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共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
為了保證機械技術狀態完好,達到標準化作業要求,特制定農機具保養制度。
一、動力機械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技術保養規程,定期進行技術保養,不按時進行技術保養的機車不準投入作業。
二、機械工作時間達到保養要求時必須按時、按號、按項進行技術保養,保養結束后,必須經技術員驗收合格,方可參加作業.
三、動力機械必須保證其工作條件符合技術要求,不準在不良條件下長期超負荷工作。
四、機車作業前必須進行徹底的'班次保養,確認各部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
五、機車不準帶病工作,如發現機車工作不正常,立印停止工作,防止發生機械事故。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2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令第2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已于XX年3月1日經部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學院學生會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院相關領導、分管輔導員予以談話,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
財務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督,規范經費收支行為,增強經費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機關各項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本著量入為出、力求節約,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方案。
中學工會工作制度
一、在上級工會和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圍繞學校的工作大局,積極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二、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認真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
休假制度
1、員工每周帶薪休假一天:公司總部:每周六、周日串休各銷售部:依照實際工作情況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銷售部門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2、調整:根據公司需要,有活動及相關變動時,員工有義務更改休息時間,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感染性廢...
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行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我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本社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本社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社財務主管的職能是:
(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本社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 合理分配本社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 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 完成本社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本社財務部門由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本社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部門負責組織本社的'下列工作:
(一)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 承辦本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本社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理理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本社參謀。
(三)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 完成理理長或副理事長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理事長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理理長或副理事長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七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理事長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理事長,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社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理事長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五條 本社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理事長簽字。
第十六條 理事長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十七條 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理事長批準后支付現金。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本社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理事長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條 本社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理事長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理事長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二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三條 凡是本社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二十四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會計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二十五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二十六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會計人員批準。
處罰辦法
第二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 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二) 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三) 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四) 保留帳外款項或將本社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五) 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二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 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 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 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本社財物的;
(五) 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挪用本社款項的;
(六) 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本社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 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4
為了規范我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1)、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收單,在月末做出相應調整,做到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2)、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3)、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額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財政紀律,控制使用限額的報銷期限。
。4)、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賬憑證,及時傳遞給財務登賬。
。5)、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
。6)、對銀行存款的回款要立即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7)、配合董事長做好銀行存貸款業務。
。8)、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季度和的統計、審核工作。
二、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對報銷單據的審核和已報銷單據的復核
。2)、負責編制各種費用報表
。3)、負責對生產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進行分析
。4)、負責對其他應收、其他應付款的核算、管理與清算
。5)、負責銷售數據、金額的統計確認工作,負責人工工資費用成本的計算確認工作。
。6)、負責對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總賬及明細賬的登記,會計報表的'編制并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說明,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7)、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支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
。8)、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季度和的統計、審核工作。
三、出納崗位職責
。1)、根據已審批的各種收付款票據辦理現金首付款
。2)、每天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
。3)、每天對庫存現金進行賬實核對
。4)、每周配合財務部做好不定期的庫存現金盤點
。5)、按已審批好的程序,及時、準確、安全、到位的發放資金,如報銷、預支付、工資結算等。
。6)、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季度和的統計、審核工作。
四、財務注意遵守事項
。1)、開票和收費必須由兩人分工完成,嚴禁一人既開票又收費。
。2)、財務單據(特別是報銷單據)審核、簽字與現款支付必須由兩人分工完成,嚴禁一人操作。
。3)、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賬面一致。
。4)現金的收取、入庫、發放要符合相應的程序,必須有現金支付與收取雙方的簽字確認。
五、資金安全條款
。1)避免大額現金交易,大額銷售款或大額支付款最好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
。2)大額現金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及時存入公司銀行賬戶,避免個人保存,影響資金安全。
。3)公司財務室需要做好安全防備工作,隨時保障現金和票據的安全,避免遺失和盜竊的發生,平時財務室應禁止一切閑雜人等的出入進出。
。4)保障銀行資金安全,隨時掌握銀行賬戶資金流動情況,定期與銀行進行對賬。建議開通手機銀行短信通報業務,并保障網上銀行的安全。
六、對帳( 參考項目)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 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 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
七、應股東和董事會的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公布公司財政狀況。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5
一、修理人員必須提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及業務素質。
二、做到隨到隨修,農忙季節修理不過夜,晝夜值班。
三、按照合作社的.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各項修理、改裝任務。
四、負責修理所安全防火工作,保養間和修理間,必須有滅火器和沙箱防火工具。
五、各種電器安全設施齊全有效、沙輪有防護罩,修理工工作時要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持室內外衛生清潔.
六、修理設備齊全清潔,保持完好無損、丟失按原價包賠。
七、修理制度上墻,修后實行簽字手續,及時結算。
八、不經領導批準,不堆干私活。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深化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和全省脫貧攻堅大會精神,充分發揮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在帶動貧困農戶介入林業生產、推進生態建設、實現精準脫貧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農業廳、山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扶持發展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意見)(晉林改發〔20xx〕25號)、山西省林業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林業精準扶貧工作規范的通知)(晉林造發〔20xx〕49號)、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完善和規范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的意見)(晉林改發〔20xx〕51號)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安排部署,結合我縣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及林業發展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縣范圍內成立的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
第三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是指在扶貧期間合作社成員達20個以上,其中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成員總數60%以上,主要承當造林綠化任務的林業專業合作社。
第四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數量、合作社成員人數原則上與造林任務量相匹配。
第五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組建:
。ㄒ唬┕膭顑炐闳瞬蓬I辦。合作社領辦人必須具有牽頭能力、組織能力、管理能力、資金墊資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鼓勵具有一定出資、籌資能力,有綠化工程所需設備,能夠組織承當造林綠化任務的民營企業法人、營造林綠化公司、林業大戶、技術人員、村干部等,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有關規定,發起、領辦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以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帶動貧困農戶介入造林綠化。
。ǘ┲С重毨丝诮槿。積極支持本縣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介入林業項目建設,獲取相應的勞動收益和盈余分配。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中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成員比例不低于60%,每個貧困勞力自由選擇,但只能夠參加一個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
。ㄈ┖献魃绲囊幠。組建合作社時,入社成員的人數必須達20人以上,并以適度規模為宜。
。ㄋ模┖献魃绯鲑Y額。合作社可根據吸收的貧困人口情況,確定出資額度,成員能夠用貨幣出資,可以以用林業生產有關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ㄎ澹┙M建程序。
1、建立內部組織與章程。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發起人應參照國家林業局印發的(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林改發〔20xx〕190號),制定合適本社特點的章程,召開全體設立人參加的設立大會,通過本社章程,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要根據生產經營活動和本身發展變化及時修改完善章程,經過社員大會表決通過后嚴格執行。
2、入社貧困成員審核。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領辦人須將所有入社成員登記造冊,具體注明貧困人口與非貧困人口相關信息,匯總造表到縣扶貧部門進行入社貧困人口信息審核,獲得縣扶貧部門出具的入社貧困人口審核許可。
3、登記注冊。獲得縣扶貧部門出具的入社貧困人口審核許可后,合作社領辦人持審核許可材料、工商登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申領營業執照。
4、辦理造林綠化資質。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領取營業執照、按要求完善相關材料后由縣林業主管部門指導幫助其向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申領(山西省造林綠化工程施工資質(扶貧專用))證書。
第六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培訓:
。ㄒ唬⿲Ψ鲐毠栽炝謱I合作社的培訓由縣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培訓方式以室內培訓和實地現場示范培訓為主。
。ǘ┛h林業主管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室內集中培訓和一次實地現場示范培訓。培訓的主要對象為合作社領辦人、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及帶班人員。
。ㄈ┛h林業主管部門組織集中培訓后,各合作社必須對入社成員進行培訓,保證全員培訓上崗。
。ㄋ模┏挟斂h級重點工程的合作社在開工前必須經過縣林業主管部門林業管理人員的實地現場示范培訓。
。ㄎ澹┟恳粋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必須積極參加造林綠化和經濟林提質增效等其他涉林方面的管理及技術培訓,主動邀請林業主管部門進行工程開工現場示范培訓。
第七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工程承攬:
。ㄒ唬┍究h年度造林綠化任務原則上由本縣注冊并獲得造林綠化資質的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承攬施工。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可以以承攬我縣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等其他林業項目勞務性施工作業。
。ǘ┖献魃绯袛埵┕と蝿赵瓌t上服附屬地管理,一般以鄉(鎮)為單位在本鄉(鎮)范圍承攬。對縣級重點示范工程,縣林業主管部門能夠統籌、調配、優選使用全縣范圍合作社。
。ㄈ┕こ坛袛埲坎捎米h標形式,詳見(五臺縣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施行造林綠化工程議標辦法(試行))(五政辦發[20xx]37號)。
第八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施工管理:
。ㄒ唬┴毨藛T管理。
1、合作社要加強對入社貧困人員的教育,積極引導入社貧困人員全員參加勞動。在承攬的工程施工中,必須保證參加造林綠化等勞動的貧困人員數量占入社成員數量的60%以上,保障貧困人員勞務收入。
2、在工程施工經過中,允許合作社臨時吸收合作社所在村、工程所在村及其他村非入社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參加勞動,以覆蓋更多的貧困人口和保證工程進度。但臨時吸收的貧困人員須經縣扶貧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3、為保證貧困人員參加工程勞務,合作社須加強對貧困人員參加工程勞務的經過監督,建立“日臺賬、旬匯總、月總匯”報告制度。合作社對天天參加勞務的人員(包括貧困人口、非貧困人口)信息建立臺賬記錄,每10天進行一次匯總,每月將匯總情況報送建設單位一份。
4、工程建設單位須加強對合作社參加工程勞務人員的動態管理,派出的跟班作業監管人員要及時把握參加勞務的人員總數,記入“施工作業管理臺賬”。
。ǘ┕こ藤|量管理。
1、建立工程分級管理、分層責任落實制度。由縣林業主管部門、各鄉(鎮)、合作社三級管理,壓實責任?h林業主管部門須派出包鄉(鎮)技術員對工程進行包片管理,負責技術指導、培訓、質量監督。各鄉(鎮)分管領導詳細負責,并對每個村(工地)工程指派一名鄉(鎮)干部跟班作業管理,建立管理臺賬。合作社在施工經過中,必須有施工經理,必須有技術人員跟班施工作業,負責技術把關,并建立、記錄好施工進度、質量、人員等方面的管理臺賬。合作社領辦人要經常深化工地,協調解決工程施工經過中出現的工程質量、進度等方面的問題。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作業設計)要求,整地、苗木、栽植、澆水、管護等作業程序必須把關到位,不得隨意變更造林樹種、苗木標準、整地規格,保證工程質量。
3、縣林業主管部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或有資質的監理公司,對建設項目進行全程監督。
。ㄈ┕こ踢M度管理。
1、造林專業合作社須嚴格根據(施工合同)要求落實工程進度,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保證工程進度。要做好施工前的人員、物資、苗木等準備,推進工程有序施行。
2、對組織準備不到位、工程施工進度滯后的合作社,建設單位要下發“工程進度催工通知書”要求加快進度,對進度嚴重滯緩、屢不整改、完不成工期任務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ㄋ模┕こ虣n案管理。
造林專業合作社和項目建設單位都必須加強工程檔案管理,并要求裝訂歸檔、專人保管。工程檔案包括任務文件、投資計劃文件、議標文件、項目合同、施工臺賬、驗收申請、驗收報告、項目施工計劃、監理材料、總結報告等。
。ㄎ澹┦┕ぐ踩芾。
合作社必須加強對入社成員的安全教育,發放安全教育手冊,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樹立安全生產防備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在施工期間,合作社須給參加施工作業的成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安全險項。
。┕こ虣z查驗收。
工程檢查驗收在縣林業主管部門組織下,工程技術人員或有資質的監理公司,對整個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面驗收。
第九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利益分配:
。ㄒ唬┓鲐毠栽炝謱I合作社要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xx〕15號)進行會計核算,建立“成員賬戶”,準確記載成員出資額、公積金量化份額以及與造林合作社交易量(額)等內容,成員參加林業生產的天數和領取的勞動報酬一并計入成員賬戶;對合作社施行項目構成的'資產和財政補助合作社建設構成的資產,必須平均量化到成員賬戶?煞峙溆嘀,60%以上必須按成員勞動力交易量(額)返還成員。
。ǘ┏挟斄謽I建設項目的合作社,無特殊情況應保證入社成員中的貧困勞力常年勞務天數占總工程量的80%以上,確保入社貧困勞力年勞務收入達4000元以上,并保證根據造林畝投資總額的45%支付貧困勞力勞務費用,臨時吸收的貧困人員參加勞務的收入標準與入社貧困人員一致。
。ㄈ┓鲐毠栽炝謱I合作社盈余返還成員部分以及勞務收入、補償費用均采取“福農卡”(或一卡通)直付到人,經入社社員簽字確認,由審計、財政、扶貧等部門全程監管,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第十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考核與退出:
。ㄒ唬┛己伺c獎勵。
1、對承當造林綠化任務的合作社實行年度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完成任務的面積核實率、質量合格率、入社貧困成員參加勞動率、貧困成員參加勞務收入、組織管理、參加培訓、檔案管理等指標,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按考核分值對全縣介入造林綠化工程施工的合作社進行從高到低排隊,實行“星級”合作社評選,排名前10名的推選為“五星級”合作社,優先參加下年度造林工程施工。
3、在年度考核中,介入考核的合作社以及考核人員如有弄虛作假,將嚴肅問責,并予以處理。
。ǘ┩顺黾皠討B管理。
1、對入社成員實行動態管理。合作社貧困勞力全年未參加承當的造林綠化工程的,可根據合作社章程使其退社,經合作社申請后,重新吸收相等數量的貧困勞力,成員退出與吸收要由合作社出具申請,縣林業主管部門與縣扶貧部門審核同意后,變更有關材料。
2、建立淘汰機制。承當造林綠化項目的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后五位的,記入不良誠信名單。對連續兩次工程建設考核在后五位的合作社,建議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注消其(山西省造林綠化工程施工資質(扶貧專用))證書。
第十一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從事所有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二條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縣監委、審計、財政、林業、扶貧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7
財務管理制度是基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而產生的,它是利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的管理,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與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綜合性管理工作。在財務管理過程中,針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資金營運活動、安排活動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準則、方法等一系列規范約束性條款,統稱為財務管理制度。
農夫專業合作社的性質有別于其他集體全部制企業,也有別于一般的盈利組織,主要體現自我服務的公益性。農夫專業合作社是指在某一產品的生產,某一行業的經營或某一服務領域共同組織成的合作經濟組織,完全根據合作制原則結成的經濟利益共同體,以形成共同生產或經營,抵擋市場風險,取得規模效益。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體制
專業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公平的合作制原則,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服務,自我進展,自我約束的財務管理體制。其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代表)大會,依據社章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各類專業合作社應依據原行業財務制度,結合自身的
特點,制定本社的財務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狀況。
(二)資金來源
1、社員股金。社員股金是為了取得專業合作社社員身份而繳納的股金,實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社員股金按實現的利潤進行分紅。
2、提留的風險金和企業進展基金。按現行財務制度的規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積金作為風險金,以及按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提取肯定比例的進展基金。
3、公益金按現行財務制度提取。
4、盈余積累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金。
5、銀行貸款。專業合作社可以依據業務需要根據銀行貸款的要求向各類商行申請貸款。
6、供銷合作社投入的資金
7.其他來源,包括政府有關部門的扶持資金。
(三)盈余安排
農夫專業合作社的盈余安排,是由理事會提出詳細安排方案,由社員(代表)大會爭論打算。一般應按以下挨次安排:
1、按現行財務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積金。
2、按現行財務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職工的福利設施支出。
3、對社員股金,政府有關部門的扶持資金,供銷合作社的投
資等按比例分紅。
4、按社員供應的產品,服務交易額或交易量實行二次安排; 5、按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6、按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提取企業進展基金。
(四)財務掌握
完善的企業內部掌握制度是保證企業生產經營順當進行,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的有力手段專業合作社具有人員少經營環節多,手續制度多的經營特點,更必需建立完善的內部掌握制度。
1、建立人員掌握制度。農夫專業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員宜少面而精,人員的數量素養應由理事會確定。廠長(經理),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實物保管員,出納員的任用,解聘應提交理事會確定。特殊是財務人員應統一聘用,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確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責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評審,確定獎懲是否續聘。
2、強化資金管理制度。企業的資金、商品物質的流通必需制定嚴密交接,運轉手續,經手人、保管人、批準人的簽字必需齊全,各負其責。
3、建立生產經營成本,費用等開支的審批制度。企業的日常開支,要區分不同性質,不同額度分別審批,屬于日常零星開支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廠長(經理)簽字后,廠長(經理)最終審批,屬于大宗開支,非正常開支,需經理事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批準。
4、建立投資、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論證制度。投資重大管
理措施的實施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進展,企業必需慎重行事,理事會應聘請有關專家進行仔細的討論論證并經社員(代表)大會爭論確定。
5、建立財務審計制度,加強審計監督。為了取得廣闊社員的信任,財務管理必需高度民主化,透亮化,除了實行企業自身的會計報告制度外,理事會還應定期或年終聘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和詢問活動,確認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后,應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規定管理部門專人負責制度的更新與完善,定期了解各項制度的執行狀況,搜集反饋看法,確保制度符合實際進展需要。堅持綜合治理、財務適當先行的理念,逐步樹立財務在企業運行中的核心地位。從管理資產提升到管理資本,推行型的財務管理,切實提高資產監督水平。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8
一、要認真做好農具場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樹木,使農具場達到夏無雜草積水、冬無積雪,全年干凈整齊。
二、凡是進場的農機具,必須清掃干凈,并檢修好達到技術狀態完好后方可進場.
三、不準隨意拆卸農機具配件,違者按規定處罰。
四、農具場停放的機具要按擺放圖、分區進行有序的`定點停放,達到擺放整齊,涂油墊起。
五、不經領導批準,嚴禁各種車輛和無關的人員進入農具場。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9
一、為了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社員會費、社員股金、經營收益、專項撥款、社會捐助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元以上,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重大項目建設及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帳。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優先計提積累,并按以下順序分配:
(1)提取公積公益金;
(2)提取風險金;
(3)向投資者分紅;
(4)向社員分配。
八、合作社設會計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作好資金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及負責建立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以及合作社財務收支、帳款劃轉和支取。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帳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未經理事會批準,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實施節能減排工作,建設資源節約型單位,增加廣大干部的節能意識,加快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按照上級要求,創建綠色機關,切實加強本社的節電、節水、節材管理,搞好節電、節水、節材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建立統一臺賬,加強用電、用水、用材消耗統計工作。統計臺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據要與實際發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
第二章、節電管理制度
第三條、節約空調用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標準規定,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室內溫度在13℃以上28℃以下禁止開空調取暖或制冷(特殊情況除外)。充分利用自然風,盡量少開空調,倡導每天晚開1小時,早關1小時,辦公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閉空調。
第四條、節約照明用電。辦公照明實行電路獨立分控和智能控制。開展綠色照明活動,更換使用高效照明新產品,淘汰低效照明產品。堅決杜絕白晝燈、長明燈。自然光條件好的辦公區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間樓內公共區域(含衛生間)盡量減少照明燈數量。
第五條、節約辦公設備用電。建立辦公設施設備下班后斷電制度,實際工作中因任務重、時限緊確需加班的除外。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設置為節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辦公設備,新購買的辦公設備必須達到規定的能效標識。
第六條、張貼節電標識,加強節電宣傳。運用各種宣傳形式進行節電、用電宣傳教育,提高對電資源節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能責任心。廣泛開展節電宣傳活動,教育機關廣大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用電、自覺節電,節約用電人人有責。
第三章、節水管理制度
第七條、注重洗手間用水節約。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嚴禁跑、冒、漏、滴,避免出現“長流水”現象;在滿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閥門、水龍頭的'出水量;在辦公區域適當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潔用水。
第八條、加強用水設備檢修巡察。加強對供水設施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修。
第九條、張貼節水標識,加強節水宣傳。運用各種宣傳形式進行節約用水宣傳教育,提高對水資源節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能責任心。廣泛開展節水宣傳活動,教育機關廣大職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用水、自覺節水,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第四章、節材管理制度
第十條、節約辦公用品。利用電子政務網實行網上辦公,逐步推行網絡無紙化辦公,節約紙張,控制打印、復印數量以及書面材料的發放范圍。
第十一條、規范辦公用品采購程序,嚴格審批和控制辦公用品發放數量,鼓勵重復利用,做好辦公廢紙的回收,設立定期回收制度。
第十二條、節約通信費用。根據工作需要,正確選擇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機要、掛號和普通郵件等通訊方式。言簡意賅,縮短通話時間,可發文字短信的盡量不用通話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
一、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一、合作社建立總帳,設現金、存款、應收款、成員往來、產品物質、固定資產,股金等明細帳進行核算。專項資金實行專項核算。
三、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四、根據合作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比例。定期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資產清查報告,提出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資產管理,嚴防資產流失。
五、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
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六、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3000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
在3000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
在10000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
七、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事會在每月財務軋賬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八、財務人員要定期按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上報相關部門。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2
合作社議事規則制度
一、合作社由全體成員(代表)組成,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監事會成員;
3、決定社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4、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5、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7、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8、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9、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10、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
11、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2、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二、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社員(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社員(代表)大會選舉或者作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對表決權數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社員(代表)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社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本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本社社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決權的社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社員。
四、社員(代表)大會的召集由章程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員(代表)大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社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六、本社社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理事會由5—7名理事組成,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理事3—5名。理事會成員由社員(代表)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社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社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理事會表決制度
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會所議事項要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應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執行監事(或者監事長)和經理列席理事會會議,理事會會議可以邀請3至5名社員代表列席,列席者無表決權。
五、理事會接到監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六、本社理事長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職責:
1、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按章程主持社員(代表)大會;
2、簽署本社社員出資證明;
3、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4、組織實施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5、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6、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工作制度
一、監事會(執行監事)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社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
二、監事會由3人組成(或設1名執行監事),設監事長1人。監事會成員(執行監事)由社員(代表)大會在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三、監事會(執行監事)職責。
1、監督理事會對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3、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社員(代表)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8、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四、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事召集。
五、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監事會所議事項要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也要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議事規則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員(代表)大會決策、理事會執行、監事會監督、成員團結合作”的民主管理機制運行。
二、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召集和主持召開,其選舉、決議、表決必須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根據其內容,按照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采取舉手通過、舉手表決、票選票決方式民主進行。
三、理事會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民主集中制;理事會由理事長主持在其職權范圍內研究決定事務,制訂提請成員(代表)審議事項的方案;決定事務需表決的一律采取票決方式進行。
四、監事會由監事長主持(執行監事負責本社的監督),按照章程規定的職責,研究制訂對理事會及其成員、經營管理人員、合作社成員進行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方案,提出質詢建議內容、方式和答復要求。監事會(執行監事)書面提出質疑問題的同時,有權書面通知停止所質疑對象的此類行為,當答復通過后方才解除;質疑對象答復解釋說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據質疑問題的大小和質疑對象的不同,通過提請理事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表決解決。
五、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社員代表分工聯系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信息暢通,運作有序。
社員管理聯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條件和程序。凡是從事與本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公民,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符合理事會規定的入社條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認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書面向本社提出申請,填寫《入社申請書》,經本社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在社員花名冊上登記,頒發社員證,即成為本社社員。
2、社員比例規定。本社社員中,農民必須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社員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損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三、社員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填寫《社退社申請書》,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在本會計年度決算后一個月內,辦理退社財務結算。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本社規定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并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務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2、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2)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3)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本社對被除名成員,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結清其應承擔的債務,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因第(2)項被除名的`,須對本社給予相應賠償。
3、社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規定的條件的,在一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填寫《入社申請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退社處理。
4、合作社要對退社、死亡、除名成員的《社員證》及時收回,按規定注銷社員資格。
四、社員聯系制度
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經營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或者社員代表)分工聯系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信息暢通,運作有序。
生產銷售管理制度
一、統一生產計劃
合作社根據市場需求和本社產品實際,統一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和各個階段生產計劃,由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按生產計劃落實生產,與合作社簽訂生產合同,計劃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積產量、質量規格、定農資農械需求、定技術服務、定安全生產責任、定產品交售辦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員工資報酬獎懲。
二、統一供應農資
合作社根據生產需要和技術要求,統一組織為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采購、供應生產資料和設備。實行規模采購,努力減少社員的生產成本。合作社統一采購供應的農資必須保證質量,適合本社各種生產和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負責采購的當事人賠償。
三、統一技術標準
合作社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組織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按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
四、統一產品認證
合作社統一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有機產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標等,提升產品品牌和檔次。
五、統一指導服務
合作社實行管理人員(或者社員代表)分生產區域、分產業產品品種負責制,統一對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進行產前、產中、產后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合作社對管理人員的報酬或補助按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發放。因指導服務不到位,造成損失的由負責人負責賠償。
六、統一加工銷售
1、合作社統一生產加工,統一商標品牌,統一包裝銷售。積極開拓市場,擴大銷售網絡,尋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銷售費用,提高產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購社員產品環節上,要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收購質量、價格、數量,對待社員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員要維護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約守信,不貪小利;社員要聽從統一指揮,服從統一調度,保證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的交售產品,使產品能及時加工、包裝、調運,進入市場。
3、在產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確保信息暢通,按市場行情,隨時公布交售產品的品種、質量、價格以及交售辦法和要求,使社員及時組織采收、整理、分級、包裝,使產品適時進入市場。合作社要確定專人,定期對收購、儲存、調運的產品以及待交售的產品,分社員、分生產場,分產品種類、分質量規格,分客戶、分市場建立臺賬,做好統計分析,以指導、調度好加工、儲存和銷售。
資產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動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根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_______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_______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計劃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事會在每月財務軋賬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辦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情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分配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分配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員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對象。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社員證》的社員。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后,向理事會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順序和辦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積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后的公積金余額再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2、向社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按照交易量(額)向社員返還,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和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確定為社員的份額向社員進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過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滿一年的社員,根據社員實際出資和入社時間,按時間段按比例進行分配。
四、審批程序。理事會接到合作社財務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組織召開有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參加的理事會擴大會,聽取意見,進一步完善方案,經理事會審核后,提請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記載登記。按交易量(額)比例分配盈余金額及平均量化到社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社員證》中。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一、項目投資范圍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投資是指與本社生產經營有關項目的內部投資。
二、投資項目的立項
理事會接受投資項目建議后,確定專人組成項目論證小組進行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提出項目是否建設建議。論證小組認為項目可行的,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程序及權限審核和審批。理事會對報送的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經審核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核并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項目可行性論證內容包括:市場狀況分析、投資額度、投資資金籌措、投資回報率、投資風險、投資占用時間、政策優惠條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資項目審批和實施
凡超過理事長個人在本社股金額度2倍以上的投資屬于重大投資。本社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理事會審核,社員(代表)大會批準,理事會組織實施。一般投資由監事會審核,理事會審批,組建項目部實施。
四、項目投資資金的籌措管理
1、投資項目資金籌措以實現本社最廣泛的社員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為原則,來確定資金籌措渠道和范圍。
2、在國家部分投資,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資項目建設情況下,不得動員社員再入股投資和貸款投資。
3、項目投資優先本社社員在規定時間內入股投資。部分社員不愿入股投資的,其它社員個人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理事長個人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30%,團體社員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40%。
4、項目投資額度在社員入社出資總額30%以內的,合作社經理事會決定,可以直接利用貸款投資。使用政府貼息貸款和農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的項目投資,理事會審批投資權限額度可提高到社員在合作社入股出資總額的80%。
5、采用合作社貸款投資項目的額度最高不得超過社員入社總出資額的80%,并要經過社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參會人員同意。
五、投資項目的建設監督管理
監事會負責投資項目建設的質量、進度、安全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項目建設結束后,要組織項目建設驗收和項目建設資金內部審計。
六、建成項目的經營管理
項目建成驗收后,由理事會負責將該項目納入合作社一體化經營管理,屬社員與合作社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即本制度第七條第3款類型)要單獨核算。
七、投資項目收益分配
1、項目投資收益按投資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國家扶持資金、其它捐贈資金、合作社公積金、社員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貸款投資項目的,均屬合作社對項目的投資,其投資收益記入合作社收入,社員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員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資入股的基礎上,又直接投資入股與合作社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收益,按投資股份分配。社員的再投資收益分配給投資的社員,合作社投資所分得的項目收益記入合作社收入。
八、該制度由本設理事會負責解釋。
檔案管理制度
一、歸檔范圍。凡是反映本社活動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員情況、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情況、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均屬歸檔范圍。
二、檔案管理由檔案管理員負責。保證本社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歸檔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為檔案資料歸檔立卷期。在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立卷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部門應積支持極配合。凡涉及商業機密的文件必須按規定另外歸檔存放。檔案管理員根據有關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四、資料的分類與歸檔。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五、檔案的借閱。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的,本人提出申請,非密級的由理事會成員審批;借閱密級檔案的由理事長審批,原則上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員借閱檔案,一律由理事長審批。借閱者要保持整潔完整,不得涂改遺失;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經允許,不得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六、檔案的銷毀。任何個人或部門未經允許不得銷毀檔案資料。檔案到了銷毀期,由檔案管理員進行清理,寫出書面銷毀報告報理事會批準后執行。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檔案資料銷毀審批報告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銷毀登記表永久保存。在銷毀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監事會成員監督銷毀并在銷毀登記表上簽字。
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培訓內容
主要學習培訓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合作社法律法規政策、合作社生產經營管理知識、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關的生產技術等。
二、學習培訓時間
每年全體社員集中學習培訓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每月集中學習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緊急的學習內容隨時安排集體學習。
三、學習培訓方式
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自我組織培訓與接受其它組織培訓相結合,專題學習培訓與以會代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學習培訓要求
1、學習培訓要做到“六有”。即有組織、有計劃、有考勤、有筆記、有測試、有獎懲。
2、理事會負責社員學習培訓的組織和領導,每年制訂符合本社實際的學習培訓計劃,為社員統一免費配置筆記本。
3、加強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為重點的入社人員學習培訓,經測試通過后方可入社。
4、社員要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培訓教育活動,凡無故缺席1次(或者遲到早退3次),扣除相當于農民純收入2天額度的盈余分配(用于學習培訓獎勵),一年內連數3次(或者累計5次)無故缺席的,理事會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學習培訓測試,對成績優秀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社務公開制度
一、社務公開的內容
1、本社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討論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理事會年度工作目標執行情況;監事會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2、合作社年度財務計劃、財務決算和債權債務情況。
3、社員的入社、退社、除名情況;社員在合作社入股情況,公積金、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其它捐贈量化到社員個人賬戶份額情況;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額(量)情況;社員盈余分配、投資收益分配等情況。
4、國家對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贈收支、使用、管理情況。
5、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請、解聘及其工資、獎金、補貼和福利情況,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情況,工作業績情況。
6、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等管理情況以及收益情況;本社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和收益情況。
7、本社辦公費、旅差費、招待費等、宣傳費等非生產性支出情況。
8、涉及本社社員利益,社員普遍關心和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社務公開的形式
1、公開欄公開。在合作社辦公地點設置社務公開欄,將公開事項逐條予以公布,并設置意見箱。
2、會議和公開信公開。通過召開社員(代表)會議,發放社務公開內容資料,宣讀公開內容進行公開。合作社定期印發社員公開信公開社員應知內容。
3、填寫發放社員證公開。設計制作集注明社員身份、股金證明、社員個人賬卡、社情員意、明白卡等于一體的社員證,適時填寫發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開欄。
三、社務公開的時間
基本社務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開四次。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公開一次。填發社員證公開,一般一年一次。應當及時公開的事項隨時公布。
四、社務公開的程序
1、監事會根據本社的實際情況,依照政策法規和社員的要求,提出社務公開的具體方案;
2、理事會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后,根據公開的內容采取多種不同形式,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公布;
3、監事會建立社公開檔案備查。
四、意見反饋
每次村務公開后,理事會負責收集、聽取、接受社員反映的詢問、意見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解釋和答復。理事會能夠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給予答復;不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于7日內作出答復。半數以上的社員對社務公開的事項不同意的,應當堅決予以糾正,并重新公布。對反映的突出問題要組織專門人員調查、核實、糾正,督促整改落實。
五、監督管理
對不按規定進行社務公開的,監事會可以責令其限期公開;對弄虛作假、欺瞞社員的,給予有關責任人員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以及有打擊報復行為的,可以建議理事會按程序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罷免職務和除名;對社務公開中發現有揮霍、侵占、挪用、合作社財物及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處理,對其中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3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淌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安排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農夫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方案與審批、審批與選購、選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特地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鋪張,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依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
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當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供應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
事人負責準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緣由,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省”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需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xx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xx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xx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爭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方案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需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事會在每月財務扎帳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訂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方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月將財務收支狀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狀況、盈余安排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忱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亮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假如有變化,緣由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具體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安排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安排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合作社成員產品質量安全,跟蹤農產品的流向,迅速識別和確定有問題的農產品及責任人,按照《甘肅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創建管理辦法》規定,建立本制度。
一、注冊商標,實施品牌戰略。合作社要積極注冊商標,實施品牌戰略,使成員產品的生產走向規范化,提高產品的質量。通過品牌,提高農產品的影響力,可以獲得更多的消費者對品牌的認可,達到了農產品可以被追溯的要求。
二、推行成員產品標識制度。根據本合作社的實際情況,建立產品標識方法,對成員交售的產品進行統一、系統的標識。
三、推行成員產品登記記錄制度。建立合作社成員個人生產管理檔案,在成員產前、產中、產后每個環節均記錄在案,由專人負責,實現隨時追溯。
。ㄒ唬⿲嵤┥a資料投入備案許可制度。對為成員統一采購的生產資料,如種子、農藥、農膜、肥料、仔畜、飼料等投入品實施嚴格的準入備案許可制度,在統一調入農資時要嚴格把好質量關,查驗質量報告,登記調入農資的各項技術質量指標,確保源頭可控,以保證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ǘ⿲嵭猩a記錄管理制度。在成員生產的各個環節中進行詳細記錄產品產地、化肥農藥使用情況、生長采摘時間、銷售到何方等相關數據資料,每一勞作過程都進行詳細記錄,為農產品可追溯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
。ㄈ⿲嵤┝魍ü芾碇贫。加強農產品標識管理,實施嚴格的流通管理制度,保證農產品在流通環節可追溯的實現,關注成員產品在市場流通中的監督管理,有效的杜絕假冒偽劣產品以次充好,更好的保護品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
1、動力機械必須按合作社規定的標準,提取定期修理基金。
2、定期修理基金必須單獨建帳,?顚S。
3、機械必須按其使用年限或主燃油消耗量,達到規定的定期修理條件,經審批后方可進行定期修理。
4、凡是未到定期修理期限的'機車不準使用定期修理基金進行修理.
5、按規定進行定期修理的機車必須到指定的修理場所進行修理,否則不準使用定期修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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