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安全協議合同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范;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干凈。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F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系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3、對于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動手拆移,并在工作完畢后即行復原。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鑒于XXXX攜手微軟(中國)公司聯手打造 “微軟高端人才培訓計劃”,經XXXXX公司招募,以及學院推薦,我院 專業___________班學生 通過該公司組織的網上考試及面試,以優異的成績被錄取參加為期一年的免費培訓。因外出培訓超出學校的管理范圍,為強化和規范本次學生培訓及就業管理工作,督促學生遵紀守法,保障學生的培訓質量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一、學校的責任與權利:
1.嚴格核實培訓和用人單位資質,必須是經國家工商部門審批的具有合法培訓和用工資格的單位,管理規范,從而確保學生在培訓期間的合法權益。
2.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讓學生樹立良好的就業觀、人生觀;認真組織學生進行外出學習注意事項及紀律學習。
3.協助培訓單位做好學生在培訓期間的管理工作,做好與培訓單位溝通協調工作,跟蹤關注學生工作、思想、生活狀況等,積極維護學生權益,并在必要的情況下向學生家長反映相關情況。學生在培訓期間出現的疑難問題(如技術問題、思想問題、工薪問題等),可及時與學校聯系,學校應積極協助處理。
4.學生培訓結束后,由委培單位給予鑒定,合格者由培訓單位予以推薦及安排工作,其落下的課程由培訓單位和學校共同商榷課程置換方案,認定學生的相關學分,保證學生順利畢業。不合格者須返回學校重新學習,直至成績合格,否則,學校最終不予辦理畢業證。
5.培訓期間擅自中斷培訓,離開培訓單位者,學校不予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學生責任與權利:
1、校外培訓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若發生違法事件,學生本人對在培訓期間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負完全責任。
2、在單位實習期間學生應自覺約束自己,嚴格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團結互助,服從培訓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培訓單位的考核,尊重培訓單位的領導、職工。不做有損于培訓單位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3、工作時間不干私事,遵守培訓單位的作息制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請假1周以內者由實習單位批準,1周以上由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批準。
4、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酗酒、鬧事、吸煙,打架斗毆,參與、傳銷;嚴禁出入不健康的網吧、歌舞廳、夜總會、酒吧、游戲廳、場所;嚴禁濫交朋友、不自愛、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損學校和單位榮譽等,對于在培訓期間儀表儀容不正,穿奇裝異服或不尊重實習單位領導干部,頂撞他人,無理取鬧,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與人發生糾紛者或違反相關規定者,給實習單位和學校造成惡劣影響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停發畢業證書。
5、參加學校組織外出實習的學生,在培訓期間應定期向負責教師匯報情況,發生特殊問題應隨時報告,不得拖延。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無故擅自離開的,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不得畢業。
6.學生在培訓期間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外學習安全順利完成。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如有未盡事宜需更改協議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無效。
學 校: 學生簽字:
經辦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的起運地點:蕭縣經濟開發區
1.2、到達地點:廣東省、福建省各市區
1.3 甲方委托發貨員( ),將貨物發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機,發到指定客戶處。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如有乙方有權拒絕托運。
2.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3、準備好待運貨物并落實裝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負責裝卸作業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后,根據下單貨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廠家倉庫提貨;乙方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提貨時間到達甲方廠家倉庫。嚴格按廠方的要求當天的發貨計劃當天提完貨。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2、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稅費、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3、當個別甲方客戶要求加快到貨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要求配合落實。
3.4、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字的有效回單在10天內交給甲方,如單據遺失,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賠償。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廣東省統一按 元/T,福建省統一按 元/T結算。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托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據托運單清單及統一開出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以現金方式結算運費。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
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照市場價賠償,并在30天內清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于抵扣賠償金。
5.3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單獨合作和承運同線路同品牌的貨物,如果違約,甲方將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并有權處置乙方未結運費和違約保證金。
第六條:文本及時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七條:變更與終止
7.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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