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精)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范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復制,確需摘抄或復制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摘抄或復制;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復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復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文件、資料的保管,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
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并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
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
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
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
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
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
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
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編制:
審核:
批準:
發布日期:實施日期: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有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參照東旭集團《保密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3、職責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產品認證、工藝參數等負有保密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視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協調會、集團召集的.各項專題會等重要會議內容,公司重大決策中秘密事項等負有保密責任。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記錄、過程統計表、過程分析總結資料、生產試驗記錄等負有保密責任。
設備物資部對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參數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責任。
采購物流部對招投標文件、采購、銷售、合作等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競爭對手和供應商信息等負有保密責任。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薪酬體系,分配方案等的負有保密責任。
財務部對財務預算、成本計算、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制度等負有保密責任。
工程動力部對工程項目及動力設施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圖紙等負有保密責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集團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團長期穩定發展,適應市場競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集團員工有義務保守集團秘密,嚴格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二章 集團秘密的范圍
第四條 集團發展戰略的秘密事項。
第五條 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的秘密事項。
第六條 企業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第七條 企業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第八條 企業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第九條 企業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十條 企業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第十一條 其他秘密事項。
第三章 保密等級
第十二條 集團秘密分為三級:絕密、機密、秘密。
集團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集團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集團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集團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章 各密級內容知曉范圍
第十三條 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機密級:副總經理(總助)及其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 秘密級:部門經理級別以上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六條 員工須增強保密意識,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
第十七條 總經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八條 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團秘密的事項,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和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團秘密。
第二十條 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 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加保管鑰匙,非本機要部門人員獲準后方可進入。
第二十二條 涉密人員工作變動須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領導審核。
第二十三條 小車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嚴格保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公司密級的確定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分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2、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4、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6、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7、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8、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3)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中鐵建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強對重點部門、部位的監管,保護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維護公司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辦法》及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設計人員、技術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保密范圍
第三條公司秘密是指:設計過程涉密(國家或企業要求)圖紙及文件;
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承諾書或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圖紙和文件,如勘察報告、測量成果、咨詢報告、各階段設計文件及圖紙、可研報告、造價咨詢、管理訣竅、經營戰略規劃、客戶名單、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標中的投標報價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包括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維護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6.承擔國家有關要求的秘密事項。
7.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密級分類
第五條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國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以及國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招投標資料。
2.公司經營指導及底線單價。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
第七條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核心技術涉及的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
2.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綜合辦公室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等電子媒介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5.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第八條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科研、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領導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2.經營企劃方案。
3.綜合辦公室、財務部、紀律檢查、總工辦等部門所調查的事故和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公司大事記。
5.設計圖紙、各類技術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黨政主管領導任組長、班子副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公室。各部室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部室可根據本部室業務情況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十條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二條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報主管領導批準。在與合作單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對方對我公司的有關情況保密時,要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機要對公司領導在車內的談話應嚴格保密。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加強保密教育,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的全員保密學習,提高保密意識。
第五章保密環節控制
第十七條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應由原稿提供部門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審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內容,應在發文單上記錄涉及人員姓名,同時確定保密級別,需要發放的涉密文件應有文件編號、發放范圍和打印份數。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的姓名應反映在發文單中,保密文件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紙質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的電子文檔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條涉密文件發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畢,由文件印制部門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非規定人員或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員工未經允許在E-mail個人郵箱傳遞涉密文件和信息。
7.如公司使用保密軟件,應在軟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術閉鎖。
第十九條涉密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書面批準方可辦理。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復印廢棄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條涉密文件借閱借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負責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許可并簽字注明。
第二十一條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未經允許的傳真機傳遞。
2.收發涉密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二條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指定部門整理并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三條檔案
1.檔案室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2.借閱文件時應填寫“申請借閱單”,并由主管領導簽字。
3.秘密文件僅限下發范圍內人員借閱,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綜合辦公室批準借閱。
4.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5.檔案銷毀應經鑒定小組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6.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四條客人活動范圍
1.綜合辦公室、財務部應加強保密意識,客人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參觀時,未經允許不得接觸公司保密文件等。
第二十五條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公司領導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經營計劃部、總工辦、財務部、資料室等。
2.有關部門需指定兼職保密員,從而加強保密工作。
3.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并停留。
4.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要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綜合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并作好會議紀要存檔。
2.應嚴格控制涉密會議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承辦涉密會議時會務組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綜合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所有員工要簽訂《在職人員保密承諾書》,并嚴格遵守,若員工違反保密承諾書規定,需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從我公司離職時,必須將有關我公司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全部資料(如可研報告、圖紙、數據資料、電子文檔等)交回本企業。要求離職員工簽訂《離職人員保密承諾書》,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員工離開我公司時,我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并可以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員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我公司后,如果利用在我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我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我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時,應當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我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違紀處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對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泄密人警告處分,并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3000~5000元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視情節對直接責任人(濫用職權者)給予留用察看或開除處理,并處以20xx~3000元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請大家務必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詢問,暴力等)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輪換崗位、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或向人力資源部主管薪酬負責人咨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記過一次,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的處以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對上述制度及處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本該制度于年月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一、本制度是處理涉及機密的文件及其機要事項而制定。
二、本規定中所稱機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項,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于此。
1、關于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于人事問題。
3、關于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于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三、機要文件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種:
1、秘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范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四、機要文件、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五、機要文件由其制發部門制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類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六、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七、機要文件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采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八、機要文件須經制發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復制。機要文件復制時,制發部門應將復制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并在發文簿上記載復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項,由制發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和傳送。
十、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毀,由所管負責人負責銷毀。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二條 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產品研發、產品生產情況、新產品代理情況。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4.公司內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發文。
5.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6.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三條 保密級別
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利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條 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五條 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條 本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守國家秘密和xxx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企業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集團公司利益,保障集團公司投資、經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企業秘密是關系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和信息。
第三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都有維護國家秘密和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責任,集團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不斷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安全,維護集團公司的利益。
第五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內外有別,既確保國家秘密、企業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開展的方針。
第六條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在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集團公司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工作,并指導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第七條根據集團公司的企業性質和日常工作的特點,集團公司企業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一)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重大戰略部署和投資決策、經營中的秘密事項;
(二)集團公司年度計劃、未下達的考核及評價指標,未公開的財務數據;
(三)集團公司未公開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為決策所提供的資料、數據及其他秘密事項;
(四)有關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組、兼并、破產、關閉中涉及的秘密事項;
(五)集團公司重要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財務分析及涉及投資項目的其他秘密事項;
(六)歷年投資、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重點科技成果,發明創造的關鍵技術、工藝、參數,重大科研項目的開發規劃等秘密事項;
(七)集團公司重要會議記錄、會議專題報告和重要會議召開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項;
(八)人事檔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資分配、人員獎罰方案等事項;
(九)查處重大違紀、審計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應當保守的秘密事項。
第八條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按其性質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第十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規定標明密級。秘密文件、資料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由經辦部門或承辦人提出,報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在辦文結束后,交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保密室存檔。
第十一條已歸檔保存的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保密員根據其內容和保密期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定期進行調整:
(一)凡已批準對外公開或已超過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經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圍或時間內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降密;
(三)凡隨時間推移,內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圍、領域的文件、資料,予以重定密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嚴格按國家保密工作的規定和程序處理:
(一)未經原確定密級的單位確認或者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后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指定的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內容如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有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范圍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按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處理:
(一)未經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內容如涉及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應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報請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或所屬企業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舉行涉及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會議和進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動,應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要求,其正式會議記錄由集團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根據需要設專職保密員(機要秘書),負責保密的具體工作。所屬企業也必須按規定配置專職或兼職保密員。
第十六條專、兼職保密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政治責任感、思想水平和專業素質,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進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員會工作職責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設保密委員會,在省保密局和集團公司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指導、部署和檢查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職責主要有: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擬定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細則,并貫徹落實;
(三)指導、監督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確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責任落實;
(四)結合典型事例,定期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員工的保密觀念;
(五)定期召開集團公司保密工作會議,總結工作經驗,制定工作計劃;
(六)嚴肅處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七)定期組織保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保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八)規劃、指導、實施集團公司現代辦公設備的保密技術和保密措施,監督、檢查和落實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企業計算機、辦公網絡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保密措施;
(九)加強對可能接觸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員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電話通訊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術防范能力;
(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
(十一)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保密事項。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獎勵:
(一)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和集團公司的利益,作出較大貢獻的;
(二)在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三)在緊急情況下,保護、搶救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的;
(四)同搶劫、盜竊、毀壞、出賣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及其物品的行為進行斗爭,以及對檢舉、揭發,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保密紀律、玩忽職守、泄露或遺失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的;
(二)對竊密或重大泄密行為不制止、不斗爭、不報告的;
(三)對揭發檢舉竊密、失密、泄密的人進行報復的;
(四)利用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進行非法活動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應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本企業的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經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執行,由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負責解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泄密隱患,確保內部秘密事項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公司計算機網絡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絡正常運轉,各單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統網絡上安裝其他設備。
第二條 涉密計算機嚴禁直接或間接接入國際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絡。
第三條 涉密計算機主要用于處理涉密業務和內部辦公業務。非涉密計算機嚴禁存儲、處理、傳遞和轉載內部秘密事項信息。
第四條 未經單位領導批準和授權,個人使用的計算機不得交由非本崗位工作人員操作。
第五條 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在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間復制數據。確需復制的,應當利用中間計算機進行轉存處理,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第六條 內部秘密事項信息輸出實行嚴格的登記、審批手續,輸出的范圍、數量和介質要有明確的記載,確保秘密信息可控。
第七條 不得安裝、運行、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第八條 涉密計算機應由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審查合格的定點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前,應進行登記,并將涉密信息和軟件備份,徹底清除涉密信息或卸除所有涉密存儲介質。不能徹底清除或卸除的應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保證所存儲的內部秘密事項信息不被泄露。
第九條 涉密計算機不再繼續使用時,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并在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進行技術處理后將硬盤及時銷毀,一律不得進行捐贈或當作廢品出售。
第十條 各單位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后,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按制度及時向公司保密辦報告。
第十一條 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第十二條 計算機使用人即為管理責任人。對不按制度管理和使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保密工作的統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竊密事件的發生,保證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穩定可靠地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二、內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內容的重要程度和閱讀范圍,分為秘密文件、內部文件和公開文件三種。其中秘密文件指內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門的不能向外公開的資料,其密級可分為秘密、機密、絕密三種。內部文件則指公司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傳閱、實施的文件。文件保密僅指上述兩種文件。
2、公司及各部門要嚴格把好組織關,必須搞好涉密人員的選拔、審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確保其隊伍的`純潔、可靠。
3、嚴格控制秘密文件處理的各個環節。
(1)重要文件在醞釀、起草、修改、討論過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傳。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關規定準確地標明密級,確定發放范圍,打印份數和清退時間。
(3)打印、復制秘密文件必須經過請示、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并由檔案管理人員進行操作。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批準的份數打印、復制,操作過程中形成的廢頁、清樣等必須及時銷毀,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強電腦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電腦上加密處理,一般人員未經準許不得在電腦上查閱文件。載有重要文件的磁盤由檔案管理人員妥善保管,并對重要文件、數據進行每月二次備份。
(5)文件收發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環節,檔案管理人員要按規定對收發文件一一登記,確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發情況和文件去向,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由專人送閱,閱文人在《文件發放登記表》上簽名后方可閱覽,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閱完和辦理之后要按文書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6)檔案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將經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記,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并辦理簽字手續。其他人員調動或辭職時,檔案管理人員要主動將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資料收回,以免丟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責任制對秘密文件在收文、發文、分送、傳遞、借閱、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都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努力把好各道關口,對違反規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須認真追查,情節嚴重者,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二)會議保密
1、會議保密范圍指會議內容涉及公司內部機密,并規定在一定的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會議。
2、會前準備工作過程中的保密。
(1)根據會議需要,嚴格確定出席、列席人員。會前要認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選定會址后,要對會址進行保密安全檢查,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嚴格執行保密紀律。
(2)做好對會議文件的擬稿、復印、校對、保管與分送等環節的保密工作。
3、會議進行過程中的保密。
(1)嚴格控制與會議無關的人員進入會場。
(2)嚴禁亂印發會議秘密文件,對會議記錄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辦法指定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3)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
4、會議結束后的保密工作
(1)會議結束后,要對會場進行保密檢查,看有無遺漏的秘密文件,記錄本等。
(2)會議分發的秘密文件(資料)會后要統一收回。
(3)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特殊情況除外,不得帶出辦公室。(三)技術保密
1、技術保密范圍包括本公司現有的技術基礎上或待開發的技術項目。
2、針對技術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則
1、本規定的監督權、執行權在人事行政部。
2、對泄密人員的處罰見《獎懲制度》。
3、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五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需保密的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及重要會議記錄;
5、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工藝技術中涉及重要工藝技術環節的內部資料;
8、生產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需內部掌握的資料;
9、銷售活動中涉及用戶的內部信息資料;
10、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和經理辦公會確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事項。第六條公司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保密級別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保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各類合同及協議、職員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工藝技術中涉及主要工藝技術環節的資料、生產運行中產生的需內部掌握的資料、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資料,應當明確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由相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公司絕密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辦公室,一切涉及絕密文件的管理、存放、歸檔、借閱、銷毀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門進行歸口管理,一切涉及機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歸檔、借閱、銷毀等相關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門負責。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根據文件的密級程度由相關歸口部門負責。
第十二條對于秘密文件、資料,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借閱、復制和摘抄;
2、經總經理批準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級資料的,需由文件相關歸口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需由文件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對情況進行核實,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條召開和舉辦屬于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根據密級程度確定主辦部門,并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或根據會議密級程度指定參會人員;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的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公司員工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經泄露時,應當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了解相關情況后應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第四章責任與懲罰
第十七條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崗位工作的員工,經綜合辦公室認定,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并根據協議要求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并處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違反保密協議相關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補救措施且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1、違反保密協議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雖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4、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規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保密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保密協議,嚴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執行。
對違反公司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公司內部處分或開除;有意泄密并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委托專人執行;
2)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4)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應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個人信息、薪資、勞務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7)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一、保密事項
1、涉及公司的重要資料、調研報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會議、招投標資料等;
3、公司財務計劃、預算、決算資料;
4、公司未對外公開的各類統計報表、年報;
5、公司中、遠期戰略方案;
6、公司物業管理方案;
7、客戶的個人信息資料;
8、其它一切應該保密的公司事務。
二、保密規定
1、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2、不該知道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復印的'材料,絕對不復印。
5、涉密文件資料應由總經理秘書拆封、領導親啟或指定專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啟。
6、絕密資料不準摘抄、復印、傳真、攝錄等,特殊情況必須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并注明復印部門、人員、時間。借出資料必須當天歸還,嚴禁帶出公司。
7、機密通信和使用微機的部門,要按照機密通信和辦公自動化保密的有關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堵塞遺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遺失機要文件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以便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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