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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28 10:25:28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 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 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于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于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并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一、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所有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三、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配電柜進行清掃。

      五、安裝、維修電器線路時,要在上級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志牌,嚴格按操作規程雙人操作。

      六、倒閘操作應按規定正確填寫、使用倒閘操作票。

      七、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墻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火災。電纜溝內定期投入鼠藥。

      八、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九、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安全生產檔案是對企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實記載,反映企業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具體體現,它的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狀況,并對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形象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3、安全生產檔案的內容

      安全生產檔案是指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像、聲像、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3.1.2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記錄;

      3.1.3安全生產文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公司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存檔;

      3.2安全責任書、工作計劃與總結、考核記錄

      3.2.1每年一次的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

      3.2.2各部門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3.2.3根據安全責任書對責任人實施的安全責任考核結果;

      3.3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3.3.1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照片,培訓課件,培訓記錄,三級安全教育試卷,三級教育記錄卡;

      3.3.3換崗及復工教育資料;

      3.3.4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培訓和定期復審,持證上崗有關資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資料;

      3.3.6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資料;

      3.4安全會議臺賬

      3.4.1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記錄、紀要;

      3.4.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記錄、紀要;

      3.4.3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聽收看電視電話會議等記錄、紀要;

      3.4.4其他安全會議記錄;

      3.5違章記錄及安全獎懲檔案

      3.5.1應有日常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的檢查記錄;

      3.5.2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違規現象應通過教育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予以糾正;

      3.5.3公司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及上級獎懲文件并建立安全獎懲臺帳;

      3.5.4安全獎懲臺帳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記錄

      3.6.1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安全檢查表;

      3.6.2專項安全檢查表、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表;

      3.6.3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建立隱患整改登記臺帳,包括隱患類別、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和負責人、整改進度、完成情況、驗收和反饋等;

      3.6.4隱患下達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單,也可以是整改計劃或隱患整改報告等,但都必須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證;

      3.6.5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檔案

      3.7.1本廠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壓力容器;危險設備是根據設備的危險性而確定的設備設施;

      3.7.2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7.3設備檔案應包括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臺帳、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7.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記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3.7.5特種設備檔案應長期保存;

      3.8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

      3.8.1設備設施分布情況、設備設施現狀;

      3.8.2驗收測試記錄及啟用日期;

      3.8.3維修、監測和檢驗記錄;

      3.8.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應長期保存;

      3.9職業衛生檔案和有害作業點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3.9.1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3.9.2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記錄等;

      3.9.3有害作業平面布置示意圖及接觸人員人數、名單。有害因素監測記錄資料,有害物超標的整改措施及實施后的情況記錄資料;

      3.9.4職業病患者資料(診斷報告、治療及處理資料);

      3.9.5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折頁病人診斷證明書等;

      3.9.6其他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記錄;

      3.10電器設備檢測記錄

     。1)絕緣檢測記錄;

     。2)接地電阻檢測記錄;

     。3)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測記錄;

      3.11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1)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2)應急預案及目錄清單,應急預案按評估報告;

     。3)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4)其他與事故應急有關的.記錄;

      3.12傷亡事故檔案。保存單位:公司(安監部門)長期保存。

     。1)傷亡事故登記表;

     。2)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等材料);

     。3)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6)事故審批結案文件;

     。7)工傷事故月報、年報表、歷年來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統計分析圖表等資料;

      4.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

      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4.1.1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委會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4.2.1行政部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安委會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發放。

      4.2.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4.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4.3.1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4.3.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

      4.3.3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應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修訂方式”和“負責修訂的人員”。

      4.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4.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企業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

      4.4.2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記錄,由行政部負責人批準。

      4.5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4.5.1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企業行政部備案。

      4.5.2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

      4.5.3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4.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4.6.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4.6.2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4.6.3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粉碎、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4.7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4.7.1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1)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2)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3)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4.7.2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4.7.3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5.附則

      5.1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5.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依據撫寧區教育局創建“平安校內”的要求,確保做到無火災、無刑事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造成社會影響大事、無師生違法犯罪,校內及周邊秩序良好,保證創建“平安校內”工作順當進行。為使我校安全工作規范、有條理,提高廣闊教職工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我校安全生產制度。

      一、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簽訂中心學校與我校、學校與老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2、責任范圍依據各教職工的崗位職責而定,崗位職責所示崗位工作的區域、崗位工作的對象即為該崗位的安全責任范圍。該崗位對“范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凡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學校領導、教職工因故“換班”、“離崗”須征得有關領導同意,否則在此期間的安全責任自負。

      4、各教職工在“范圍”內發覺安全隱患,且無力整改的,應準時與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聯系,以求快速消退隱患。對隱而不報者,后果自負。

      5、對破壞事故現場或設法推卸責任者,一經查實,從嚴懲罰。

      6、本責任制與各教職工年終考核掛鉤,詳細可依據損失狀況賜予各級行政懲罰,嚴峻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

      二、學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同學遵守安全規章狀況,把事故隱患消退在萌芽之中;

      2、學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3、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退所發覺的危房、危墻、危樹等各種危急隱患;

      4、抓好用電安全,消退學校擔心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5、學校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6、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7、學校定期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講座,并進行板報,各班每周必需有一節課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8、學校要嚴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師必需按時到崗,加強巡察,仔細履行職責。

      三、學;A建設項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單位必需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3、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需以同學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同學不在校的狀況下施工,如有特別狀況,必需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同學進入施工區域。

      4、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便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學校后勤部門要常常檢查督促施工質量,保證施工的安全

      四、學;A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和修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財產和老師同學生命財產安全,準時發覺校內內擔心全因素,快速消退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查內容:學校設施安全,課堂活動、校內外活動場所安全。

      2、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查設備以及相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內路面是否暢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內電器設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風狀況,消防設施、同學飲用水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規定。

      3、查管理、查制度:檢查負責人是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4、查事故處理:發生事故是否準時報告,是否按三不放過要求找出事故緣由,嚴厲 查處,并實行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整改措施:對于消失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需在第一時間整改,把問題掌握的最小程度,預先排解安全隱患,防止消失更大的險情,堅決危急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動我校教育事業的穩步進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準時消退各類事故隱患。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協調指揮,各相關責任人負責所分管工作,分工責任、齊抓共管、強化安全職責。同學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同學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同學在課外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負責。各班、各課、各部門發生事故,必需在三非常鐘之內向校長室或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馬上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并愛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準時趕赴現場主動參加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3、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需在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并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需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狀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4、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擔當指揮,并依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依據現場條件和自身力量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愛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需實行“四不放過”原則(事故緣由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任何學;騻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6、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監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準時消退和有效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7、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化調查分析,寫出具體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參考。校長準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召開有關會議,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8、對安全事故實行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賜予嚴峻批判,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六、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愛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愛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同學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急試驗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學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需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試驗時,老師必需在做試驗前向同學講清晰留意事項,并指導同學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準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滅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惜。任何人不得隨便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厲 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需常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覺安全隱患,要準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內安全工作做到組織嚴密,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別狀況可改不行丟。

      3、對上周消失的問題,制定相應補救措施,責成專人詳細落實。

      4、對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提前布置,督促落實,事后監督檢查。

      5、對例會部署的工作,責任人必需保質保量完成。

      6、安全例會不流于形式,人人能發覺學校擔心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有對擔心全隱患的改善方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八、具有較大危急的場所、部位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課間值班。

      2、設一名學校領導帶班,詳細負責監督檢查值班狀況。

      老師輪番值班。

      值班老師要仔細負責,按時到崗,下課鈴響之前到達值班位置,疏導同學,上課后方可離開。

      帶班領導要常常監督檢查老師值班狀況,確保有人值守。

      3、體育活動場所

      老師組織同學體育活動,要仔細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同學使用,并準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開展活動前必需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預備活動。

      老師不得指導同學開展有危急性的活動,同學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急的活動,同學要聽從老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愛護。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同學身體損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不要強行讓同學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九、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動我鄉教育事業的穩步進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獎懲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者記遲到,遲到超過30分鐘者記曠工1節,脫崗1小時以上記曠工2節。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在規定地方值班,視為脫崗,如遇特別狀況須自行調換,要提前向帶班領導匯報,不調換,不值班視為脫崗。

      校內公共財物丟失或損壞追究:直接責任人、帶班領導、值班老師、保衛人員、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原價賠償,公物賠償視其情節按比例共同負擔。

      較大責任事故,應準時上報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仍按上述規定處理。

      對忠于職守、圓滿完成所分付工作的,賜予晉職、晉級、評優等優先資格。

      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嘉獎。

      獎懲標準由各學校依據自身狀況制定。

      2、責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詳細負責人的同時,各校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詳細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準時完善保障措施,削減一般事故,避開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如果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賜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衛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學校組織全體同學進行一次體檢(不得收費)。建立同學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同學檔案。

      2、對體檢中發覺同學有器質性疾病的,要準時同志家長,做好轉診治療。

      3、加強對同學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4、仔細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衛生和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同學膳食,加強養分指導。

      5、把健康教育課納入教學方案,保證開設健康教育課。

      6、要協作保健所做好同學近視眼、弱視、沙眼、寄生蟲、養分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等同學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7、仔細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總結,并做好法制宣揚教育和保密學問教育。

      3、每逢節、假日前要對本部門、組內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4、上報范圍:

     、儇斘锇踩母鞣N隱患、危急源。

     、谟绊憥熒鷮W習、工作的其他校外隱患、危急源。

      5、受理部門:正常工作時間,校內內涉及財物安全的隱患、教學安全的隱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學校領導匯報;非正常工作時間,向值周值日老師、校門口保安人員匯報。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將發生的隱患,應準時將狀況向學;蛴嘘P社會職能部門匯報,并能在穩妥牢靠的前提下實行肯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師生發覺各種安全隱患、危急源,可口頭或書面對學;蛑鞴懿块T匯報。

      學校和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具體詢問有關狀況,做好登記工作,并提出初步看法。同時推斷隱患、危急源性質、程度,合理處置。

      校內一般安全隱患,在自己職權范圍內的,應準時整改,準時排解隱患。非自己職權范圍內的,應準時將有關材料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置;校內重大安全隱患、危急源,應在受理后24小時內向校長、中心學校匯報;校外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的,由校長同有關方面匯報、協商解決。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應關注并常常討論隱患排解和危急預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月(周)、安全宣揚教育、隱患集中清查等活動,提高師生安全自覺性。

      8、不盡事項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完善解決。

      十二、學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定點經營單位或取得縣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勞保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去購買勞保用品。新購的勞保用品應由后勤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入庫。入庫的勞保用品,倉庫應妥當保管。嚴禁選購、發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發放勞保用品是為了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實行的一種防護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領用勞保用品的員工應按根據勞保用品使用規章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學校應不定期對勞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備狀況進行檢查,發覺問題,準時處理。

      4、使用勞保用品者,不得遺失或有意損壞,否則,按情節輕重賜予賠償。調換工作、調出者,應按規定辦理移交或上繳,否則,按價扣款。

      5、學校應常常檢查勞保用品的質量,保證安全有效。

      十三、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有方案的做好領導干部和師生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與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展對同學安全學問教育、自護自救演練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學問競賽、評比、消遣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力量。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學問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損害”的意識宣揚教育工作。

      5、通過開展安全學問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學問培訓教育,注意對新生入校安全學問培訓。

      6、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學問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集成冊、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事故安全,確保生產安全。

      具體內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廠主管安全職責

      1、對工廠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管理工廠的安全專職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

      3、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組織審定工廠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5、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6、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學習安全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業務知識。

      安全管理制度二、質檢部安全職責

      1、參與有關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查,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2、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勞動保護條件要求;

      3、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須考慮勞動保護方面的要求,應盡量采用無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機電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工廠機械、電器、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的管理,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維修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確保其實施

      3、監督車間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生事故;

      4、編制廠內通用設備的維修規程和有關操作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廠內的設備及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或定期檢查;

      6、組織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和制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

      7、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負責對采購、保管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切實搞好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落實。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在工廠主管領導下,負責全廠的保衛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規章制度;

      3、負責廠內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傷、觸電等的急救措施,及時準確的進行搶救、報警;

      4、負責廠內宿舍、飯堂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廠區的'防盜工作,確保24小時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1、在編制生產計劃要同時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3、在生產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做出詳細記錄報告分送廠安全部門;

      4、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帶負荷運行;

      5、在安排生產的產量和品種時,負責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在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對新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對車間進行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及防護器材的管理,并監督員工正確使用,教育員工妥善保管;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現場,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的意見,報工廠安全部門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清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保證培訓合格方上崗作業;

      6、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制止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要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果斷正確處理事故,并及時性如實匯報,保護好現場;

      4、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確保生產安全;

      5、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報告;

      6、按規定著裝上崗作業,妥善保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一、電工屬于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門業務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二、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三、用電設備、設施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而且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四、電力導線不準纏繞和系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五、未經允許不得私接亂拉臨時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六、移動電源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

      七、導線接頭必須牢固地壓接,并絕緣包扎良好。

      八、膠蓋閘用于電源開關使用時,膠蓋閘內裝設與設備負荷相匹配的保險絲或易熔片,不準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

      九、凡電器(設備)本身的電源線是三極插頭的,應使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電極不允許脫落)。

      十、對用電炊事機械、設備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禁止同一開關電器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十一、漏電開關應定期檢查并記錄。有故障的漏電開關應及時更換。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燈泡要使用磁性燈嘴。

      十三、組合插座和插座電源線應完好無損,不得懸掛使用,不得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偽劣插座。

      十四、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雙人作業。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加強院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促進院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院屬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它領導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總目標是實現“四個為零”。院采取建立責權一致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等形式,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班組和崗位。院定期對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考核,兌現獎懲,通過安全目標管理形成安全生產自我約束和激勵機制。

      第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生重傷、重傷以上事故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和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一年之內不得評先、獎勵;不得授予有關榮譽稱號。

      發生各類事故要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經過、原因和基層單位處理意見,院安全部門要加強事故調查,認定、處理和結案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直接責任人和所有相關人員的責任,做到查處一起事故,解決一些問題,整改一批隱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得到一次較大提高。

      第七條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院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院長或分管副院長任主任,負責全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領導小組,由主管生產的經理或主任任組長,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院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要配置專(兼)職安全員,由安全員具體負責處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日常性工作。各級安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全院要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為實現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單位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條 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安全的必要投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必須依法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保證生產設施達到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以生產經營困難為借口減少安全投入;必須依法淘汰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和設備,必須應用安全性能有保證的設施和設備。

      第十一條 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院安全生產實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行業規范、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要強化施工、生產現場管理,在開工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加強對關鍵工序和關鍵崗位的安全管理,開展反“三違”,治隱患降事故活動,大力推廣質量標準化,創建標準化施工工地、機臺、班組,實行安全文明作業。

      第十二條 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力度,提高職工素質,嚴格執行有關人員安全資格制度。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保證職工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經專門培訓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才能上崗作業。對新從業人員應進行院、公司(廠)、機臺(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雇用民工,必須堅持誰雇用誰負責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各級安全檢查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定期進行。院定期安全大檢查,每年不少于4次;公司(廠)安全檢查每月1次;機臺(班組)安全檢查每星期1次。安全檢查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盲區。檢查結果和隱患整改要有詳細記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

      第十四條 嚴格承包、承租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和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在簽訂承包、租賃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的相關條款,約定發包(出租)方和承包(承租)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堅決杜絕以包代管。

      第十五條 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在危險化學品、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和使用等關鍵環節上,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絕對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 院屬各單位的機動車輛在業務上統一歸汽運公司管理。有車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安全規定》及各項安全行車制度管理和使用車輛。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堅決杜絕酒后、非在崗和無證駕車,嚴禁超速和超員載人。對有章不循,違法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費用支出進入生產成本。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定期為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從事塵、毒、放射性作業人員體檢間隔不得超過三年,體檢費用支出進入生產成本。

      第十九條 嚴格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責任制,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定期更新消防器材。經常對職工家庭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 為落實安措經費,整改事故隱患,院每年要從各生產經營單位當年總產值提取1-5‰的資金作為安措費,由院統一安排,用于配置、更換安全防護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一條 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工會要履行下列安全職責:工會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違章指揮和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在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有權建議從作業場所撤出人員。對工會提出的相關意見和建議,行政負責人必須立即作出答復和處理。院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和重大隱患整改進度,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其它重大決策和重要情況,都要通過一定的形式公之于眾,或者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依法保障工會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參與權、監督權和建議權。

      第二十二條 院有關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會同工會組織要定期開展“安康杯”、“百日安全無事故”等形式多樣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開展反違章、反事故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能。推動院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新入廠工人首先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紀錄,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對各種機具、設備的'性能、工藝要求和操作規程要進行了解、熟知、及應用。培訓合格后上崗。非工種以外的設備嚴禁操作,告知而不聽從勸說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責任自負并扣除當日工資,開除出廠。

      三、工作時間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女工要把長發、辮子放入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檢查設備和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保證安全防護裝置、信號、保險裝置方便齊全、靈敏、可靠,保證設備潤滑劑、通風良好。不準帶小孩進入工作場所。

      四、工作時間內嚴禁飲酒,飲酒的扣發所有工資,并與當日清退出場。

      五、工作中,應注意力集中,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與他人,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準打架、斗毆、偷盜,若發生類似事件,馬上清退并扣發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七、安全用電,接線要有專人負責,不得私拉亂接,各種設備、工具要定期做漏電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排除。

      八、檢修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設專人看管。

      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按規范要求設置齊全,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工作中要牢記“三個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安全文明生產。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愛護公物,不得故意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兩倍罰款。

      十二、認真開好班前會,講生產、講安全,要做到生產必須安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由于建設工程規模大、周期長、參與人數多、環境復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因此,通過建立各項制度,規范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為,對于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的規范,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F階段正在執行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措施計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況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萬m2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其他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過程實施監督管理!督ㄔO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內容如下: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1.企業領導的安全教育

      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

      (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干部的安全教育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統安全及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3)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病知識、安全文件;(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員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j里程序;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及技能、職業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識;

      (2)本企業、本班組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的定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范圍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的范圍主要有(未詳細列出):

      (1)電工作業,包括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包括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釬焊作業;

      (3)高處作業,包括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制冷與空調作業,包括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是: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缡、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進班組三級,對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企業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企業新員工須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企業(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項目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工程項目的概況,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生產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2.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時的安全教育

      (1)企業(或工程項目)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員工和有關人員,使其了解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

      (2)當組織內部員工發生從一個崗位調到另外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企業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安全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通過采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志等。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著積極作用。

      (一)安全措施計劃的范圍

      安全措施計劃的范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發生、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預防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和防爆炸裝置等。

      2.職業衛生措施

      職業衛生措施是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衛生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聲、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房間及設施

      輔助用房間及設施是為了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所必需的房間及一切設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和冬期作業取暖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是為了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材、圖書、資料,安全生產展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訓練設施,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的研究與實驗等。

      (二)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的依據

      (1)國家發布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一般步驟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以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工作活動分類;

      (2)危險源識別;

      (3)風險確定;

      (4)風險評價;

      (5)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6)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定時間后,應當按照規定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于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陛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設備和材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北緱l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

      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于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設備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并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布。對于已經公布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設備,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這是對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能夠有效防止不合格機械和設施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利于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利于監督管理。

      進行登記應當提交施工起重機械有關資料,包括:

      (1)生產方面的資料,如設計文件、制造質量證明書、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證明等;

      (2)使用的有關情況資料,如施工單位對于這些機械和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況、作業人員的情況等。

      監管部門應當對登記的施工起重機械建立相關檔案,及時更新,加強監管,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當將標志置于顯著位置,便于使用者監督,保證施工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有企業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巡回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交接檢查,不定期檢查等。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和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檢查后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安全隱患的處理程序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隱患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工。應按照“登記一整改一復查一銷案”的程序處理安全隱患。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建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北緱l是關于發生傷亡事故時的報告義務的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是及時組織搶救的基礎,也是認真進行調查分清責任的基礎。因此,施工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不能隱瞞事故情況。

      20xx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建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工程項目完成后,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項目投產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安全預評價是在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工程項目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預測性評價。

      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施科學化、規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茖W、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僅直接起動了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有利于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7妒手,麗且有利于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加強財不安全狀況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建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02003年5月23日建設部公布了《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E20xx]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定,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增進公司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關于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我司管理范疇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關于部門和個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營、維護、維修、改造全過程,必要貫徹“安全第一,防止為主”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必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的解決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關系,努力改進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第六條 各部門所屬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義務。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 各部門應采用各種形式,加強對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 公司勉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進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獲得明顯成績部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是我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廠關于安全生產法規和基本制度規定,對我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編制。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是結合物業公司特點,以保證安全生產體系具備可操作性。各部門尋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營外還必要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構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引、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貫徹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關于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貫徹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按照關于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布置,一起貫徹,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標或者行業原則勞動防護用品;

      7、制定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六條 副總經理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尋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合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七條 安全員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執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解決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問題貫徹整治;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疇內重大事故調查解決。

      第十八條 綜合部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廠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社區實際狀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社區各安全生產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發生辦法,組織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治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履行安全生產目的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誨,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尋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管理,以及必要身體素質檢查,禁止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揚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辦法。

      7、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精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記錄報表。

      第十九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員安全生產負責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批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純熟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要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禁止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他違背紀律事情,對她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回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急救解決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報告;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解決應及時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關于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條 消防員責任制

      1、在公司安全員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開展管轄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尋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安全員對內對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社區消防安全知識宣教,協助安全員制定滅火作戰籌劃,參加每半年組織實行應急救援演習。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關于資料。

      第二十一條 班組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綜合部、用能部、維修部、保安部、保潔部主任其職責是:

      1、對本部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并采用積極有效辦法,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因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背操作規程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誨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對的`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對策制定,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產形勢,貫徹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公司必要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保證使每次會議均有一定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必要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國家及廠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辦法、查隱患、查教誨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重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重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部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依照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安全員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制定整治辦法,貫徹整治,并將整治、復查狀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安全知識教誨、培訓制度

      1、每年以開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各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誨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要進行再教誨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防火巡邏、檢查制度

      1、貫徹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貫徹巡邏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邏。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進。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規定關于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告知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告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治。

      5、對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期間及時整治,依照獎懲制度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立符合國家及廠規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在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批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解決消防報警電話。

      3、準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解決等狀況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告知公司綜合部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解決,并撥打119電話告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尋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技術性能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準時檢查理解消防設備運營狀況。查看運營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行,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與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測試,依照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邏消防器材,保證處在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及時補充并上報領導。(4)本社區消防器材由消防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火災隱患整治制度

      1、消防員對存在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隱患整治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應當貫徹防范辦法,保證隱患整治期間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員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治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禁止隨意拉設電線,禁止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室下班后,該關閉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員申請“動火允許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疇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恰當安全隔離,并向公司借取恰當種類、數量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公司申請,公司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邏。離地面2米以上高架動火作業必要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也許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辦理“動火允許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處分,嚴重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庫房,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辦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儲。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查部門檢查,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合應依照消防規范規定采用防火防爆辦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員帶領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籌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備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辦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先進予以表揚。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狀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習前應精心開會布置,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

      5、演習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習狀況,發現局限性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 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對的安裝、使用電器設備,有關人員必要經必要培訓,獲得有關部門核發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原則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規定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也許引起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禁止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與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與否完好、與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原則劃定黃色區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實驗正式通電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用防范辦法部門外,工作場合內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合內禁止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她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合禁煙規定。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導致安全生產事故負責人,將根據所導致后果嚴重性予以不同解決,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事故負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關于部門解決外,依照本單位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懲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損失狀況與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B、在禁煙場合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導致火災隱患;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擅自增長小負荷電器;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導致不良后果;

      G、對安全員提出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治而無法闡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批示標志等未導致嚴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和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位置或改為它用; C、違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

      D、逼迫其她員工違規操作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解決程序解決;

      F、對安全小組檢查未予以配合、回絕整治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解決、不追究或提供虛假信息,予以辭退。

     。4)對違背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但能積極坦白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解決事故、挽回損失肇事者或負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第三十六條 苑社區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隊負責所轄樓宇內公共區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實行每天不定期兩次以上安全巡邏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維護消防批示標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正常完好有效狀態。

      3、保安員上崗時必要穿統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對的回答業主和來訪人員提問,提供力所能及協助。

      4、對進出社區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放暫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要有物業公司發放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先報請用能部批準,然后由保安部簽發《動火允許證》,貫徹相應防范辦法后方可實行。

      7、消防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測。記錄儀器設備運營狀況及解決火警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解決。

      第三十七條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負責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用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工作狀況,及時解決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保證完整好用;未經安全員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關于狀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依照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貫徹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 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合屬負責人對停車場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4、對入庫車輛應擬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擬定地點存儲,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入庫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車庫電氣裝置必要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立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6、車庫內禁止動用明火,在醒目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要辦理動火證,經安全員批準,并采用嚴格安全辦法保證安全;

      7、車庫內禁止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她作業,禁止在通道上停車,禁止超量停車。不得存儲其她物品;

      8、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擬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9、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五章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1、因安全辦法不到位,導致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導致事故負傷控制在1‰如下。

      4、無因管理責任導致設備因素導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 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目的考核,年終按目的完畢狀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明顯成績集體、個人予以表揚、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背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導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公司效益蒙受損失關于負責人,應依照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對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員負責社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安全員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員負責其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十四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從9月1日起執行。需做修改時,應將修改內容上報上級部門進行審核備案。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1、由安全科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管理制度,經安全生產副廠長審核,討論通過后交廠長審批,通過后簽署下發。

      2、本廠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將本廠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分發到有關部門和員工,根據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及時修訂或廢除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評審要有員工代表參加,并每年評審一次,對不符合部分進行修訂、廢除。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鉗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必須將工具檢查好,如有不完整時,應及時修好,方可使用。剔鏟活時應有防護罩(擋扳),要注意鐵屑飛出的方向,以免傷人。

      二、銼刀、刮刀須安好木把,并要牢固,加工下來的屑、沫不準用嘴去吹,工作臺上的東西應安放整齊,妥善安排,防止附墜傷人。

      三、使用的.手錘必須檢查木把有無松動及錘頭有無裂紋,不準戴手套;€Q卡工件時,不得用力過猛,鉗把不許用錘打。

      四、劃線臺上禁止亂放工具和敲打,禁止用鋒鋼子鏟活,鏟子末端禁止淬火。五、使用扳子松緊螺絲時,要逐漸用力,搬口一定要合乎螺絲規格,否則禁止使用。

      六、推銼刀時要兩手端平,不許用力過猛,要愛護工、量、檢具、存放整齊,精心保管,合理使用,定期檢查。

      七、使用鉆床,砂輪機及其他手持電動工具時,要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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