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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04 08:15:02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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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 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F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 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督: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2.3.11、在業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規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車間設備指定專人管理;

      2、認真執行設備保養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后檢查設備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或帶缺陷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或改造;

      5、嚴格設備事故報告制度,出現故障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停止操作;

      6、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設備空車運轉;

      7、設備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公司生產車間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具體如下:

      一、質量管理

      1、各車間應嚴格執行《程序文件》中關于“各級各類人員的質量職責”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2、對關鍵過程按《程序文件》的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于穩定的受控狀態。

      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后,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4、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品不轉序。

      5、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二、工藝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2、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并有師傅指導方可上崗操作,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3、嚴格貫徹執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文件規定的工藝參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后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有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嚴格執行標準、圖紙、工藝配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并經試驗鑒定,報請生產技術部審批后主可用于生產。

      6、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鑒定、審批后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文件方可用于生產。

      7、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8、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9、生產部門應建立庫存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做好各項記錄。

      10、合理使用設備、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三、定置管理

      1、安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時運轉、勤檢查、勤轉序、勤清理、標志變化,應立即轉序,不拖不積,穩吊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3、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4、加強不合格品管理,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5、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潔衛生,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四、設備管理

      1、車間設備指定專人管理。

      2、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后檢查設備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并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3、設備臺帳卡片、交接班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帳卡相符、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4、實行重點設備憑證上崗操作,做到證機相符.

      5、嚴格設備事故報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內,重大事故24小時內報設備主管或主管領導.

      6、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

     。1)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2)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3)五項紀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設備整潔,并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7、設備運行中,要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修,不離崗(設備運行過程中),對設備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8、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設備空車運轉.

      五、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個人長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實物相符,丟失賠償,使用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2、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違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貴重工具、量具應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4、嚴禁磕、碰、劃傷、銹蝕、受壓變形。

      5、車間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損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六、車間管理

      1、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體制定管理細則,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2、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4、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工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完整、規范。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

      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四、機管和操作人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

      五、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經過大修理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拆除,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公司有關部門和建委及安監局認可的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經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現場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十、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中嚴禁保養和修理。

      十一、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十二、各種機械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守項目部、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范、規程及制度。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工廠生產能力重要的物資基礎,是安全生產資源配置的重點,經常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對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起著決定性作用,對提高產品產量和質量是必備的先決條件。為此我廠特制定出《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發給你們,望各車間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執行。

      一、各車間領導高度重視設備的維修、保養、使用、管理,作好長、中、近期設備的更新和大、中、小維修計劃,抓好班中安全搶修。

      二、執行設備維修保養要與“預防為主,維護保養與工作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訓職工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即檢查好、保養好、使用好;會檢查、會保養、會使用、會維修。

      四、現場管理員要認真檢查、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不愛護設備的行為。

      五、機電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裝,廠里要準備好應采購的配件,供應滿足修機換件的需要。

      六、設備的操作潤滑管理:堅持“五定”,定人操作;機電工定時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換油;操作工定點上潤滑油。

      七、各車間領導要經常開展設備的“五同時”工作,落實計劃、不止、檢查、總結、評比。

      八、重大設備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原因,劃清責任,嚴肅處理,吸取教訓。

      九、會計建立設備臺帳,機電工建立設備運轉臺帳;設備維修保養臺帳;技安員建立設備隱患整改臺帳。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送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平安標準后必需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平安科負責日常平安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平安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狀況。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發覺起重設備存在嚴峻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準時報告主管經理,實行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刻報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舉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狀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平安裝置,必需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刻選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嚴格的平安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升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擔心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久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否決操作,并報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舉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光、單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方案,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舉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目前我國處在快速經濟發展階段,建筑業蓬勃發展,建筑施工用特種設備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中。塔機、外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生產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適應生產的需求,但其生產作業屬高危生產行業,如管理不善易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因此施工現場系統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尤為重要。根據國家法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施工現場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救援預案。

      相應的管理文件還應有特種設備運行檢查記錄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表、設備安裝拆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特種設備安拆方案、安裝質量自檢報告、塔機有關地基礎文件報告、勞務工勞動合同書等。此外還有對操作證件的管理,對準用登記手續的管理及建立設備安全管理檔案等。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們感到復雜和繁瑣,特別是由于施工隊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一些小的施工隊伍往往不知道怎樣建立這些管理制度,對這些要求顯得力不從心。

      幾年來我們通過對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根據積累的一些管理經驗,對以上要求的這些管理制度及相應管理文件進行分析和歸類,我們認為雖然每個工程千變萬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筑施工的影響,對工地特種設備有著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還是存在著許多相同之處。

      為了促進這些中小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幫助其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進而從整體上促進我市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以促進安全生產。我們博采了駐太原地區各大施工企業、起重設備生產租賃、安裝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之長,經總結提煉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施工現場管理手冊,該手冊出31種有關特種設備管理要件,能夠系統具體指導施工單位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各項管理制度及相應各種管理文件。手冊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圖并舉的方式,形式簡潔、易懂,并對每個工地的具體情況留有針對性的管理空間。

      例如塔吊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有:

      1)專人指揮,相互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高處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

      3)安裝作業區內禁止閑人逗留。

      4)認真檢查吊裝及鋼絲套、卡環,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5)認真檢查各邊接螺栓,銷軸,發現損壞、疲勞、開裂要及時更新。

      6)要緊固嚴密液壓項長系統各部分管接頭。

      7)拆除影響安全作業的電線,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是否良好,電機接地是否正確,各行程式開關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8)必須有完好的接地設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9)確保安全裝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開關限制器和吊鉤保險、卷筒保險裝置等。

      10)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

      在對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中提出參考數據:塔機大修間隔時間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規定具體保養內容:一保:檢查保養機械油位、安全限位、鋼絲繩、運轉部位潤滑、螺栓緊固、開1:3銷。二保:在一;A上檢查齒輪傳動、鋼絲繩磨損程度、安全裝置、電氣系統。三保:在二;A上檢查油液狀態、安全裝置、卷揚機構、吊籠/吊鉤、金屬結構,并規定本記錄有設備移交時必須隨機移交。

      又如對建筑工地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定了如下規定:

      1)服從單位安全生產部門的領導,負責對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與及時維護保養。

      2)熟悉所用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規定。

      3)對機械設備要進行日!包c檢”,班中做到及時加油,正確潤滑,班后做到及時清掃,擦拭加油。

      4)搞好設備日常維護,周末清洗,堅持進行日常保養,參加定期保養,達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5)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實行日“點檢”,要認真做好“點檢”及點檢的記錄。

      6)有權抵制違章作業和操作的`指令,對有故障的設備有權拒絕使用,在發生事故時應按操作規程的規定采取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7)當調離工作或調換設備時,要辦理檢查設備及備用工具交接手續。

      管理手冊在設備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標準化模式,對工程概況、設備的安裝位置、設備安裝人員的組織要求、安裝需用設備、安裝操作程序、技術標準要求及自檢驗收辦理移交手續都作了具體提示。一些單位編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慮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內容,管理手冊可幫助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制定出全面系統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進而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隨著形勢的發展,管理手冊也應與時俱進,推陳出新。

      各地區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同時也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宣傳員,有責任有義務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應及時總結經驗,制定管理措施,幫助本地區管理能力較弱的施工企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進而促進本地區建筑施工企業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冊博采眾家之長,來自于廣大的施工單位,理應無償地服務于廣大施工單位,目前我站已把該項手冊刻錄制成光盤,免費向本地各施工企業贈送,以促進盡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設備、設施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進行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提高設備、設施管理水平,對提高生產質量、降低成本、節約能源、安全生產及提高經濟效益都具有重大意義,為適應公司體制改革的需要,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單位的設備管理。

      第三條:設備管理的原則: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預防設備事故,管理與使用相結合、定時維護與定期檢修相結合、修理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全員管理相結合。

      第四條: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的綜合管理,保持設備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公司裝備的技術素質,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合理調配使用,爭取良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公司必須設立專門機構負責設備管理,對所有設備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編號、臺帳清楚、帳物相符。

      第六條:公司設備主管領導對公司設備管理進行全面負責'對公司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作出決策、并制定設備管理的考核內容。

      第二章設備規劃

      第七條:設備采購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設備采購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八條:設備安裝必須由有資質單位進行安裝。安裝結束后要進行測試及試驗,并出具報告。危險區域的.電氣設備要由專業許可人員進行安裝、改造。

      第九條:庫存設備管理要嚴格,并專人負責,做到入庫設備嚴格驗收、登記上帳、妥善保管,確!叭贸鰩臁。

      第三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條:公司所屬固定資產為此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00元及以上者,均由專門機構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對公司生產設備均須建立設備臺帳,并根據設備變化及時更新,固定資產卡片和設備技術檔案做到數據準確、技術資料完整。

      第十二條:公司主管部門機動處對設備的驗收、增減、轉移、報廢等做好業務記錄,并于年末進行實地檢查、盤點,做到帳、物、卡相符合,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設備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由主管部門統一調撥,要嚴格執行設備調配、調報制度。設備調配時,原使用單位必須保證設備完好,調出、調入單位及設備管理單位三方人員共同交接驗收,交接后,一個月內如需發生維修費用,一律進入原使用單位成本。

      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未使用和不需用的設備應及時清理、維護、并報主管部門將閑置設備調出,由主管部門進行調配、不得私自進行調配、轉借或出租。

      第十五條:新投產設備應嚴格執行竣工驗收制度,安裝部門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及完整的安裝施工記錄與圖紙,具體驗收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驗收后的原始資料存入技術檔案。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合格,出具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七條:設備的革新改造,應予先制定技術方案或設計,由主管部門審批,如審定應記入檔案。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報廢要符合條件,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組織鑒定后,填寫設備報廢申請書,報上級領導審批,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移交設備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第四章設備的使用與維修

      第十九條:各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設備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條:各使用單位要對本單位的設備進行登記造冊,要落實到具體班組、個人,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負責,要保證設備的完好,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重維修、保養、提高設備人員素質、正確使用、規范操作,做好日常維護,真正做到“預防為主”,防患設備事故的發生,以確保設備長期正常運行。

      第二十二條:需取得礦用安全標志的設備必須取得礦用安全標志,電氣設備、刀閘、開關等要有永久性標簽。

      第二十三條:設備維修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養修并重的方針,認真執行使用與維護相統一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主要設備要實行預修預檢,其安全裝置、各種儀表等必須按規定送檢。

      第二十五條:檢修、大修必須依據實際情況確定,設備檢修前應做好組織準備工作,檢修計劃提前上報,設備損壞嚴重、殘余價值很小的,不列入檢修計劃。

      第二十六條:大修設備拆裝時,必須通知設備科進行檢驗確認,以備結算。檢修時,必須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施工記錄單、設備檔案及報表。

      第二十七條:設備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報本單位主管領導,由單位主管領導上報到主管部門,采取逐級上報,及時消除異常情況。

      第五章設備事故管理

      第二十八條:設備事故直接影響生產經濟的運行,其管理必須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絕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調查分析、制定和監督執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統計分析上報等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九條:對設備事故應進行全員管理,各使用單位應發動全體職工,包括領導干部、維修工人、操作工人都必須參加設備事故管理。

      第三十條:對設備事故的管理應專人專責,對事故從組織搶修、調查分析、制定和監督執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統計分析上報等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十一條:嚴格控制故障發生率,出現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

      第三十二條:出現設備事故時,搶修要迅速,對其調查分析要做到“三不放過”,及時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次數、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等基本數據,必須如實記錄和正確統計。

      第三十三條:在設備事故管理中應貫徹執行獎懲辦法,實行有獎有罰,重獎重罰,與使用單位及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促進安全生產。

      第六章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三十四條:公司設備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設備檔案、設備圖紙及技術資料等,要保存完好,認真做好統計工作,及時準確上報各類報表。

      第三十五條:檔案材料及各項記錄的填寫要認真準確、字跡整潔、清晰。

      第三十六條:各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使用與維護保養責任制,完善操作規程,做好設備保養記錄、檢修記錄、運轉記錄、事故分析和處理記錄等。

      第三十七條:各使用單位要保證設備的完好率,不許設備帶病運轉,不許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定期對有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技能考核,確保安全生產。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單位及個人,按《設備綜合管理考核細則》考核。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機動處負責編制、解釋、修改和補充。

      第四十條:本制度至20xx年xx月起實施。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設備的正常運行,防范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各類設備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于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設備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范。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和特點,對于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范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設備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設備實施處于良好狀態,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設備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設備的調試、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設備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設備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

      5、新安裝的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運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設備,都要為設備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桿。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設備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志。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并掛上明顯的`標志。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設備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筑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趴扇夹詺怏w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泄漏的基本要求。

     、茙в锌扇夹詺怏w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遣辉试S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設備后的維護

      第9條、操作后的維護。

      1、操作設備后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設備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鏈接處是否有異常。

      2、設備開始使用后,沒半年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設備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污口干凈。

      第10條、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設備后,應從設備的外表開始,對表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確保設備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設備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后的檢修。

      1、根據設備的結構、生產運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在線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并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鼓勵技術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的設備(以下簡稱“民爆專用設備”),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適用于本規定。

      第三條 新研制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據本規定的原則由國防科工委組織專家確定。

      第四條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規定對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實施監管。

      國防科工委負責民爆專用設備目錄的制定及設備危險程度的分類。

      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生產企業民爆專用設備的備案、安全使用的監管及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五條根據使用的安全狀況,對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專用設備,實行強制報廢。

      第六條根據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民爆專用設備分為0類、ⅰ類、ⅱ類和ⅲ類,具體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規定如下:

     。ㄒ唬0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并已發生過多起重大燃燒、爆炸事故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5年;

     。ǘ☆悺苯佑糜诒ㄎkU品加工生產,危險性大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0年;

     。ㄈ㈩悺苯佑糜诒ㄎkU品加工生產,危險性較小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

     。ㄋ模n悺糜诰哂腥紵kU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觸危險品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5年。

      第七條 對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實行目錄管理,民爆專用設備的目錄由國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條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線上使用的0類、ⅰ類、ⅱ類專用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施強制報廢:

     。ㄒ唬┻_到國家和行業強制報廢年限的;

     。ǘ╇m未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年限,但經修理和調整后仍不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或達不到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

     。ㄈ┘夹g性能落后、未達到行業規定的耗能標準、產能過低或用人太多的;

     。ㄋ模⿲Π踩痍P鍵作用的核心部件壽命期限已到的;

     。ㄎ澹┯绊懮a安全的工藝參數監控不完善的;

     。┯捎谠O備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ㄆ撸┯邢嚓P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 民爆專用設備在距本規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內,應加大設備檢查、維護保養頻率,確保設備運行穩定;民爆專用設備的易損件應根據其使用技術狀態及制造廠的要求及時更換。

      第十條 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管理管理制度,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在安裝后1個月內報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對本地區民爆專用設備實施有效監管。

      第十二條 嚴格禁止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對未按規定報廢的,一經發現,視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關責任。

      0類、ⅰ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報請國防科工委吊銷設備所在生產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㈩惷癖瑢S迷O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給予所在生產線停產6個月的整頓,待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十三條 現場混裝炸藥車和移動式地面炸藥生產專用設備及車輛,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民爆器材運輸車輛除應符合《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外,還應滿足公安部《機動車[msi]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進口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年限參照進口技術合同中設備制造商的規定和本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 民爆專用設備提供方或制造廠提供的專用設備,必須提供安全使用規定、維修和檢測方法;明確規定提供的專用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損件的更換周期。

      第十七條 鼓勵在民爆器材生產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項目研制過程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辦法》(科工爆[20xx]192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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