生存質量,而且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也產生一定影響。因此,盡快建立農村養老社保體系,已是當務之急。
。ǘ┺r村家庭養老方式弱化的需要
目前,家庭養老仍然是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家庭養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目前由于各種原因,農村家庭養老問題日漸增多。首先,人口流動性增強和社會價值觀轉變,使得更多的農村年輕人到外地獨立謀生,導致農村留守老年人增加。其次,家庭規模逐漸縮小,農民子女凸顯養老負擔。由于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規模小型化成為農村家庭的發展趨勢。越來越多的農民獨生子女將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對夫婦可能贍養四個老人。農民子女的養老負擔逐漸演變成突出的社會問題。再次,農村老年人自養比例上升,子女不贍養,或者只提供很低的養老保障,老年農民只有自養。
。ㄈ┐龠M城鄉協調發展的需要
建立農村養老保障是實現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農村的發展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社會保障對農村經濟發展起到重要支撐作用,而農村養老保障又是農村社會保障的重中之重。所以,只有盡快完善農村養老保障,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才能進一步推動農村的經濟增長,促進城鄉的協調發展。如果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滯后于農村經濟發展,使得農村老年居民生活水平相差較大,則會導致部分貧困農村人口心理不平衡,成為農村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應從有利于緩解城鄉矛盾、有利于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有利于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大局著眼,來進一步加快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ㄒ唬⿲︷B老保障認識不足
農村養老保障意識落后主要體現在農村傳統養老與農民自身意識方面。在我國農村,農民賴以為生的是土地,因此,有地存在便是工作崗位的存在,直到身體衰老,不能進行體力勞動為止,而這時養老的工作也是由其子女接替!皞人繳納為主,集體次之,國家補充”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體制也使得貧困農民因擔心繳納不起社會保障資金而放棄參與。正是這種“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的觀念依然根深蒂固的特殊性使得農民不太注意自己的養老保障問題,自我保障意識較差。另一方面,個別地方政府對農村養老保險重視程度不足,資金籌集難度大,監管不到位,也使得農村養老保險發展進程緩慢。
。ǘ┵Y金籌集難度大,保值增值難
在資金籌集方面,目前我國財政用于養老保障的資金投人絕大部分撥付給了城市職工,而用于農村社會保障的公共支出甚少,只停留在養老救助方面,沒有養老保險的財政投人,F行制度雖然有“集體補助主要從鄉鎮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支付;國家政策扶持主要通過鄉鎮企業支付的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但當集體經濟實力比較弱時,養老保險基金基本由個人全部交納,這種情況下的養老保險就不再具備“社會保險”的意義,而成為政府主辦的儲蓄性商業保險。另一方面,為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基本上是采用購買債券和存人銀行的形式實現其保值增值的。由于國家宏觀金融政策的調整,當銀行利率下調時,農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承諾利息就會面對很大壓力,為使資金平衡運行,實踐中的許多地區養老保險賬戶的利率也會隨之下調,造成投保人實際收益明顯低于按過去高利率計算出的預期收益,使得人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大打折扣。
。ㄈ┬滦娃r村養老保險推廣不足
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面臨的一個最主要的問題是覆蓋面窄,一是總參保人數少;二是參保農民多為村級干部和鄉鎮、村辦企業職工,純農業戶較少。地區間發展也很不平衡,從目前看,在我國農村數量有限的能夠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中,大部分集中在經濟比較發達的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比例很低,應推廣多層次的具有地區特色的養老保障體系。
。ㄋ模┫嚓P法律法規不健全
由于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復雜性,其管理體制并沒有完全理順,相應的法律法規也不健全!罢龆嚅T、各自為政”的分散管理局面在許多地區仍十分嚴重。由于各部門所處的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農村養老保險的管理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這使得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無所適從。另外,由于機構不健全,缺乏專業人才和嚴格的管理制度,在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上更是時有問題發生。從各地執行情況看,養老基金被當地部門擠占、挪用甚至貪污的現象十分普遍,這不可避免地會嚴重挫傷一些地區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對策
。ㄒ唬┨岣邔r村養老保障的認識
第一,提高農民對養老保障的認識。隨著農村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提高,農民的收人水平也有所增加,這使得他們在家庭開支之后還有一定的可支配收人,從而為農村養老保險的實現奠定了一定的經濟基礎。政府部門要對農民加以正確引導,讓他們了解到養老保險社會化的需要,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使農民能正確了解有關養老保險的政策,把有條件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都盡可能地納人保險體系中,增加參保人數,才能有效地發揮養老保險的風險共擔、互助共濟的功能;在欠發達地區,要降低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低水平起步,從而能夠讓更多人進人養老保險體系中。
第二,提高各級政府對養老保障的認識。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轉變觀念,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的重視程度。個別群體認為農民沒有能力或條件參加養老保險,農村家庭仍可以發揮養老的作用,開展社會養老保險沒有必要或者作用不大,加上農民家庭擁有一份土地,土地可以成為農民最后的保障。然而農村家庭的保障作用在逐漸減弱,農民對土地的依附程度也在減少。因此,加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有利于在農村勞動力重新分布的情況下,促進農村的穩定發展,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
。ǘ┩卣官Y金來源渠道,促進其保值增值
第一,要增加保費收人,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制定不同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使得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可以選取保費高的險種,經濟狀況差一點的可以選擇保費低的險種;國家的各級財政應該合理調節財政支出結構,在不影響其他方面的情況下,調撥一部分資金補貼農村養老保險,使“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扶持”這一政策得到真正落實,從而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增加參保人數,擴大農村養老保險的覆蓋率,確保養老保險基金能得到較好的增值。第二,要提高基金的統籌層次,最好能由省級單位統籌運作,使基金能產生規模效應,減少管理成本,降低基金運營風險。第三,要拓寬基金的投資渠道,不能局限于購買國債和存人銀行,可以投資經營業績好的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和股票,不斷開拓農;鹪鲋敌骂I域。第四,加強監督管理,確;鸢踩鲋。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堅決執行收支兩條線,嚴格實行?顚S,嚴禁擠占挪用。
。ㄈ┲ν茝V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應采取自我養老、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社會養老多層次的養老格局,這四種養老方式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發展的趨勢將是以社會養老為主體,自我養老為根本,家庭養老、社區養老為補充。首先,應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改革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加大政府財力、政策扶持的前提下,通過立法強制推行,由個人、集體和政府三方出資,以保證農村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這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的必然趨勢。今后,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民收人的不斷增加,農民交費能力的增強,逐步擴大覆蓋范圍,使社會養老在農村養老中發揮主導作用。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以自我養老、家庭養老、社區養老為主,再逐步過渡到以社會養老為主。同時,政府應通過采取優惠措施,鼓勵農民自我養老,可以采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和個人強制性儲蓄養老保險的形式,彌補社會養老保險的不足,以減輕財政負擔。在制度模式建立上,各地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要努力建立起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模式,更好地推動當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ㄋ模┙⒑屯晟妻r村養老保障的政策法規
加快農村養老保障的立法建設要體現強制性。國務院應該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把農村養老保險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制定出來,規定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保險對象、農保機構和被保險人應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資金籌集方式、管理體制、資金的運營方式和監管機制等,形成農村養老保險的理論體系,進而使投保人和管理者增加信心,使農村養老保險能有效地推行。各地方政府應根據基本的行政法規,再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方案的具體實施細則,使各地方政府有法可依,有利于保持地方法規的穩定性。一般地講,社會保障是通過國家立法,制定各項社會保障法制、法規的形式,將社會保障范圍、對象、基本條件、資金來源、支付標準、管理辦法,以及政府、單位和個人三個方面的權、責、義等確定下來依法強制實施,如果不立法強制推行,就難以普遍提高國民福利水平。所以,強制性和法律性是社會保障實施的重要特征。
【淺談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對策思考】相關文章:
淺談中國當前農村養老保障中的問題及對策08-05
淺談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與對策08-05
淺析關于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思考08-05
淺談我國養老保障有關問題的制度性分析08-05
淺談我國養老保障制度面臨的問題與模式重構08-05
試論新時期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建設探析08-05
淺談河南省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分析08-05
淺析對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思考08-05
試論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建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