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范例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小時工時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工資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
2、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的解除、變更和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
甲方(聘用企業):__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___月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ㄒ唬┕潭ㄆ谙蓿鹤訽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止。
。ǘo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
。ㄈ┮酝瓿梢欢ǖ墓ぷ魅蝿諡槠谙。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止,期限為___________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___________(工種)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_____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時制。
。ㄒ唬⿲嵭袠藴使r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
。ǘ┘追接捎诠ぷ餍枰,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ǘ⿲嵭芯C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ㄈ⿲嵭胁欢〞r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
編號: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石家莊鑫然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住所: 石家莊新華區中華北大街309號
性質: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賈慶豐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力,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就業準入工種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季度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按乙方出勤工天計算,每天按元計算(其中社會保險費元)。 甲
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2、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依照國家規定自行繳納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以包含在乙方工資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必須遵守我單位所有規章制度。
2、經濟損害賠償、培訓賠償、保密賠償、竟業限制賠償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
十、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國家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ㄎ写砣耍
年月日
年月日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章)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生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天,本合同履行地為 。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當月領取的工資 元以外的均為加班工資(特別標明的除外)]
2、社會保險:
四、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因違反規章制度或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對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賠償甲方經濟損失100元。
3、合同期內,因為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乙方要賠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乙方一個月工資的20%賠付。
4、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均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或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省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給對方賠償。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各方: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調動科研單位的積極性,確?蒲薪涃M的合理使用,明確甲、乙、丙三方的責任,促使科研項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項目的主要內容
二,科研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或科研項目的'重要意義)
三,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
四,科研項目所采用的研究、試驗方法和技術路線(包括工藝流程)
五,計劃進度(分階段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時間)
六,科研項目的參加單位及分工
七,所需主要材料,物質條件
八,經費概算
九,分期用款(甲方拔給部分)計劃
十,有關單位、專家的評議意見
十一.共同條款
1.乙方對全年的合同執行情況,必須于屆滿________年之前____日內,向甲方和丙方提出執行情況的正式報告.科研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向甲方提出執行情況的總報告,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科研技術資料,同時抄報丙方.
2.甲方審查乙方完成上________年(或上一階段)科研任務屬實后,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撥付下________年(或下一階段)的科研經費,并按比例下達所需三材指標.
3.有關部門如資助乙方科研經費,其收益分配辦法,由資助方與乙方另簽合同規定.
4.科研項目完成并經簽定后,乙方對甲方所撥經費,采取如下辦法償還:
(1)乙方共償還甲方撥付科研經費總額的_______%,共_______元.
(2)償還日期和分期償還金額: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償還______元;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償還_____元;
一九.......
5.合同執行中,甲方非因國家計劃改變,中途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其所撥經費不得追回,并得承擔乙方善后處理所支付的各項費用.甲方如無故拖延撥付科研經費,拖延一天,必須按所欠應撥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乙方如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成本科研任務,應根據具體情況,部分或全部退還甲方所撥付的科研經費;乙方如拖延完成科研任務或償還給
甲方科研經費的時間,每拖延一天,應按甲方撥付科研經費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償付科研經費或違約金,丙方應連帶承擔向甲方償付的責任.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需修改某項條款,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或修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合同各方的上級領導部門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法院裁決.
7.合同各方對本科研項目的一切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引用科研項目的數據、科研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各留存一份.乙方就本科研項目與其他資助科研經費單位所簽訂的合同,須向甲、丙方交送一份副本留存.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
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新規定,其立法本義就是為了穩定勞動關系,將“不定期勞動合同確定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勞動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勞動合同轉為不定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在勞動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法執法檢查組對各地用工市場的調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內。針對我國目前呈現勞動合同短期化的現狀,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利于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改變我國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勞動合同法對不簽訂勞動合同,及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了較高的違法成本,這將使用人單位自覺守法。
勞動合同法構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勞動者傾斜的立法意圖顯而易見,但是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解,有許多用人單位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固定工,意味著重拾鐵飯碗,它將使用人單位的負擔加重,并影響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概述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實施條例》規定,員工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第(1)項,勞動者在一家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發生調動的,期限合并計算。
第(2)項是與國企改制對接而定,保護一部分國企老職工的同時為國企減負。
第(3)項,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在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勞動者沒有出現過失性辭退、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另安排工作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勞動者沒有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要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員工達到連續工作滿十年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后,還需要表示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思,在這一點上,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所區別。
從立法的層次上來說,勞動合同法的效力顯然要高于其實施條例,應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只要勞動者滿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除非勞動者明確表示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踐中,有解決此問題的辦法。因為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遇到這些情形時“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一條:員工要求與公司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4)項用人單位如果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時間超過一年且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直接規定雙方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如何避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洪水猛獸,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為終身合同,員工的這種心態可能對企業經營管理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著很大的負面影響。一旦簽訂或被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其沒有到期時間,不能到期自動終止,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所以,用人單位如果可以不簽,應當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盡量避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簽訂較長或合適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企業可以根據員工的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從公司長遠發展角度考慮,員工屬于公司業務需要,而且不會造成成本太高,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較長時間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一些未來不確定是否需要的員工,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合適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與之及時終止。
有的公司在08年與員工簽訂了一年期勞動合同,現在面臨是否續簽的問題,對于這種情況,企業要謹慎的作出風險分析后再決定。
2、非全日制用工
企業也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這種用工形式,公司需要完善考勤制度,注意用工時間和工資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風險。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因此,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6
一、無固定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標準
1、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2、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秳趧臃ā返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笨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僅可以協商變更,還可以協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另一種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1)、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該情形又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用人單位不須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才能行使這種權力: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情形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受其約束: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種情形是在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應的程序,即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但是,用人單位在行使上述權力時,還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d、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該情形也分兩種:
一種情形是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才有權力行使:
a、在試用期內的
b、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7
一、協商解除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舉例:
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資10000元,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于公司經營不善,老王也體量公司,協商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老王可以獲得的補償是11萬元。
假設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單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獲得的補償就應該是22萬元,差了整整一倍。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8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盁o確定終止時間”不是無終止時間,而是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即期限長短無法提前預料和確定。沒有固定的合同終止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最大區別。
一、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拒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如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一樣,可以依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進行變更。變更合同條款時,雙方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后的內容不違法。
四、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旦簽訂就無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樣可以解除。下列情況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一)用人單位首先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但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此條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隨后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9
編號: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0
。ù娓 女士/先生:
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將到期。
合同期滿后,公司將維持或提高雙方現有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同時,因你達到法定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現公司決定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請把你的打算選擇如下:
□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XX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通知書 女士/先生: 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日即將到期。合同期滿后,公司將維持或提高雙方現有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同時,因你達到法定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現公司決定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請把你的打算選擇如下: □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XX有限公司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人簽字: 身份證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________年崗位津貼為_________元月,以后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冃ЧべY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崗位從事______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____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
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并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
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
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
五、聘用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2
法官為你解惑: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只要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不間斷工作滿十年,而不區分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和的期限,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如甲20xx年1月1日入職乙公司并連續不間斷工作,那么到20xx年1月2日甲就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對于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無論勞動者之前有無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符合“雙十”條件(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此種情形是指無法定除外情形時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就有權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踐中,此種情形相當普遍,條件也比較容易成就,也比較容易產生問題和糾紛。許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并沒有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是與用人單位繼續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沒有提出書面要求和異議,這種情形則可能視為勞動者以實際行為同意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該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于入職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踐中,此時雙方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不能視為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能不僅得不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效保護,也可能因超過仲裁時效而使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請求得不到支持。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F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 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做到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認真、嚴肅,高度敬業。
5、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1
1、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 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的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1
2、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后,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3、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________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勞動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豐鋼結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勞動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每月 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勞動用工合同應隨之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用工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勞動用工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長時間不能正常進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勞動用工合同即為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勞動用工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用工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或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勞動用工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通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5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條款
一、《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咴谠撚萌藛挝贿B續工作滿十年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ㄈ﹪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ǘ﹦趧诱卟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
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解讀十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咭言谠撚萌藛挝贿B續工作滿十年的;
。ǘ┯萌藛挝怀醮螌嵭袆趧雍贤贫然蛘邍衅髽I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ㄈ┻B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解讀】本條是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含義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由于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終身制”,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二、如何解除和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解除。如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有很多錯誤觀點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能變更的“死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也適用勞動法與本法的協商變更原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除了勞動合同期限以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就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等方面協商,進行變更。在變更合同條款時,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后的內容不違法,否則,這種變更是無效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優勢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鉆研業務技術。
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
。ㄒ唬┯萌藛挝慌c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ǘ┰诜梢幎ǖ那樾纬霈F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
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
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力、責任、利益,把用工與經濟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新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國決定改革國營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隨著勞動法合同法的施行,勞動合同制度在各類企業當中廣泛推行。 國有企業改制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企業通過改變企業形態,改變企業股權結構,改變企業的基本制度,轉變為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資產組織形式。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年齡的局限又使其沒有充足的條件來提高改進,應當說這是由于歷史的原因造成的。他們擔心的不僅是能否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還存在著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卻沒有用人單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們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應當考慮那些給國家和企業作出過很多貢獻的老職工的利益。因此,對于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允許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一個勞動者以在該用人單位滿十年,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十年,則不屬于本項規定的情形。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備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作出慎重考慮。
在制定本法時,這一項規定引起了較大的爭議。有一些意見認為,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可能累計時間卻很短。這一項規定僅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為判斷標準,容易導致用人單位對一些低技能、崗位專業性不強的勞動者采取到期不續簽的.做法,從而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加重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這一項之所以這樣設計,就是為了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再次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只要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企業為了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又能同時保持用工的穩定性,防止因頻繁更換勞動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會延長每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從而解決了合同短期化的問題。有的意見認為,這一項規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因為勞動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訂立次數都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什么樣的勞動者的決定權仍掌握在企業手中。只不過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用人單位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這種勞動合同也不是“終身制”的,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或是雙方協商約定的條件出現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關于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現實中有很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義務,使勞動關系處于一種不明確的狀態,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也無據可查,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對此,本法作了相關規定。對于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但沒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企業的或者行業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根據本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仍然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于這種情況,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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