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
州泰實驗中學接送車的安全與組織程序
1、接送老師每周五15:00點前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領取小靈通和接送學生名單,周一15:00點前交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師須在周五下午16:05點到廣場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到達接送點后,接送老師先下車組織學生安全離開后,再上車檢查學生是否遺漏行李在車上,一切檢查完畢方可離開(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周日晚上必須在18:50分到達接車地點(否則按遲到處理,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如有學生未按時到達,打電話與家長聯系,到了時間校車可以開出,接送老師隨車護送學生安全到校后方可離開。
4、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車輛在中途不停車,學生須在指定地點下車。接送車的老師不能隨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務,如有事不能接送與學生處協商調換時間。
5、學生簽名的名單和小靈通,請于周一交給學生處副主任(B302)。
6、領用的'小靈通是方便老師與乘車學生聯系時使用,不能隨便作私自使用。
7、如與接車司機聯系不上,可電話與汽車運輸公司黃小姐直接聯系(z)。
8、突發事件可與朱校長(z)聯系。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2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嘩,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3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并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匯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并在假條下簽字后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準,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后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并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后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系,說明情況征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準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第五條:會議、活動開始后未逾總時長的四分之一簽到的,記為遲到,其后均為缺勤。
三、請假規定
第六條:因故不能參加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活動的,均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請假條由組織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條:請假條一律使用a4紙(方便存檔),格式正確(參照請假模板)、字跡工整,理由真實且充分。請假條統一交由組織部備案。
第八條:若事后發現違規請假的,當次請假作廢,記為缺勤
第九條: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補假;若確有特殊原因,經上級領導證實和批準后,可進行補假,但每學期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否則記為缺勤。
第十條:禁止以短信、電話等非書面形式請假。
四、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4
為了保護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高校檔案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辦事。
2、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檔,包括困難生檔案、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人士捐助、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總結及上級文件等相關材料。
4、檔案資料切實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失)保護工作,依據《高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好各類檔案,電子檔案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備份保管。
5、所有紙質檔案都要分類編號裝盒存放,并建立檔案總目錄、資料盒目錄,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以便查找。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6、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檔案一經存檔,未經批準不得更改和外借。
6、學校資助檔案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2、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管理,?顚S;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初步審核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
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
教育資助評審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教師代表、學校領導組成。教育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為助學金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資助范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對象。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教育資助對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會或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生提出申請后,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認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在學校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區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 資金管理
1、 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 學校要嚴格按照個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 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制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立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 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5、 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目支出應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6、 學校必須嚴格 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 檔案管理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包括:
僻生建檔:
。ㄒ唬├щy學生情況調查表
。ǘ├щy學生匯總表
。ㄈ├щy學生統計表
僻生申請:
。ㄒ唬┢暾埍
。ǘ┦苤鷮W生明細表
。ㄈ﹨R計表
。ㄋ模┵Y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ㄎ澹┿y行回執單
。⿲W生簽領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的管理,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年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通過電話、實地走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5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完善教育制度,對學生違制度,遵循教育批評、懲罰、改正的原則真正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
1、凡無故曠課,經教育不改,曠課達到2天,給予警告處分;達到4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達到1周者,給予箭處分。
2、連續4次遲到算一次曠課;連續曠課達2周,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按學籍管理規定改為試讀生;累計曠課達3周,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因曠課達到4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3、違課堂規則,破壞課堂紀律,造成教學難以進行者,停課教育并請家長,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與相應處分。不認真學習,不完成作業累計達到3次,停課教育并請家長;因不完成作業而請家長累計達到3次且屢教不改者,學校請家長陪讀,家校聯合對學生進行教育。
4、違學校制度,破壞公共財物,造成嚴重后果,除賠償外,給與警告處分;經常打架、罵街且屢教不改者,給與警告處分。
5、不接受教師的正確教育,對教師采取粗暴蠻橫的態度,甚至有漫罵或報復行為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小學生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去網吧,一旦違者記過一次。
7、在社會上有違法行為,被機關受審處理的小學生,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8、同學之間發生矛盾不能正圈理,而動手打人或發生群毆,學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進教育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視情況和態度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箭、記過處分、視情節惡劣的送交機關處理。
9、凡警告3次,嚴重警告2次,箭2次,記一次過者,改為試讀生,請家長陪讀,與學校攜手共同教育。
10、上述細則作為衡量處分等級是參考在細則中沒有包括的`情況而應當處分時,酌情給與相應的處分。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6
午休,是一個很好的學習和休息的時間。學生在這個時間里可以看書;做作業;也可以睡一會,貯存精力,以便下午更有精力去學習。所以午休室里,需要確對的安靜,不要影響其他同學。午休室就有了管理制度。
一、午休管理員12:30到崗,開好空調,等待學生進午休室休息。
二、中午12:45—13:40為午休時間,午休學生12:40必須準時到午休室,12:40開始老師點名考勤,12:45以后記遲到。午休管理員要在當天下午發電子考勤表給學生處相關老師,便于學生處及時掌握午休情況。
三、進入午休室要保持安靜,腳步要輕,物品輕拿輕放,嚴禁將飲料、游戲機、棋牌、手機、MP3、MP4、零食、帶入午休室,違者沒收(可以帶白開水、純凈水、礦泉水)。
四、午休學生需服從老師的管理,必須按照指定座位午休,在午休期間,不準從事交頭接耳、研究問題、擺弄物品、搖擺座椅、在桌面上亂涂亂畫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五、若有事請假,要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上面要寫清楚請假事由)。午休期間除極特殊情況不準外出。
六、參加校內午休的同學,以自愿為原則,家長必須有書面的`申請,若有特殊情況要退出午休室,需家長書面說明。
七、以上要求若有違反者,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予以扣分:遲到0.5分/次,未到1分/次,帶飲料、游戲機、棋牌、手機、MP3、MP4、零食等1分/次,大聲喧嘩、擾亂紀律、破壞公物等2分/次,累計扣三次者,將予以開除午休室。
以上規定從即日起實施。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7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師生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學校成立專門的安全領導小組。
2、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邀請法制副校長一起參加。
3、全體教師、班主任、年級組長會議,及家長會,給家長的一封信,學校集會,國旗下講話等都有安全教育內容,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師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點,教學時向學生滲透安全知識教育。
5、每天開展一次“校園安全月”系列活動。
6、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動。
、虐踩R黑板報評比
、瓢踩R專題講座
、前踩逃黝}班會
、劝踩R競賽
、蓪W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法》、《中小學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識》等。
、式M織師生觀看安全教育錄象。
7、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窗、錄象等宣傳工具,向師生宣傳安全知識,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級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師生安全。
9、利用家長會,學校不定期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
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財產管理:
1、班集體財產:開學初交到班上,后勤作好登記,由班主任簽名接收;期末由學校驗收。如果完好率:中學達90%獎勵20元,達95%獎勵50元;小學達95%獎勵20元,達98%獎勵50元。期末如達不到以上標準,每下降5%,扣期末班級評比5元。
2、教師財產:每個教師分的辦公設施,調走時必須如數完好交回學校,如果沒交回,則照價賠償。
就餐管理:
工會活動,每學期最多一次,超過的由參加人員自行負責。
報銷方法:(1)同級來訪,每人次8元。(2)鄉級來檢查:每人次10元。(3)區級檢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檢查,可適當放寬4元/人次)。
參加人員:三位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員。
包車制度:
校長包車必須經教代會批準。
其他人員包車必須經校長批準。
用水、用電管理:
為了使教師與學生節約用水用電,從XX年春期開始,用水按2.5元/m3計算;用電按0.47元/度計算。
教師辦公用電每人每期補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則上在第一節下課時必須關燈,如確實看不見的'時候,再開燈。
教室做到隨手關燈。沒有關燈的班級,每次扣2分。三位校長、行政值周、后勤人員每天檢查。
為保證安全,學生寢室不允許用燒水的電器燒水,發現一次,扣該學生所在班級操行分5分。
通訊費:
通訊費從XX年1月起:校長報100元/月;副校長報80元/月。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加強初中學籍的規范化管理,根據20xx年9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天津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
第三條初中學籍管理在市教委的指導下,實行市、區、校三級管理。學校在所屬區縣教育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
第二章入學
第四條初中實行免試入學,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第五條凡被初中錄取的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在規定日期內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后,即取得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
第六條因故不能按期注冊的,需由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于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延緩入學時間一般在15日以內),并提交相關證明,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延期。
第七條初中實行全市統一的學籍管理,學校應在新學年開學后兩周內按規定為七年級新生編制花名冊,報區縣教育局審查,區縣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為新生編排學籍號,報市教委備案。
第八條學籍號由九位數字組成。即“級號”兩位,“區號”兩位,“校號”兩位,“學生號”三位。學籍號編排后,不得隨意更改或重復使用。
第九條新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學校將在校生學籍變更情況報區縣教育局審核備案。區縣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教委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第十條招收外籍學生或港、澳、臺學生的學校在開學15日1
內,將學生名單報送市教委國際交流處備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學生的學校在開學15日內,將學生名單送市教委語言文字與民族教育處備案。
第三章轉學
第十一條初中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因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報區縣教育局審查合格后,報市教委備案。本區范圍內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第十二條本市范圍內的初中學生辦理轉學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后一周。七年級第一學期、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第十三條本市范圍內初中學生辦理轉學的程序為: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委統一印制的'“轉學登記表”,經轉入、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育局(教委)審查批準,由轉入區縣教育局(教委)報市教委備案。任何學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轉學手續的學生。
第十四條本市轉往外省市的初中學生,需持轉學證明,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委統一印制的“轉學登記表”,經轉出校、轉出區、縣教育局同意,報市教委備案。
第十五條外省市轉入本市的初中學生,需持本市正式戶口和轉學證明,到戶口所在區縣教育局(教委)登記,區縣教育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負責安排學生入學就讀。
外省市轉入的學生應是同年級轉入。轉入的學生必須在轉入學校就讀。不得空掛學籍。
第十六條藍印戶口學生轉入本市學校就讀,實行屬地安置,屬地管理,并不得在本市范圍內轉學。
第十七條初中學生休學期間不允許轉學,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
第四章借讀
第十八條本市在籍學生不允許在本市其他學校借讀。非本市戶口,在本市有居住條件的外省市戶口的初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借讀:
。ㄒ唬└改鸽p方因公出國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單位證明信,學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親屬監護的;
。ǘ└改鸽p方工作流動性較大,有工作單位證明,學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親屬監護的;
。ㄈ┯斜臼芯幼〉毓矙C關暫住證明的外省市學生。第十九條申請在本市借讀的普通初中學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改鸽p方工作單位證明、暫住證明或派出所證明;
。ǘ⿲W生學籍所在學校的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
。ㄈ⿲W籍所在學校同意在外省借讀的證明。
學生家長持上述材料聯系本市初中借讀,經學校同意接收后,將相關材料報區縣教育局審查,審查后再報送市教委備案。
第二十條本市到外省市借讀的學生,經學籍校和外省接收校雙方同意,可向學籍校提出申請,辦理到外省市借讀的手續,學籍由學籍校保留。學生在外地借讀超過一學年,應提前到學籍所在校續辦借讀手續,未經學校批準學生不得擅自外出借讀。
第二十一條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以申請在本市借讀。具備戶籍證明、暫住證明、住房證明、務工證明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所在區縣教育局負責安排到公辦學校借讀。
第二十二條批準在本市借讀的學生,允許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學業水平考查,需要在本市繼續升學的學生,只能報考招收外省市學生的中職類學校。不能參加普通高中的錄取。
第五章休學、復學
第二十三條在校學生因病每學期累計休假超過八周仍不能3
到校堅持學習者,可以申請休學。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持區縣教育局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經學校和區縣教育局同意,報市教委審查批準后,方可辦理休學手續。
第二十四條學生休學期間可申請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應在休學期滿前一周內憑區縣教育局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續辦休學手續。連續休學一般不得超過2年。
除學生本人身體原因以外的其它原因一般不準休學。
第二十五條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或休學期間要求提前復學的,應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并持醫療機構證明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由學校核準報送區縣教育局,經市教委中學處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學校準予復學的學生,可按其實際程度安排到相應年級學習。第二十六條辦理出國學習的學生應將護照復印件及家長申請交學校備案。已出國的學生兩年之內可以返還。由家長向學校提交恢復學籍的申請,經區縣教育局審定,報市教委備案后可以恢復學籍。
第二十七條初三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再辦理休學、復學手續。
第六章其它學籍變更
第二十八條初中學生在學期間不得中途退學。區縣和學校應扶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初中學業。學校要關注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步,不得歧視或排擠。
第二十九條學校不得開除初中學生。初中學生因犯罪被少管、勞教、判刑,期滿后16周歲者不再復學,由原校開具學歷證明。不滿16歲且未學滿九年者,由原學籍校安排相應年級學習。
第七章升級和留級
第三十條初中學段之內的升級采取直升的方式,原則上不允許跳級。
第三十一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區縣和學校要保證每一個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讀滿九年,初中學段原則上不實行留級制度。極個別學習確有困難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留級。初中畢業年級的學生不準留級。
第八章畢業
第三十二條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查成績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初中畢業合格標準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學業考試成績的40%,與平時成績的60%合并計算,總分達到300分;其它學科的考查成績均達到合格(含補考);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均為D級以上(含D級)。
第三十三條學生在初中段學完三分之二以上課程者為肄業,學習期滿未達到畢業標準者為結業。
第三十四條初中畢業證、肄業證、結業證均由區縣、學校頒發。
第九章學籍信息管理
第三十五條學校須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加強學籍檔案管理,要按照規范要求采集學生的相關信息,為學生建立學籍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第三十六條新生注冊信息及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學籍信息須于開學后三周內集中報市教委審核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教育委員會中學處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9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會、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xx年2月28日起執行。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0
為了做好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招生學校
經市教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并在主流媒體上公示的中職學校及經市教委批準可以開展中職學歷教育的高等職業學院,可開展中職招生工作。經教育部批準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可以開展跨省招生工作。
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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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內學?缡≌猩。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統一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的要求進行。
經教育部審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要將招生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及時函告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并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缡≌猩鷮W校應在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下,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招生行為,完成跨省招生任務,但“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不得跨省招生?缡≌猩鷮W校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加蓋公章的錄取名冊到市中職招辦審核后到市教委進行新生注冊。凡教育部未下達跨省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內中職學?缡≌惺盏氖型鈱W生和經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轉入我市中職學校的學生,如參加我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重慶市高考報名“三年戶籍、三年學籍”的管理規定(詳見《關于重慶市全國普通高考招生考試報考人員戶籍、戶籍資格審查的通知》(渝招委〔20xx〕33號))?缡≌惺栈蜣D入的高中起點的市外中職學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三校生”招生考試),嚴禁中等職業學校參與“高考移民”行為。
2、市外學校來渝招生。市外學校來渝招生,在市中職招辦的組織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在渝招生計劃和招生對象執行(“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不得跨省招生),將招生對象、招收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凡教育部未下達在渝招生計劃的市外中職學校,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生源學校不得允許其開展招生宣傳和組織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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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類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委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后,由市中職招辦統一組織實施。
報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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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及適齡社會青年,可報讀中職學校。
在校初中學生不得報讀中職學校(藝術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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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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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中等師范學校的學生應未婚,年齡不超過25周歲(計算時間截止到9月1日),并應參加中師學校組織的面試。
2、報考醫衛類專業的學生,應符合醫衛類招生學校的要求。
3、報考藝術、體育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如學校要求術科加試,學生應當參加加試并達到要求方可錄取。
4、藝術類中職學校招收藝術專業初中在校生或小學四、五、六年級學生的招生辦法,仍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藝術體育類中職學校招生辦法》(渝教職成〔20xx〕17號)執行。擬錄取學生名冊,由招生學校按要求制作,并于7月中旬報市中職招辦審定后,統一印制錄取名冊和錄取通知書。
5、填報“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段的學生,應為參加了當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并達到分數線的市內應屆初中學生。
初中畢業生基礎信息采集及考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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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堅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普職聯動”,實施“一生一號一卡”,用一張信息卡統一采集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信息,統一編制初中畢業生的考號。此項工作由市教委基教處牽頭,職成教處配合,采取“先合后分”的方式進行,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由要高度重視基礎信息采集工作,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采集本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信息,然后根據普通高中和中職教育招生特點和需要,共享有關數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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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的號源管理和號碼編排由基教部門負責。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報讀中職學校的號碼編排由中職招生機構負責。
考號的編排規則是:報名號共10位,第1位為年號(年號的最后一位數字,如20xx年統一定為“0”,今后以此類推);第2、3位為區縣代碼;第4、5位為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第6至10位為順序號。畢業學校代碼按基教部門建立的代碼庫編制,應屆初中畢業生之外的報名就讀中職學校的學生其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統一編為“99”。
報名和志愿填報
中職招生報名及志愿填報工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報名實行普職不兼報的辦法,即:凡報普通高中的學生不得報中職學校,報中職學校的學生不得報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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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地點:初中畢業生就讀學校。
2、報名對象:應屆初中畢業生。
3、工作職責:由區縣教委(教育局)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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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地點: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騾^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和填報。
2、報名對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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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地點:第一次、第二次已報名采集了基礎信息的學生可在區縣中職招辦或所報讀的中職學校填報志愿,也可自行在網上填報志愿。第一次、第二次未報名的往屆生或同等學力者須在區縣中職招辦采取網絡填報方式采集信息并填報志愿。
2、報名對象:第一次、第二次僅采集了報名信息而未填報中職學校志愿的學生;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其他往屆生和同等學力者。
3、報名資格審查:應屆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報名,往屆生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復印件報名。區縣中職招辦或中職學校要嚴格審查學生報名的有效憑證。對往屆生在新生注冊時,招生學校在驗明身份證原件基礎上,向市中職招辦提供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4、填報學校:第一次錄取工作結束后,在第三次報名前,由市中職招辦統一公布未錄滿招生計劃的學校名單,學生據此報名和填報志愿。
5、對已錄取學生的處理辦法:已被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如經錄取后又確需改報其他中職學校的,區縣中職招辦或接受學生報名的中職學校,可先行采集這部分學生改報志愿的信息,但必須告知學生已被某校錄取的情況(市中職招辦將在網上公布第一次錄取情況,供區縣中職招辦和中職學校查詢),原錄取學校必須退檔,其所改報的志愿才能生效。具體退檔程序和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6、數據上報:第三次在區縣中職招辦報名的學生,其報名數據由區縣中職招辦在市中職招辦公布的網上進行報送。對在學校報名的學生,由中職學校按市中職招辦的統一要求在網上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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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職招生志愿共設三個批次。
1、高職(高師)批志愿。
2、中職第一批:市級重點及以上中職學校志愿。
3、中職第二批:試辦及以上中職學校志愿(含教育部下達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職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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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每一批次可填報1至2個學校順序志愿,每一學校志愿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錄取工作按批次和學生志愿順序進行,當學生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后面各批次所有志愿自然失效。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生源學校和招生部門,認真做好學生志愿填報工作,充分尊重學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爸貞c市初中畢業生基礎信息及志愿信息卡”必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并經本人簽字。學生志愿一經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指定填報志愿或限制學生選報志愿,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從嚴懲處。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基礎信息及志愿信息卡管理辦法,在輸入微機后封存備查,指定專人管理,確保完整真實和管理有序。
考試
全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由區縣教委(教育局)中學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中職招生不單獨組織升學考試。報考高職(高師)、中職的學生都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各區縣中職招辦要主動與區縣中學招生辦公室加強溝通與協調,確保報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應屆初中學生的成績能及時、準確地輸入中職招生成績庫。
面試、術科加試和體檢
師范類招生學校的面試,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學校的術科加試,其面試和術科加試工作由有關學校自行組織。凡組織學生面試和術科加試的中職學校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新生入學后,各中職學校應結合專業要求組織學生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新生錄取
今年中職招生錄取工作分兩次進行,市外來渝招生學校只參加第二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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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錄取對象為第一次報名且填報了中職學校志愿的學生。
2、第二次錄取及注冊對象為所有到校就讀中職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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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錄取采用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通知書由市中職招辦統一打印,并通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時發放到招生學校。
第二次錄取與新生學籍注冊工作一并進行。由招生學校到市中職招辦設立的錄取現場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由市中職招辦打印并發放錄取通知書和新生注冊名冊(已退檔的除外)。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1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門建立紀律簿,由隊隊各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況。
2、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
3、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活動,必須事先向各部部長請假,否則按無故缺席論。
4、每月在團內公布一次考勤情況。缺勤三次以上活動的,不得參加評優。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藝術團活動室不對外開放。
2、場地:藝術團的活動場地適用于團內的日常排練,不得外借,活動場地鑰匙由專人保管,根據訓練時間開關門,并做好場地清掃各隊需要活動室時應向辦公室提前申請并登記,以免。
3、保持活動室衛生,嚴禁在活動室抽煙,吃零食等,違者重罰。
4、學期初,藝術團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要求全體團員了解并報告團。計劃包括:工作目標,訓練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設,學習安排,重點要解決的問題,經費預算等。
5、學期初,各部門要根據藝術團整體工作指導思想和計劃安排制定本隊的工作和活動計劃,要讓全體隊員了解,并報藝術團管理辦公室。計劃內容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安排,保證措施,所需經費預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助等。
6、每次重活動完成后,各分團應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批評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報藝術團管理辦公室。
7、每學期末,藝術團和各部門要有工作總結,藝術團的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團?偨Y的內容包括: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等。 8、每次活動,藝術團各部應分工明確,相互協調,促使工作和諧進行,對于出現的問題追究的各部各負責人。
9、藝術團管理辦公室每月舉行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工作,交流情況,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不同范圍的干部會議。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學習與育人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和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條例。
學生社團是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發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各社團必須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核準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開展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并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并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和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并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無嚴重違紀行為、末受過任何處分。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團委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注冊、更名、注銷、備案;協調、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并對社團考核評比等。
2 .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切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指導單位應是學院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指導教師統一由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兼職課時量。
(4)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并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注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 .學校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資保障。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核內容。
(二)社團的成立
1 .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 .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發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團成立流程
(1)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于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團委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批通過后,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并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登記注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3)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一周內,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4)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后兩周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布社團成立,并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團委負責監督和批復。
(三)社團換屆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團委同意。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人公開選拔由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后上崗。
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并填寫社團干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后交學生處。
(3)由團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征求意見。
(4)由團委將無異議提名候選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干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于理事會干部人數的20%)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實行差額選舉。
(6)在團委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干部會議。
(四)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為開學前三周)地點等由團委確定后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團委審定后實施。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團委審定通過后方可張貼。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社員登記注冊表)交團委注冊后,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需移交團委、學生處處理。
無團委的審定批準,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團委解散該社團,并通報全院。
(五)社團活動管理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后兩周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2)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并報黨辦備案。
(3)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
(4)團委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準后的方案活動,團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5)活動開展結束后,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月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團委社聯部審定后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團委審定后報黨辦批準后方可印刷。
(六)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著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干部”。
(二)對違反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團委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將按《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團委審核通過后,方可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實際會員不足10人。
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注冊。
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并查證屬實。
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解散。
五、附則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委。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3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生體質健康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體育鍛煉意識,培養體育鍛煉的能力,養成科學的生活方式,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長效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增強學生體質健康。按照學!蛾P于加強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宣傳教育引導
學校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鍛煉、體育競賽、班團隊活動、家校協同聯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體育健康教育宣傳引導,讓家長和學生了解運動在增強體質、促進健康、預防肥胖與近視、錘煉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學生體育與健康素養,增強體質健康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二、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
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剛性要求,每周開齊3課時,確保任何教師不以任何理由擠占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
三、保證體育活動時間
全面落實大課間制度,每天安排學生進行30分鐘課間操活動,每節課間要求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檢查。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著力保障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要求班主任和體育老師利用釘釘群和微信平臺等大力推廣家庭體育鍛煉活動,有鍛煉內容、鍛煉強度和時長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強度練習。要對體育家庭作業加強指導,提供優質的鍛煉資源,及時和家長保持溝通。
四、提高體育教學質量
要求體育教師聚焦“教會、勤練、常賽”,逐步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體育課教學模式,每學期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要開設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社團活動,鼓勵學生利用課余和節假日時間積極參加籃球、排球等項目的訓練;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全員體育競賽”活動,提高學生的體質健康。體育教研組要定期進行集中備課和集體研學,適時對體育課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
五、完善體質健康管理
評價考核體系
學校把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管理體系。高度重視體質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參與、體育鍛煉和競賽、健康知識、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積極探索將體育競賽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參加體育競賽的,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進行評價。要健全家校溝通機制,及時將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和健康體檢結果反饋家長,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體質健康監測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xx年修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對體質健康管理內容定期進行全面監測,建立完善以體質健康水平為重點的“監測—評估—反饋—干預—保障”閉環體系。中學部認真落實面向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制度和抽測復核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真實、完整、有效地完成測試數據上報工作,研判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制定相應的體質健康提升計劃。
七、健全責任機制
要統籌安排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細化體質健康管理規定,將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中,定期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建立健康促進校長、班主任負責制,通過家長會、家長信、家訪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八、強化檢查評估
學校將學生體質管理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開展動態監測和經常性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考核體育教研組的重要依據。學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13781791730。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及時改進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學生體質健康科學管理。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4
為了促進學風建設,培養廣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習慣和良好的精神風貌,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工作要求,決定在全體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為確保早操效果,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為出操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假期、規定休息日、惡劣天氣除外)。
(二)出操地點為學校操場。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系部為方陣整隊,出操的學生要按時集合,嚴守紀律,保證出操質量。
(三)出操內容為第八套廣播體操,檢查組進行早操到操率、遲到早退率、做操質量等檢查,每周通報一次。
(四)做操要求
1、儀容、儀表方得體,不許穿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圍圍巾;
2、早操音樂響起前各班應在操場指定地點集中站好,做到快、靜、齊,縱隊、橫隊均在一條線;
3、學生應做到聽口令執行相應動作,動作協調一致,標準有力;
4、隊形隊列散開要求“整齊”、“迅速”,間隔合理;
5、要求全體同學始終參與,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做操。
第二條考勤檢查
(一)早操檢查組由校行政總值班、值班輔導員、體育教研室、學生會、學生自律員會及各班班長、體育員組成;校領導、學生處、基礎部隨機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檢查組成員準時開始考勤。7:00后到的學生記遲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學記曠操一次,7:20之前離開的同學記曠操一次。
(三)學生出早操時不得托人或代人虛報出勤,一經發現按曠操處理并予以批評教育。
第四條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時,應事先辦理請假
手續,因急病或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應在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
(二)學生請假一次,需經輔導員批準簽字,否則無效;學生請假二至三天需經系部批準,請假超過三天的需系部證明,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學生個人早操出勤情況納入體育課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三次無故不出早操者、累計五次遲到者、十次請假者,取消本學年參加各類各項評優、評獎活動資格。
(二)各班級學生早操出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班集體”、“先進團支部”等先進集體的條件之一。
(三)系部學生早操出勤率作為系部學生工作考核依據之一。
第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6、學校學生就餐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本學期學生就餐不再使用飯票。為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生就餐環境,使學校食堂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中心校領導班子商議,特制定廠中心小學學生食堂就餐管理規定。
1、營養餐
義務教育學段學生早上營養餐由各班班主任帶領分班級排隊打飯,一律不準插隊脫隊。
2、非營養餐
(1)飯卡辦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每辦理一張飯卡學生必須交押金30元。但我?紤]到有很多家庭經濟還比較困難,這筆錢暫由學校代繳。
(2)飯卡充值小學學段本學期一次充值500百元,上學期有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由學校用生活費代充,沒有生活費的學生自己交費。
(3)幼兒園根據一學期在校時間計算一次性充320元。
(4)每學期卡上余額客可轉到下學期使用,也可直接退取。
(5)、打飯仍由班主任帶領分班級排隊刷卡打飯,和營養餐打飯一樣,任何學生借不能插隊脫隊。
(6)、飯卡管理,為了避免飯卡丟失,老師可代為管理。也可讓學生自己保管。學生自己保管的,每丟失一張卡,需交30元補辦。而且學校不能保證卡里余額是否仍在。老師代管的,若有丟失,由代管老師負責。
(7)、由于學生人數較多,學校買菜做飯只能按辦卡人數準備。所以,凡是一經辦卡的學生非特殊情況必須堅持到食堂刷卡就餐。非特殊情況外出就餐的同樣需要刷卡。
(8)、特殊情況:
(1)病假三天以上,有鄉級以上醫院證明,且事先將假條交到總務處的。
(2)事假(家人去世),3天以上,且事先將假條交到總務處的`。
(3)學生因特殊請假造成的損失由學校承擔。
7、學校學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學生就餐時,以班級為單位在教室就餐,以便于值班教師、食堂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2、學生要嚴格遵守就餐時間,按時就餐,不得在教室外就餐。
3、一律在教室就餐,無特殊情況,未經值日教師同意,不得將飯菜帶出教室。
4、排好值日生,打飯時要自覺排隊,嚴禁插隊、擁擠、喧嘩、打鬧,保持良好秩序。
5、各班主任做就餐學生教育工作,不挑食、不偏食。每餐的飯、菜都要吃,全面攝取營養,保證身體健康發展。
6、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好風,“盤中不剩一粒飯,餐桌不灑一滴湯”。
7、珍惜糧食、講究衛生,吃剩下的`飯菜倒入指定的缸桶,不準隨地亂扔、亂潑。將個人餐具清洗干凈,放在指定位置。
8、飯后及時清掃環境衛生和清理個人衛生。
9、服從值班教師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食堂管理人員的勞動,對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有意見,可向學校相關領導提出,通過協商解決,不得與食堂管理人員發生。
8、學校學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學生就餐時必須佩戴學生證,以便于值班教師、食堂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2、學生要嚴格遵守就餐時間,按時就餐,不得在餐廳打玩。
3、進入餐廳后要保持安靜,不說笑,不敲打餐具,打噴嚏、咳嗽時頭要向下或扭向一旁,防止唾沫飛向他人。
4、打飯時要自覺排隊,嚴禁插隊、擁擠、喧嘩、打鬧,保持食堂良好秩序。
5、一律在食堂餐廳就餐,無特殊情況,未經值日教師同意,不得將飯菜帶出餐廳。
6、學生不得擅自進入食堂操作間,以免影響工作人員的工作
7、不挑食、不偏食。每餐的菜、湯或主食都要吃,全面攝取營養,保證身體健康發展。
8、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好風,“盤中不剩一粒飯,桌上不灑一滴湯。
9、珍惜糧食、講究衛生,吃剩下的飯菜倒入指定的缸桶,不準隨地亂扔、亂潑。將餐盆放在指定位置。
10、愛護食堂門、窗、桌、椅等一切設施,并保持整潔,如有損壞,照價賠嘗。
11、尊重食堂管理人員的勞動,對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有意見,可向學校相關領導提出,通過協商解決,不得與食堂管理人員發生。
學校學生的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更好服務產業轉型升級需要,依據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細則所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院校(以下簡稱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學生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準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認識實習是指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認識實習時間一般不超過1周。跟崗實習是指不具有獨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實習崗位要求的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的相應崗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部分參與實際輔助工作的活動。跟崗實習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月。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頂崗實習一般安排在畢業年級,時間一般為6個月。對于醫衛類專業學生,可根據醫護職業資格證報考條件要求,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10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對于實行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訂單班等培養的非醫衛類專業,其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時長可依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第二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職業學校在組織學生實習時,應當科學組織、依法實施,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應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將職業精神養成教育貫穿學生實習全過程,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能力。
第三條職業學校要選擇與實習專業及人才培養目標關聯度高,經營合法、管理規范、設備設施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優質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職業學校應建立學生頂崗實習企業信息庫。
第二章實習組織
第四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實行全省統籌指導。湖南省教育廳負責統籌指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負責制定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指導職業學校制定實習管理制度與辦法。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統籌指導技工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各職業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各級管理辦法,切實按照我省實際,負責指導和督促所屬職業學校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學生實習的各項要求,加強對所屬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職業學校是學生實習教學組織的第一責任主體,校長是學生實習工作的一責任人。學校要成立校長任組長的實習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本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職業學校須明確學校的教務部門、就業部門、學生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后勤部門、綜治部門、基層教學實施單位等各部門在實習組織與管理過程中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以及失職追責辦法。
第五條職業學校應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明確實習計劃,編寫實習大綱,并按計劃與大綱實施實習活動,不得隨意變更。職業學校每年度要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考察評估實習單位并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業務范圍、專技人員情況、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七條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要求。學生頂崗實習的崗位原則上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于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并盡可能按照專業崗位群的技術能力要求進行交叉換崗、輪流頂崗。
第八條學生實習由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在安排學生實習前,要依據人才培養方案和實習計劃共同制訂實習方案,明確實習目標、任務、內容、環節、形式、程序、時間分配、崗位、安全管理、考核要求及方式等,并開展培訓,使學生了解各實習階段的學習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實習過程中,做實習期間的教育教學工作;實習結束后,要完成實習總結與考核評定工作。第九條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頂崗實習一般應由學校集中統一安排。學生因個人原因要求自主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必須由學生本人、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實習。鼓勵學生選擇有就業意向的單位進行頂崗習,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生的實習情況,主動接受學校的考核。實習學生家長應加強自主實習學生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建立校企“雙導師”指導制度,根據實習工作需要,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范意識高的實習指導教師,聘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自主頂崗實習時,原則上由實習單位安排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和管理。集中實習人數達到20人及以上的,學校須安排實習指導教師進行現場指導和管理;集中實習不足20人的,學校在實習協議中應明確委托由實習單位進行管理,學校須安排專業老師或管理人員定期與實習單位或學生進行電話溝通和巡視,建立相應的實習檔案,定期跟蹤了解學生實習情況。學校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實習按照指導任務計算相應工作量。
第十一條職業學校要加強對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教學過程的監督檢查。學校教務部門,協同學生管理部門、各基層教學實施部門對頂崗實習過程中各環節進行檢查,采用自查、中期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頂崗實習前期安排、中期實施、后期總結等各階段進展及實施成效進行督查,及時公布督查結果,以保障跟崗、頂崗實習各階段的質量。
第三章實習管理
第十二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實習指導教師管理辦法、學生實習成績評定辦法、實習安全管理細則、實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習信息共享機制和檢查督查機制等。
第十三條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本由當事方各執一份。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未滿18周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頂崗實習,學生應在實習前將實習協議提交所在職業學校,未滿18周歲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第十四條實習協議應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協議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3)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5)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
。6)實習考核方式;
。7)違約責任;
。8)其他事項。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
。2)安排未滿16周歲的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
。3)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4)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5)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
。6)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第十六條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因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實習安排有以下情形的需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1)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
。2)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3)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條職業學校做好各學生實習動員,組織學生做好實習制度學習、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教師依據實習課程標準制定實習工作計劃,與企業結對培養的指導教師共同商定和分配實習期間的工作任務,安排好學生食宿。
第十八條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
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后方可辦理。職業學校安排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進行現場指導和管理的,應由學校對學生住宿和請銷假、出行等方面進行管理;職業學校如未安排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進行現場指導和管理的,應在實習協議中明確由實習單位對學生住宿和請銷假、出行等方面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指定的指導教師依據實習課程標準制定實習工作計劃,共同商定和分配實習期間的工作任務,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志》,學生按照實習計劃完成相關實習任務,并填寫《學生實習日志》和《學生實習報告》。校企雙方應建立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共同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在學生實習全過程中,利用QQ群、手機APP等信息化手段,定期發布實習信息或實習簡報,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安全生產、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及實習過程的管理。各職業學校必須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到實習企業進行巡視,了解實習情況,解決實習教學和學生管理的有關問題。
第二十條實習結束,學校指導教師負責組織學生按期返校,收閱《學生實習日志》和《學生實習報告》,與企業指導教師一起評定學生實習成績。向學校相關部門提交《指導教師實習周志》、實習總結和成績匯總。
第二十一條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并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實習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發或拖欠學生的實習報酬。實習單位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十二條鼓勵職業學校依法組織學生赴國(境)外實習。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了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應通過校企合作等方式,安排必要的實習經費,主要用于實習管理。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蛘咭云渌x收取學生財物,不得借頂崗實習牟利。
第四章實習考核
第二十四條省教育廳將各高職院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及所管轄中等職業學校實習管理工作納入其總體績效評價范圍,作為評優評先、重點項目立項遴選的評判依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在分配安排職業學校生均經常性撥款以及職業教育相關專項經費時,涉及辦學績效因素的,將實習管理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對違反國家各級各類規定及本細則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由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對違反相關規定和實習協議的實習單位,職業學?筛鶕闆r調整實習安排,并根據實習協議要求實習單位承擔相關責任。職業學校的主辦單位要加強對所屬學校的實習管理考核。
第二十五條職業學校負責對學生實習效果進行考核,建立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考核評價制度,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準,實施考核工作并將實習工作納入高職院校系部、教師、輔導員績效管理考核與評價體系。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的考核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學生獲得學分,并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第二十六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實習期間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后,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對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等違反實習紀律的學生,應按學校與實習單位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職業學校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包括實習協議、實習計劃、學生實習報告、學生實習考核結果、實習日志、實習檢查記錄、實習總結等。
第五章安全職責
第二十八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在實習前對學生進行相關培訓,對實習場所、交通過程等進行實地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規定。實習期間因工作原因發生工傷事故、安全事故,實習單位應妥善做好救治處理,雙方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條各職業學校的院(校)長是學生實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應會同相關單位加強安全監管。建立學生
實習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學生實習風險管理機制;做好實習前風險預防培訓、實習過程風險管控、出險后提供專業索賠建議和協助索賠的全流程風險管理服務制度。
第三十條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生產安全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實習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一條實習單位和職業學校要對學生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交通安全常識等進行實習前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教育培訓和未通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
第三十二條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加強統籌管理,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確保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實習學生的風險得到有效防范,權益得到及時保護。鼓勵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實習學生或學生家長本著自愿原則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商業保險,為實習學生提供更多的保險保障。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所有參加實習的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范圍應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三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于實習責任保險賠付范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三十四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加強實習期間安全管理,教育學生謹慎參與實習地周邊社會活動,減少不必要外出,按時就寢,保障學生實習來回交通安全、實習期間的出行和住宿安全。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各地、各學校應當根據本細則,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實際的學生實習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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