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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稅收政策研究
試析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稅收政策研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我國“十二五”規劃的一項基本國策,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第三年,研究制定如何進一步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稅收政策已成當務之急。
一、我國目前關于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方面的稅收政策存在的缺陷
應當肯定,我國的稅收措施與政府其他有關措施相配合為我國污染控制、污染治理等方面籌集了大量資金,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環保建設,推動了我國相關環保產業的發展,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ㄒ唬┕澞軠p排稅收優惠范圍較窄,力度較小
一是節能減排稅收優惠偏重于企業所得稅。我國現行稅制是以流轉稅特別是增值稅為主,但節能減排上,許多產品、項目或技術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可享受到稅收優惠,而增值稅方面享受的稅收優惠比較少,導致優惠面較窄。二是對企業開發利用水力、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潮汐能、氫氧能、生物質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缺乏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削弱了企業對綠色能源開發利用的積極性。三是在部分節能減排稅收優惠項目中,或規定了辦理時限和享受優惠的有效時間,或設置了過多的限制條件,提高了企業享受優惠的門檻。四是企業自建自用節能減排項目無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按現行所得稅新法規定,節能減排項目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起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而對于企業自建自用項目,比如自建為自身服務的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站,由于項目本身不能產生收益,也就無法享受到稅收優惠。
。ǘ┱鞫惙秶^窄
在資源稅方面,許多國家都將水、森林、草原等生態資源列入征稅范圍,而我國目前只對礦產品和鹽征稅,相比之下覆蓋面太小。在消費稅方面,我國雖然在2006年4月對稅目進行了大規模調整,加入了石油制品、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實木地板等項目,但總體來講課稅范圍依然不寬,一些容易給環境帶來污染的消費品并沒有列入征稅范圍,如電池、化肥、含磷洗衣粉和塑料制品等,這對環境保護來說是很不利的。在資源稅方面,現行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僅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大類資源征稅,征稅范圍太窄,反而刺激部分企業對非稅資源的掠奪性開采和使用。
。ㄈ┈F行稅收政策存在“重鼓勵、輕制約”的缺陷
目前,國家在再生資源回收、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等方面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但對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方面的制約性稅收政策明顯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資源稅制度存在缺陷。資源稅除石油和天然氣以外以銷售量或自用量為計稅依據,導致企業在開采中“揀肥棄瘦”,造成資源無序開采和大量浪費;大多數資源產品采用定額稅率,導致應納稅額與資源的價格相脫離,稅收杠桿和價格杠桿均無法發揮調節作用。二是消費稅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如對造成資源嚴重浪費和污染的一次性用品,除了方便筷之外,衛生紙品、塑料包裝袋、電池等均還沒有納入征稅范圍。三是缺乏完善的環境保護稅制。
。ㄋ模皟尚汀鄙鐣母镌囼瀰^建設缺乏專項的稅收政策支持
在“兩型”社會建設上,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方面的區域稅收優惠政策,也缺乏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開征環境保護稅等等政策研究和試點等政策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兩型”社會的建設進展。
二、促進“兩型”社會建設稅收優惠政策建議
鑒于我國目前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稅收政策的調整缺陷,研究稅收政策如何進一步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已勢在必行,筆者認為,稅收政策應作如下調整。
。ㄒ唬└母锿晟片F行稅制
1.改革資源稅制。建議擴大征稅范圍,在現行征稅范圍的基礎上,將森林、草原、海洋、淡水、沙石、粘土等列入資源稅征稅范圍,尤其要對不可再生、非代替性、稀缺資源課以重稅。將現行的以銷售量和自用量為計稅依據的稅目改為以開采量為計稅依據,并提高計稅標準,改革計稅方法,從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相結合的方法轉變為從價計征的計征方法,充分發揮稅收杠桿和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遏制資源過度開采。
2.完善消費稅制。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對一切自然資源的消費和污染生態環境的消費行為征稅。在更大的范圍內重點要將非循環經濟范疇的重要消費品納入消費稅范圍,以此拉開其與循環經濟產品的稅負差距。尤其是應把資源消耗量大的煤炭列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一是將導致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如大排量的小汽車,越野車,摩托車應征收更高的消費稅;對煤炭、電池、一次性塑料包裝物及會對環境造成破壞的氟利昂產品應列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二是對資源消耗量大的消費品,如飲料容器等應列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3.完善增值稅制。為更好地體現鼓勵“利廢”,促進環境保護的政策意圖,應當將部分社會效益好、促進環境保護力度大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納入增值稅優惠政策范圍。為鼓勵企業節約資源利用再生資源,允許企業購置的污染治理設備、環球監測儀器與環保設備,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于意義重大,但經營虧損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如垃圾電廠、廢舊電池處理廠等,采取即征即退或免稅等優惠政策,解決因退稅不及時影響企業資金周轉等問題。
4.完善企業所得稅制。企業所得稅是引導社會投資方向、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政策工具。在節能環保方面,目前主要采取降低稅率、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形式。(www.annahuzar.com)建議加大企業相關節能減排投入的支持力度。加大企業節能減排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提高固定資產折舊標準、加速折舊、攤銷或增量投入加成抵減應納稅所得額等措施,以鼓勵兩個行業加大節能減排的投入。
5.調整和完善與環境相關的其他稅收政策。對于現行具有一定環保作用的地方稅種,例如,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一方面要按稅制改革的正常要求完善稅制,適時調整偏低的稅負等,在此基礎上,更多地體現其環保功能。
6.開征環境保護稅。我國現行稅制中缺少保護環境、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的專門稅種,現行稅制大部分稅種的稅目、稅基、稅率的選擇都未從生態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與國際上已經建立起來的環保型稅收體系的發展差距很大,弱化了稅收對資源有效利用的支持力度。為了強化企業在節能減排中的實施效果,我國除了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正向鼓勵和扶持企業或個人按法律和政策行事外,還應該開征環境保護稅,逆向調節、限制企業或個人行為,增加企業不按法律、政策行事的成本。
。ǘ┩ㄟ^稅收調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循環經濟是指通過資源循環利用使社會生產投入自然資源最少、向環境中排放的廢棄物最少、對環境的危害或破壞最小的經濟發展模式。循環經濟從本質上改變了傳統經濟呈現的“資源—產品—廢物”的線型增長方式特征,表現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發展模式特征,是以有限資源支撐人類社會無限增長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為達此目的,一是開征原生材料稅、生態稅、填埋和焚燒稅、開征垃圾稅或垃圾收費,達到通過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和再利用來發展經濟。二是對銷售工業余熱、熱電聯產、煤氣綜合利用項目給予稅收優惠,可以采取免征增值稅和所得稅形式。三是通過稅收優惠大力推行節能產品,對循環經濟的科研成果和技術轉讓可以通過免征營業稅加以鼓勵。四是繼續執行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通過征稅措施嚴格限制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數量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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