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宣傳、搜檢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裝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假寓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搜檢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小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
1.0目的。
規范安全管理員崗位的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員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責任。
3.1當值班長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示及檢查工作。
3.2當值班安全管理員雙方負責具體的工作交接。
4.0內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接班班長集合隊伍并檢查員工著裝,清點人數,如有人缺勤應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中,接班班長下達工作指令,交代有關注意事項。
4.1.2集合講評過程應在10分鐘內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長提前10分鐘帶隊按預定路線到各崗位進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員應認真查閱上一班的`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及有無特別注意或持續跟進的事項,如有應特別詢問清楚。如發現有異;虿磺宄氖马棏笊弦话喈斨等藛T做出解釋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
4.3物品的交接。
4.3.1雙方共同清點,檢查崗位上所有公物,如:對講機.鑰匙.工具.崗亭及其它設施設備。
4.3.2對對講機等需檢測的物品應現場檢測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其它物品,交接人員應交代清楚,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如未記錄清楚則出現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
4.3.4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雙方班長報告,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損壞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
4.4記錄的交接。
4.4.1《崗位值班記錄表》應記錄清楚本班的工作情況及特別事項,公物數量及狀況,代管物品數量及狀況,交接情況等。
4.4.2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記錄。
4.4.3雙方共同查閱值班記錄,接班人員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應主動詢問。
4.4.4如無異常交接班雙方在記錄《崗位值班記錄表》上簽字。如有異常應記錄清楚雙方簽字認可,如不能處理應通知雙方班長到場處理并簽字。
4.5班長的交接。
4.5.1崗位全部交接完畢后接班班長前往集合地點與交班班長進行交接。
4.5.2交接班長對本班的總體工作情況進行簡述,交代特別事項,雙方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簽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長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
4.6.2交班班長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將當值情況記錄于《崗位值班記錄表》。
4.6.3帶回打卡下班,解散隊伍。
4.6.4交班班長將本班收集到的客戶意見建議,公共設施設備檢查結果環境衛生狀況等情況提交給部門負責人【隊長】。
4.7原則.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避免出現疏忽。
4.8質量記錄.交接班時必須要做到“三清、三明”【當值事項清、物品清、交接事項清、當值事項明、物品明、交接事項明】。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減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確保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的安全,根據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市綜治委《關于加快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的意見》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防范。
第二章物業安保服務
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參照《青島市住宅物業服務分等收費標準》,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內容,做好物業管理小區安全管理防范等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除履行前款規定外,還應執行物業管理行業規范和服務質量標準。
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包括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在內的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及相關制度,明確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的范圍、責任、措施、效果評價、檢查考核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程序,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物業管理小區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不斷檢查、調整、完善應急預案。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健全規范安保隊伍管理制度。
。ㄒ唬┪飿I服務企業應根據其小區《物業服務合同》聘用相應數量的安保人員,招聘安保人員數量要符合小區治安狀況和居民對安全防范的需求;要嚴格審查被招錄人員身份等情況,不得私招濫雇。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從專業保安公司招聘,并接受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暫時沒有條件從專業保安公司招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自行招聘安保人員,但要向物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外來人員需提供本市的暫住證)等證件(證明),辦理登記手續,并由公安派出所負責進行審核并造冊備案。
。ǘ┌脖H藛T實行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崗前集中培訓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在公安派出所指導下,委托具有保安專業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掌握與保安工作相關的政策、法律和職業規范,正確使用防護器械和正當防衛、現場保護等技能。個別新聘用安保人員崗前培訓可實行跟隊培訓或集中培訓的方式。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保人員集中培訓。
。ㄈ┌脖H藛T實行統一著裝,上崗執勤,并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對講機、橡膠棍、手電等常用裝備。
。ㄋ模┌脖H藛T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加強小區安全管理,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對發現的警情、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立即報警和報告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做好記錄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置。
第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是物業管理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執行公安機關制定的安全技術防范標準和要求,加強對樓宇對講、電視監控、周界防范報警、電子巡更、家庭報警等技防設施的日常維護,確保正常有效運轉。
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對符合物業收費類別等級條件的物業管理小區出入口實行24小時值班和出入登記制度。有條件的小區要劃定停車泊位,加強看護,有序停放。
第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及水(二次供水)、電、氣、電梯、消防等公共設施的日常巡查并作好巡查記錄,配備常用應急搶險器材,加強物業養護和維修,接到業主報修或保修單,立即做好登記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及時報告相關責任單位消除隱患。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小區內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場所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統一設置文明規范、用語簡潔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為事項。
物業服務企業有義務制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雨篷、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臺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危險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明確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設施的安裝要求,制止小區住戶安裝防盜護欄凸出墻面、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行為,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每年要組織開展兩次以上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實戰演練,強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識。
第三章小區自治管理
第九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物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p壞房屋承重結構等違反房屋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為;
。ǘ┻`章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私開門窗等違反規劃規定的行為;
。ㄈ┣终、損壞樓道、綠地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
。ㄋ模┥米愿淖兎课萦猛镜冗`反房屋管理規定的行為;
。ㄎ澹╇S意傾倒垃圾、雜物等違反市容環境衛生規定的行為;
。┒逊乓兹、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等違反環境保護規定的行為;
。ㄆ撸┱加孟劳ǖ赖冗`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
。ò耍┵博、利用迷信活動危害社會、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ň牛┓、法規和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發現有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十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一條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業主自治管理,協助街道、鎮開展社區管理、社區服務中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健全完善治保、調解、普法、幫教、巡邏、消防“六位一體”的群防群治體系,做好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防火安全檢查等工作。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推廣社區“四位一體”工作室制度。由社區綜治工委牽頭,社區民警、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分別派人入駐,實行日常值班,協商議事,及時協調處理小區公共區域安全管理防范事務,預防和減少可防性案件。
第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要與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聯合開展“星級平安物業小區”創建活動,整合小區群防群治力量,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物業安全管理、有償保安服務、防火安全檢查、機動車看護、暫住人口登記服務”等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四章部門綜合治理
第十五條物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城管執法、民政、公安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
第十六條公安部門負責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管理的監督檢查。
公安部門應加強城區物業管理小區及周邊日常治安巡邏。公安派出所將轄區開放式和半封閉物業管理小區納入治安巡邏警車夜間巡防區域范圍。
社區民警應加強對所駐社區或物業管理小區的日常走訪,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和居民加強治安防范,及時解決有關治安問題。
第十七條街道、鎮負責組織、指導本轄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第十八條實行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街道、鎮負責召集,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專業經營單位和城管執法、物業管理等部門參加,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每年年初應與所在街道、鎮綜治委簽訂“加強綜合治理、開展平安創建”責任書,自覺接受街道、鎮綜治委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第二十條各區市綜治辦、房管局(處、中心)、建委、公安局、民政局、城管執法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小區安全管理防范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違法行為投訴登記、星級平安物業小區評選、業主安全評價、可防性案件發案通報以及責任查究等制度,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治安防范責任。
對防范措施不落實、管理不善,連續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要堅決行使一票否決和治安防范責任查究制度,并建議取消該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資質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未實施物業管理小區或已實施物業管理的其他單位的公共區域安全防范,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4
建立健全治安保衛組織機構。在國外,物業管理一般是由專業的保安機構負責。在我國,物業保安管理工作主要是由物業管理公司自行負責,因此,物業管理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衛組織機構,加強對保安部的領導和管理,配備充足的保安人員。
制定和完善各項保安管理制度。物業管理公司應根據物業管理項目的實際情況,建立并完善保安員崗位責任制和各項治安保衛制度。
負責維護轄區內的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治安事故。
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物業管理公司應貫徹和執行公安部門的.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打擊轄區內及轄區周圍的違法犯罪活動。
制定巡視值班制度。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物業管理公司應每天24小時安排保安員的巡視值班,具體工作可分為門衛、守護和巡視等方面的措施來實施。
加強轄區內車輛與交通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加強轄區內的車輛安全管理,做好車輛停放和保管工作,確保車輛按規定線路行駛和停放,保證轄區內道路通暢、路面平坦、無交通事故發生,無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完善轄區內安全防范措施。物業的保安管理除了靠人防力量外,還應重視保安的技術設施防范,如建立防盜報警系統等。
定期對保安員開展各項培訓活動。只有常抓不懈地開展培訓工作,提高保安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才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對保安員培訓的內容包括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禮貌服務意識、基本的物業管理知識、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治安保衛知識和消防知識等。
密切聯系轄區內用戶,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物業的保安管理是一項綜合的系統性工作。通常,物業管理公司只負責所管理物業公共地方的安全工作。要保證物業的安全使用和用戶的人身財產安全,僅靠物業管理公司自己的力量有時是不夠的,必須把轄區內的用戶發動起來,實現群防群治,強化用戶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各種內部安全防范措施。
與物業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與物業所在公安機關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5
一、為確保食堂廚房安全衛生,凡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便進入廚房。
二、食堂物品進庫必須點數,過秤,檢驗質量,出庫要有憑證,發料準確。
三、庫存主、副食品每月盤點一次,做到賬物一致。
四、工作完畢,關好煤氣、水、電。
五、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移交數量。
六、要嚴格加強飯菜的管理,落實防盜措施。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6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搜檢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裝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裝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7
一、前期準備
1.協調相關部門:在物業防汛保障中,除了物業公司自身的防汛措施外,還需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聯動,確保防汛措施全面、有力。
2.確;A設施完善:物業公司應檢查小區的排水設施、防水堤壩、電力設備等基礎設施是否完善,做好維護和修繕工作。
3.救援人員培訓:物業公司應組織員工進行防汛應急知識和救援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應對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救援效果和救援速度。
4.開展防汛宣傳:物業公司應針對居民群眾普及防汛知識,使居民掌握防災避險方式,增強居民自我保護能力。
5.準備防汛器材和物資:防護用品、應急燈具、充氣艇、緊急草席、手電筒等防汛器材和物資需提前準備好,確保防汛物資齊備。
二、排水防范
1.清理雨水管道:物業公司應定期清理小區道路、雨水管道、下水井等雨水設施,保證暢通,防止道路積水引發水災。
2.全面掃清:物業公司應組織清理小區內河渠、低洼地段等,盡量減少積水現象,減輕洪澇災害對居民的影響。
3.清理污泥沉淀設施:對于河渠、池塘等水域,物業公司應定期清理沉積的沙泥等雜物,確保水流暢通。
4.協調政府部門:在消除小區內積水的同時,物業公司也應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共同加強對外匯水的防范和管理。
三、安全移民
1.高危區域預警:物業公司應設置高危區域,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提醒居民加強防范措施,并開展有針對性的防汛行動。
2.轉移受災居民:在災害發生時,物業公司應及時協調救援力量,安排受災居民進行轉移,確保人民群眾安全。
3.安置臨時安置點:物業公司應確定合適的臨時安置點,確保受災群眾舒適和安全。安置點應注意安全和衛生,配備充足的食品和飲用水等必要物資,及時提供咨詢和幫助。
四、防范電力故障
1.檢測電力設備:物業公司應加強電力設備的檢測與維護,確保電力設備正常運行,防止電力設備故障影響災害救援工作。
2.籌備應急電源:為應對突發情況,物業公司應準備應急發電設備,確保在電力中斷的情況下保證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3.協調電力公司:在遇到電力設備故障時,物業公司應及時協調電力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和電力維修服務。
五、文明救援
1.協調合作:在防汛救援工作中,物業公司應協調救援隊伍、公共安全部門和居民自救組織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面開展防汛救援的工作。
2.規范救援:物業公司應根據職責,制定規范和科學的救援流程,規范救援行動,確保救援行動高效、順暢。
3.文明救援:物業公司應始終堅持“人命至上”的.原則,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推行文明救援理念。
六、災后恢復
1.災后恢復計劃:災后恢復工作是物業防汛保障的重要一環,物業公司應擬定災后恢復計劃加快恢復受災地區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2.緊急處理工作:在災后恢復工作中,物業公司應優先確定災情,及時做出應對措施,保證恢復行動的準確、迅速。
3.建立防災基金:為了應對突發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物業公司應建立一定規模的防災基金,用于需要時的緊急救援和提高防災能力。
綜上所述,對于物業防汛保障措施,既需要前期充分準備,又需要在發生災害時快速應對。物業公司應不斷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水準,通過規范化管理、加強培訓和完善制度等措施保證防汛救援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續性。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8
一、總承包及分包公司須知
1.在大廈內辦公的各公司的辦公室必須每l00m2擺放兩個4kgabc型干粉滅火器。
2.辦公室內抽煙必須備有煙灰缸,不得將煙頭、煙灰彈進廢紙簍,以免引起火災。
3.下班后應檢查所有的電源開關是否已關閉,以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
4.各公司必須將防火責任人、管理人名單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便于聯系。
5.加強對下屬員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員工在施工中出現意外。
6.管理處有權檢查各公司辦公室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入住裝修須知
1.業主入住時應向管理部門介紹所聘裝修公司的情況及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事項。
2.管理部門應向裝修公司派發一份《裝修守則》,要求各裝修公司在大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裝修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3.裝修公司在大廈內裝修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應到安全管理部門填寫加班申請表,待批準后方可加班施工。
4.每天的裝修垃圾必須由各施工單位在18:00-20:00運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單位不得將每天的裝修垃圾遺留到第二天處理,否則管理部門將自行清理,其一切費用由施工隊負責。
5.進出大廈的裝修材料和垃圾必須全部從貨運電梯運載,任何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從客梯運載。
6.施工用的臨時電線和電源開關應布置有序,不得亂敷亂設,以免遺留隱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應指派專人加強管理,防止易燃物品發生意外。
8.各施工單位應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
三、業主須知
1.物業大廈的各主要出入口均應由安全管理員24小時值守,若大廈內面積較大,管理部門應指派人員巡邏,以確保安全。
2.業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員干擾,應立即打電話通知大廈安全管理部門。
3.物業大廈每天上班時間為8:00-17:00。各業主因為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請填寫好加班表報送大廈管理部門備案。
4.節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單位員工憑本單位的工作證登記后方可進入大廈。
5.因工作需要向大廈外搬運大型物品時,應填寫物品放行條,待大廈管理處或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廈內搬運或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向大廈安全部門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搬入大廈,并指派專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門職能
1.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是為業主解決在大廈內遇到的各類消防安全防范問題,是業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業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報警系統,消防管理部門應具體指導安裝。
3.安全管理部門對所屬員工應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業主因管理公司下屬員工以各種形式做出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電話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管理公司應盡快處理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大廈的安全管理部門要經常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定期舉行消防演習和對員工進行嚴格的救護培訓,以較全面的專業素質為業主服務。
五、火警應變措施
1.聽到火警警報聲時: (1)當聽到火警鐘聲響起時,表示附近可能發生火警。 (2)迅速檢查自己的工作地點及周圍是否有火災發生。 (3)消防責任人應盡快檢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險發生。 (4)消防責任人發現有危險,應組織員工有秩序地撤離大廈。
2.所在區域未發出火警報警時: (1)所在樓層警報沒有響,則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點發生,不會有現時的危險。 (2)保持鎮定,即使沒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決定是否離開大廈。 (3)做好疏散準備工作,當接到通知或聽到所在樓層的火警警報聲響后,立即離開大廈。 (4)無任何火警跡象,請勿隨便按動所在樓層的報警按鈕。
3.發現著火時: (1)按動附近的火警報警按鈕,告知其他住戶并通知大廈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滅火設備滅火,切勿用水撲救電源引起的火災。 (3)如果火勢仍無法得到控制,請立即離開大廈,待大廈消防人員前來撲救。
4.疏散與逃生(1)保持鎮定,依照消防指揮員或大廈消防廣播的指令有秩序地從消防樓梯疏散。 (2)除照明燈光外,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 (3)消防責任人須在疏散后清點所有公司職員及到訪的'人數,以便協助在場消防工作的開展,如發現有職員或到訪者失蹤,請立即通知在場消防指揮員。 (4)應從消防通道離開大廈,并關閉所有防火門,切勿將防火門固定,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均需離開大廈,到外面開闊地帶集合,切勿留在大廈內。 (5)切勿使用電梯逃生,所有電梯在火警警報聲響起時會自動停止運行。 (6)各單位必須負責安排疏散傷殘職員和到訪者,如果需要協助,請通知大廈管理處。 (7)未經消防指揮員或大廈管理部門人員的允許,切勿再度進入大廈。
六、大廈資料
1.消防指揮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由大廈管理部門的最高領導任消防指揮員,待公安消防隊到場后,現場總指揮由公安消防隊最高指揮官負責。
2.消防管理人物業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擔負現場指揮的責任。
3.火災報警按鈕大廈的火災報警按鈕均附有清楚的標志,火災報警按鈕一經按動,火警鐘立即鳴響,信號即時傳送到大廈消防控制中心。
4.自動滅火報警系統大廈如裝有先進的自動滅火報警系統,一旦有煙霧產生,該系統立即發出警報,如果溫度達到攝氏60度以上,自動噴淋系統將會噴水,將火撲滅。
5.太平門出口大廈每層設有多個太平門出口以方便人員逃生。出口通道的燈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廈的應急電源,在火災發生時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統均能正常工作,以確保人員疏散時有秩序地進行。
6.防火門防火門能自動關閉,可以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門應經常性地關閉,不能隨意將防火門打開固定。
7.逃生途徑在緊急情況下逃生時,切勿使用電梯,請使用最近的疏散樓梯,迅速撤離大廈,到地面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廈消防廣播系統大廈各樓層均裝有公共廣播系統,如遇火警發生,該廣播系統以播放錄音帶的方式引導人員安全疏散,所有錄音帶的信息將分別以英語、普通話、本地方言播放。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工器具都應統一編號,并放置在使用時方便拿取的固定地點。
二、安全工器具應按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時間進行電氣絕緣試驗,并應有試驗標牌、實驗記錄等。
三、安全工器具應指定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故意損壞;安全工具室應通風通光、保持干燥、清潔整齊;含有橡膠制品的'工具嚴禁陽光直射暴曬、酸堿油污腐蝕、堅硬物體打擊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或試驗其是否完好,檢查正常情況下方能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準外借,且不允許把安全工器具作為一般工具來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點檢查應作為運行交接班的內容之一,丟失或損壞由當班人負責賠償。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物業安全,有效應對汛期和風險,制定本物業防汛防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物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業主、租戶、工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科學防治,綜合管理,確保人員、設施及財產的安全。
第二章 汛期安全管理
第四條 物業應制定防汛預案,明確預警機制及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條 物業應開展防汛巡查,及時排查低洼地區、排水設施等隱患,確保防汛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條 物業應做好雨水排放、防澇設施的清理和維護工作,確保排水通暢。
第七條 物業應加強對重要設施的保護,采取防水、防漏措施,避免設備受損或影響正常運行。
第三章 風險防控
第八條 物業應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定期評估物業內存在的`各類風險,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 物業應制定防風預案,明確防風措施及應對措施。
第十條 物業應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確保屋頂、窗戶、外墻等建筑物結構的完整性和穩固性。
第十一條 物業應加強外墻及陽臺防護網的維護和更新,確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條 物業應設立風力監測系統,并做好實時監測工作,及時預警。
第十三條 物業應加強對危險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確保存放安全。
第四章 緊急應對措施
第十四條 物業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應急工作。
第十五條 物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分工及應對措施,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 物業應定期組織防汛防風演練,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應變能力。
第十七條 物業應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絡網絡,保持暢通的溝通渠道,便于信息的及時傳遞和協同工作。
第十八條 物業應做好事故報告和事故處理工作,及時整理事故信息,開展事故分析和總結,以提升后續應急工作的效能。
第五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物業應定期對相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 物業應建立完善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應做好相關檔案的管理,保存相關資料,以備審計和核查之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物業所有。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有效開展居住物業小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工作,及時治理物業使用中的安全隱患,確保居住物業使用安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和本市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的居住物業小區內居住物業和其它非居住物業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居住物業小區內其他非居住物業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防范的標準。
第三條
居住物業小區管理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包括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二部分。
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范圍;
(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責任;
(三)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措施;
(四)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效果評估和檢查考核。
第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加強對物業的養護和維修,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用語簡明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并對下列部位強化防范措施:
(一)水景、親水平臺:應標明水深,照明及線路應有防漏電裝置。
(二)兒童娛樂設施、健身設備:應由生產企業在醒目位置設置使用說明標牌,注明使用方法、生產企業名稱,提供質保承諾和維修電話。
(三)假山、雕塑:應標明禁止攀爬等行為。
(四)樓宇玻璃大門:應有醒目的防撞條等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
(五)電梯:應設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項的標識,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措施。
(六)電表箱、消防箱:應保持箱體、插銷、表具和器材完好,設置警示標識。
(七)水箱、水池:應加蓋或加門并上鎖。
(八)窨井、污水處理池:應保持蓋板完好,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九)垃圾堆放:應規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類堆放,建筑垃圾實行袋裝化。
(十)挖溝排管:應標明施工期、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十一)腳手架:應確保穩固、警示標識明確、行人出入口有防護、底擋笆牢靠。
第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業主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居民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等部位和陽臺扶手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
第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第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組建安全應急防范搶險預備隊伍,每年要組織開展二次以上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對突發事件處理的實戰演練,并結合所在居住小區實際,配備常用應急搶險器材,平時加強檢查和補充,防止失效。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第九條
各區縣房地管理部門應組織力量加強對居住物業小區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加強督促,限時整改。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其上級領導的責任。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小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集會,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小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集會,制定小區消防計劃,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請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小區消防工作集會,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小區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區單位等通報小區消防建設情況,征求小區居民的意見和請求,不斷完善小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集會都要做好集會記錄,遇重大問題可發集會紀要。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3
1.0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饋,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處、公司在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反應能力,確保管理小區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報告范圍
1.1.1凡在責任區內發生的,并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聯,造成的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較大的事項,均屬報告的范圍。
1.1.2責任區內發生的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等嚴重影響顧客、管理處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責任區內發生(現)的'火災、重大事故隱患、顧客非正常死亡情況等。
1.1.4責任區內發生(現)的兇殺、顧客被綁架、敲詐,家庭財產(車輛)和公共財物被盜(搶)等惡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線索。
1.2報告內容
1.2.1案(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以及過程、結果等等。
1.2.2案(事)件處理的方法與進度,下一步的計劃,需要提請公司協助解決的具體問題等等。
1.3報告程序
1.3.1正常情況下的報告程序應該是逐級上報,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以越級直接向公司主要領導報告。
1.3.2管理處內部的一般報告程序是護衛員向班長報告,班長向護衛主管報告,再由護衛主管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1.3.3管理處向公司報告重大事項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處主任、護衛主管向物業管理部報告后,再由物業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報告時限
1.4.1凡接到發生重大事項的報告,無論哪一級都必須全力以赴,爭分奪秒,按規定予以正確處置,同時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展,務必將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發生后,在兩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發生后,在一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4火災或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后,須及時向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5事件發生后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處理記錄表》存檔,并于事件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交物業管理部。
2.0相關文件與記錄
XX—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
XX—005AQ《緊急特殊事件處理記錄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圍
目的:強化科技理念,優化服務產業,以科技為先導,以技術為核心。為公寓業主提供一個高品質、強安全的現代化居住環境。
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項目的安全監控治安管理。
二、安全監控的職責
1、保證小區安全、和諧;
2、協助公安機關打擊治安犯罪,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方法
(一)監控管理與設備維護
1、管理人員素質要求:
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高智能化的先進設備,是物業管理可靠的保證。一個高水平技術部門的技術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統長期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強化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綜合管理水平尤為重要。管理人員的文化水平必須達到大專以上,并長期從事智能化設備的開發工作,具有豐富的實際操作能力,熟悉設備性能,了解內部結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監控中心的運行與管理
(1)、對轄區內已安裝的電視監控、云臺、紅外線周界防護、戶內已安裝的可視對講、三表遠傳等設備每天開機運行、檢查設備工作狀態、信號傳輸質量,并做好操作記錄。
(2)、當設備出現報警信號時,監控設備操作人員應立即區分報警種類、報警地點。如屬誤報自行消除;系統故障派人前去處理;確有情況迅速通知事發現場最近的治安管理員趕赴現場處理,必要時可以派快速應急隊伍救援。
3、設備的安置區域及功能
(1)、對公寓轄區內的三個大門主要出入口,進行24小時屏幕監控,監視進出行人及車輛。并將影像資料、錄像保存,以備查證。
(2)、對樓宇單元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隨時監控。監控主出入口人員,并將影像錄像資料保存,以備查證。
(3)、在轄區周界范圍內安裝的紅外線周界報警設備,主要防止外來人員翻墻入內,實施犯罪,破壞轄區內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專職巡邏人員負責轄區內治安巡邏,人機相輔,確保轄區內無死區,無盲區。
(二)、對轄區內車輛的管理:
對轄區內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將車主的資料輸入電腦,并發放車輛出入ic卡。車主一旦不慎丟失,應立即向管理中心匯報,避免出現更大的經濟損失。
(三)、三表遠傳、自動抄表系統的管理
對三表遠傳系統采取統一收費原則。管理處密切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當設備出現異常和接到用戶反應時,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并派人做好修繕維護工作。
(四)、智能化設備的.運行、維修和維護
1、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安《閉路監控系統操作規范》和《三表遠傳系統操作規范》,每日進行自檢,檢查該系統各項功能運轉是否正常,將檢查結果填寫在運行記錄表中。
2、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系統及設備出現故障后應首先區別故障類型、類別、區為,并及時排除。當排除不了故障時,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維修部,屬保修范圍的通知保修單位,盡快修復,投入運轉。并記錄在設備維修手冊中。
3、設備維修人員每日對該系統的周邊設備、外接設備、電纜及接線端子,進行常規檢查。設備是否完好,傳輸質量優劣。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檢查記錄表中。
(五)、制定控制系統的管理制度
根據控制系統的構成,分析設備的組成,制定一套適合于某小區的可操作性強的管理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的修改完善。
1、建立運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監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規程條例。
3、制定設備維修、維護、保養制度,設備巡檢制度。
4、制定突發事件、自然災害處理程序和事故處理報告工作制度。
5、制定設備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勤。
(1)、不準留長發、蓄胡須、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范》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己藰藴蔬M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范。
第18條、按季節著裝,部門統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事件或執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規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內每一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進行保養工作。
(3)、大廈(小區)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定、企業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轄區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定期常規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常規性業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和小區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生管理
第36條衛生管理規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己藰藴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工資。
(5)、執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勤,禁止與業主(客戶)發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度不好遭業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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