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出口合同三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同意為其安排_________銀行(下稱出口地銀行)的買方信貸。為此,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簽訂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貸款用途和金額
1.1 本貸款用途是為出口商_________與進口商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商務合同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融通資金,用于進口商為_________項目,購買_________設備。
1.2 貸款總金額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
(1)用于商務合同項下支付的金額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為商務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2)用于付給_________的本貸款保險費的金額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條 提款條件
2.1 借款方根據商務合同的有關規定提款。
2.2 借款方滿足了本合同第六條列明的各項陳述與保證。
2.3 借款方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列明的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2.4 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務合同支付條款規定的有關文件和單據,并按規定時間審核無誤以后指示出口地銀行將貸款直接支付給出口商。
3.2 提款期從_________開始,至_________截止,過期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額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在每次提款發生后,由貸款方編制《提款通知書》通知借款方!短峥钔ㄖ獣窞楸竞贤豢煞指畹牟糠,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的,沒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條款費用。
4.2 貸款按_________利率計息。年利率為_________%,一年按360天計算。還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__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其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提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4.3 承諾費費率為_________%。承諾費自_________開始按末提貸款余額計算、支付,以后每_________個月計付一次。
4.4 管理費率為_________%。管理費自_________內按貸款總金額計算,一次付清。
4.5 本貸款保險費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費用,借款方必須在支付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帳戶上。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并且不受商務合同項下進、出口雙方任何行為的影響。
5.2 本貸款還期為_________年,每_________個月等額償還一次,分_________次還清。還款期從_________開始,其開始日最遲不超過_________,每次還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還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須在還款前_________個月通知貸款方,并征得貸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還款通知書》的規定提前歸還貸款,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4 每次還款,借款方必須在還款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帳戶上。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結算帳戶。借款方日常經營的資金通過該帳戶結算。貸款方可以主動從該帳戶劃轉資金用于償還、支付本貸款項下到期的貸款、利息和各項費用。
6.2 借款方定期向貸款方提供項目進度報告;按月向貸款方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收支表以及貸款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資料,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
6.3 借款方未隱瞞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擔保,財產抵押以及其他影響借款方還款能力的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為第三方承擔任何債務或對借款方的資產設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行為。
6.4 借款方在財務、經營方面的重大決定、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重大決定影響貸款方權益時,須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組織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決定或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決定或變化影響到貸款方權益時,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第七條 違約和處罰
7.1 下列任何事件發生,借款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且,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和處以下列注明的罰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處罰和補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借款方承擔: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方對被挪用的貸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支付利息和費用,貸款方對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借款方未能滿足本合同第六條陳述與保證的各項規定。
(4)借款方改組、解散、終止其業務經營,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發生貸款方認為的重大不利變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經失去其抵押價值,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
(6)擔保人已經失去其擔保能力或擔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終止,以及更改后而產生相反效果,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
(7)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的訴訟行為。
(8)借款方發生貸款方認為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借款方不按其與第三方簽訂的借貸合同償還第三方債務的行為。
第八條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產,至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費用和借款方必須支付的一切賠償、罰款被清償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借貸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修改無效。
8.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2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出口合同樣本。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合同范本《出口合同樣本》。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
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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