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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情況匯報材料
文章標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情況匯報材料
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情況匯報
/P>(三)規范了執法程序,優化了納稅服務。系統運行后,各執法人員特別是辦稅服務廳人員在執法觀念上改變了以前重實體、輕程序的錯誤認識,建立起嚴格按法定程序和時限辦理稅收業務的責任意識。納稅人也明顯感受到了稅收執法責任制帶來的優質服務。(四)實現了考核追究的客觀公正,提升了考核效率。系統使用批處理的方式,通過考核和追究指令的執行,快捷的生成考核追究結果,解決了原有手工考核取據難、追究難的問題;采用自動考核追究的方式,避免了手工考核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因素、人為因素,考核過程透明,責任追究實事求是;系統考核指標涉及各業務環節,被考核人員上到局領導、下到普通執法人員,在統一的監控平臺中進行執法行為的考核追究,體現了考核的公開、公平、公正、客觀。(五)強化了崗位執法能力,提升了干部素質。系統上線運行后,按照規定執法、按照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提示的過錯自行糾正不符合規定的執法行為已經成為執法人員的習慣。為適應崗位需要,學習業務,討論中的難點已形成了風氣,學業務、學政策、熟操作,成為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有效促進了執法人員素質的提高。三、系統存在的不足之處在試點期間及初始化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經過總局對系統進行優化,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是,系統并不是完全十全十美了,我局認為,系統還存在以下不足之處:(一)系統有些參數和考核項目設置不完善,與CTAIS的設計原理可能存在不相匹配。如“待批文書按期批復率”,系統不能識別雙休日、節假日,在初始化中,對待批文書流轉時限的設定是采用每個環節均增加2天進行設置,這就有可能導致有些未按期批復文書而系統不能監控到。(二)系統的設計原理是只能考核到CTAIS的操作人員,而有些執法行為實際中,有可能是因為非操作人員的過錯造成,而非錄入人員的責任,對此類問題,只有通過“申辯調整”調整過錯責任人,影響了計算機自動考核的嚴肅性和針對性。如2006年8月監控到“待批文書按期批復率”一戶為辦稅服務廳文書經辦崗,實際是管理單位文書經辦人員延遲傳遞資料所致。(三)系統啟用的49個率,考核監控的大多是執法程序及時限方面的問題,而對執法實體方面的內容卻監控得不多,并且對實際執法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沒有進行監控。如“查補稅款處罰率”,系統只能對“有查補稅款是否處以罰款進行監控”,而對是否“按照查補稅款處以50以上的罰款”的情況沒有監控。(四)系統考核指標參數設置升級與政策變化和綜合征管系統升級未能同步,可能會導致系統監控考核不準確,并且CTAIS的開發公司和執法考核子系統的開發公司不是同一個公司,因此,考核子系統的升級與CTAIS的同步升級幾乎不可能實現。如在試點期間,系統考核全市三月份“逾期未申報率”過錯達8322條,而綜合征管系統中同期數據卻為:應申報戶6859,準期限申報戶6858,準期申報率為99.99,造成系統考核錯誤的原因是CTAIS進行了有關參數升級,而執法考核子系統相對應考核率的取數參數沒有及時進行升級所至。(五)執法通報查詢問題。省局編輯生成的執法通報,市、縣區級執法人員無法查詢。省局所編輯的“執法情況分析”與“具體要求”項目內容,其本身就是針對市、縣區局提出,但市、縣區級執法人員在“稅務機關”選項無法選擇省局,導致無法查詢。該問題的存在,降低了執法通報的使用效率,減弱了執法通報效能的發揮。四、對優化系統的有關建議(一)建議加大技術支持力度。對各地提報的問題以及提出的業務需求,希望總局能盡快研究解決,這是確保順利運行和準確考核的保障。(二)擴大系統覆蓋面。目前推行的1.1版考核軟件,只考核了綜合征管軟件的執法問題,且考核指標有限,顯得力度不夠,因此,建議下步將防偽稅控系統、出口退稅系統的執法行為也納入考核追究范圍,實現執法的全方位考核追究,其力度和作用將會更大,效果和影響也將會更好。(三)合理對考核指標進行參數設置,即考慮執法程序方面的監控考核,又考慮執法實體的監控考核。(四)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建議拿出部分資金,專項用于推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考核子系統”的考核資金,以解決執法崗位之間干多追究多,干少追究少的“崗位陷阱”等問題。五、對執法考核的建議目前,國稅系統各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考核項目,各自都制定了自己的標準和要求,相對地不是很統一,而且還存在相關聯的重復考核問題。對同一項,既是甲科室的考核項目,也是乙科室的考核項目,而兩個科室對這項的要求及考核計分標準又不統一,這樣就使被考核的具體操作人員無所適從,也感到嚴重不公。同時,現在成立了考核辦,負責全局的考核,實施的是全面考核職能,那應不應該也負責部門考核這一塊呢?如果也應負責這一塊,又應該負責到什么程度?它與履行相關管理職能的部門對其管理過程中反映的被管理單位的問題又應該如何銜接?這些都有待上級具體明確。因此,整合考核職能,既要整合部門之間的考核職能,又要整合部門與考核辦的職能。達到有效解決重復考核、多重考核的問題。因此,請求上級就全局的考核進行系統研究,統一制定考核辦法,明確各部門在考核方面各自應履行的職責,整合考核職能,進一步明確考核辦職責。2006年10月31日崗責考核系統運行情況匯報我局自行開發的崗責電子考核軟件共設置日常、行政效能、部門考核、考核、考核查詢、系統維護、個人設定等7大模塊,日常主要是使用聯系單、任務單、資料傳遞單、出勤管理、消息管理等進行管理和考核。系統以綜合征管軟件的用戶名每個干部職工分配一個登錄名,隨時可以操作相關業務模塊,及時登記處理相關事宜,大到局長下的任務,小到短暫離開辦公室都有記錄。目前系統運行情況良好,1至9月系統考核情況如下:考核項目考核時間扣款人員扣款金額未及時傳遞資料1月彭芬蘭10未及時傳遞資料1月劉東衛10未及時審批審批報告1月匡益平10未及時傳遞資料2月王碧蓉10未及時傳遞資料2月吳豪10未及時審批審批報告2月劉分明10未及時傳遞資料6月鄧瑋輝10未及時傳遞資料6月劉宏聯10未及時審批審批報告6月胡建龍10合計9人90元1-9月共下發任務單20份;發出聯系單14份;呈報呈批103份;資料傳遞單623份;請假外出記錄5403條;用車申請單16份;用餐申請單13份;523人電子訂餐4525餐,總計金額11312.50元。目前系統還存在以下需要完善補充的地方:1、部分模塊還沒有全部應用,考核內容沒有具體到質量的完成。如任務單、聯系單等考核到了程序,但沒有考核到實體,也就是說完成得怎么樣沒有考核。2、查詢模式應進一步完成。如資料傳遞單位就不能分單位、分個人、分時段查詢,查詢很不方便。3、關于崗責考核體系應用的考核應進一步規范,目前只有對應用聯系單、任務單、呈報呈批報告的審批時限進行考核,對其他項目尚無考核辦法。全局2004年1月至2006年9月考核匯總情況:年度扣分扣款人次扣款金額2004年1-12月1602376167.002005年1-6月0.64260.002005年7-9月622.361468382.192006年1-9月14937917197.1合計9327643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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