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id="549yd"></i>
  • 
    
  • 現在位置:范文先生網>范文大全>合同范本>供用電協議

    供用電協議

    時間:2023-03-31 20:14:22 梓欣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供用電協議(精選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用電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供用電協議(精選16篇)

      供用電協議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簽訂供電合同如下: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雙方因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現只有_________千伏工農線供電,線路已滿負荷運行,電壓質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電負荷。甲方_________千伏變電所現輕負荷運行。為了解決_________區用戶生產用電,雙方協商新增負荷由甲方供電。

      2.甲方_________千伏變電所_________千伏安主變壓器因內部有放電聲,暫停運行檢修,更換為_________千伏安主變壓器投入運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電契約容量,投入時不再重新申請增容。

      3.甲方同意暫外帶乙方的用電負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電情況,負責供電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電費收繳辦法:乙方用戶由乙方直接裝表計量收取電費。甲方總電度表減去其它用戶的其余部分電度數,由乙方向甲方收取電費。

      5.甲方外帶乙方用戶和其他用戶負荷是暫時的供電措施。____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乙方計劃的10千伏電網供_________區負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區變電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2

      供電方:

      用電方:

      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為保證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合同編號

      電方同意提供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電方選擇采用以下擔保方式(“□”為供選擇項,選用的以“?”標記,不選用的用“?”標記):

      □提供作為履行電費繳付義務的履約擔保。

      □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提供等財產作為抵押物。由用電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提供等作為質押物。由用電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二、擔保范圍:用電方所欠的全部電費、違約金和其他合法費用,以及供電方實現上述債權的一切合理費用。

      三、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兩年止。本合同期滿,用電方繼續用電且供、用電雙方沒有異議,本合同持續有效的,擔保人在此同意擔保期限自動順延至任何一次續期后的`合同期滿后兩年。

      四、用電方應會同供電方辦理所有擔保手續,辦理擔保所需費用由用電方承擔。

      五、任何一方對本協議有異議,按《供用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供電方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用電方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方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3

      供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供電方和用電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點、用電類別

      1、用電地點:________________

      2、用電類別:_______________

      二、供電方式、供電容量

      1、供電電壓:三相交流50Hz、380V電源。

      2、供電容量:100kVA。

      三、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方供電。

      2、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供電方應向用電方連續供電。但為了保障電力系統的公共安全和維護正常供電秩序,供電方按規定事先通知停電,用電方需配合。

      3、用電方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供電營業規則》第四十一條規定,且諧波源負荷、沖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對電能質量產生的干擾與影響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控制范圍,否則用電方必須積極采取措施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用電計量

      1、供電方按國家規定的電價類別對每路電源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數據,作為向用電方結算電費的依據。

      2、用電計量方式、計量裝置參數如下: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產權分界處,安裝的是電度表。

      3、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和負荷管理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檢驗、拆除、加封及連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需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對用電計量裝置負責保管。

      4、供電方在用電方新裝、換裝及電能表強制檢定站現場校驗后的.用電計量裝置應加封淘-寶精品用電方應在工作憑證上簽章。

      5、供電方按規定對用電計量裝置進行更換,并按規定周期委托電能表強制檢定站進行校驗。用電方發現用電計量裝置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處理。

      6、用電方認為供電方裝設的計費電能表不準時,可按規定向電能表強制檢定站提出校驗申請。用電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在接到檢驗結果后15個工作日內,可向相關技術監督局申請檢定。

      五、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計價依據及方式:

      (1)供電方根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實行單一制電度電價。工商業及其它用戶中受電變壓器容量在100kVA或用電設備裝接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用戶,實行兩部制電價。受電變壓器容量或用電設備裝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實行單一電度電價,條件具備的也可實行兩部制電價。

      (3)基本電價按最大需量計費的用戶,按協議確定值計收基本電費,如果用戶實際最大需量超過核定值5%,超過5%部分的基本電費加一倍收取。用戶可根據用電需求情況,提前申請變更下一個月的協議最大需量,需供電方審批,但用電方申請變更協議最大需量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六個月。

      (4)低于變壓器容量的40%時,則按變壓器容量的40%核定最大需量值。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申請暫停用電必須是全部容量的暫停。

      (5)計價方式:電費計算執行兩部制電價,基本電費按最大需量計算,電度電費按電度電價計算。

      (6)單一電度電費按月計收:用戶每月實際用電量電度電價,收費標準。

      (7)基本電費按月計收:用戶的最大需量基本電價,基本電價參考目前廣東省珠地區的計收標準:按最大需量計收的基本電價為32元/kW/月。用電方送入供電方的無功電量視為吸收供電方的無功電量計算月平均功率因數。用電方可按自身情況在每月20日之前向供電方書面提出申請,調整下月最大需量限額,供電方在5個工作日內應書面答復(超過個5工作日末予答復的,視作同意),若供電方書面答復同意則按新限額計算。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在每月定期抄表,并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同意在收到繳費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全額交清電費。根據需要,雙方可另行簽訂電費結算協議。

      3、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爭議時,同意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按照本協議第九條處理。

      4、用電方在交付逾期電費時,應首先支付違約金?鄢`約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費時,所欠部分電費從到期應付之日起繼續計收違約金。

      5、供電方向用電方收取電力設備保護費及開戶費共8萬元,本協議簽訂后一次性付清。

      六、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與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以供電接戶線的最后支持物處(即供電方所接配電箱與電度計費表),支持物屬供電方。分界點電源側(即電度計費表前)的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即電度計費表后,除供電方的計費電能計量裝置及總熔絲箱之外)的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用電設施,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改動者,事后應在2小時內通知對方。

      3、供電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在用電方處鑿墻、挖溝、掘坑、巡線等時,用電方需給予方便。用電方人員到供電方維護的設備區工作,應征得供電方的同意,并在供電方人員監護下工作。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時,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5、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等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工作,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七、其他約定

      1、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按《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時,用電方需予配合。供電方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用電方應向其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2、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持有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3、用電方需新裝、增加或更換自備發電機組應向供電方申請,并經審核同意后,才能實施。

      4、用電方需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減容、暫停、暫換、遷址、移表、暫拆、分戶、并戶、銷戶、改壓、改類、更名或過戶)時,需事先到供電方用電營業場所辦理申請手續。

      5、未經供電方許可,用電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供或引入電源。用電方在其用電地址內將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轉讓時,應通知承租人或受讓人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提供必要的供電通道或變配電站地址。

      6、供、用電雙方任何一方改變法定地址、電費開戶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應于一周內書面告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用電方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之日止,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佼斈昵焚M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诳缒甓惹焚M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違約金,停電引起的損失由用電方自行承擔。

      (2)用電方愿遵守《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條規定之行為。如有違反,供電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用電方加收違約使用電費。

      (3)用電方違反約定事項第七章第5條之規定,擅自向第三方轉供或引入電源,電網運行對第三方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用電方承擔,且因轉供或引入電源引起的供電方損失也將由用電方承擔。

      2、計費電度表應裝在產權分界處,用電方對供電方安裝的計費電度表及附件應負責保管,如遺失、超出供電容量或因用電方責任損壞,應賠償或負擔維修費。由于用電方原因需要移動表位時,工料費由用電方負擔。

      3、如因大修或計劃檢修停止向用電方供電,供電方應提前一天通知用電方,線路故障及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由于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并給其造成損失的,用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供電方及其他用電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供電方應通知用電方自行限電,必要時供電方有權中止供電,由此造成的設備維修費用,由用電方承擔。

      6、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和解。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供電時間

      1、供電、用電雙方在本協議簽約生效后,供電方即依本協議向用電方供電。

      2、用電方新建、改建的受電裝置經供電方檢驗合格,且本協議生效后,供電方即依本協議向用電方供電。

      十一、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

      2、在雙方簽訂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協議的文書、傳真和圖表也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二、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修改時,則按新規定執行。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此前雙方簽訂的供電協議或供電合同自行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副本一式四份,供電方執三份,用電方執一份。

      4、本協議的簽約地為:

      供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用電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供電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蓋章)用電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蓋章)

      供電方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用電方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4

      以下簡稱甲方(供電方)

      以下簡稱乙方(用電方)

      根據乙方通信基站設備用電需求,同時保證______的正常營運秩序,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的供電和用電,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后達成以下協議:

      一、用電地址、性質、容量

      1、用電地址:______

      2、用電行業類別:聯通通信;

      3、用電類別:動力用電;

      4、負荷時間特性:連續性負荷;

      5、用電容量:用電人共個受電點,受電設備總容量8kw,

      二、供電方式

      供電人向用電人提供負荷國家標準的電源,采用單電源單回路供電。

      由甲方經電纜向乙方受電點供電,供電容量100KVA;

      三、供用電設施設備產權分界和維護管理責任

      1、經甲、乙雙方確認,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為:設在甲方向乙方供電開關處,產權分界點電源側(包括開關)供電設施屬甲方,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

      施屬乙方,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用電人分管的供用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機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聯系電話:______);

      3、在供用電設施上發生的觸電損害、財產損壞等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照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為基準劃分,由事故發生所在設施的產權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但責任人不承擔因受害方、第三方或對方過錯造成的事故而引發的法律責任;

      四、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甲方按國家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乙方供電;

      2、乙方用電時的功率因數、諧波源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產生的干擾與影響應負荷國家標準,否則甲方無義務保證規定的電能質量;

      3、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甲方應向乙方連續供電,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1)供電設施計劃檢修或臨時檢修;

      2)在危及機場正常運行時而采取的有序供電;

      3)乙方逾期未交電費、違約金,經催繳仍未交付的;

      4)乙方違約用電、竊電和危害供用電安全行為的;

      5)乙方受電裝臵經檢驗不合格,在指定期間未改善的;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緊急避險行為;

      五、用電計量、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乙方應在產權分界點處安裝用電計量裝臵,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2、電價:計費單價以當地電力部門的單價及機場內部的實際情況結合后的單價執行(電費按1.3元/千瓦時計。。如遇供電局電價調整,甲方在接供電局通知15日內通知乙方,并在供電局電價變動當月對乙方電價進行調整;

      3、甲方每半年抄表計量,安裝用電計量裝臵的記錄向乙方發收繳費通知單收取電費,乙方轉賬繳費;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在甲方需對乙方供電電源側設備進行維護維修需停電時,應通知乙方(聯系電話:______);

      2、若乙方逾期(一月內)不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止電力供應并計收未交電費的滯納金,每超一天按5%收取滯納金。待費用結清后恢復電力供應。

      3、乙方應對其用電設備安全負責,甲方不承擔因乙方設備不安全引起的任何損壞和損害的責任;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前2個月內,如甲、乙雙方都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可不再重新簽訂,本協議繼續有效;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通信基站站址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叁份,效力均等。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供用電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國家電監會《關于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電監安全〔20xx〕43號)、《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主供電源、備用電源。

      2、乙方自備電源容量:_____千瓦,安裝地點:_____。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按照《供用電合同》約定執行。

      二、自備電源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甲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乙方的低壓自備電源應采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也可采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盡量采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柜距離過遠,可采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并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桿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供電方。

      4、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后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5、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并列運行的,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6、經甲方調度部門同意二回高壓電源同時向乙方供電,其變壓器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并入電網運行(自備電廠另有規定),如需同時使用供電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并接。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相關規定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戶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或使用電氣閉鎖。

      10、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投入運行,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一經發現甲方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并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為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供用電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供電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因經營需要,自用/租賃________大廈號商鋪,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電間專用變壓器供應之電能,為明確供、用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的相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基本情況

      用電方用電地址位于________大廈號店面房;用電類別為商業用電;用電容量為KW(A)。

      二、供電方式

      甲方從________大廈配電間專用變壓器以相380V/220V伏電壓向用電方供電。

      三、與用電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產權劃分及維護管理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確定,甲方與用電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用戶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自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用電方亦可以書面方式委托甲方進行管理維護,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與委托方協商收取相應費用。

      四、用電計量

      1、根據用電方不同類別的用電量,商鋪安裝有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用電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用電方安裝的計量裝置為型安培電

      電能表,該電能表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用電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用電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用電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五、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供電局向甲方收取當期電費電價,定期向用電方結算電費,并隨電量征收電能損耗等有關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發生電價調整時,按供電局實行電價執行。

      2、電能損耗按用電方當期實際用電量的8%計收;公共照明用電按用電方建筑面積分攤計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戶收取電費。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憑電費收據到甲方、或向供電部門查詢,如確屬有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

      六、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用電方若對甲方執行電價有質疑時,可向甲方、或向供電部門查詢,若確屬甲方有誤,由甲方予以糾正。

      2、甲方可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配合。

      3、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管理權屬甲方,用電方不能私自遷移、拆裝、鎖封。用電方若對計量裝置的.計量有質疑時,可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校驗。

      4、簽訂本協議時,依據供電局與甲方簽訂的“電費結算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向用電方收取電費預繳金_________元,該款項在本協議終止、用電方與甲方結清所有電費后,全額退還用電方。

      5、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繳清電費。如用電方不能按期結清電費,甲方在約定用電方繳費期的最后二日向用電方發出書面催費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繳費的,甲方有權在催繳通知規定的日期中止向用電方供電,無須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與甲方無關。本協議中的乙方為最終繳費責任人。

      6、用電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用電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并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恢復供電前,用電方須結清相關費用。

      7、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用電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七、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或參考《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辦理。

      八、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用電方無需使用甲方變電房供電、或本協議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變更止。

      九、其它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各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7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

      用電方:________________

      因用電方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點:________________

      供電方向用電方供電變壓器臺區為:________________

      二、臨時用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三、用電性質:________________,執行電價為:________________元/度;

      四、用電方用電負荷:________________;電能表計為:________________

      五、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按臨時安裝的'電能表電量乘以協議規定電價進行結算,如屬無表臨時用電,則按下列辦法之一結算電費:

      1實際使用電表計量的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2、用電方用電功率(kW)×實際使用小時數×協議規定電價;

      3、臨時建筑樓面澆注:結算電費=樓面面積×度/平方米(單位面積用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六、用電方用電前須向供電方預交電費_________元,用電結束時多退少補;

      七、產權分界點

      產權分界點為用電方臨時搭線與供電方低壓線路臨時搭接點處,搭接點至用電方電力線路及設施屬用電方資產;搭接點以上至變壓器線路及設施屬供電方資產。

      供電方(簽章):_________用電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乙方工程生活用水、電的需要,經與甲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提供自來水及電源節點,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在指定的電網、水網接點處向乙方提供方便,乙方接通水、電時自己裝置水表、電表;

      二、安裝水表及電表后,乙方不可私自換表,如發現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供電;

      三、水、電接通后,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四、水、電付款方式:每月25日抄表一次,按讀數在月底前付清水電費。

      自來水價為:_________元噸、電費為:_________度,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安裝、使用用電設施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規范,確保安全用電、若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如有不盡之處,雙方友好協商。

      七、訂立協議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承擔全部應付款項后,甲方一次性退付押金。

      如乙方在施工中用電用水有違規行為,甲方一旦查到,按已用讀數雙倍補償并拒退押金,

      八、以上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9

      供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轉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轉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我供電方)委托供電的單位(以下簡稱轉供方)向其他用戶(以下簡稱被轉供方)進行轉供電力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轉供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轉供電關系

      經供電方、轉供方和被轉供方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協商,供電方委托轉供方向被轉供方供電。轉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轉供方承擔供電義務。被轉供方通過轉供方獲得用電權利,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并向供電方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轉供電方式

      轉供方同意從其所有的________變電所________出線的________千伏線路________桿向被轉供方受電裝置供電。

      三、轉供電容量

      根據被轉供方申請的用電容量,經三方確認,被轉供方的用電容量為_______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電負荷為________________千瓦(安)。

      四、轉供用電期限

      委托轉供電期限為本協議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權利與義務

      1.被轉供方通過本協議,依法從供電方獲得用電的.權利,并根據國家規定的電價、隨電價收取費用標準和用電量承擔向供電方繳納電費的義務。

      2.轉供方依據本協議承擔向被轉供方安全供電的義務,并從供電方獲得轉供費用的權利。

      3.供電方依據本協議應直接受理被轉供方的用電申請,并有對被轉供方裝表計量和收取電費的權利,承擔向轉供方支付轉供費用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解決被轉供方用電指標。

      六、轉供電的計量及電費

      1.供電方應按國家規定直接對被轉供方使用的電力、電量進行安裝電能計量裝置,并負責抄表和收取電費。

      2.供電方依據《供電營業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在計算轉供方的用電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時,應扣除被轉供方每月用電計量裝置實際記錄的電量和轉供損耗電量。

      3.轉供電線路的損耗電量,由該線路的產權所有者負擔。

      七、轉供費用

      供電方向轉供方支付轉供費用按被轉供方每月的實際用電量以每千瓦時________元計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轉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確認,轉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轉供方,由轉供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被轉供方,由被轉供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均應執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在運行、檢修、停電等操作時,三方應加強聯系,相互配合。

      九、違約責任

      1.轉供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對被轉供方限電、停電。需要依法停限電時,應依法按規定的程序通知被轉供方。未按規定的程序通知被轉供方停電,給被轉供方造成損失的,轉供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被轉供方責任造成供電方、轉供方對外停電,并給其造成損失的,被轉供方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供電方、轉供方及其他用電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不承擔因供電方、轉供方責任使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3.被轉供方未經供電方、轉供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轉供方應通知被轉供方自行限電,必要時經供電方同意可中止供電。

      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合同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訂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各執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____份。

      6.本協議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_

      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轉供方:(蓋章)___________

      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轉供方:(簽章)_________

      簽約人:(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從甲方處接引380V低壓電力至施工點,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一、電力接入點:

      中國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東側210國道旁低壓電線桿。

      二、電力計量及電費清付:

      乙方負責在接入點處安裝電箱,箱內包括電力計量表及漏電保護器;電費經雙方抄清電表度數后按月清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力部門出具的發票復印件);電價經雙方協商后為1.2元/Kwh。

      三、權力及責任:

      1、甲方: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安全、穩定的.電力;并負責為乙方進行在電力使用中外圍協調的一切事務。

      2、乙方:乙方確保安全用電,配備足夠的電力安全設施,以確保在乙方線路及設備使用發生故障時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安全用電。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電費且拆除所有電力設施后失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乙方承擔的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天津特大橋跨津霸鐵路簡支箱梁工程在甲方管內既有線進行施工。本工程需甲方在工程配合、施工日常監控既有設備安全方面給予配合,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和既有線運輸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天津特大橋跨津霸鐵路簡支箱梁

      2、作業內容: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天津特大橋跨津霸鐵路簡支箱梁施工

      3、施工地點、主要工作量及時間

     。1)施工地點及主要工作量

      津霸線:13+603公里,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天津特大橋跨津霸鐵路簡支箱梁施工。

      京滬線:DK93+620-DK96+653公里,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天津特大橋跨津霸鐵路簡支箱梁施工。

     。2)施工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結束。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津霸線:13+603公里,京滬線:DK93+620-DK96+653公里。

      2、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結束。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嚴格遵循并按照京鐵師[20xx]438號《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施工。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應向甲方提出施工請求,包括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

      聯系電話:

      甲方調度電話:_________

      乙方調度電話:_________

      2、乙方要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并執行有關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工藝流程和卡控措施,嚴禁超范圍作業,以確保施工安全。

      3、乙方施工期間,每天要堅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聯絡,保證信息暢通。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體,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對因施工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列車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程序及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列車事故負全面責任。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負有監護責任。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項目制定監護內容,對乙方施工作業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發現施工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責令施工單位立即糾正。乙方對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列車事故的要負全面責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積極配合并主動接受甲方對施工安全的監督。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相關技術資料。

      六、發生責任列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施工期間,發生的責任列車事故按京鐵師[20xx]438號文件有關條款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施工期間,涉及的配合費用按京鐵師[20xx]438號文件有關條款辦理。

      八、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異議時或有爭議時,雙方應首先進行充分協商,協商不成時,可通過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仲裁。

      3、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并報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2

      甲方(供電方):

      乙方(業主/用電方):

      由于供電部門向小區實行預付費方式進行供電,為明確甲方向乙方供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供電關系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轉供電。乙方通過甲方獲得用電權利,與甲方簽訂供電協議,并承擔向甲方交費義務。

      二、供電方式

      甲方以(如交流低壓220V)電源向乙方供電。為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用電安全造成影響,甲方提請乙方采取必要的用電或非用電安保措施,且乙方應確保乙方用電設備安全,因乙方用電設備所造成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供。

      三、供電地址、容量和性質

      1、用電地址:幢號(□汽車庫/□自行車庫)

      2、約定容量:千瓦(安)

      3、用電性質:商業用電

      四、供用電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但因本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或成立業主委員會等原因致使甲方失去物業管理權時,本協議自然終止;因本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未成立等原因甲方繼續管理本小區的情形產生時,本協議則自動延續。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通過本協議,依法從甲方獲得用電的.權利,并根據國家規定的電價、隨電價收取費用標準、用電量和損耗等承擔向甲方繳納電費的義務。

      2、乙方應當履行業主義務,按時繳納物業公共服務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供電。

      3、甲方依據本協議承擔向乙方供電的義務,并從供電部門獲得轉供電的權利。

      4、甲方依據本協議受理乙方的用電申請,并享有對乙方裝表(費用由受益人承擔)計量和收取電費的權利。

      六、供電的計量及電費

      1、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直接對乙方使用的電力、電量依據乙方電表讀書及甲方根據總表計量裝臵計量數據及損耗收取電費。

      2、甲方依據《供電營業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在計算乙方的用電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時,應充分考慮乙方每月用電計量裝臵實際記錄的電量和轉供損耗電量。

      3、供電線路的損耗電量,由該線路的產權所有者負擔。乙方安裝電表產權屬于乙方,乙方有義務妥為保護,如發生損壞或過負荷等異常情況造成計量裝臵損壞,由乙方承擔相關維修及保養責任。乙方應確保乙方用電設備安全,因乙方用電設備所造成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供電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供電費用按現行的電價以每千瓦時1.20元計算,用電方以預付費方式支付;在國家電價調整時,向乙方收取的電價也相應調整。

      2、鑒于供電部門以預付費方式供電,乙方需向甲方預付電費周轉金;僅需電動門及照明用電的,預付周轉金元;除基本照明外還有其他用電設施的,預付周轉金______元。

      八、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甲、乙雙方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電表計量裝臵處。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甲方,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甲、乙雙方均應執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在運行、檢修、停電等操作時,雙方應加強聯系,相互配合。

      3、電表計量裝臵屬乙方所有,若因上述裝臵失靈、損壞等原因影響計量的準確性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并承擔相應的損失,否則甲方可拒絕向乙方供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對乙方限電、停電、需要依法停限電時,按規定的程序通知乙方。如因乙方不及時繳納相關費用,導致的停電所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供電故障并給其造成損失的,乙方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甲方及其他用電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甲方應通知乙方自行限電,必要時甲方可中止供電。

      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協議有關條款。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本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訂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3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需方向供方采購以下設備用于____________供電工程,具體條款如下:

      一、規格型號、廠家、單位、數量、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

      總價(元)___________

      合計金額人民幣(含稅):¥___________元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產品按圖紙、技術協議和相關國家標準執行,產品出廠前,均按國家規定的檢測規程進行出廠試驗,可以提供產品質量檢驗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本合同設備自簽訂合同且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___天生產制造完成。

      2、交貨地點:需方工地安裝地點,具體地點為________ 。

      3、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四、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況下,自供方交貨之日起,按國標產品質量免費三包(包修、包換、包退)_______個月。

      五、標的物所有權

      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全部貨款起轉移,如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供方所有;但貨物到達需方工地卸車后,貨物的安全風險由需方負責。

      六、產品變更:合同簽訂后,需方對原設計圖紙要求有變更的,或對產品規格型號、技術標準等有變更的',應及時通知供方,因變更給供方增加的材料、工時、及損耗等費用經雙方協商并簽字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所增加的金額由需方按本合同付款條款支付給供方,同時交貨時間應當順延。

      七、檢驗標準

      由當地供電局按附后圖紙和中國南方電網標準檢驗。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按國標及出廠證明配齊。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發貨前付清全款。

      十、違約責任:如供方未能按時交貨(因不可抗因素及需方未按合同付款的情況除外),造成需方未能正常送電的,遲交貨的自合同約定交貨之日起至實際到貨之日止,每延誤一天,供方按需方已付款的千分之______支付違約金給需方;需方沒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延誤一天則應按應付未付貨款的千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給供方。

      十一、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需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4

      供電方:______________

      用電方: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電的正常進行,協調關系,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供電方電力可供量,用電方計劃用電量,用電時間:______________

      二、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______________

      三、電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

      四、雙方協商同意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六、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發行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執一份,副本送銀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備案。

      供電方:______________(蓋章

      用電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5

      供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確立正常的供用水、電等的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做到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水、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供應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電。

      2、在同等供應條件下,甲方承諾優先向乙方供應。

      3、當甲方出現水、電供應不足的情況時,甲方應當按不低于其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屬企業)水、電的比例及條件,供給乙方。

      第二條收費標準

      1、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應依照_________水、電收費標準的規定確定。甲方承諾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屬企業)收取的`費用。

      2、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的變動導致水、電收費標準的變動,則按國家規定的變動幅度作相應的調整。

      3、甲方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提高水、電的收費標準時,應在做出提高收費標準的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對提高價格標準的具體情況予以說明。

      第三條付款時間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供應水、電后六個月內,支付用水用電費。

      第四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乙方之股東大會在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情況下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經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變更,或有其他未盡事宜的,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電協議 篇16

      供方:______(以下稱甲方)

      用方: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確立正常的供用水、電等的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做到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水、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供應方式以及供應范圍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生活需要,在電力系統、水壓水源正常狀況下,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供電、供水。

      2、乙方的戶外供水管網、供電接入點應由甲方確定,并應按照安裝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安裝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觀、牢固、平直。施工完畢,應及時修補墻面、孔洞,修復地面,并清理現場。

      3、當甲方出現水、電供應不足的`情況時,甲方應當按不低于其供給第三方水、電的比例及條件,供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電,應提前告知乙方。

      4、在乙方每個接水電、受電點安裝用水、電計量裝置。用水、電計量裝置的記錄為乙方實際用水、電量,以此作為計算乙方水、電費的依據。

      第二條收費標準

      1、由于市供水、供電公司每月按商業用電標準供給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電部門收取甲方的費用標準向乙方收取。

      2、為了減少甲方的損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水電費的__________%付給甲方正常損耗費。甲方承諾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3、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的變動導致水、電收費標準的變動,則按國家規定的變動幅度作相應的調整。

      4、甲方每月30號之前按乙方水、電表顯示的使用量收取當月水電費和損耗費。

      第三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甲方供應水、電的開通后,乙方應當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電費。

      第四條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每月用電量、水量按本合同約定的原則和方式指定專人進行抄表統計,乙方給予積極協助,雙方共同確認。

      2、乙方應保護好水表、電表等設施不至于損壞、失竊,如保護不善,乙方應承擔損失和修理費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遷移、改動水電表,以影響水表、電表正常計量,否則視為盜水、盜電之行為。

      4、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水費、電費,如不支付,經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停止對乙方供水供電,并追繳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方發現乙方用電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電設施損害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中斷供電。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戶轉供電、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范圍外供水、供電或在甲方電網、水網上私自接線、按管。

      7、乙方如跨越計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計量表不準的行為,甲方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線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損壞嚴重時,甲方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權根據水資源供應情況,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規劃調整致使無法向乙方供水供電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供用電協議】相關文章:

    供用電協議03-02

    供用電合同12-09

    低壓供用電合同03-22

    高壓供用電合同03-24

    臨時供用電合同03-26

    供用電合同15篇03-05

    供用電合同(15篇)03-05

    供用電合同(精選20篇)03-16

    高壓供用電合同2篇03-24

    av片在线观看无码免费_日日高潮夜夜爽高清视频_久久精品中文字幕乱码视频_在线亚州av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