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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上半年基層基礎工作總結
縣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基層基礎工作總結
2016年以來,**縣司法局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基層基礎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緊貼轄區實際,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各項工作成效明顯,F將上半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以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為抓手,推進基層司法行政服務能力大提升
一是加強司法所隊伍建設。主動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積極與人社、編辦、財政等溝通,盡力爭取各方面配合和支持,通過招錄、聘用等方式,為全縣9個鄉(鎮)司法所配備了28名工作人員?h域內各鄉(鎮)司法所人員配備均達到3人以上,實現了政法專項編制至少1人、專兼職或聘用人員不少于2人的目標,司法所力量得到全面充實和壯大。
二是加強司法所硬件建設。充分整合和利用上級關于兩所一庭建設的政策支持,落實了7個鄉(鎮)司法所的獨立辦公用房(并辦理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擁有獨立辦公用房的司法所達到77.7%.5個司法所的辦公用房在100平米以上,占全縣司法所總量的55.5%;司法所的外觀標識基本達到統一規范,每個司法所均配備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照相機、打印機、桌椅、檔案柜等必要辦公設施,確保了司法所基礎辦公設施設備齊全、完備。
三是加強司法所所務管理。在縣局基層股的指導下,各鄉(鎮)司法所嚴格按照自身職責職能,建立健全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責任到位,依照法律法規完善了各項工作流程,并上墻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加強宣傳調研。充分把電視等傳統與互聯網等新興媒介宣傳相結合,深入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傳,提升社會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增強相互支持和互動,擴大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影響力。認真協助做好2016年省、市兩級關于基層司法所調研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了基礎調查表及調研報告的上報。向市司法局報送反映基層工作實踐的各類信息、簡報6篇。
二、以人民調解全面發展為著力點,推進人民調解服務大成效
一是抓好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按照《**省人民調解規范建設辦法》要求,著力推進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切實完善了79個人民調解組織(鄉鎮9個、村社區57個、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13個)建設,規范人民調解組織設立主體、組織形式、名稱印章、糾紛受理和調解程序,做到名稱規范、場所固定,調解員專兼結合、持證上崗,調解程序符合規范,文書格式統一。以"隨手調"、"三三制"制度為重點,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各項制度,做到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健全。
二是抓好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醫療、交通等已建專業性調解組織,切實做到有標牌、有場所、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積極與婦聯溝通,協調,完成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籌備工作。
三是抓好人民調解隊伍建設。結合換屆工作,對鄉(鎮)、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人員進行適時調整,將一批有能力、有水平、熱心調解工作的人員納入調解員隊伍,推進調解員隊伍發展壯大。制定調解員培訓制度,將調解員培訓納入重點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和落實,上半年共計組織人民調解員培訓911人次。
四是抓好調解文化進村(區)工作。持續推進人民調解文化建設,建立完善了7個新村(區)調解文化陣地。將法制宣傳、人民調解中耳熟能詳的宣傳標語、民間諺語、經典故事、法律條文等內容以漫畫、寫實等形式予以展現,切近群眾生活,方便群眾理解,不斷提高群眾法制觀念及友好協商解決矛盾的意識和能力。
五是抓好人民調解進項目工作。結合我縣災后重建工作實際情況,繼續推進"法律進重建,調解進項目"活動,整合人民調解員、法律服務員、法制宣傳員三支力量,組建集政策宣講、法律援助、上門辦證、就地調解為一體的"三員"專業服務隊伍,巡回各鄉(鎮)、各項目工地就地解答法律咨詢、辦理公證和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糾紛。
三、亮點工作
1、按省廳規范化標準在**建設司法行政毓秀工作室,目前已經完成主體裝修和部分設施設備采購。
2、制作了5000余張人民調解連心卡,發放到群眾手中,讓群眾足不出戶即可享受到便捷、貼心的調解服務。
3、指導建立了3個(1個鎮、2個村)規范化人民調解室(**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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