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
一、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二、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三、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四、電熱設備周圍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應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檢查、維護記錄;
六、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異,F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七、電氣設備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八、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并做好記錄。
十、醫院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2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單位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
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3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并保留培訓記錄。
3、開機前要口頭警示,并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后方可開機。
4、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并關閉設備電源。
6、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7、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8、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后方能離開。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4
一、電氣設備實行統一安裝、定期檢查制度。
二、電氣設備的檢查由部門負責,具體由電工負責實施。
三、每年對建筑物防雷設施、電氣接地裝置在雷雨季節前進行防雷接地檢測。
四、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五、電氣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部,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5
1、檢修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經機電運輸科檢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入可庫或投入使用。
2、防爆電氣設備,應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及ma標志,防爆檢查員要復驗并加貼防爆合格證,否則,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滿足《防爆細則》的要求:
(1)、雞爪子、羊尾巴、明線頭,罰責任人300元;
(2)、閑置進線裝置內無擋板或密封圈,罰責任人300元;
(3)、防爆外殼有裂紋及孔洞,罰責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罰責任人300元;
(5)、一個進線裝置同時穿二根電纜的,罰責任人300元;
(6)、鎧裝電纜盒沒有灌電纜膠而使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7)、高壓防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電纜膠未到喇叭盒2/3、電纜膠裂紋、芯線能夠相對活動的,罰責任人200元;
(8)、連接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起不到閉鎖作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9)、接線腔與開關內腔或電機定子腔體通氣的,罰責任人100元;
(10)、各種設備檢漏、風電閉鎖、電機綜合保護、過流、無壓釋放、儀表等安全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沒加金屬墊圈,罰責任人200元;
(12)、疊壓式接線嘴壓緊電纜后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的,罰責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有大于1mm間隙的或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間隙大于2mm著(小線嘴大于1mm者),罰責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寬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包扎物的,罰責任人300元;
(15)、兩個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開套在電纜上的,罰責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彈性、變質、起不到密封作用,罰責任人200元;
(17)、電纜護套進入器壁長度不小于5mm的或超過15mm的,罰責任人200元;
(18)、閑置的進線嘴用擋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質非鋼板的,罰責任人200元;
(19)、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護套破損且露出芯線絕緣面繼續使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彈簧墊或使用不合格彈簧墊的,罰責任人200元;
(21)、喇叭嘴親嘴、防爆面螺栓松動或彈簧墊壓不平的,罰責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線嘴擰進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頭能擰進半扣的,疊壓式壓線嘴能活動的,罰責任人200元;
(23)、密封圈與金屬墊圈之間安裝錯位的,罰責任人200元;
(24)、閑置進線裝置擋板壓在密封圈里邊的,罰責任人200元;
(25)、各種喇叭嘴壓緊程度不夠,手指輕易把電纜推進,罰責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銹蝕嚴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罰責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鈕與外殼間隙大于0.5mm的,罰責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過3個“扣距”),罰責任人100元;
(29)、電工帶電作業的,罰責任人200元;
(30)、非電工人員檢修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的,罰責任人200元;
(31)、電纜、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漏電的,罰責任人200元;
(32)、各種安全閉鎖裝備和保護裝備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的,罰責任人200元;
(33)、用銅、鋁、鐵等代替保險絲的,罰責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規格不一致的,罰責任人100元;
(35)、防爆設備不經防爆人員檢查而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36)、帶電搬遷電氣設備的,罰責任人100元;
(37)、接線壓緊出現松動的,罰責任人100元;
(38)、停電作業時,不按規定檢查瓦斯、驗電、放電、打接地線的,罰責任人100元;
(39)、停電作業時不掛停電牌或擅自拿掉停電牌的,罰責任人100元;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域中,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4.1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聯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部及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F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專業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設備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銹反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及本安電路參數。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并須經防爆專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合格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行技術規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鑒定檢驗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6.2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銹,涂敷薄層防銹油脂,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它缺陷,并進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涂耐弧漆,殼外表面涂防銹漆。
6.4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銹刷油。
7.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7
一、防爆設備入井制度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外部必須張貼有本礦防爆設備檢查組發給的合格證,方可入井,否則不準入井,井口管理人員嚴格檢查把關,否則按違章從嚴處理。
二、防爆設備安裝要求
1、防爆設備安裝地點要通風良好、環境干燥,避開頂板淋水。
2、防爆設備安裝安全距離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3、開關應豎直安放,傾角不得超過16度。
4、所安防爆設備必須完好,不得有失爆現象。
5、防爆設備要臺臺上架。
三、防爆設備驗收制度
1、對本礦機修廠檢修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由防爆檢查員對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登記入帳,對達到防爆性能標準的`防爆電氣設備發給防爆合格證,方可使用。
2、對外委檢修后的防爆設備由防爆檢查員按標準檢查,登記入帳,達到要求的發給防爆合格證,否則退回原檢修單位重新修理。
3、對新領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要進行檢查,登記入賬,合格者簽發入井合格證,否則退庫處理。
4、對使用的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防爆檢查員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填寫通知單,限期整改。
5、對防爆電氣設備的報廢處理,應有防爆檢查人員鑒定,確認經修復達不到隔爆要求的單獨存放,由設備管理人員做好報廢審批工作。
四、防爆設備使用管理
1、機電科依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成立防爆專業檢查組。防爆專業檢查組的職責是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的性能進行檢查和監督。檢查依據標準是《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電氣設備(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防爆性能,確認合格后,簽發'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使用。
3、嚴禁任何單位私自購置、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4、凡上級部門和機電科檢查出失爆,責任單位必須當場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時間,復驗時發現仍未整改,加倍處罰。
5、機電科所聘請的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負責本單位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檢查。
6、各生產單位現場修理的防爆設備必須經本單位兼職防爆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兼職防爆檢查員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撓其工作。
8、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如有更換,應立即匯報機電科防爆組,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對專兼職防爆檢查員培訓一次。
10、本規定執行情況,每季度機電科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年評比一次,對防爆設備管理、維護好的單位,由機電科出具證明,請礦領導審批后,給予適當獎勵。
11、機電科防爆專業檢查組應認真檢查,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否則,經調查事實確鑿,將嚴肅處理,并給予檢舉人適當獎勵。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設備更新費的使用管理,使設備更新費的使用具有科學性、合理性、計劃性、經濟性,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涉及的設備更新是指用于恢復、維持已有生產能力或功能為目的的而對無修復價值、國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滿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現有設備進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設備替代技術性能落后、安全狀況和經濟效益差的原有設備。不包括為提高裝置生產能力或其它原因而進行的技術改造。
第三條在設備更新改造過程中應增加技術含量,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精神,經過更新的設備應當比原設備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維修,有較高的技術經濟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適應生產需要的性能,維修費用低,污染少。
第四條設備更新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和與公司實際情況緊密結合的原則。根據公司的財力、物力、技術能力和生產安排等狀況合理安排設備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夠通過局部改造達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術經濟性能而在費用上又合理的應進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設備整體更新,也應盡量利用原有廠房、吊車、基礎、配套設施等,以節約費用。
第五條設備更新必須嚴格執行計劃管理,即公司按照總部設備更新投資安排確定設備更新項目,各二級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批復項目組織設備更新項目實施。設備更新費必須專用,不準挪做它用和隨意變更項目。
第六條本制度不完善之處,以公司有關投資管理制度及規定為準。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七條公司設備管理部是設備更新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并向公司發展規劃部提出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建議,同時上報總部相關事業部設備管理部門;按照總部批復的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統一安排,組織落實公司各單位的設備更新項目實施,并檢查考核。
第八條公司發展規劃部負責匯總、上報公司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建議,并上報投資計劃進度完成情況。
第九條公司財務部依據總部批準的公司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負責籌措資金,確保及時到位,?顚S,按照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程序做好相關工作,并及時反饋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條公司物資裝備部負責設備更新項目的采購,并協助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資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條各二級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設備更新計劃編制與上報工作,嚴格按照公司批復計劃負責具體項目實施,做好質量、進度、投資控制。
第三章 設備更新原則
第十二條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設備可進行更新:
。ㄒ唬┦褂媚晗抟褲M,喪失使用效能,無修復價值的;
。ǘ┮蛏a條件改變,已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
。ㄈ┦褂媚晗尬礉M,但缺乏配件無法修復使用的;
。ㄋ模┕潭ㄙY產毀損,無修復使用價值的;
。ㄎ澹┙浾撟C,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
。┐笮蘩砗,雖能恢復精度和技術性能,但更新更經濟合理的.;
。ㄆ撸┮蚣夹g落后淘汰的;
。ò耍┙泧壹夹g質量監督部門、環保部門鑒定,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且修復后也無法達到要求的;
。ň牛C動車輛符合國家有關報廢規定的;
。ㄊ┢渌细乱蟮。
第四章 設備更新管理
第十三條除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更新外,各二級單位要以設備運行、缺陷、故障、檢修記錄和設備檔案為依據,建立設備更新項目儲備庫,及時根據設備運行狀況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按照投資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各單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單位下一年度設備更新計劃。
第十五條在上報本單位設備更新計劃前,各二級單位必須組織項目論證,必要時可組織本單位各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要做好設備初步選型和詢價工作,并按照輕重緩急排序,
第十六條2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更新項目計劃,在上報的同時應附設備更新項目建議書。對于技術復雜、項目前期準備時間長的項目,各單位可在項目批復前組織完成技術談判、項目設計工作,一并上報。對于準備在公司首次應用的新技術、新設備,各單位應充分組織調研和論證,確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條公司設備管理部依據各單位上報的年度設備更新計劃,逐項組織系統內專家論證和審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設備更新計劃,按照要求上報總部。
第十八條公司設備管理部按照總部批復的設備更新投資計劃批復,下達公司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各相關單位負責實施,確保按計劃完成。
第十九條物資裝備部按照公司下達的設備更新計劃,按照有關物資采購管理程序的要求,組織設備采購,設備更新選型方案必須征得設備管理部門同意,并嚴格按照計劃投資安排,超計劃投資采購項目必須經公司設備管理部同意。財務部門按照公司設備更新計劃,做好更新資產的入賬和資產交付工作,并做好統計,在入賬前應由設備管理部門確認。
第二十條各項目單位和物資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9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防爆性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國家標準匯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技術設備部負責公司防爆(電氣)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經營部及油庫負責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等工作。
4、管理內容
4.1 非防爆設備是指新到貨的防爆設備,沒有防爆標志、生產許可證號、檢驗合格證和防爆設備到貨驗收單等。防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沒有防爆標志,經修復而不能達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設備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器設備銘牌規定數據是否與接線電壓和使用機器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部是否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完整。
4.3 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和滴水,特別在淋水很大的'地點安裝設備時,禁止亂放與防爆設備安全運行和驗修無關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固可靠,符合產品說明書上的規定安裝要求,不準有傾斜或震動現象。
1) 低壓開關在安裝后應平正牢固,磁力開關的最大傾角不提超過15°設備與設備之間或與墻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以便檢修。
2) 高壓防爆開關的安裝位置必須平整,電纜與開關連接時,必須通過進線裝置,進線裝置必須灌注絕緣膠、封堵嚴密。
4.4 防爆設備安裝后應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處螺絲和彈墊必須齊全完整擰緊,防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相關規定,防爆面不得銹蝕,如銹蝕應作以處理。
2)接線工藝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3)閉鎖裝置應牢固可靠。
4.5 防爆電氣設備日常檢查、維護、保養由生產部負責
1) 防爆設備及周圍環境是否保持清潔,有無淋水積水和妨礙設備安全運行、檢修的雜物。
2) 防爆設備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是否遭受外力損壞。
3) 設備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傾斜,歪倒及震動現象。
4) 防爆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設備各部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7) 電纜吊掛是否牢固、整齊,有無破損和被擠埋的現象,工作面電纜有無被炮崩的危險。
8) 電纜接頭是否松動、過熱,是否符合要求。
9) 檢漏繼電器指示的絕緣電阻是否正常,低于規定應及時處理。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電氣設備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觸電傷亡、設備損壞以及影響電網安全運行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使用電氣設備的單位。
3.職責
3.1制造部負責電氣設備的采購、驗收及設備的檔案實施歸口管理。并負責定期的電氣設備維護檢查和監督。
3.2制造部負責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監督檢查。新安裝電力設施安全評審。電氣作業人員的資格評審。
3.3能源供應廠負責對公司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查、維護、督促和幫助各單位搞好電氣設備的使用。
3.4各相關單位負責對電氣設備日常使用及維護并負責做好自查工作。
4.管理內容
4.1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4.1.1電氣設備安全責任按產權劃分,各相關單位應對所屬產權的電氣設備的安全負責。
4.1.2對新裝、增容單位必須委托具有由國家電監委頒發的《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的并經當地供電部門備案的企業進行安裝,竣工后負責對所屬產權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的由承裝企業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書,并承擔安全責任。
4.1.3電氣設備在投運前應通知供電企業進行竣工檢查,隱蔽工程還應通知供電企業進行中間查驗,并做好中間查驗記錄。供電企業查驗范圍為10kv線路(環網柜)t接點或變電站的10kv出線柜起至專用變配電房0。4kv配電屏(包括配電屏)止,必要時可延伸至用電末端。
4.1.4電氣設備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的,能源供應廠向供電部門提交送電申請并附電氣設備驗收(試驗)報告和竣工圖紙等有關資料,由供電部門審驗合格后按規定程序送電。
4.1.5電氣設備投運后應按有關電氣技術規程規定的周期進行預防性試驗。對試驗不合格的設備必須進行及時維修或更換。未按規定進行預防性定期試驗的`、對設備運行異常、危及電網安全的,能源供應廠可按規定暫停供電。
4.1.6應確保用電功率因數符合電網要求,保證無功補償裝置的正常運行,對于損壞的電容裝置或開關裝置應及時更換和維修。
4.1.7配電房應符合通風、防火、防鼠害、防小動物及防潮要求,夏季變壓器應有通風和降溫措施。并保持通道暢通,嚴禁在配電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無關物品。
4.1.8公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電氣設備代管代維的,應與代管代維單位簽訂有關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并報送供電部門備案。
4.1.9能源供應廠檢查人員應定期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各單位電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用戶發出整改通知書,并督促用戶進行整改。電氣設備缺陷嚴重危及電網安全的,能源提供單位可按規定程序暫停供電,直至缺陷消除。
4.2事故處理
4.2.1各單位電氣設備火災,電氣設備損壞以及發生人身觸電等事故時,應馬上斷開相關電源開關,確保事故點與供電電網隔離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及時向制造部、能源供應廠報告。制造部、能源供應廠檢查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參加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4.2.2電氣事故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及有關人員沒有受過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對事故進行分析、處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關規定填寫事故報告。
4.2.4事故處理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條款執行。
5.相關文件
《設備事故管理規定》
6.相關記錄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2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設備的合理安全運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設備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設備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設備和供電線路,做到設備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采掘電氣設備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運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設備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數據,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傳達后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3
1.日檢
。1)檢查各緊固件的螺栓、彈簧墊是否緊固齊全。
。2)檢查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開關等聲音是否正常,溫度是否超限。
。3)檢查處理電纜接線中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等失爆問題。
。4)檢查信號照明系統的性能及電纜接線情況,符合完好標準和保護系統靈敏可靠。
。5)檢查維護采煤機電纜和電纜夾板以及底槽電纜,不得有電纜吃勁、受力和從底槽擠出。
。6)檢查試驗饋電開關、移動變電站、饋電開關的漏電、過流、接地三大保護靈敏、可靠、齊全,并有試驗記錄。
。7)每班必須做一次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的'試驗記錄,并做好記錄。
。8)檢查備用電氣設備是否達到完好狀態。
。9)清掃設備,如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2.周檢
。1)檢查電動機的接線柱是否緊固,有無燒傷痕跡。
。2)檢查電動機的絕緣狀況,并做好記錄。
。3)檢查各控制設備腔內螺栓是否緊固,是否有燒傷痕跡,更換損壞元件,并做好記錄。
。4)檢查各種設備元件和接線端子是否有松動和擠壞現象。
。5)檢查采煤機電動機電控箱各種元器件工作狀況,螺栓松動受潮銹蝕等現象。
。6)如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月檢
。1)檢查各電氣設備開關、接線盒電纜插銷、防爆面清潔度,防爆間隙是否符合規定,并進行除銹除油。
。2)測量電動機、開關、變壓器絕緣電阻值,對繼電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和整定。
。3)測量低壓網絡對絕緣電阻值,更換絕緣程度和軸承損壞嚴重的電機。
。4)電動機軸承注油一月一次。
。5)檢查移動變電站高、低壓側各接線極以及電氣設備是否完好,有無燒痕、更換損壞元件。
。6)根據工作面推進度,外移移動變電站、泵站開關列車,如實填寫檢修記錄。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4
簽發人:
責任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執行《企業工作標準》。
◆參與有關電氣設備的改造設計、施工的技術指導工作。
◆參與電氣新技術的推廣和使用。
◆貫徹電氣操作規程,協同車間安全員對電氣安全進行監督和檢查,合理使用電氣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
◆參與電氣設備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參與或會同有關人員對電氣設備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防止事故產生的.措施。
◆了解和掌握各車間電氣設備的技術狀況和運行動態,完成車間預防性試驗和檢修任務。
◆參與輸油生產系統有關電氣專業會議,參觀、學習和技術培訓。
◆參加審定電氣設備更新改造及大修理計劃并協調實施。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5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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