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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要點計劃
2010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要點計劃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推進我縣懲防體系建設,根據《天臺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意見》的要求,特制定2010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一、宣傳教育
1、繼續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抓好“深化作風建設、促進創業創新、服務保穩促調、推進科學發展”作風建設主題教育。根據形勢要求和黨員干部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主題教育活動,把專題學習與改進工作、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
協辦單位:縣直工委、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縣委黨校、縣文廣新局、縣級新聞單位
2、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對廣大黨員集中開展一次黨性黨風黨紀專題教育。積極創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和主題教育的形式。加強正面典型教育,激勵勤政廉政,形成示范效應;組織召開典型案件通報會,及時利用身邊發生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
協辦單位:縣直工委、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縣委黨校、縣文廣新局、縣級新聞單位
3、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論學習,健全領導干部講黨課等制度。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協辦單位:縣紀委、縣委辦、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
4、完善新任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教育培訓制度,把《新時期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教材納入黨校及其他干部培訓機構的教學內容。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
協辦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直工委、縣委黨校、縣人勞局
5、建立《廉政文化“六進”工作機制》,推進廉政文化建設,以廉政文化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為重點,召開廉政文化“六進”推進會,營造敬廉崇潔的良好氛圍。堅持廉政文化建設和陣地建設相結合,把廉政文化建設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開展廉政文化項目化創建工作。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宣傳部
協辦單位:縣直工委、縣農辦、縣財政局、縣經貿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農業局、縣文廣新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文聯
6、分級分類開展崗位廉政教育,定期選編反腐倡廉教育自選“菜單”,總結推廣“廉潔指導”和“一日一條規”做法,努力提高教育時效性。
牽頭單位:縣紀委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直工委、
7、健全大宣教工作協調機制,積極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勢宣傳。建立新聞發布會制度,定期通報反腐倡廉工作情況。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網上輿論引導協調、總結評估機制,提高網上輿論應對能力。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宣傳部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縣農辦、縣委黨校、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司法局、縣人勞局、縣文廣新局、縣旅游局、縣婦聯、縣文聯、縣級新聞單位
二、制度建設
8、制定《天臺縣懲防體系2009-2012年制度建設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全面推進體系法規制度建設。
牽頭單位:縣紀委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人大法工委、縣法制辦
9、建立《重大事項決策公示制度》、《政府議事規則》,提高議事決策的規范化、科學化。
牽頭單位:縣委辦、縣府辦
協辦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法制辦
10、研究制定行政許可項目審批行為的程序、規則。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發改局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法制辦、縣行政服務中心
11、制定《天臺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行政服務中心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法制辦
12、制定《天臺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天臺縣政府采購工作規程》、《天臺縣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發改局
協辦單位:縣經貿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法制辦、縣招標投標中心
13、制定《天臺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管理辦法》、《天臺縣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和代理人員年度考評實施細則》。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國土局、縣交通局、縣水電局、縣審計局、縣工商局、縣法制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招投標中心
14、制定《天臺縣征地補償及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
牽頭單位:縣國土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農辦、縣發改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監察局、縣建設局、縣水電局、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法制辦
15、進一步修訂完善《天臺縣“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實施方案》。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財政局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審計局、縣法制辦
16、制定《天臺縣廠務公開領導小組和成員單位工作責任制》。
牽頭單位:縣總工會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委辦、縣府辦、縣財政局、縣經貿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審計局、縣糾風辦
17、完善具體制度
(1)建立健全人大、政府、政協黨組和黨委職能部門向全委會匯報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黨代表工作制度,健全黨代表提案、提議回復辦理和激勵機制,研究建立黨代表參加重要干部推薦的制度和辦法;開展黨代表對兩級黨委、紀委及其成員民主測評工作,探索建立黨代表辭職制度。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堅持鄉鎮人大會、黨代會常任制。推行“三重一大”票決制,規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3)全面推行民主決策“五步法”,在農村黨組織推行“兩推一選”;積極探索基層黨員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表達意愿、參與決策等民主權利的有效途徑,積極推進黨內基層民主。
(4)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嚴格防止集體資產的流失。進一步規范基層公務接待,倡導鄉鎮(街道)、基層站所公務接待進食堂制度,認真落實村級公務零接待。
牽頭單位:縣委辦、縣委組織部
協辦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農業局、縣民政局
三、監督檢查
18、健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三談二述”、部門黨政一把手“兩不分管”等制度,推行領導干部任職考察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嚴格干部出國(境)的審批和管理,完善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
牽頭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外僑辦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直工委、縣審計局
19、建立健全人大監督工作機制,進一步發揮人大監督的作用。繼續加強對縣城總體規劃、生態縣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三大規劃的監督。制定出臺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查監督辦法,完善預算監督辦法等計劃預算監督制度,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制定出臺專項工作評議辦法,開展專項工作評議;加強司法監督,促進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的正確行使。
牽頭單位:縣人大辦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府辦、縣監察局、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
20、加強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催辦督辦工作,著力提高提案辦理面商率,并以此提高委員提案的辦結率和滿意率。開展委派民主監督員工作,主動向有關職能部門委派民主監督員,幫助和促進部門工作。開展“交通建設年”活動專項集體民主監督工作,向國、省道天臺段改建工程派駐工程建設監督小組,以視察、調研和聽取工作匯報等形式加強民主監督。
牽頭單位:縣政協辦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府辦、縣監察局、縣委統戰部、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
21、開展對中央、省市和縣委關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執行情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及新增中央投資的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府辦、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審計局
22、加強對省、市、縣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推進“三個千億”工程和政府主導性重大建設項目中職務違法違紀的預防工作。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人民檢察院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人大辦、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
23、加強對強農、惠農、支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涉農職務違法違紀預防工作。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人民檢察院、縣農辦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府辦、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農負辦
24、做好公務員津貼補貼規范工作,對全縣規范情況進行檢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財政局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勞局、縣審計局
25、建立健全公款外出考察活動制度,開展財務公開、接待費公開試點工作,加大公務車輛管理力度,進一步規范公費考察、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的管理。
牽頭單位:縣委辦、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財政局、縣事務局、縣審計局
26、強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監督,加大專項資金等績效審計力度,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完善《天臺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天臺縣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辦法》、《天臺縣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辦法(試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落實離任經濟事項交接,進一步加強審計成果應用。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人勞局
27、探索建立縣紀委、縣委政法委和縣委組織部等機關在監督政法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工作中的協調配合機制,確保司法正義公平。
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
協辦單位: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
28、深化完善政務、廠務、村務“三公開”工作,支持和保障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進一步完善特邀紀檢監察員、行風監督員等制度,確保監督到位。
牽頭單位: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人大辦、縣府辦、縣政協辦、縣民政局、縣總工會、縣糾風辦
29、建立健全領導下訪接待日制度,做好各級領導下訪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制定《天臺縣重點信訪案件縣領導包案活動方案》,整合資源,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千方百計地解決信訪疑難問題。建立健全《天臺縣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實名舉報暫行辦法》,規范對實名舉報信訪件的辦理。
牽頭單位:縣委辦、縣信訪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
四、深化改革
3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進和完善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和民主推薦工作,推行差額選拔,在差額推薦、差額考察的基礎上,試行差額票決,逐步擴大全委會表決范圍,完善常委會討論決定方式,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制度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離任用人行為檢查制度,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開展重大項目專項考察;積極推進競爭性選拔后備干部工作。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情況報告制度等,積極預防和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紀委(監察局)、縣直工委、縣教育局、縣人勞局、縣直工委、縣審計局
31、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根據省里審定的示范目錄,調整清理非許可審批項目,并予以公布;按清理公布的項目編制規范表,壓縮辦事時限,公開辦事條件和流程;推進行政機關內部行政許可職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法制辦
協辦單位: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監察局、縣人勞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縣交通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縣藥監局、縣質監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編委辦
32、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綜合預算,探索滾動項目庫的信息化建設,完善對項目支出的績效評估,構建預算編制、執行、監督“三位一體”的預算管理體系。建立縣級財政非稅收入收繳銀行賬戶體系,清理整頓收費項目,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政府非稅收入征管機制。擴大財政國庫直接支付范圍,探索建立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監控體系,加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力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地稅)局
協辦單位:縣人大辦、縣府辦、縣發改局、縣監察局、縣國稅局、縣人民銀行
33、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對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實行公示制度,規范政府性投資設計變更和概算審核行為,擴大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范圍,健全政府投資制度體系。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協辦單位: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監察局、縣外貿局、縣審計局、縣國資公司、縣法制辦
34、深化金融體制改革。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健全賬戶管理系統;進一步推進銀行卡應用領域,改善銀行卡受理環境,逐步實現“一戶通”;推廣使用銀行本票,擴大匯票簽發的銀行機構網點,加強非現金支付工具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縣人民銀行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
35、規范招標投標工作。建立招標投標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招標投標工作的監管。規范整理專家庫名單,實現專家省市縣聯動工作,配合做好專家終端抽取工作。建立招投標信用檔案和公示制度,以加大投標企業與中介機構違規成本為重點,健全完善招投標懲處激勵機制。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國土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電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審計局、縣工商局、縣法制辦、縣招標投標中心
36、發揮行政審批電子實時監察系統的作用。加強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實施辦結事項短信通知,在門戶網站和電子顯示屏上公布審批項目辦理情況,實行全程監督。在實現省、市、縣三級聯網的基礎上,由審批監察向政府采購、招投標等領域拓展,逐步實現綜合監察。
牽頭單位:縣府辦、縣行政服務中心
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招投標中心
37、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擴大政府采購規模和范圍,推進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務政府采購工作,逐步健全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專家庫和商品信息庫。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監察局、縣審計局、縣事務局、縣招標投標中心
38、加強行業協會管理。逐步建立行業協會的評估機制,推動政府部門通過購買服務、委托服務的方式向行業協會轉移職能。培育城鄉基層社會組織,重點發展教育科技、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生態環保、服務社區和服務“三農”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登記管理水平,打擊和取締非法社會團體組織。
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監察局、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工商局
39、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個人信用數據庫,并逐年擴大個人信用范圍,同時建立了企業信用數據庫。建立不良行為記錄查詢和失信懲戒制度。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協辦單位:縣府辦、縣委宣傳部、縣經貿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地稅)局、縣國稅局、縣人勞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審計局、縣文廣新局、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統計局、縣國資公司、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人民銀行
五、作風建設
40、開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水平,降低公務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專項活動,確保黨政機關公用經費“零增長”,接待費削減10%、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用在前三年平均基礎上削減15%,出國(境)經費削減20%,凍結采購公務用車一年。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人大辦、縣府辦、縣政協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人勞局、縣審計局、縣糾風辦、縣效能辦
41、以“抓作風建設,促創業創新”為主題,全面推行“一線工作法”、“四通工作法”,切實加強監督檢查,推進作風建設。深化拓展“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認真執行領導干部蹲點調研、“駐村聯戶”、“一戶一策一干部”、民主懇談、民主聽證等制度,切實解決領導干部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人大辦、縣府辦、縣政協辦、縣紀委、縣委宣傳部、縣直工委、縣財政局、縣農辦
42、深化完善部門重點崗位動態監管工作,建立績效評估體系。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府辦、縣人勞局
43、深化“三服務一滿意”主題活動,著力開展“企業服務年”活動,進一步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組織開展全縣涉農系統行風評議,進一步加強基層糾風工作。
牽頭單位:縣糾風辦
協辦單位:縣農業局、縣民政局、縣國土局、縣經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勞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外經貿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工商局、縣藥監局、縣事務局、縣文廣新局、縣安監局
44、進一步清理規范黨委、人大、政協和法院、檢察院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委辦、縣人大辦、縣府辦、縣政協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45、以“兩規范、兩創建、一推廣”為載體,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辦、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民政局、縣國稅局、縣國土局、縣工商局、縣糾風辦
46、推進鄉鎮紀檢監察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加強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的思想和作風建設,充分發揮專職紀檢監察干部的作用。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勞局、縣編委辦
六、查辦案件
47、突出重點,查辦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進一步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加大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力度,嚴肅查辦重大工程建設、公共資金使用、公共資源配置、公開項目實施以及銀行信貸、商業保險等領域和環節發生的索賄受賄、濫用職權等犯罪案件。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縣審計局、縣財政(地稅)局、縣國稅局、縣工商局
48、建立和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制度,建立預防職務犯罪信息庫。
牽頭單位:縣人民檢察院
協辦單位:縣發改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水利局、縣國土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縣招標投標中心
49、建立健全案件檢查工作系列制度,提升辦案水平,確保依法依紀文明辦案。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公安局、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
50、探索建立缺席認定制度,加大對外出涉嫌違紀人員的懲處力度。健全《關于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檔案的若干規定》,確保執紀到位,進一步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
牽頭單位:縣紀委(監察局)
協辦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勞局、縣財政局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全縣各級黨組織是貫徹落實中央《工作規劃》、省委《實施辦法》和縣委《實施意見》的責任主體,擔負著領導體系建設的政治責任,各單位要按照縣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和工作特點、職能,每年年初向縣懲防辦報告本年度自身懲防體系建設的工作計劃、目標任務;每年年底向縣懲防辦報告本年度構建懲防體系工作任務的推進和完成情況,確保構建工作如期完成。
2、明確構建任務。各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建立與各參與單位的聯系、協調機制,加強信息交流,抓好牽頭任務的落實;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認真做好工作范圍內的任務。要以深化行業構建、重點構建的專項構建和聯合構建為重點,進一步完善“4+1”構建方式。以發改、人勞、教育、財政、建設、交通、衛生、工商、民政、環保、藥監等部門和系統為重點,深化行業構建;以招投標環節為中心,對重點項目特別是重大項目實施全程防控,深化專項構建;以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功能為重點,由審批監察向綜合監察拓展,深化科技促建。努力構建具有地方特色和行業特點的懲防體系的基本框架。
3、落實工作責任。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懲防體系建設任務,努力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抓,其他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深入了解懲防體系建設推進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思路新舉措,探索新途徑新方法,努力提高我縣懲防體系建設的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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