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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包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4 09:37:42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包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外包管理制度1

      一、工作安排要求說明

      1、施工隊要指派一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對參與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為完全負責,同時施工隊長要協助我方項目經理管理工程;

      2、施工隊長要按照分包單位的要求第二天上報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報的工作量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文明施工要求說明

      1、工人要統一著裝,進入工地必須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證,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發現違反一次扣20元);

      2、進場第一天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電、用水、上高等);

      3、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吸煙、打鬧、說粗話,禁止打架斗毆,違者罰款200元,清除出場;

      4、嚴禁施工人員中午飲酒;(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線進出施工現場,禁止在非工作區逗留;(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亂拿、亂用外單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護,因此舉造成的后果自負;

      8、不得在工作時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護環境,愛護現場花草及辦公設備,保持現場輕拿輕放,施工完畢必須放回原位;(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產生的垃圾當日必須在此項工作完畢后清理出施工現場,將每項工序產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隱蔽處,當日完工后統一清理;

      11、當天的施工現場要時時保持現場整潔規范,工具要隨身攜帶、施工材料要分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施工現場隱蔽處,不得隨便放在客戶單位走廊、過道或其它房間,當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紙箱,包裝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庫房內分類擺放;

      12、對人為活動噪聲要堅絕杜絕,特別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保持現場文明施工;(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辦公時間使用電錘等噪聲大的工具或施用有異味物品,一

      定要爭取甲方的同意,否則不允許使用;

      14、釘線槽之前,需要在庫房先將線槽和槽蓋分開,將槽蓋留在庫房。線纜

      入線槽后,機房內線纜未入線槽部分要盤圈放在墻角隱蔽處,地面要用紙箱或木板鋪在底下,前端底盒處要將預留線纜盤圈捆扎好。若與其它工序同時進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視覺的整潔,當天所布線纜必須當天完成扣蓋工作。釘完線槽,將槽蓋統一放置在庫房內,待進行扣蓋工作時再取出;

      三、施工行為要求說明

      1、嚴禁施工人員與用戶攀談產品價格、產品質量和工人工資等商業敏感問題。

      如用戶問到價格問題,要告知用戶與項目經理或業務經理溝通(發現違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隊長和施工工人必須絕對服從項目經理的指揮,一切以用戶滿意為準則;

     。òl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員如從庫房內取走材料,在收工后與項目經理進行數量核對,如發現丟失、浪費或損壞要由工程隊按價賠償;

      4、施工人員如果違反公司工藝要求,造成的重復施工產生的材料費用,由工程隊承擔;

      5、如出現在施工中需要改變設計,施工隊長要通知項目經理與用戶溝通解決;

      6、施工人員住在宿舍里必須注意言行素質,不能與別的宿舍的人員或學生發生沖突事件(違者清除出場)。

      四、施工安全管理說明

      1、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每周1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記錄,體現到工程日志中,讓施工工長簽字。

      2、施工工長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巡檢,提醒施工人員注意施工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

      3、凡涉及到與其它裝潢交叉施工時,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底繩必須卡到下巴底下,兩側必須放到耳朵后面,不許歪戴。

      4、如果需要爬樓或上高層建筑、上桿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并有其它人看護。

      5、現場施工時,臨時使用的工具如:電錘、鉗子等,不可以臨時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來砸到其它施工人員。

      6、施工機械如電錘經常維修保養,使用前都要進行檢查,不經檢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發現漏電現象要及時修理或報廢處理,避免設備損壞導致使用混電。

      7、施工現場如果需要臨時接電,必須讓甲方協助,使用電筆檢測后才可以由電工接電,并把警示標牌放在旁邊,避免掉電。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用護套電纜敷設。

      8、電工、電焊工持轉業證書上崗。

      9、帶電作業或使用電烙鐵等其它明火工具時,須兩人同時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護。

      10、電氣焊周圍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備看火人員,配備防護設施。

      1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明顯處掛防火、防觸電等警示標志;施工臨時建筑或有易燃情況的地點必須配備滅火器。

      五、工程質量管理

      1、工程部與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承包的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

      2、對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必須嚴格檢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構配件需提供樣品,經技術部認可后方可采購,凡采購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技術說明。

      3、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均應審核其技術鑒定書。方可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未經有關部門試驗或無鑒定書的均不得在工程中應用。

      4、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其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6、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主要工序(包括隱蔽作業)需按有關規定經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簽署驗收。

      7、對重要工程部位或專業工程必須上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進行試驗或技術復核。

      8、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上報項目經理部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外包管理制度2

      1.必須加強對民工、勞務隊、外包工隊的安全管理。對入場的工隊,項目部要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實行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對入場的人員要執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電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

      3。對入場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從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簽字手續。

      4。對現場的.各種專業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5。對入場從事高空作業、危險性大的作業人員要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6。入場的作業隊、勞務隊必須要求堅持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前活動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針對性和及時性,可從“五看”著手;看“天”(天氣)、看“地”(環境)、看“人”(思想情緒)、看“物”(機械設備)、看“對象”(任務)。

      2)必須要求個人上崗自查,查安全意識,查自身安全風紀,查同接受任務相應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齊全。

      3)必須開展操作崗位安全設施檢查。每日上崗操作要求每位成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設施作例行常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嚴禁帶有不安全因素上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好安全帶等。

      5)反對不做安全檢查就操作。

      7。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隨時監督、檢查、跟蹤到位、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對違章作業要嚴格制止,按公司有關“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暫行規定”執行。

      8。對勞務隊、民工、外包工安全生產的宣傳要做到經;、制度化。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宣傳安全知識,營造安全生產輿論氛圍,增強作業隊、民工、外包工的安全意識,作到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9。實行對民工、勞務隊和外包工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針對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每月進行考核評比,獎優罰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考核不達標的,要嚴格獎罰制度。

      10。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找準問題,落實對策;對事故的薄弱環節如:施工坍塌、高處墜落、塔吊倒塌、安全用電等實行專項治理,將事故消滅在葫芽壯態中。

    外包管理制度3

      1.員工要明確公司經營之目的,應始終把服務廣大師生放在首位,應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協助設備科老師建設智谷校區教學及辦公資源,對校區設備進行維護管理,對校區教學耗材管理核算等;在工作中注意培養職業素質,為全校學員做一個表率。

      2.忠于職守,服從設備科老師、各部門經理(含行政助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員工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到時簽到,走時簽退)。

      3.對于被記過三次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4.所有員工應注重團隊協助能力的提高,并經常交流工作心得與經驗,增強本公司凝聚力。

      5.所有員工應中實行責任到人制,對自己做的事要負責,出現問題要主動承擔責任。

      6.公司所有員工實行優勝淘汰制,對違反紀律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由行政部對員工進行行政考核,員工要對自己嚴格要求,員工之間要相互監督、共同進步。

      7.所有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上班時不得擅自將非本公司人員帶入工作區,如有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工作區應立即將其勸導出工作區。

      (注:公司內部人員如無特殊原因在非工作時間進入工作區將給予其記過處分。)

      8.未經允許不得動用老師辦公設備,不得進入中心機房,工作未完成時不得上網、娛樂、聊天。公司會議及集體活動不得缺席,會議中手機一律調為振動或關機。

      9.工作完成后,應在關好燈、窗,擺好桌上的東西、放好凳子,清點好工具后才可關門離去。

      10.進入機房維護時,應向授課老師表明身份,經允許后方可進入機房進行維護。

      11.不得在上班期間嘻戲打鬧,應保持良好的職業素養。

      12.每個月由行政部對各員工的表現進行獎懲處理,對優秀員工進行加分獎勵。

      13.干部應以身做責,嚴于律己。員工和干部之間應相互監督,互促互進。

      14.所有員工嚴禁泄漏任何與工作有關的電腦及設備的系統密碼或配置。

      15.所有員工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在任何時間,擅自更改、破壞、移動校區所有教學電腦及其相關的軟硬件設置。

      16.所有員工進入設備科辦公室不得擅自翻閱、開啟辦公室內的任何文件、電腦及文件柜,不得將辦公室的任何工具、資料攜帶外出。

      17.曠工一次記過處分,并內部通告。累計礦工兩次,視為自動離職。

      18.一個月內凡有遲到、早退、曠工或請假的員工,將取消其參加月度評優的資格。

      19.向設備科領取任何物品必須征得設備科老師同意,并認真填寫耗材領用單,在簽字確認后方可領取。

      20.所有員工進入設備科要喊報告,經老師同意后方可進入。

      21.非當日值日的員工工作時一定要聽從當日值班人員的'安排。

      22.若想退出公司的員工必須至少15提前天寫好辭職報告報直接上級同意后親自交給總經理手中,經允許后方可離職;否則將在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給予處分。所有欲離職員工在未批準離職之前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照常工作。

      23.工作合格的員工將在畢業時領取由學校頒發的《實習鑒定書》。

    外包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將外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監督,確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本公司范圍內,由外來單位進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大、中、小檢維修項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動。

      3定義

      3.1外包工程項目:是指經本公司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3.2外包單位(承包方):是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

      3.3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指對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負有主要管理職責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項目的管理部門。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方案等。

      4職責

      4.1工程項目主管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主要負責資質審核和承辦工程招標、合同簽訂、過程質量、進度監督管理、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4.2安全環保部

      4.2.1負責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擬定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4.2.2對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4.2.3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審批;

      4.2.4對外包施工單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與考核;

      4.2.5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3工程所在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在本部門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參與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4外包單位

      4.4.1外包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4.4.2開工前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4.3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場所;

      4.4.4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4.5落實施工項目的各項安全措施。

      4.5財務部負責根據安全環保部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同外包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保證金的結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本公司對所有外包單位實行安全資質評審確認和準入制度。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承攬工程前必須經過安全資質評審。任何單位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嚴禁錄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業。

      4.1.2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a.企業營業執照(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b.法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或授權書;

      b.施工資質證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c.安全管理網絡機構、現場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安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d.施工涉及特種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安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身份證及操作證原件,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e.員工安全教育記錄;

      f.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

      g.過去一年的安全生產業績記錄;

      h.具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 i.工程施工計劃/方案;

      j.外包單位全體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k.外包單位購買工傷保險或意外保險的人員的清單及相應材料。

      4.1.3評審程序

      a.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部門對中標外包單位進行施工資質審查。

      b.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外包單位必須向安全環保部提供上述資質材料,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外包單位不能獲得安全資質確認,不得進入本公司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和施工作業。

      a.不能提供4.1.2條所述安全資質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或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b.在兩年內在本公司施工作業期間有發生過重傷、死亡事故的記錄的;

      c.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之前兩年內曾發生過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單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要求

      4.2.1外包單位通過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后,才能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施工協議。

      4.2.2在與外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單獨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作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本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領導與外包單位簽訂。

      4.2.3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必須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簽訂協議后的2天內,外包單位應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10%繳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具體數額由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并在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中予以明確。

      4.3安全教育

      4.3.1經審查合格并簽訂安全協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組織施工人員接受本公司安全環保部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工程施工相關的安全知識、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記錄,未經教育不得進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單位應自覺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申請手續,填寫《外包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單》,經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開工。

      4.4.2外包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

      a.外包單位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b.外包單位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外包單位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計劃/方案的編寫

      4.4.3.1外包單位在施工作業前必須編寫安全施工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公司工程所在部門、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審查,同時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宣貫。

      4.4.3.2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安全目標、組織管理措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保護措施、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環境保護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a.外包工程項目中涉及危險作業時,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辦理高危作業安全審批手續。

      b.對設備(系統)檢維修、維護時,必須辦理“停電作業票”。

      c.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審批表”。

      e.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門協助外包單位進行辦理。

      4.4.4作業過程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4.4.4.1外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現場負責人和安全員,F場負責人和安全員對所負責項目全過各的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控制,對在施工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現場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做好記錄。

      4.4.4.2工程所在部門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的現場管理,經常到現場進行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4.4.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安排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重點監督和檢查現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違章違規行為。檢查中發現隱患的,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外包單位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同時做好檢查整改記錄,作為對外包單位的考核依據。

      4.4.4.4對于外包單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公司安全環保部有權根據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4.4.5設備啟動、調試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過程中需要設備試運轉時,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聯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員或崗位員工負責操作,嚴禁外包單位私自啟動設備。

      4.4.5.2主體設備安裝、系統調試必須有施工、調試方案,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配備專職的監護人員,落實監管責任。

      4.4.5.3施工過程中工作負責人應熟悉管轄范圍的設備的制作、安裝、調試、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內容。

      4.4.6外包單位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4.4.6.1設備設施、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生產人員的操作、巡檢;

      4.4.6.2廢舊料要按規定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4.4.7竣工安全驗收

    外包管理制度5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安全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動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原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浙江省電力公司外包項目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規定

      3管理職能

      安全監察部是公司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監督工作。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的日常安全工作由所在部門負責。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對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查

      4.1.1安全監察部負責對外包工程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對不具備施工安全資質的單位有否決權。

      4.1.2安全資質審查的內容。見資料性附錄a。

      4.1.2.1有關部門頒發的“三證”,即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安全施工合格證。

      4.1.2.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

      4.1.2.3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及上級主管部門出示的安全證明。

      4.1.2.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4.1.2.5安全施工的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用具的配備。

      4.1.2.6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情況。

      4.1.2.7外包單位管理混亂或者上年度發生過重大人身死亡事故的,不得錄用。

      4.2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先簽訂安全協議,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職責。見資料性附錄b。

      4.2.1發包單位職責

      4.2.1.1對承包單位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并組織安全教育,見資料性附錄c。

      4.2.1.2開工前對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記錄和資料。

      4.2.1.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傷等及引起停電、停運事故,發包方應事先要求承包方制訂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必要時工作現場設專人監護。

      4.2.1.4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它事宜。

      4.2.2承包單位職責

      4.2.2.1開工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使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并經安全規程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4.2.2.2特殊工程項目,應制訂單獨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組織實施。

      4.2.2.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其它有關規程、制度;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應事先得到值班負責人的同意。

      4.2.2.4長期承包施工的單位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規定的考試,成績記入技術檔案。

      4.2.2.5開工前對有關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

      4.2.2.6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

      4.2.2.7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2.8承包單位負責人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并對發包單位安全監察部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當施工中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須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安全監察部。

      4.3對承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安全施工保證金的預留和安全獎懲辦法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4.3.1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由發包單位預扣承包單位工程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4.3.1.1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單位發生責任性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

      4.3.1.2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單位發生責任性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4.3.2由于承包單位原因使發包單位造成人身、設備事故,責任由承包單位承擔,并在經濟合同中明確扣罰辦法。

      4.4對于發電廠的熱控、電氣、汽機本體、鍋爐本體、主廠房、升壓站等生產設備以及技術監督、高壓試驗等工作,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包,不得轉包。

      4.5對承包單位實行安全動態管理。發現施工過程中的違章現象,按發包單位考核標準給予考核;發現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承包單位,給予警告直到清退。施工結束,對承包單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評價。

      4.6臨時工、民工、勞動協作工的安全管理

      4.6.1總經理工作部招聘臨時工、勞動協作工等,應進行全面審核,建立個人檔案。

      4.6.1.1招聘的臨時工、勞動協作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的“勞務證”,嚴禁使用未成年的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一般男55歲、女45歲以下)。

      4.6.1.2參加生產經營活動的臨時工、勞動協作工,必須經過技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6.1.3直接從事電力生產的臨時工、勞動協作工,應經醫務部門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不得錄用。

      4.6.1.4特殊工種若使用臨時工或勞動協作工,招聘時應檢驗《特殊作業證》,并進行技術、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招聘。

      4.6.1.5民工只能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臨時工可以通過技術培訓從事一些簡單的輔助工作。勞動協作工,根據工作需要招聘熟練技術人員,從事簡單的技術工作。

      4.6.2對進入發電廠生產區域的勞動協作工、臨時工、民工的安全管理

      4.6.2.1長期參加電廠生產區域內工作的勞動協作工、臨時工、民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與公司安全監察部簽訂安全協議。

      4.6.2.2使用部門必須向勞動協作工、臨時工、民工交待清楚生產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嚴禁按撳生產現場任何主機、輔機的緊急跳閘按鈕。參加可能被燙傷、機械傷害、觸電、中毒等工作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工作時有正式職工監護。

      4.6.2.3臨時工、勞動協作工、民工的安全管理應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待,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實施動態安全考核,對于嚴重違章者一律清退。

      4.6.2.4現場施工、生產過程中臨時招用從事地面體力勞動的臨時工、民工,使用期限在一周內,由用人部門負責招聘,報總經理工作部。用人部門負責組織對臨時工、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有書面記錄),交待清楚工作任務、工作范圍,提出安全注意事項,F場施工應在正式職工監護下進行。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安全監察部組織檢查與考核。

      5.2按《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外包管理制度6

      為加強機物料、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庫管理,降低庫存,完善和規范物資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入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入庫物資,保管員必須根據五金機物料、原材料或產成品的相應的特征,索要相應的送貨清單(或采購訂單)、檢驗報告單等相應的票據,針對劇毒品應所要劇毒品運輸證;并妥善保存。

      第二條、五金機物料,要根據送貨單清點物資的數量、規格或型號等項目,該稱重的物資要收集相應的過磅票據,一并保存。該檢測的物資,要按采購的物資標準進行驗收。要做到數量規格或型號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如發現物資數量、單據不齊全。質量殘次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特種設備和設備零部件、專業儀表、電器等元器件,要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隨設備、材料配帶的各種圖紙、說明書、合格證等相關資料,整理登記后,交設備部保管。精密、易碎及貴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妥善保存,嚴禁擠壓、碰撞、倒置。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一律根據T6系統的訂單辦理入庫。原材料進入廠區后,按過磅、檢驗、辦理手續、卸貨、入庫、再過磅等相應的流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讓步接收的原料,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程序進行。需要檢驗的原料,檢驗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不允許卸貨入庫。不需要檢驗的原料,應向供應商索要相應的檢驗報告單據,以供備查。易燃、易爆、易腐蝕、易互相污染的物資要單獨隔離或單獨存放,氧化性物質和還原性強的物質,要依據安全部門的要求單獨存放。外觀相近,容易混淆的物資要單獨存放,以防混淆。同時標識要清楚、直觀。危險化學品設置專庫存放,并由安全部門加以監控。

      第四條、成品的驗收,一定要憑借成品檢驗報告單,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根據成品的種類、牌號、規格、數量,指定入于相應的倉庫和位置,堆碼整齊、標志清楚。做好防雨防潮的準備工作,并及時填寫電子報表和手工臺帳。

      第五條、入庫裝卸,有專門的人員進行作業,倉庫管理員對其負有指導責任,并做好相應的作業記錄,月底統一結算。危險化學品和成品濾餅的裝卸,由車間內部統一安排,裝卸費單獨結算。

      第六條、退庫按相應的財務要求,做入庫或對沖處理。

      2、出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物資的出庫,原則上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儲新”的原則,做到不易保管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第二條、物資出庫時,嚴格執行兩級把關的原則:領料員和保管員應認真核對領料單上的時間、名稱、型號或規格、數量是否與實物相一致,審核人是否簽字,審核人必須是公司認定的相應的部門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核對無誤后方可發料。

      第三條、禁止沒有領料單發料的行為。特殊情況下,可由相應的主管領導電話通知倉庫管理員先行發料,但是領料人員必須現場填寫領料單,事后由相應的主管補簽單手續。

      第四條、劇毒物品實行“雙人保管”“雙人雙發”“雙人領用”“雙本賬” “雙把鎖(匙)”。

      第五條、外協施工單位的領用料,要獨立建帳。

      第六條、物資出庫后,保管員工認真做好記錄,并在財務軟件中及時登記入帳,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

      第七條、本著專物專用、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除少數專用物資外,其余材料禁止一性次領用、一次性出庫。

      第八條、成品出庫發貨必須有銷售內勤開據的發貨單,經公司相應的領導簽字后,由倉庫管理員安排外包工包裝、發貨。倉庫管理員及時做好外包工的包裝工作量的記錄,便于月底統一結算。

      3、盤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類物資應建立兩本賬,手工臺帳和電子臺帳各一本,日報和月報。

      第二條、物資出庫要堅持一盤點、二核對、三領用、四做帳的原則,及時對每天的領用物資進行動態性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帳物相符。

      第三條、五金機物料、庫內原材料和各類成品,品種和數量較多的,要建立分批盤點的計劃,每月由倉庫管理員自行進行盤點,并做好記錄。庫存物資如有缺失、損壞、盤盈、盤虧等現象,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等行為。報廢的設備或其它物資必須要設備部、生產部和財務部聯合簽發相應的程序,才能消帳處理。第四條、原料罐區內的原料,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液位、每天盤點的原則,防止原料泄漏、溢料、出庫誤差等種種現象。液體原料的領用,以倉庫液位顯示為準,車間收到的液體原料,如果與倉庫發出的液體原料有誤差,應由生產部牽頭,組織相應車間和設備部,聯合調查、核準,逐步統一相應的計量。

      第五條、財務部,每年年中和年末,必須組織一次全面的倉庫盤點工作。第六條、管理員應于每月21日前(年末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與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資出入庫的核查工作,同時將當月票據整理后,統一送交財務部門處理,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物資保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的倉庫庫房要定員管理,落實到人。倉庫要經常開窗通風、并確保室內清潔衛生。下班前檢查倉庫的門窗,確保關閉,防止偷盜。發現有偷盜跡象和嫌疑,應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給安全部門。

      第二條、庫區應保持整潔,防止霉爛、變質、損壞,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曬、防鼠工作,并定期檢查。各類物資要分類存放,碼放合理。第三條、庫內一律不準存放私人物品。

      第四條、保管員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料、成品的用途、類別,分另建立明細臺帳和電子表格。電子表格應備份保存,防止電腦系統出現故障。

      第五條、保管員必須按照相應的作業流程進行日常操作,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及時逐筆錄入并登記入帳,做到日結日清,確保物資進出與結存數據保持一致。

      第六條、負責監督采購物資的質量,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外包管理制度7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規范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在工作期間安全文明施工監督和管理行為,為實現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編制依據

      總承包管理制度匯編文件《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20xx〕407號)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生較大人身傷亡事故;不發生因外包隊伍施工導致的電網停電及設備事故;不發生工程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火災事故;不發生由于施工產生的投訴事件,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創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場地,爭做安全管理標準隊伍。

      4、外包隊伍相關制度規定

      4.1、工作開始前

      4.1.1、形成班前會制度,布置當天工作內容及對工作中涉及的危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班前會內容要形成可查的臺賬,并且由施工人員全員進行簽字,客戶服務中心裝拆班負責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和臺賬記錄情況。

      4.1.2、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在合格期內,如安全帽、絕緣地墊、個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員在工作現場前應穿統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監護人戴好工作監護袖套。

      4.1.4、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施工前應確認已經對該區域用戶進行標記輪換高志,應在需輪換的表箱旁貼好告知單,并告知相應的社區或小區物業。調表通知單應最少提前15天進行張貼。

      4.1.5、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電表安裝前應確認電源無電,并且有可靠明顯的斷開點。

      4.2、工作進行中

      4.2.1、在工作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注意用有效手段隔離可能的危險點。

      4.2.2、工作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工藝,電表相線和零線不能反接;相線和零線相應的進出線不能接反;電表接口螺絲必須逐個擰緊;電表與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相連的485接線必須正確,其螺絲必須擰緊;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電源線必須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對于表計輪換工作,一定要注意裝接單上拆除電表表計局號要與實際安裝電表相對應,單上新裝電表表計局號應與即將安裝表計局號相對應,有條件的單上戶名應與實際用戶進行對應。

      4.2.4、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裝表過程中應做到裝接單上與要安裝表計對應、表計實際安裝位置與表箱位置圖或開發商在表箱上標出位置相對應、相應表計出線與相應空氣開關對應、空氣開關與實際送電用戶相對應,實現裝接單、表計、表位、空開、用戶全對應。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應立刻打掃施工現場,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掃,避免由于表箱內雜物等產生著火等安全隱患,同時也避免居民用戶由于施工后現場臟亂產生投訴問題。

      4.3.2、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表計輪換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抽查量為全部輪換表計的15%,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為江偉或黃沁負責,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批量裝表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檢查量為全部二級負荷和全部三級負荷的'20%-30%,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詳細對表計、表位、用戶空氣開關及用戶家進行對應性排查,排查應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表,并進行施工單位、檢查單位、用戶物業或負責人三方進行簽字確認。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獎懲(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1、采集器的維護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進行量化,無線采集器每日維護每人5到8個(非用戶數),載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維護每人15到20個(用戶數)。根據成功率計算當日維護成果,無線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應績效,如果維護成功率在80%以上,獎勵5%的相應績效;載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維護成果低于70%扣除5%績效,在80%以上獎勵5%績效,在90%以上獎勵10%績效。

      5.2、表計輪換工作

      一是施工時間考核,應對外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考核,輪換超過1天扣除績效10%,超過2天扣除績效20%依次類推。

      二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

      5.3、房地產小區的批量裝表

      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檢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4、投訴工單

      根據工單內容及是否屬實進行相應的考核。

      6、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口頭或電話報告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必要時直接報告中心領導、市公司領導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24小時內提交出書面事故報告;并應嚴格依據有關規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6.3、外包單位應在施工期間的事故月報和年報的報送程序,應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向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外,還應向中心安檢部門報送。

    外包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2、范圍及定義

      2.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制度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各部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2.3維修部: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為發包部門,按公

      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維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管理職責

      3.1維修部

      3.1.1負責廠務工程建設項目,對承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填寫《外包單位

      安全資質審查表》。

      3.1.2工程項目施工前通知安委會、行政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出入廠手續、入廠安全教育、在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

      3.1.3負責協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負責對安委會或維修部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行。

      3.2安委會

      3.2.1參與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

      3.2.2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3.2.3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

      3.2.4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

      3.2.5負責對維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監督。

      3.2.6負責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現場。

      3.2.7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根據工程承包期間外包單位發生的不安全情況及安全

      職責履行情況,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署處理意見。

      3.3維修部門(發包部門)

      3.3.1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3.2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3.3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3.4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3.3.5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

      行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在確定承包單位前,安委會和維修部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

      行嚴格審查,并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

      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維修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施工簡歷或近幾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4.3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3安委會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的許可證。

      4.1.3.2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4.1.3.3審查外包單位備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承包單位必須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4.1.4上述部門審查中發現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廠部報告,由維修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處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與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在安全附件中要寫明

      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維修部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安委會。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與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維修部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維修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要將安全附件與合同交外包單位一同簽訂,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復印件給安委會保存備案。

      4.2.3發、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寫安全附件。

      4.2.4維修部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2.6維修部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

      工程項目,維修部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安委會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維修部執行。

      4.2.8外包人員進廠后,由行政部負責其出入廠管理;安委會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9維修部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簽到。

      4.3入廠安全教育

      4.3.1安委會接到維修部的相關信息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承諾書由承包方與安委會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由維修部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

      作票的工程項目,維修部必須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4.4.2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的檢修、維護,由維修部負責審批并發放工作票。

      4.4.3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時,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工作票由與該土建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辦理工作票,但維修部應將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書面記錄,必要時復印發至安委會存檔。

      4.4.5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安委會)為一級管理,維修部

      為二級管理。

      4.5.2安委會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現

      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維修部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

      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場專人負責;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5.4維修部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

      項目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維修部可以根據有關標準再制定與安全施工有關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等制度,以此來規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對于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多,現場環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會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維修部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外包管理制度9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外包管理制度10

      一、合作綱領

      1.1目標及范圍

      為項目提供18-35周歲安保員,提供每天24小時安保服務,確保甲方項目安全、有序,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情況下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報警。

      1.2合作內容

      人防:

      1.車行出入口值守,運用停車場管理系統管理車輛進出有序,停放收費準確;對隨車(貨車)離開園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核查,防止業主私有及園區公共財物丟失;業主意見及需求的收集與上報,車輛進出口禮儀形象崗位展示。

      2.公共秩序,管理園區亂停車、亂擺放/賣、亂晾曬、亂搭建、噪音擾民、寵物擾民等不文明現象、行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公共權益,營造小區文明、和諧、有序的生活空間;服務區內消防火災隱患排查及整改,滅火器及消防栓檢查及維護;服務區內防護欄、圍欄及門窗等防爬刺裝置、門禁系統等安保設備設施狀態巡查;臺風、暴雨、盜搶、外來人員破壞或侵入、聚眾糾紛等突發情況下現場秩序維護及突發情況處理。

      物防:公共服務區域內防護欄、圍欄及門窗等防爬裝置的維護、保養、更新。

      技防:監控系統(主機線路及終端攝像頭)、門禁(不含對講)的維護、保養、更新。

      二、服務質量要求

      2.1人員要求

      1.年齡18至35周歲,男性身高175㎝以上;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智商正常,無紋身、無口吃、無殘疾,無遺傳、傳染、重大疾病、精神病史及吸毒史;裸眼視力1.0以上、無色盲、無色弱、無重聽;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其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3.初中畢業或以上文化程度,須具有相應的學歷或者資格證書。

      4.政治思想良好(無犯罪記錄)、儀表端莊、工作責任心強,經過公安機關認證的專業培訓并取得保安員上崗資質證書。

      5.乙方派駐到甲方人員需經過甲方同意。向甲方提交保安員身份證復印件、十指指紋、派出所身份驗證辦理備案登記后方開始上崗,乙方應指定相應的崗位訓練人員進行崗前與跟崗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

      6.乙方現場主管要求:從事安保服務工作三年以上,至少兩年的現場及團隊管理經驗。

      7.在甲方管理區域工作的乙方安保人員需要統一著裝(甲方制服)并保持規范整潔。服裝需要采用甲方指定的服裝款式。為保障乙方安保人員在甲方服務區域的服裝質量和穿著效果,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供應商處采購服裝,并可享受甲方采購戰略價格。

      8.乙方須確保非當班人員在項目備勤人數占項目總人數的20%,甲方需要乙方處置突發事件時須無任何理由拒絕甲方,并全力聽從甲方安排。

      2.2服務管理要求

      1.三米微笑,禮貌與業主打招呼:“XX先生/女士,您好!

      2.服務區內高空作業、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等特種作業,作業單位在作業現場設置固定的安全監護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現場持證(指特種作業對應的上崗證或操作證)上崗,人、證相符;高空作業人員系安全帶,拴安全鉤,戴安全帽,穿膠鞋。

      3.根據裝修戶清單,每日20:00清查園區內外來人員離場情況;

      4.防止未交費車輛出場,嚴禁收費不提供票據;

      5.對搬運出小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核查,防止業主私有及小區公共財物丟失;

      6.每班進行停車場巡視,確保小區消防通道暢通

      7.每日對天臺、地庫、樓內、重點部位等位置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8.當接到突發事件通知時,當班人員必須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并采取封鎖行動。

      9.乙方需要按附件甲方場所及秩序維護相關崗位硬件配置標準配備安保設備、工具等,如發現未能按要求配置安保設備、工具或損壞未及時修復,出現短缺現象,將依據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3考勤管理要求

      1.乙方駐場管理人員有義務每天配合甲方提取、核對當日安保人員出勤記錄,發現異常及時查明原因,雙方確認后作為工時計算和結算依據。對出勤率考核依據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執行。乙方須每月5日前對上月考勤記錄、《工時核算單》、臨時工單進行統計匯總,并與甲方核對一致。

      2.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每日使用甲方提供的面部識別考勤機打卡,嚴格執行考勤,嚴禁遲到早退。乙方負責監督考勤制度和工作紀律的執行,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存在考勤作弊等情況,根據《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執行處罰。乙方應提前制定下月人員排班計劃,并報甲方核準。各崗位人員未經甲方批準不得隨意調動,對應安保人員離開工作崗位的,按照當日缺勤處理。

      3。如乙方人員由于技能不足、人員未遵守工作紀律(缺崗、擅自離崗、睡崗等)及違反作業操作制度流程等原因,造成甲方區域內發生盜搶等財產損壞或人員安全事件,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若甲方名譽因此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相關責任。

      4.每天雙方根據安全員出勤記錄,確認當日出勤情況,并根據實際出勤情況核算工時。出勤遲到或早退不超過5分鐘的,給予口頭警告;出勤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及以上的,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務費100元;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的,視為缺勤,不計入工時;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務費500元;當天無故缺勤的,每人扣除乙方服務費500元;當天缺勤人數超過5人,扣除乙方服務費10000元;并由甲方出具書面整改通知。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存在考勤作弊等情況。相應的考勤工時作廢

      2.4培訓管理要求

      1.乙方派駐甲方人員應進行崗前培訓、訓練,培訓期限為7天,培訓場地由甲方提供,培訓合格后上崗,上崗試用期為3天,經甲方評估合格后,培訓期人員費用予以結算,因不適應崗位或無故曠工,費用不予結算。

      2.乙方應根據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與流程、崗位操作指南、訓練指引等,每周至少進行以培訓、軍訓、會議等形式組織1次安全技能訓練,至少組織1次部門級夜間查崗(檢查范圍包含項目所有夜間當值崗位),提升安保人員專業能力,提高業主安全滿意度。

      3.乙方在執行過程中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標準開展工作,乙方若發現甲方提供的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標準不合適時可以向甲方提議修改。但在甲方沒有書面的確認前,必須執行原有指引、流程或標準。

    外包管理制度1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外包項目的管理,適用于工程外包項目的`管理。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術語

      外包項目管理

      1各專業主管根據年度計劃和具體情況進行分包立項,編寫分包項目說明,經公司確認后發包。

      2按照程序文件中《外包過程控制程序》選擇、評價各投標單位的有關資料。

      3選定分包方簽定合同,填寫《外包方調查評價表》及《合同匯簽單》上報公司審批。

      5甲已雙方按照合同內容及要求具體實施

      6專業主管及技術人員依據合同條款和要求對分包方進行監督檢查有問題及時通知分包方進行整改。

      7屬安裝、整改或裝修合同由負責人每天檢查工作質量、環境保護及現場安全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

      8屬維保合同由負責人每次維保時檢查工作質量、環境保護及現場安全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每年合同到期后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并填寫《服務外包方業績評定表》

      9甲已雙方進行項目驗收,合同結束。

      記錄

      《服務質量檢查表》

      《服務外包方業績評定表》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外包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醫院外包業務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借鑒業內同行經驗,制定本制度。

      2.業務外包,是指單位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單位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保潔、保安、物業管理等。

      二、部門

      院辦公室負責外包業務總體管理工作,明確1人具體負責。紀檢監察室、審計科履行外包業務遴選、管理等過程中的監督職能。相關業務的原主管部門為外包業務開展情況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單位日常監管、工作考核等任務。具體如下:總務科負責保潔、食堂監管;保衛科負責安全保衛監管;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監管。

      三、不相容崗位

      1.外包的立項與審批;

      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四、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單位失去競爭優勢。

      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單位遭受損失。

      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單位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單位相關人員涉案。

      五、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制度

      1.制定及審核實施方案

      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單位運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單位根據年度預算以及工作,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單位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單位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公司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單位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單位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提交單位領導審批。

      單位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單位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單位,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單位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單位自身業務的變化。

      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在承包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應密切關注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冃гu價和定期考核。

      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對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單位服務活動中斷。

      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評價

      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外包業務定期進行總結評價,充分了解各科室對承包方服務的反饋意見,與日常監管發現的問題匯總形成總結報告,作為會計核算和付款的依據。

      6.會計核算及控制

      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程序(附后)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正當競爭法》

      3.業界同行有關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13

      休閑會館外包部門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承包部門與會館的全面合作,特制定以下各個部門的管理條例,條例下發后,各部門人員必須切實執行,各承包方負責人要仔細閱讀并認真領悟。會館若發現部門員工違紀,將不對個人進行處罰,而是直接針對承包負責人進行處罰。

      搓澡師管理制度

      1.違反以下條例規定者,處以罰款50-200元

      a)搓澡工形象嚴重影響公司整體形象

      b)不按規定的時間到崗或不走員工通道

      c)工作期間不講普通話而引起客人明顯不悅或對客人不禮貌

      d)單據書寫錯誤下錯手牌在總臺造成投訴

      e)私自動用公司設施或私用公司備品

      f)故意浪費公司能源不能按要求節水節電

      g)衛生檢查達不到公司要求影響客人消費

      h)工作期間看書閱報睡崗竄崗

      i)私傳流言造謠釁事挑戰正常管理

      j)不了解公司服務狀況誤導賓客消費調查屬實

      2.違反下列規定者,處以罰款200-500元

      a)因承包人工作安排不當或為提高個人收入私自減少工作人員,造成服務人員短缺影響公司正常營業

      b)粗心大意下錯手牌或補單詐單,造成賓客激烈投訴

      c)硬性推銷或未經顧客允許私自加單破壞正常管理

      d)因搓澡手法及質量造成賓客人身傷害

      e)浪費能源屢教不改

      f)不服從洗浴部正常下達的`工作指令

      g)利用工作之便服務不下單或經核實私收賓客現金不交

      h)弄虛作假欺詐賓客或為多增加搓澡數量而私自減少服務程序

      i)工作期間酗酒、在禁煙處吸煙或因出言不遜與賓客爭斗

      j)肆意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或虛報業績詐取公司利益

    外包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某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業務的內部控制,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業務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稱發包方)為實現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將業務職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承包方)提供的一種管理行為。

      第三條 公司在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過程中,至少應關注下列涉及業務外包的風險:

      (一)業務外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業務外包未經適當審核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業務外包策略不科學、承包方選擇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司核心資產遭受損失。

      (四)業務外包流程未恰當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外包戰略失敗或經營效率低下。

      (五)業務外包信息保護措施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泄露。

      (六)業務外包會計處理不當,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失真。

      第四條 公司在建立與實施業務外包內部控制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應合理明確,授權審核制度和外包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應規范。

      (二)外包策略應科學合理,承包方的選擇依據應充分,外包合同協議應規范。

      (三)外包業務流程應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應有授權,外部存貨管理應規范,外包業務會計處理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或職責)至少包括:

      (一)業務外包的申請與審批。

      (二)業務外包的審批與執行。

      (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與審核。

      (四)業務外包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五)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授權制度和審核批準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內容、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業務外包,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非核心業務或涉及金額較小的業務外包,應由相關部門在授權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應實行業務外包歸口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職能的不同,指定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選擇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業務外包策略,根據外部環境要求和中長期發展戰略需要,合理確定業務外包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常見的外包業務包括:采購、設計、加工、銷售、營銷、物流、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客戶服務等。

      第九條 公司應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具體闡述業務外包背景、外包內容、實施程序、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等信息,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必要時,還應提交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討論審議。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承包方資質審核和遴選制度,確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選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二)承包方與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競爭或潛在競爭關系。

      (三)承包方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條 公司應引入承包方競爭機制。發包方可以選擇多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以促進承包方不斷改進服務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務失敗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外包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性質的不同,及時與承包方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協議文本,包括:技術協議書、外包加工協議、規劃試驗大綱、

      咨詢合同協議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在外包合同協議中具體約定下列事項:

      (一)對于涉及本公司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二)公司有權獲得和評估業務外包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效果,獲得具體的數據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度,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公司,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第十四條 除合同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外,公司應根據業務外包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修正保密條款,必要時可與承包方補簽保密協議。

      第四章 外包業務流程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外包業務流程、外包業務參與人員主要職責、資產管理政策、流程中斷應急措施等內容,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 公司應對所有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進行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將本單位與承包方在外包業務執行過程中有關利益沖突、商務往來等方面的政策及時以明確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價與承包方的關系,確保外包業務流程順利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發包方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公司應定期審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在本公司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固定資產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動資產管理制度。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公司應建立明確的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政策,并有權要求承包方遵循。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如有關咨詢材料)等,承包方有責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競爭對手獲取同樣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應建立外購存貨授權管理制度。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承包方只能接受經發包方授權批準的存貨訂單,并代表發包方檢驗存貨的數量和質量。外購存貨信息應準確、及時地在公司存貨系統中加以記錄和反映。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自銷存貨管理制度。因業務外包需要由發包方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活動,不得另作他用。存貨銷售收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加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對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貨的管理。公司應定期對承包方處的存貨進行盤點,盤點頻率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外部存貨庫存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儲存的存貨,承包方(或分包方)應按照發包方存貨庫存管理制度要求對庫存存貨進行管理。公司應指定專人定期對庫存存貨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及時予以確認、分離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存貨補償制度。公司應指定專人追蹤、調查外部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存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正當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公司生產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產品驗收制度。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與外包合同協議約定一致。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產品差異予以確認,并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無法達成一致,應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產品等原因需要額外交費的,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提交審議。公司財會人員應準確計算業務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額,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予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外包業務的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的外包合同協議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權向承包方索賠。對于承包方認可的賠款事項,公司應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賠款,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對于長期未決賠款,公司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應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 業務外包過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資產存量和增量的變動,應保有其書面憑證,財會部門據此作適當的會計處理。相關會計處理應及時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設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數據的訪問權限。數據的授權和訪問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業務可持續計劃,避免外包業務失敗造成公司商業活動的中斷。公司應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據此確定業務可持續能力等級,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業務可持續計劃評估報告應及時提交公司總經理審閱。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外包管理制度15

      第一節 總則

      1、為加強單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單位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單位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單位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 外包服務范圍

      5、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6、咨詢服務:

      6.1根據單位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6.2 對單位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

      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6.3 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7、運行維護服務:

      7.1 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7.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3 根據單位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7.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7.5 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 7.6 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8、技術培訓: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 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9、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11、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13、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單位的內部控制要求。

      15、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16、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17、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 附則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19、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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