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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會計理論結構初探
西南財經大學(何亮、康德彬)
目前,所得稅會計是我國會計的一個薄弱環帶,在會計制度和所得稅制度相對獨立的條件下,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的差異日趨擴大。如何建立一套適合國國情的所得稅會計理論,協調好會計與稅收的關系,已成為當前會計理論研究亟待解決的間題。本文在借鑒西方國家所得稅會計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對我所得稅會計理論結構的有關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所得稅會計的屬性界定
(一)所得稅的性質。各國的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對所得稅的性質有“收益分配觀”和“費用觀”兩種不同的觀點!笆找娣峙溆^”認為,向政府繳納的公司所得稅與股東分配的股利一樣,具有分配企業收益的性質,只不過分配的對象是國家而已!百M用觀”則認為,在會計報表中,公司所得稅可視為企業為獲得收益而、發生的一種支出,如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種支出一樣,是費用性質的項目。
那么在我國,所得稅究竟是費用還是收益的分配呢?筆者認為劃分的關鍵取決于報表的導向。如果一個國家的報表導向主要是為投資者、債權人服務,則所得稅就應視為費用;如果是為企業管理當局服務,所得稅必然被看作收益的分配。而目前我國會計報表主要是為企業投資者服務,因此把所得稅作為實現收益所必須支付的費用處理,是符合我國會計報表導向的,也符合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因為所得稅是企業要取得收入(即過去所說的稅后利潤)所必須花費的代價,即為取得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支出,沒有收入自然也無須花費這筆費用支出。從這個意義上講,把所得稅作為企業的費用支出處理,更符合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另外把所得稅看作費用便于同國際慣例接軌。
(二)所得稅會計的屬性。首先,所得稅會計是稅務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得稅會計是依據現行所得稅法,嚴格按照所得稅法的規定和要求核算企業的收支盈虧,計算企業在納稅年度的應納所得稅款,并定期編制和提供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其次,所得稅會計是財務會計中的一個專門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之間差異的會計程序,其目的在于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關系,并保證會計報表充分揭示真實的會計信息。
二、所得稅會計的理論框架
所得稅會計的理論框架由目標、假設、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組成,它們之間存在內在的邏輯關系。
(一)所得稅會計的目標。財務會計是一個以提供財務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系統,所得稅會計是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按照系統論的觀點,系統內各系統之間的目標是一致的,這樣作為子系統的所得稅會計目標自然與母系統的財務會計目標相一致。財務會計的基本目標是向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有助于他們作出決策的會計信息,而所得稅會計是為了調整會計利潤和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而產生的,這就決定了所得稅會計必須圍繞財務會計的總目標服務,真實反映會計利潤和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
(二)所得稅會計的假設。所得稅會計是財務會計中專門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所得之間差異的會計程序。這決定了它的基本假設主要是以下四項:
1、會計主體假設。有人認為,所得稅會計執行主體應是稅務當局,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恰當的。眾所周知,會計主體是指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而所得稅會計服務的對象是企事業單位,其.目標是向外界披露會計收益與應稅所得之間差異的信息,而稅務當局只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之一,并非執行主體。因此,所得稅會計的執行主體是企事業單位。
2、持續經營假設。有了這種假設,一些公認的所得稅會計實務處理方法才能被廣泛采用,如處理時間性差異的納稅影響法(遞延法和負債法)。同時,企業有關所得稅記錄和納稅申報才能真實可靠。
3、會計分期假設。從理論上講,只有待企業各種活動終結時,才能通過收入和費用的配比,進行恰當計算。但是,國家稅務部門需要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需要企業定期提供決策和征稅依據的財務信息,發揮稅收杠桿的作用。所以企業必須將連綿不斷的經營活動劃分為若干個相等期間來計算損益,及時繳納稅金。同時這種假設也為跨期攤配程序提供了理論依據。
4、貨幣時間假設。當今貨幣期時間價值日益受到關注,使所得稅會計執行主體意識到遞延確認收入或加速確認費用可以產蟲巨大的財務優勢,逐步意識到最少納稅原則和最遲納稅原則的重要性。在貨幣時間價值的前提下,時間性差異導致使用貨幣的利益并不限于一個年度,真正利益在于當該項目是循環發生時,實際上獲得的利益將遠遠超過在短期內使用資金的利益。因此,在所得稅會計中,應以貨幣時間價值代替貨幣計量假設。
(三)所得稅會計的基本概念。收益概念在所得稅會計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由此派生出的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概念是所得稅會計研究的出發點。同時又據此衍生出所得稅會計的歸宿性概念—所得稅費用與應納所得稅。
1、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會計收益,也稱帳面收益、報告收益,是根據財務會計準則的規定,通過財務會計的程序確認的,在扣減當期所得稅費用之后的收益。確認稅前帳面收益的目的是遵循財務會計準則,盡可能精確地計量企業的經營成果,以利于實現財務會計對外報告的目標。
應稅收益也稱計稅利潤、納稅所得,是根據國家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確認的收益,也是企業申報納稅和政府稅收機關核定應稅額的依據。應稅收益的確認受稅法的約束,并因政府修訂稅法而變化。
2、所得稅費用與應納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是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與當期收入相配比的所得稅金額。它是根據財務會計準則計算的,企業當期所創造的收益所應負擔的所得稅費用。
應納所得稅是根據稅法的規定,按照適用稅率和規定的稅基(即應稅收益)計算的企業當期對政府的納稅責任。一般來說,公司應付所得稅的計算程序也是遵循收益表所使用的概念。
(四)所得稅會計的基本原則。所得稅會計原則內在的關鍵性的要素至少應包括時間性、一貫性、確定性、可預見性四項。據此可歸納出,在財務報告日期對所得稅進行會計處理時,須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1、除非獲得批準,納稅人必須一貫地采用某些會計處理方法;
2、納稅人采用的財務會計方法必須清晰地反映納稅人的所得;
3、對于巳在會計報表中確認的全部事項的當期或遞延稅款,應確認為當期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
4、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計量某一事項的當期或遞延所納稅款,以確認當期或未來年份應付或可退還的所得稅金額;
5、為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不須預計未來年份賺取的收益或發生的費用的應納稅款,或已頒布稅法或稅率變更的未來執行情況。
(五)所得稅會計的基本方法。所得稅會計的基本方法,是指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之間差異餉會計方法
。主要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法兩大類,在納稅影響法下,又有遞延法和負債法之分。
l、應付稅款法,是指將本期稅前帳面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的差異造成的納稅影響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會計方法。這種方法雖然簡便,但違背了財務會計的基本原則——權責發生制,以致已逐漸被淘汰。
2、遞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時間性差異而產生的影響納稅的金額,保留到這一差額發生相反變化的以后期間予以轉銷。在這種方法下,資產負債表上的遞延所得稅余額并不能確切代表應收的權利或應付的義務,因而無法反映有關經濟業務的實際納稅影響。
3、負債法,是把本期由于時間性差異而產生的影響納稅的金額,保留到這一差額發生變化時轉銷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既符合權責發生制又比較準確地反映了有關經濟業務的實際納稅影響。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外的有益的經驗,我國所得稅會計應采用負債法,因為這種方法既有理論上的合理性,又有實踐上的可行性,同時也有利于與國際接軌。
來源:《財會通訊》199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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