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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農業法貫徹實施情況的調查
5月中下旬,我們在分管主任帶領下,就我市貫徹實施農業法情況,先后到市農業局、畜牧局、農技中心、程戈莊、朱解、皇華等5個部門和6處鄉鎮進行了調查,并走訪了部分農戶。總的認為,近年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農業法,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的規定,把“三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農業投入逐年增加,龍頭企業建設步伐加快,標準化生產有了新進展,農村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各項惠農政策得到較好落實,農村經濟呈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2004年,市財政投入15285萬元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440萬元扶持農業標準化生產,申請長期貸款3.6億元用于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全市規模較大的農業龍頭企業422家,發展標準化基地10萬畝、畜禽標準化飼養場(舍)4800多棟,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2.3萬人,農民實際負擔總額4564萬元,較2003年減負51%,全市農村經濟總收入473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008元。
我市貫徹實施農業法措施得力,效果比較明顯,但從基層和群眾的反映看,也存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學習宣傳不夠廣泛深入;鶎痈刹亢腿罕妼r業法及相關法規的內容了解甚少,部分干部群眾法制意識淡薄,依法進行生產經營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較差。有的領導干部口頭上重視,工作上忽視,缺乏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自覺性。人治現象和重政策輕法治問題較為突出,部分農業執法人員素質偏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仍然存在。
二是農業投入相對不足。雖然近幾年各級財政支農資金有了一定增長,但離農業的現實需求和農業法的規定還有較大差距。突出表現在:農業技術推廣經費不足,科技貢獻率增長緩慢;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滯后,部分水利設施年久失修,功能弱化,存有險情,現有水庫相當一部分不能發揮應有作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速度較慢,農村路、水、電、醫、學等基礎條件較為落后。
三是農技推廣滯后于農業發展。由于種種原因,農技推廣工作遠遠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首先,試驗、示范和推廣經費不足。農技中心擔負著全市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工作,近幾年一直缺乏必需的試驗、示范和推廣經費,影響了業務的開展。其次,鄉鎮農技推廣工作出現斷層。一方面,技術力量不足,工作條件落后。全市鄉鎮農技站在編人員140人,有的被安排做其他工作,有的無事可做、無所作為,從事本職工作的不足40人。相當一部分鄉鎮農技站辦公條件簡陋,有的沒有辦公場所,挫傷了其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知識更新慢,服務不到位。由于現行管理體制以及其他原因,鄉鎮農技人員長期得不到應有的業務培訓和進修,知識更新慢,缺乏履行職責的必備能力,難以適應農業發展的新形勢和農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再是,農村勞動者素質不高。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從事農業生產的多是婦女和老人,文化水平低,得不到必需的技術指導和服務,盲目引種,違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損失等問題時有發生。
四是農產品流通加工體系不夠完善。首先,市場信息不靈。農民獲取市場信息的主渠道是電視、小報廣告或是道聽途說,受虛假信息影響,生產和經營具有較大的盲目性,生產與需求脫節、農產品賣難的問題仍然存在。其次,流通渠道不暢。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缺乏統一規劃,布局不合理,設施和交易方式落后,缺乏跨區域、規模大和信息活的現代批發市場。三是,龍頭企業帶動能力不強。農業龍頭企業雖然總體數量較多,但規模大、產品附加值高和輻射帶動能力強的企業太少。除外貿、得利斯外,其他企業多為從事初級或半成品加工,功能單一、產業鏈短、關聯產業群發展緩慢。企業與農戶之間沒有形成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生產和加工脫節,農產品深加工增值幅度不高。四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不夠健全和完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內部機制不健全、運行不規范、組織種類不多、規模不大、覆蓋面不廣等問題,遠遠適應不了農民的需求和農村經濟跨越式發展的需要。
五是農業執法力度不夠強。農業執法起步較晚,工作中薄弱環節較多。突出表現在交叉執法和執法力度不強等方面。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目前農資市場管理涉及農業、畜牧、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這些部門按照各自的行業法規實施執法,交叉執法、重復處罰以及以罰代法問題較為突出。由于執法力度不夠,農資市場比較混亂,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料等農資違法生產、無證經營及證照不全等問題屢禁不止,部分經營業主不具備應有的農資經營常識,把農資當做普通商品,以次充好,誤導農民,坑農害農問題時有發生。
隨著經濟發展,農業在三產中所占比重雖然越來越小,但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和放松。當前,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良好機遇。從大的趨勢看,各級黨委、政府都高度重視“三農”工作,按照中央一號文件和農業法的要求,各種優惠政策、投資政策進一步向農業、農村和農民傾斜。從我市情況看,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將更加有效地促進農產品的加工增值,加速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帶動農業結構的調整,促進農民增收,從而實現以工促農,統籌發展。作為農業大市,我們應充分利用政策機遇和各種有利條件,將中央一號文件和農業法結合起來,狠抓貫徹落實,努力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宣傳學習農業法,增強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農業法是農業的基本法,深入貫徹實施好農業法,對于深化農村改革、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農業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帶頭學習,認真領會和掌握法律精神。以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為契機,進一步抓好農業法及其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開展專家講座、送法下鄉等活動,做好宣傳普及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做到知法、守法和依法維權。要做好普法培訓工作,把農業法培訓納入“四五”普法全過程,重點對國家公務員、行政執法人員和基層干部進行培訓,不斷增強依法治農、依法護農、依法興農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農業的能力和水平。
二、進一步加大農業投入,穩固農業基礎地位。農業是社會效益高、自身效益低的弱質產業。始終把“三農”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堅定不移地重視、支持和保護農業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要按照農業法的規定和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切實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依法落實好財政超收部分重點向“三農”傾斜的政策規定,確保財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要進一步擴大投資渠道,加大農業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招商農業”、“項目農業”,運用貼息、補助等經濟杠桿,充分調動集體、個人和社會各方面投資農業的積極性,積極爭取國家項目資金和農村信貸資金對農業的投入,促進內源型、外源型農業經濟同步協調發展。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水利基礎設施投入新機制,有關部門要對鄉鎮、村管理的小型水利設施進行調查摸底,重新修訂和完善水利設施承包合同,確定合理的承包費用,并實行統一管理,用于水利設施的維修和保護。通過多渠道、多形式集中更多的資金反哺農業,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穩定農業基礎地位。
三、加強農業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產業化水平。要把農業龍頭企業建設作為實施農業標準化的重要措施提上議事日程,因地制宜,加快發展。要突出重點,對部分特色突出、市場前景看好的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扶持,重點推進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增加農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帶動全市傳統產業、特色產業的改造和升級,使其成為優勢產業,提高農業綜合效益。要加快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高標準高起點建設好生產基地,教育引導農民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確保農產品品質。要加快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步伐,盡快試行和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實現優質優價。要積極實施品牌戰略,大力培育知名度高的農產品品牌,以品牌優勢開拓市場。要進一步密切企業與農戶的利益關系,引導農民根據企業需求組織生產,實現生產與加工的有效對接,逐步解決農產品賣難和附加值不高等問題。要加快土地流轉步伐,根據“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鼓勵農民搞好土地流轉,提高規;、集約化經營水平。
四、強化農技推廣工作,提高農民整體素質。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農業科技進步的重要載體,加強農技推廣工作是科技興農的關鍵環節。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農業法和農技推廣法的規定,強化措施,積極推進科教興農工作。要繼續深化鄉鎮農技推廣管理體制改革,借鑒鄉鎮獸醫站的做法,盡快理順管理體制,合理搭配和充實基層農技推廣力量,完善農技推廣網絡。要從大局出發,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改善農技人員工作條件,穩定農技推廣隊伍,調動其工作積極性。鑒于目前情況,建議市里在抓好農技人員業務輪訓的基礎上,出臺優惠政策,鼓勵支持農技人員積極從事農資產品經營和承包農業科技示范基地,使其學有所用,“既開方、又賣藥”,為農民及時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要加強對農民的培訓,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廣泛開展農民夜校、短訓班、遠程網絡教育以及送科技下鄉等活動,讓農民掌握更多的實用技術,不斷提高其科技素質。
五、搞好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加快農產品流通步伐。要適應市場農業的需求,進一步加快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為農民提供及時有效地市場流通服務。首先,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根據產業特點,完善規范現有農產品流通市場,盡快建設具有一定規模,設施配套、功能齊全的農產品流通市場。其次,根據需要建立農產品物流配送中心。通過產地認證和產品檢測,使我市優質農產品,進入大中城市銷售超市,實現優質優價,調動農民搞好標準化生產的積極性。三是,盡快健全完善農業信息網絡,為企業和農民提供及時、準確、系統的農業信息。四是,積極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按照“民辦、民營、民受益”原則,以產業為依托,確立市場運作為主、政府扶持為輔的運行機制,大力發展果菜協會、農產品流通協會等多形式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提高農村市場化和農民組織化程度。
六、加強農業執法工作,不斷提高執法水平。農業法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法律保障。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轉變工作職能,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決策的自覺性,保障和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要切實加強農業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做到嚴格執法、秉公執法。要進一步落實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度,搞好農業執法機構與其他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問題。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市場監管,規范農資市場,嚴肅查處制假售假、坑農害農等不法行為,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為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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